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7-9-7 15:44 发表
我認爲一部邏輯縝密的法律重要的是有貫徹一致的原則,未必要以自由主義為原則,哪怕你的法律以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為原則也可以。只不過以叢林法則為原則,強勢群體可以名正言順的壓迫弱勢群體,這個原則作爲社會 ...

我想你可能也是同性恋,常常被人歧视,不过没关系,我不会歧视和压迫你的,我说真的。你也别看不开,总觉得大家歧视你们,至少我认识的人都不会。

[ 本帖最后由 999皮炎平 于 2007-9-7 15: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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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陈某某你看看管理员和大家因为你都头疼死了,你们就不能正常一点吗?
操,真想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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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言论自由嘛!而且有人也说了,你封了这个ID,甚至说封了这个IP,他总能找到其他的方式上网注册其他的账户,这个我觉得意义也不是很大,相反的,封一个,也许就出现成百上千个马甲,到时候论坛就真的全是水了。与其让成百上千个马甲弄得水满为患,倒不如就放任一个人在那里自我消遣。
我觉得采取一种放任不管的态度也不是一件坏事儿,如果大家都不喜欢的话,那么不要去看不要去回复它的帖子就好了(虽然说昨天还是回了一下,不过是看到狗狗的发言跟狗狗聊天而已 ),任由他自说自话,自娱自乐!一个人如果真的在没有人回帖没有人看他的帖子甚至就没有人搭理他的情况下还能够自己灌水不休、废寝忘食,我觉得这样的人也是值得佩服的,那种不得不八体投地的佩服,那种罗家英也望尘莫及的佩服。这样的奇人物到时候给他一个奖章都不算过了
Das Leben ist wie eine Schachtel Pralinen. Man weiß nie, was man bekom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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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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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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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不要封,但应该:见一帖,删一帖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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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9-7 15:32 发表
不建议封
首先,封了没什么用
其次,封的坏处大过好处

散人多想想

可以考虑某些帖子删除

如果不封,那版主,管理员就要多受累了,可是封的话又好像过了点
唉,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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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太逗了,人定法律不能做标准,那各个国家定法律干吗?
你信奉的自由主义也是人定义的,是不是也不能做标准呢?那你信它干吗?
你自己又以“当代法律以自由主义位原则”做论据来证明你的观点,一个你都不信的东西你还要人信么?
你的逻辑也太矛盾了吧?

另外我偷偷告诉你,各国法律是由各国定的,所以各国法律是不会完全一样的。什么是”理想中的法律“?那玩意和理想气体,理想模型一样。
”有侵犯他人利益的主觀動機的行爲,和會造成侵犯他人利益的必然後果的行爲才算違法“
搞笑,过失杀人算不算你违法?一个人走过工地附近,楼上由于风吹的原因跌落东西将人砸伤要不要赔钱?1没有主观动机2没有必然后果,都是偶然。
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7-9-7 15:19 发表
法律是人定的,根本不構成標準。否則同樣是通奸,有的國家法律不管,有的國家法律要用石頭砸死,哪個是標準?
少數服從多數,也不是標準。文革時期,全民洗腦后,個個都說文革好,少數服從多數,文革就正確了? ...

[ 本帖最后由 999皮炎平 于 2007-9-7 15: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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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封
首先,封了没什么用
其次,封的坏处大过好处

散人多想想

可以考虑某些帖子删除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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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 和谐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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