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4 编辑

  (7)观音菩萨的黑帐
  
  关于唐僧的身世之谜,前面已经推出了以下3个结论:
  
  1.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
  
  2.唐僧是那个水贼刘洪的儿子。
  
  3.唐僧报仇,是由这一事件的总策划者观音菩萨安排的。
  
  只有这样理解,逻辑上才是清晰完整的。否则,若只按表面文字,就必然漏洞百出,完全说不通。
  
  以上的结论,虽然在逻辑推理上是通顺的,但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你有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呢?当然是有证据的。
  
  要证明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证据有3:
  
  1.陈光蕊结婚仅8——18天就死了。而温娇小姐居然已经确认怀了孕。
  
  2.第37回说,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仅3个月出生的。(这就足以证明了。)
  
  3.但有的朋友可能会怀疑,这个时间上是不是作者有笔误?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时间上没有任何笔误!
  
  陈光蕊结婚的次日,就赴任去了。这有明确的时间记录:“离了长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气。”正月、二月、三月绝对是春天,“暮春”,最迟不会迟过三月。
  
  而温娇小姐弃婴江中的时候,是几月?原文:“取贴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贴身汗衫,肯定不是什么厚衣服,并且只是一件,所以可以确认是在热天,最迟也是初秋,总之不会太冷。
  
  按三月结婚就怀孕算,怎么也得到寒冷的冬天才能出生。不会在热天出生,而在热天出生,就恰恰证明了只是3个月就出生了!
  
  所以,我说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你驳不翻。
  
  那么,又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你怎么证明唐僧就是刘洪的儿子呢?你又怎么证明这一切都是观音菩萨暗中策划操纵的呢?
  
  其实这个很好证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观音菩萨策划操纵的,因为她需要一个像唐僧这样的取经人!你若不信,我们来看人证、物证,铁证如山:
  
  (一)人证:南极星君
  
  南极星君对温娇嘱曰:“满堂娇,听吾叮嘱。吾乃南极星君,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
  
  “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也就是说,温娇小姐要生的这个孩子,是观音菩萨安排来的,那么,这就说明观音菩萨对这一切早就是知道的!
  
  不仅仅是知道,而纯粹是由观音菩萨策划安排的整个事件。
  
  刘洪在打死陈光蕊的时候,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音在哪儿?!为什么不发发善心加以制止呢?!不但不发慈悲救他一命,反而看着刘洪活活打死陈光蕊,好让唐僧寻仇,再来杀掉自己的亲生父亲刘洪,杀了生父刘洪,就能逼死自己的母亲温娇!
  
  这样,才能够得到一个他们所需要的“恶人”唐僧。这样,唐僧才会万念俱恢,看破红尘,终身忏悔,一心向佛。这样,观音菩萨才可以最终完成他们的整个计划。
  
  也就是说,先让刘洪在船上行凶打死陈光蕊,是观音菩萨整个计划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非常重要,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物证:菩萨的黑帐
  
  查任何人,只要查到她的黑帐,就一目了然!菩萨记的黑帐,就是那一本所谓的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簿子,在《西游记》第九十九回,记的清清楚楚:
  
  金蝉遭贬第一难,
  
  出胎几杀第二难,
  
  满月抛江第三难,
  
  寻亲报冤第四难,......
  
  这个簿子里面记的都是大难,从金蝉遭贬开始记录的。
  
  一出世,唐僧就几乎被父母做掉了,这肯定算是一难。
  
  和父母仅仅只生活了一个月,到了满月的时候,被母亲抛入江中等死,这也绝对算得上是一难。
  
  可是,当他见到了母亲,又“替父报仇”了,应该是大快人心啊,怎么菩萨也还给他记着一难呢?!这就完全说不通了。
  
  我们再细看这一段的原文,唐僧除了走了几步路,向外公报了个信之外,从头到尾,自始至终没有发现他遇到过任何难!
  
  这黑帐里面记的可都是大难啊!请问:他的难在哪儿呢?!
  
  这一难的名称,就叫作:寻亲报冤!寻到亲人之后而以冤相报!杀死亲爹,逼死亲妈,这才叫真正的难啊!否则,你怎么解释这一难?!你解释不了,只能认为这没有难,是菩萨们记错了。
  
  错不了的。菩萨及其下属,是这一事件最知情的人,也只有他们才知道唯一的真相,他们记的是“寻亲报冤第四难”。
  
  这个寻亲报冤的“亲”,一定是指:温娇是他的亲妈,刘洪是他的亲爹。否则,“寻亲报冤”就不能成立。为什么这样说呢?
  
  1.已经证明:陈光蕊不是唐僧的亲爹,两个人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
  
  2.那么,刘洪打死了陈光蕊,又关唐僧什么鸟屁事呢?和唐僧没关系的。
  
  3.唐僧无论怎样杀死刘洪,都不能叫为父报仇。因为陈光蕊根本就不是他爹!
  
  所以,唐僧和刘洪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杀父之仇。那么,究竟有什么“冤”要报呢,只有一点,那就是:要报出生后的“淹杀”之冤!
  
  唐僧和刘洪只存在这唯一的“冤”。菩萨们记的非常清楚:唐僧报这个“冤”的时候,寻到的是“亲”!是寻到“亲”后,报的“冤”,从而刚好构成了一“难”。否则,无论怎样报仇,“难”又从何来呢?
  
  所以,如果你只看表面现象,则既不存在“报冤”,也不存在“难”,完全说不通。而只有当他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就全部清晰通顺了。既存在“报冤”,也存在“大难”。
  
  只有这样解释,所有的环节,才能够顺理成章,清清楚楚。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因为这一切,都是在观音菩萨的暗中策划、操纵下完成的。这是对唐僧同志的一种考验!
  
  我们的唐僧同志,在观音菩萨的安排下,被他们刻意制造成了一个“恶”人,稀里糊涂的杀掉了亲爹,逼死了亲妈,满分通过了组织上的考验,终于与有罪的家属彻底地划清了界限,坚定不移地站在了佛组织这一边,继续接受后面的考验。
  
  那么,在幕后掌控操纵这一事件的观音,究竟是想要达到何种目的呢?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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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3 编辑

  (6)唐僧复仇
  
  “小姐到了江边,大哭一场。正欲抛弃,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祷,将此子安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在胸前,推放江中,听其所之。”
  
  把孩子放在一块木板上,推放江中,听其所之。这就是说,无论这个孩子究竟是会死掉,还是有机会存活,小姐都是可以接受的。听天由命。当然,出于母性的本能,小姐还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丝希望。
  
  小唐僧被丢到江里,也算是命大,“顺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脚下停住。”被金山寺一个叫做法明的和尚拣到了。书中写道:
  
  “长老慌忙救起。见了怀中血书,方知来历。取个乳名,叫做江流,托人抚养。血书紧紧收藏。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江流年长一十八岁。长老就叫他削发修行,取法名为玄奘,摩顶受戒,坚心修道。”
  
  这个老和尚的行为实在是叫人费解。有什么问题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既然见了血书,方知来历。他就应该拿血书去京城告状,或是去找丞相报信,这样,只需要几天时间,马上就可以将刘洪绳之于法!根本就用不着空等漫长的一十八年!对吧。
  
  可是,这个和尚什么也没有做,他并没有去声张正义,竟然私自将血书紧紧收藏。这个问题就太大了。他为什么不去报案?这只有以下两种解释:
  
  1.说明这个和尚胆小怕事,他知道了真相,也不敢去报案。
  
  2.说明那个血书上根本就没有写“父被贼杀,母被贼占,报仇雪恨”这些情况!老和尚不知道真相,所以才没有去报案。
  
  只有这两种解释。要么是“不知道真相”,要么是知道真相而“不敢”。
  
  这个老和尚是不是胆小怕事呢?如果说他是因为怕惹事,怕惹麻烦,才不敢去报案,不敢去声张正义的话,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后来怎么又拿出血书唆使、怂恿玄奘去复仇呢?
  
  很显然,这个和尚根本就不怕惹事!而是很喜欢惹事!
  
  既然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那就是第二种了。可第二种也说不通。如果老和尚不知道真相,又怎么可能在十八年后唆使、怂恿玄奘去复仇呢?
  
  所以,很难推知究竟是哪一种情况导致了他没有去报案。但是,老和尚前后的矛盾行为,却充分暴露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他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老和尚的目的,是整个事件中唯一清晰、明确的线索!这是一个非常肯定的确定因素,即:就是为了得到一个像唐僧这样经历曲折的小和尚!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目的,所以他才没有去报案。否则,一报案,他就得不到这个小和尚了!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清晰、通顺的!
  
  那么,他有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呢?达到了。你看:当江流一十八岁的时候,这个老和尚竟然自作主张的给他削发为僧,并取法名为玄奘!
  
  江流长大成人之后,究竟该做什么,其实是有N种选择的,不一定要当和尚,(也不是电视上放的那样,从小就当的和尚)。是十八岁时,师傅叫他当的和尚。
  
  而玄奘自己也很感动地说:“此身若非师父捞救抚养,安有今日?容弟子去寻见母亲,然后头顶香盆,重建殿宇,报答师父之深恩也!”
  
  老和尚再乘机进一步教他如何见母,如何复仇,他在见到母亲后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我说起来,冤有天来大,仇有海样深!我父被人谋死,我母亲被贼人占了。我师父法明长老教我在江州衙内寻取母亲。”
  
  一口气说出来的啊!不需要试探,不需要考证,说的清清楚楚。
  
  这个时候,温娇小姐倒吸一口凉气,这复仇的终还是来了。
  
  小姐自见儿子之后的表现是:心内一忧一喜,喜,当然是儿子还活着,忧呢?当然是她和刘洪的缘分就要走到尽头了。
  
  小姐问:“有何凭据?”
  
  玄奘道:“血书为证!”
  
  小姐在看了这个血书之后,转变是非常大的,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叫玄奘去京城外公家报信来捉拿贼人。因为她知道末日已经来临。瞒不住了。
  
  小姐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这个契机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是在小姐看到玄奘拿出的血书之后!因为小姐当年写的血书,和玄奘现在拿出的血书应该不是一样的。
  
  这一点,对于幕后的操纵者来说,简直太容易做到了!
  
  凡弃婴,留下的信件,多半不会是真,抛弃的原因,五花八门,最多只有弃婴出生的时间是真的。原先的血书并没有“报仇”内容,而现在的却有,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小姐才会有如此大的转变!
  
  否则,就无法解释:小姐有18年的时间,完全可以写信回去,为什么一直都不写呢?!
  
  现在,无论小姐是什么态度,那个老和尚都可以继续指导玄奘去报仇!根本就无法逆转!
  
  在整个过程中,那个老和尚最为关键!因为他也可以去告状,但是他没有!他却一直在导演这个弃婴长大了当和尚,寻亲报仇这一幕!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要是没有这个导演,唐僧根本就报不了仇!并且丝毫不存在半点报仇的可能性!所以说,这个老和尚才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这个老和尚,应该是这一事件的总策划者——观音菩萨安排来的一个人。
  
  最后的结果是:玄奘去京城外公家报信,捉了刘洪,拿到江边,活生生的剜取了刘洪的心肝!
  
  这个故事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故事真正想要说的是:唐僧亲手杀掉了自己的亲身父亲,逼死了自己的亲身母亲!
  
  刘洪被捉的时候,丞相请小姐出来相见。小姐羞见父亲,就要自缢。玄奘急急将母解救道:“儿与外公,统兵至此,与父报仇。今日贼已擒捉,母亲何故反要寻死?”
  
  玄奘啊,他当然不能理解。
  
  后来,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人应该算是团圆了,可温娇小姐还是自尽了!
  
  为什么会是这种结局?
  
  因为温娇小姐对父亲说过这样一句话:“吾闻妇人从一而终。”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相信温娇小姐说的是真的。
  
  何况光蕊还魂复活后也说:“更不想你生下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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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3 编辑

  (5)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上回推出的结论:刘洪与温娇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则是刘洪与温娇所生。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清晰、通顺的。
  
  但是,有的朋友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唐僧是刘洪与温娇所生,那么,刘洪又怎么会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今天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忽然刘洪回来,一见此子,便要淹杀”。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实上,刘洪并没有杀这个孩子。
  
  刘洪打杀陈光蕊与家僮的时候,是何等的干净利索!那么,请问:刘洪如果要想杀掉一个婴儿,究竟简不简单?究竟需要耗费多少必要时间?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刘洪愿意,可以在任意时间,采用任意手段,马上令这个婴儿当场毙命!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刘洪如果要杀一个婴儿,只要一秒钟,怎么可能拖了一个月还不动手呢?
  
  婴儿的下落,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原文中写道:
  
  “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由此可见:做出这个弃婴决定的人,并不是刘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着刘洪的情况下,一个人偷偷跑到江边去弃婴的。
  
  那么,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一般的说法是:小姐担心刘洪害死儿子。这个说法根本就是说不通的!因为把婴儿抛弃到江中去,婴儿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
  
  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要比她所担心的可能发生的后果还大些,还快些。所以从逻辑上就是说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们啊,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还有没有这个婴儿活的命?!这个婴儿能够被他人捡到的几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这个婴儿活,那么,她至少有以下办法:
  
  1.她可以向刘洪求情,她完全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反正我已经顺了你,你就饶了这孩子一命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怎样证明她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呢?那就是:从孩子一出生就要杀掉,一直到满月了,还没有杀掉。这就说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刘洪已经饶了这孩子一命。
  
  2.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这样,孩子被别人捡到的概率只会更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样做的呢?她是直接抱着孩子往江里丢。原文中写道:“正欲抛弃,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祷,将此子安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在胸前,推放江中,听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没有那片木板忽然飘过来,孩子肯定就直接抛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着,孩子在江中飘荡,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发现的!只要有两三天没被人发现,那么,这个婴儿就会必死无疑!!!
  
  既然她怕刘洪谋害此子,性命休矣,难道她丢弃江中,听其生死,不一样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还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丢往江里,就是很有问题的做法。
  
  那么,温娇小姐究竟为什么要抛弃掉自己的孩子呢?书中有很明确的答案。
  
  因为在唐僧出世的时候,有一个叫南极星君的神仙跑来告诉温娇小姐说:“此子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
  
  这就是告诉她,你的儿子不会死的,将来还很不一般。
  
  南极星君又交代她说“汝可用心保护。”可是,她并没有用心保护,不但不用心保护,反而还往江里扔,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为什么要他死?就是因为南极星君对温娇说:“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
  
  听到这番话,小姐的反应很不正常,居然是“无计可施。”
  
  此子留下是个祸根!将来必然要来找她和刘洪报仇。这才是弃婴江中的真正原因!所以,温娇小姐才做出了一个很艰难的抉择:背着刘洪,弃婴江中!
  
  因为这个孩子是个灾星,他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由这个孩子所赐,这个孩子从怀上起,他们就厄运不断!可以说他们对这个孩子是恶恨之极!
  
  而且,神仙明确的告诉了:这个孩子将来还要再次危害他们!
  
  所以这个孩子从一生下来,他们就不想要了!留下来必是个祸根!
  
  因此,为什么要抛弃婴儿的过程,非常清楚:
  
  1.不是刘洪要抛弃婴儿。
  
  2.是温娇小姐背着刘洪去抛弃的婴儿。
  
  3.抛弃婴儿的目的,是怕这个婴儿长大了再次危害他们。因为这是神仙说的,小姐听了,“句句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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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2 编辑

  (4)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解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娇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娇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轮奸,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
  
  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
  
  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详细分析:
  
  1.丞相这边
  
  为什么丞相没来看过她?这只有两种情况:
  
  a.是丞相不想见到她!自从女儿出了丑,希望快点把她嫁出去,越远越好!
  
  b.是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来,才可以阻止丞相过来看她。
  
  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导致丞相没来看她。
  
  2.小姐这边
  
  小姐如果想报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机会写信回去。但是一直没有。这就足以证明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没有任何信件寄回。总之是没有揭发刘洪。
  
  所以,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淫心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究竟是个怎样的色魔?
  
  那他怎么当了市长之后,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啊,应该比原先更加色胆包天才对呀。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
  
  可见刘洪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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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2 编辑

(3)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的朋友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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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2 编辑

(2)《西游记》中最大的秘密
  
  陈光蕊中了状元,跨马游街,遇丞相之女殷温娇打绣球招亲,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当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携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就连作《证道书》的残梦道人澹漪子老前辈都羡慕的不得了,在此处夹批曰:“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
  
  可是,真快活吗?这里面的问题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先来研究一下陈光蕊赴任的路线:
  
  京城——陈光蕊家——万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远?原著中作者已经给出了答案。
  
  陈光蕊与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次日五更三点,太宗命光蕊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相府,携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见陈光蕊的家住在京城与江州之间,因为是顺路,便道,所以陈光蕊顺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亲张氏大喜,当日即行。
  
  一、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个“月余”是指:
  
  1.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复仇,等一切事情都办完了,再来万花店接婆婆,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万花店,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还有多的,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来一回各14天,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约为10天。)
  
  而事实上是第一种。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为几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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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coc1999 于 2010-5-11 19:31 编辑

(1)唐僧的父母之谜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取经,要讲唐僧,我们得先从唐僧的父母亲讲起。
  
  在西游记的《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这一回中,疑点多多,迷雾重重,很难于读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远之处,读懂了,方能明白何为“造化”,读不懂,《西游记》就永远只能是儿童故事。
  
  唐僧的父亲叫陈光蕊,唐僧的母亲叫殷温娇。
  
  在这一回故事中,陈光蕊考上了状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绣球招亲,那绣球“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缘。陈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温娇结了婚。
  
  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一路上竟无人伴随,仅带着老婆和自己的一个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
  
  这个时候,离谱的事情发生了: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个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难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却并没有揭穿杀夫凶手,那她还在等什么?
  
  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了,这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刘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没被人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枕,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一家团圆,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就有人说,这一篇是《西游记》中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作者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既然他这样写了,就是另有深意的,这正是西游作者的高明之处!
  
  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萨安排好了的。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这样的!
  
  什么?你觉得这个答案很无聊?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证据,细细推论。
  
  首先,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疑点越多,线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这一回故事的结局是:陈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捉了杀父仇人,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作者讲一个故事,总是有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部分共同构成的。
  
  而故事的结果,总是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那么,故事中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难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写信给父母。
  
  2.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因此,这两条她完全能够做的到。
  
  3.夜里睡着了下手。
  
  4.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种可行的复仇方法,温娇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陈玄奘长大了来报的,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那么,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这可能吗?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还要陪他睡,她就这么眼睛一闭,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还要忍上一十八年,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之一:
  
  1.干掉凶手。
  
  2.干掉自己。
  
  可是,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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