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阿,双方都不怎么样,男的动粗肯定不对(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对);女的自己就该注意,大半夜的跟一个男的在一起,就算办事儿找个伴儿行吧?所以都有毛病,道德方面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强。个人见解,不要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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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费雪儿 at 2004-2-16 02:22 AM:
谁说的?我的亲戚就是德国的律师.我问过她了.这个让人恶心的家伙就等着死吧.不要忘记这是在德国.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是在德国,就算在中国强奸未遂也要负刑事责任,虽然中国法制不健全,有这样那样的黑暗,但我认为司法机关还是基本上能履行职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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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iely at 2004-2-13 00:54:
仔细问了学法律的朋友,被告知,这个小子只要死不承认,而且没有使用暴力的话,估计不会受到惩罚。

谁说的?我的亲戚就是德国的律师.我问过她了.这个让人恶心的家伙就等着死吧.不要忘记这是在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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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问是:如果该嫌疑犯是清白的,为什么不见他站出来呢?反而是这段时间都消失了!在当事女生都已经站出来说话了,这个男的要真是清白,还不为自己辩解么?另外当事女生和很多慕尼黑的同学都指正该男是个惯犯,这总不是巧合到这么多人都同他有仇吧?能够是惯犯,说明他自己也没想过要改过自新。这样的人能纵容么?事发后没得逞,女生的男朋友来了,这嫌疑犯就跪着求饶,真是让人不齿!有胆做还没胆担当!

我不与谁争吵,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但我也表明自己的立场:对强奸这一行径表示最大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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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删, 看看能吵出几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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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吵,发表一下看法,竟然被他那么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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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建议斑竹删了这个帖子吧~~~~~~~

看看影响多不好,这都吵到第2拨了~~~~~~~

是非黑白,法律自有公判~~~~~~

我们静看法院判决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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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iely at 2004-2-15 06:45 PM:
他暗示的,说和我没关系,那么一定和他有关系,什么关系呢?


从哪里看出来的暗示?

难道我对你的态度表示一下异议,就要被你如此攻击和侮辱。
何况我也没说什么对你不利的话吧

这里不是言论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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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好不好?tired.gif这件事是开元一个叫青衫磊落的斑竹首先贴出来的。看你注册日期也就是个马甲,别再在这个时候添油加醋乱说一气,还嫌事情不够闹得大吗?tired.gif

[ Last edited by antoney on 2004-2-15 at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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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耳钉 at 2004-2-15 19:48:
放屁,几天没刷牙了。
你说的是人话吗,为什么这样攻击我?
你觉得这个词说出来很过瘾是吧。

我觉得你上面的话,实在太冷漠了。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一个词再怎么样也就是一个词,祖先创造出来就是可以用的。如果你觉得不妥,我可以换成“非自愿的性行为”,其实意思都一样。

冷漠,我只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如果冒犯了你,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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