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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3-23 00:55
| 只看该作者
争吵了很久以后,终于看到一个比较中肯的回帖
我是新来的,我到志愿者网站看了看,他们专门开了个"罐子事件"的版块.我看了半天,算是明白了点什么.
我建议兄弟们到那去看看,现在的问题好像是警察不相信志愿者说的,志愿者多次到公安局反映情况,可警察需要的好像不是志愿者说的,而需要志愿者按他们说的来录证词.
这个贴子看得我累死,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感觉总体来说,都还是支持志愿者联盟,支持罐子的.
我注意了一点,死者是10.22日死亡,10.24号公,检,法都参加尸检,10.25日尸体火化.我想这点不用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类型的死亡能够引起司法机关如此重视的现像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因此也就决定了这个案子的性质.
米国华人提出的建议不失为一个好的建议,如成立统一指挥,统一领导的营救方案等...........
我也注意看了志愿者网站领导人的言论,平心而论,我觉得,他们对这个案子是有足够的分析和理解的.在这样一个背后有因素(仅凭当前特征来看)案件来说,他们必须谨小慎微.如果警察的立场和态度是一个公正,客观的状态的话,那么,他们也许能按米先生的建议去做.可是,在有一种明显倾向性的壮状下,他们不能这么做.因为,在这种壮状下,也许就会造成另一种打击的口实.
至于说到什么时候胜利,我倒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警方是很背动的.因为,这个案子从11.29日出法医鉴定结论后(以上均为志愿者网站及相关新闻链接得知)基本上警方所需要的证据准备齐了,然后在12.12日拘留了罐子.随即便逮捕.从这个过程来看,警方是有充足的证据的.然而,在这样一个已成事实的程序下,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到现在案子还没有进入公诉阶段.同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关注,那么,作为一个看客,我所理解的,警方并没有十足充份的准备,也可以这样说,媒体的关注是让警方没有预料到的.所以,我看到警方又多次传迅志愿者(出自志愿者网站罐子事件进展更新).看到这里,我好像明白,实际上,警方之前的证据都是不足以来证明事实的,因此他们需要志愿者同伴的"证据".可志愿者同伴坚持他们的事实.那么,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时间拖得越长,实际上对警方是越不利的.
至少有一点,在证据不充份的前提下,警方应该同意取保,让罐子回家过年,以此来缓和一下公众的情绪.可是警方没有,也就是说,警方认为他的证据足以证实罐子有罪.然而却又迟迟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阶段.
所以说,这个事件,确实很有值得关注和推敲的价值.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最后结果.
当然,不可否认,也正因为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警方才一定要做成铁案.这是我们国家案件办理实践中的一大"特色".
事实上,个人认为,这个案子,不管最终的结局如何,武汉公安局公交分局都输了.因为从社会公德立场上来说,公交分局已然失去了一些保贵的东西.更失去了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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