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坐第二只凳子?无非是因为使馆承诺每年给1k多欧的活动经费报销额度。看清楚,是报销额度,不是足额的cash!拿发票报销,而且是要面向一定学生数量的活动,餐饮费不算。(ZF管不住处级干部公费吃喝旅游, ...
守洞 发表于 2010-4-19 13:02



这个料爆的猛。我也是知道,领馆给学生会钱,但是不知道是拿发票这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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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大喊“民主”的人,绝大多数是希望别人去“民主”,因为“民主”的“主”是管理的意思,意味着私人精力的付出,呱噪的人大多不愿意为“公”付出“私”。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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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你当保险代理和学生会干事,2选1,你挑哪个?
守洞 发表于 2010-4-19 12:32

不管选哪个,都要凭良心做事。否则就算控制了别人的嘴巴不被人骂,也不会有什么人再去支持。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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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选哪个,都要凭良心做事。否则就算控制了别人的嘴巴不被人骂,也不会有什么人再去支持。
hettyw 发表于 2010-4-19 13:32


愿意为“公”用“私”的人,良心的起评分就已经远高于“看客”了。

还有一点,“口头支持”是廉价的,“共建”才是高尚人格。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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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要允许人家什么都看不惯,但又什么都不做,这个叫话语权。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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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坐第二只凳子?无非是因为使馆承诺每年给1k多欧的活动经费报销额度。看清楚,是报销额度,不是足额的cash!拿发票报销,而且是要面向一定学生数量的活动,餐饮费不算。(ZF管不住处级干部公费吃喝旅游, ...
守洞 发表于 2010-4-19 13:02


如果要求每个人交会费,那么条件起码是交会费的人都是组织内的成员,否则交会费的行为只能理解成为商业关系。而现在的学生会在法理上并不是组织内的成员。这是因为:
1、没有哪个霸王条款能够表明,所有在亚琛的学生都自动成为学生会的成员;
2、另一条路,如果学生会由学生竞选参选而出,那么倒是在法理上说的过去,但是目前也没有人做到。
其实这个才是我说的做第二只凳子的原因,学生会归根结底和学生没有关系,可能有的关系只是在于学生会的成员也是学生,不过这层关系基本没有作用。

至于你分析的现在的问题确实很对,大家一方面不想参与到这样的组织中,而宁愿去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甚至主观的挑刺者,充其量也是一个坐享其成者;另一方面却又希望学生会做到所有的事情,什么服务都考虑周到。大家并不乐意去参与学生会的工作,甚至查查账单都不愿意亲自跑一趟,但是又一个又一个的高标准要求。

我觉得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学生会和学生没有紧密相连的关系。这个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学生会没有权力要求学生们做什么,因为根本就不是下属的成员;另一方面学生对于学生会也不能做什么,因为不是你的组织,好坏也只能嘴皮子上说说。其实解决这一切很好办,只要将中国学生会改名成为中国部分学生学生会,就行了。

PS:最后一句是开玩笑。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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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料爆的猛。我也是知道,领馆给学生会钱,但是不知道是拿发票这种形式。
德国的牛 发表于 2010-4-19 13:12

从使馆的角度出发,发票制度是合理的,起码在缺乏对于学生会的监督的情况下能够尽可能的避免贪污。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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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制约什么呢? 制约的结果是,如果“傻子”当任,那账目是负的,他私人掏腰包垫付让大家happy,因为是年底报账;如果是“精明人”当任,那账目就是0,他自己去领馆开开年会就可以了。
“厂商赞助”?没大型活 ...
守洞 发表于 2010-4-19 13:10

很多事情,即便做的好,别人不知道好也是枉然,监督一方面是展示工作效果,另外一方面是确实的杜绝贪污的情况的出现。比如说亚琛学生会敢于说我们的账目都清楚,欢迎来查,这个就是最好的表态,比怎么辩解都有用,之后你的活动别人也会愿意来。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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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选哪个,都要凭良心做事。否则就算控制了别人的嘴巴不被人骂,也不会有什么人再去支持。
hettyw 发表于 19/4/2010 13:32

不要凭良心办事,要凭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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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每个人交会费,那么条件起码是交会费的人都是组织内的成员,否则交会费的行为只能理解成为商业关系。而现在的学生会在法理上并不是组织内的成员。这是因为:
1、没有哪个霸王条款能够表明,所有在亚琛的学生都自动成为学生会的成员;
2、另一条路,如果学生会由学生竞选参选而出,那么倒是在法理上说的过去,但是目前也没有人做到。
其实这个才是我说的做第二只凳子的原因,学生会归根结底和学生没有关系,可能有的关系只是在于学生会的成员也是学生,不过这层关系基本没有作用。

至于你分析的现在的问题确实很对,大家一方面不想参与到这样的组织中,而宁愿去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甚至主观的挑刺者,充其量也是一个坐享其成者;另一方面却又希望学生会做到所有的事情,什么服务都考虑周到。大家并不乐意去参与学生会的工作,甚至查查账单都不愿意亲自跑一趟,但是又一个又一个的高标准要求。

我觉得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学生会和学生没有紧密相连的关系。这个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学生会没有权力要求学生们做什么,因为根本就不是下属的成员;另一方面学生对于学生会也不能做什么,因为不是你的组织,好坏也只能嘴皮子上说说。其实解决这一切很好办,只要将中国学生会改名成为中国部分学生学生会,就行了。
joqoko 发表于 2010-4-19 17:39


组织华人学生自己的共济会是我个人的设想。怎么可能强制别人参加。运作方式如同德国所有的eingetragter Verein。 选举和账目审查都是注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从此不为每年人均2欧的经费而被别人误认为“官”,其实p也不是。 可惜华人对会费有普遍的深深的恐惧感,即使只是每年区区几欧。大家宁愿拥有一群其实是“父母”的“公仆”,也不要一群互助共济的兄弟姐妹。也习惯于被“父母”管理并同时张嘴接受“父母”的“哺食”。归根到底是骨子里缺乏“自主和互助”的精神。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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