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0:01 编辑
为啥我对我的新发型还挺满意的呢?难道是我要求低?
Evolution_KUKU 发表于 2009-6-15 18:51

这是你对本人发帖后做的第一次回应吧!好,我们再来看下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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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09:52 编辑
楼主您是模特么?应该很帅吧?!发个照片看看呀,让我们也跟着你共愤一下!!
Evolution_KUKU 发表于 2009-6-26 01:23

这是第二次你的回应。后面还陆续有难听的呢,就不一一回述了。损人不吐脏字这功力你不比CHRIST差,真是同什么来着。。。。。。还是不说明白了,自己猜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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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0:30 编辑
如果大家真的能做到对事不对人,不做任何人身攻击,我想NICEPASS是不会关闭留言的。
kuku_evo 发表于 2009-7-5 02:36

好,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你以上说的话!
什么真的是对事不对人,这事你先搞搞清楚!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把眼睛盯在别人身上?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我前面说过了,谁再出言不逊的话就自动滚出去!所以即使知道其原因所在,也就不在这里把话说的那么明白了,相信很多明理人都能想清楚,至于你明白不明白,还是算了,不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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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0:27 编辑
我是看你之前得留言,还以为这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nicepass 发表于 2009-7-5 02:00

首先你引用的我的话是你问我能否关闭留言之后写的,你先看清楚了!

其次你再看看我楼上回述中提到的内容,那么我想请问问,你当时怎么就不说要关闭留言呢?哦,也许你度假去了,不在,可以原谅一下,下次可不许再这样了。作为版主,即使度假也要随身携带个电脑,多关心一下我们版民才是,当然最好不要偏袒。。。。。。

我再做一个总结,凡事无因必无果,如果有些人能够做到理性的追溯从前的话,那么我们也愿意很好的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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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0:10 编辑
唉,没想到你一直潜水关注中啊
nicepass 发表于 2009-7-5 02:01

可以负责任的讲,潜水的人非常的多,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还不知道这个灯火通明就是我,一直都没有和他们讲。其原因一,我一直认为这个帖子不是看谁骂的多才能争出真理的。第二嘛,真要是让他们知道了,恐怕这里坛子太浅了,如果潜水的人都出来了,真是要发海啸了,酿成印尼第二次惨剧我可不想,很不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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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1:02 编辑

提醒:不要总是想着行使你们的反面权利,多想想怎么为我们大家服务好,再说这份所谓的权利到底它有多少实际意义,我想这里的你,我,他都很清楚!要"挥权利棒"可以,但最好适时!

再重申一下我在楼上曾说过的:如果你或者他能够做到理性的追溯从前,我愿意(当然本人只能代表自己)很好的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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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5:22 编辑

manche treten dich,
有人践踏你,
manche lieben dich,
有人喜爱你,
manche geben sich für dich auf.
有人为了你而放弃自己.
setz dein Segel nicht,
不要降下你前进的风帆,
wenn der wind das meer aftraust.
当暴风雨在海上咆哮.

dieser weg wird kein leichter sein,
这并不是一条容易的路,
dieser weg wird steinig und schwer,
路途上将会困难重重,瓦砾密布,
doch dieses leben bietet soviel mehr.
然而正是这样 生活才将更加丰富.


哦,dieser weg , 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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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5 17:04 编辑
一个提议:作为版主的职责就是适时调和论坛中的不愉快(吵架贴),斑竹嘛我不敢说自己做的久,但是看过的吵架贴不在少数。个人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不希望科隆半板块出现不愉快,尽量去调和,目前效果还不错,大 ...
nicepass 发表于 2009-7-5 15:40

早说过知道你不在场啊,没有怪你,不知者不怪嘛!
至于说到我是否还有话要说,其实早在第4页前就已经没有想再说下去了,谁料。。。。。。,所以我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谁叫"潭子"波涛那么汹涌,上不了岸!

另外,客观的评价NICEPASS版主在此帖回复中一直还算是用词谨慎、平和。(比某某某某强啊!)虽然作为版主在使用公正、公平这个横尺的时候稍微有些晚,但目前看他做的自述后,态度还是很明确的,那么也不算亡羊补牢,为之过晚!

所以,下面要发言的人小心喽~!我们有理说理,没理静观吧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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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6 00:34 编辑

楼上好一个求同存异,非常赞同!这年头能有人持有如此"清晰"的头脑并这样"客观"的看问题,不多了。

另外,看到了KUKU版主的诚意,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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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灯火通明 于 2009-7-6 12:36 编辑
128# 灯火通明  

把引号去掉会诚恳很多!
ldwbtfe 发表于 2009-7-6 02:03

何以来之诚?何以来之不诚?我这个人一向以"诚"待"诚"。至于你所说的"引号"其实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引号的使用可以是褒贬不一的,就看你以什么样的心态去看待它了。就像你说的人心是杆秤,我认为:当心里的天平发生倾斜时,只有自我调节后才能对心又对口。

我要再重申一下:在KUKU版主发表了那么一篇充满诚意的致歉信后,我愿意以一颗以诚待诚的心去的接受,同时真心的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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