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背后的故事 ZT

珊瑚虫之死 计世网
       2007年9月26日上午,传腾讯要求深圳公安局羁押珊瑚虫陈寿福。
       2007年9月26日下午,腾讯否认要求深圳公安羁押陈寿福。
  200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互联网出现大量谴责珊瑚虫的文章及视频资料。
  2007年10月1日,腾讯声称对珊瑚虫QQ作者被抓不知情。
  2007年10月2日至10月7日,出现大量为珊瑚虫辩护及谴责腾讯的文章。
  珊瑚虫QQ的作者陈寿福被抓已经在互联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有为陈寿福鸣不平的,也有为腾讯喊冤的,有说陈寿福罪有应得的,也有说腾讯杀鸡给猴看的……至于最终的定论,那是法律层面上的,我等普通老百姓说的可不算。但我们却可以通过珊瑚虫与腾讯的交手看出此事件背后微妙而又发人深省的利益关系。如果珊瑚虫没有危害腾讯的利益,还会遭到“围剿”吗?而腾讯对于珊瑚虫的侵权行为如果采用温和的手法是否会名利双收呢?

  一档电视节目引发的热议
  深圳某电视台最近播出了名为《扑火的珊瑚虫》的节目(如果大家没有看到,可在各大搜索引擎网站以“珊瑚虫”、“视频”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在节目中出现的所有人物都将珊瑚虫QQ推向了于情于理都十恶不赦的境地。而这则视频在互联网引发的热议并不亚于之前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我们通过该节目筛选出了几个关键字——侵权、选择权、流氓软件。看看这小小的珊瑚虫是怎么引发这场轩然大波的。
  珊瑚虫侵权
  珊瑚虫QQ是一款基于腾讯QQ的插件软件,它在QQ的基础上添加和删减了一些功能。在软件界,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举个例子来说,微软推出的浏览器软件IE,它在浏览器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但我们却可以看到基于IE内核的软件、插件层出不穷。国内用户熟知的遨游浏览器便是这样一款,它基于IE内核,并添加了诸多功能,但我们至今没有听到微软将其绳之以法,相反,我们却发现遨游已经成为了微软的合作伙伴。有些时候把敌人变成朋友得来的可能是更多的人心。这倒有些像前不久那段有名的网络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于这样一部浓缩且幽默的网络视频,我们的陈大导演虽然气愤之极,但还是以宽大的胸怀放过的作者。那么腾讯为何非要“碾死”这只小小的珊瑚虫呢?
  据上市公司财报,腾讯的广告收益占腾讯收益超过25%。而珊瑚虫对腾讯的伤害就是降低腾讯的广告收入。在高峰期,最高有30%用户使用珊瑚虫的QQ,换句话说,腾讯的收入因为珊瑚虫减少了25%×30%=8%。这个数据如果乘上腾讯16亿的收入(2007年中报),想必任何一个腾讯的股东,站在腾讯的立场上,估计都有冲动把珊瑚虫的作者告上法庭。由此看出,腾讯收拾珊瑚虫看重的并不是用户的利益,而仅仅是为了金钱。
  珊瑚虫侵犯了选择权?
  在那段视频中,受访者提出了珊瑚虫侵犯了他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但每位使用过珊瑚虫QQ的用户都知道,珊瑚虫版QQ有插件没错,但用户在安装前可以进行选择,即使在安装后,也可以随时卸载。再来看看腾讯QQ,没有几个用户会喜欢在软件上看到种类繁多的广告,然而,腾讯QQ上的广告窗口却无法去除,这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呢?再有,腾讯打击QQ相关插件的行为本身是否也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呢?
  珊瑚虫是流氓软件?
  何谓流氓软件?流氓软件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安装的且损害用户利益的软件。珊瑚虫QQ显然不存在流氓软件的任何特性,每位安装珊瑚虫版QQ的用户想必不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的。而屏蔽广告、显示IP地址这样的功能又是哪个流氓软件爱做的东西呢?
  在视频中有几个受访者,他们一致认为珊瑚虫QQ“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说珊瑚虫QQ显示IP地址的功能侵犯他们的隐私权。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点对点的数据交换,就好比邮局根据地址把把一封信从一个地方传递到另一个地方一样。两个人通过QQ聊天,QQ首先需要知道对方的IP地址才能把消息发送过去,珊瑚虫的这个功能只是把这个IP地址显示了出来。再举个例子,就好比你家的电话,难道你的电话具备了来电显示功能就侵犯了其他人的隐私吗?
  托儿?
  这个名为《扑火的珊瑚虫》的视频被放到互联网上后,相当一部分网友提出了与该视频论调完全相悖的意见,而片中的几位受访者的言论更是引起了网民的愤怒,甚至有论坛开始号召网友查找这几位受访者的真实姓名以及住址,大有将其上升到之前互联网上“虐猫事件”以及“谩骂老师”中“凶手”的地位。我们不说这些网友的行为对错,但我们可以看出,腾讯此举可能会得到一些金钱,但失去的却是需要多年积累才能得到的民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段批判珊瑚虫,维护知识产权的节目中,竟然有一段选择了《越狱》的主题曲作为节目插曲,众所周知,《越狱》在中国虽然受到热捧,但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并不明朗,民间热议也就罢了,而在电视台的这样一个宣扬知识产权的节目使用这样一个插曲就显得格外刺耳了。
  腾讯并不光彩的历史
  腾讯在这场知识产权的官司中确实是赢了,但我们翻开腾讯的历史,“知识产权”这四个字像苍蝇一样一直在围绕着腾讯转,腾讯不仅当过原告,也当过被告,而最终的结果却不像这次这样“完美”。
  在上个世纪末的1998年,3个以色列小伙子为了方便彼此在网上的联系,开发了名为ICQ(Iseekyou)的即时通讯软件,这一新颖而又快速的通讯软件迅速风靡全球。到了1999年2月,我们所熟知的QQ的前身OICQ诞生了,这个只与ICQ相差一个字母且功能大同小异的软件在中国迅速发展,2000年底,OICQ的注册用户已经突破了4000万。然而正当OICQ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收到了传票。

痛失OICQ域名

  腾讯在大力发展OICQ软件的同时,也推出了相应的网站,在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腾讯分别注册了OICQ.com和OICQ.net两个
国际域名,然而到了1999年8月至1999年9月这短短几十天的时间,收购了ICQ软件及ICQ.com域名的美国在线先后两次给腾讯发来了措辞严厉的投诉信,由于OICQ.com和OICQ.net中含有ICQ字样,侵犯了其知识产权,要求腾讯归还两个域名。

  2000年3月3日,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美国最高仲裁论坛(NAF)受理了美国在线递交的有关OICQ两个域名的争议书,并以正式律师函的形式通知了腾讯。

  随后腾讯将OICQ.COM和OICQ.NET域名归还美国在线。此后整整两年时间,腾讯一直以tencent.com域名作为其主要入口。所谓吃一堑涨一智,为了避免再次受困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腾讯被迫进行了一系列的变化。2001年4月,从最新版的腾讯QQ2000bBuild0325开始,OICQ无一例外的更名为QQ,腾讯一直在免费使用的一些家喻户晓的头像,如:史奴比、大力水手、Kitty猫等美国迪士尼公司独有的卡通图片也从QQ中消失了。通过这场官司,腾讯似乎变得聪明起来了,然而令腾讯意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知识产权官司中却连败两阵。

  争夺QQ.com.cn

  在重塑了QQ品牌后,QQ的用户并没有受到更名的影响,用户数量持续猛增,但却令腾讯不爽的是,他们在互联网上发现了一些与腾讯业务及其相似的“QQ信使”、“QQ俱乐部”等网页,而这些网页来自一个域名为QQ.com.cn的网站。

  在被美国在线送上法庭后,腾讯似乎懂得了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在2002年12月,腾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对QQ.com.cn域名的投诉书。而投诉书与美国在线的如出一辙,认为被投诉人杨飞雪注册的域名侵犯了腾讯的知识产权,要求其免费转让。这看起来和美国在线告腾讯情况基本一致,域名QQ.com.cn腾讯志在必得。然而结果却并非腾讯所想象。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认为,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杨飞雪注册的QQ.com.cn的域名时间早于腾讯现有名称诞生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腾讯还没有将OICQ更名为QQ的时候,杨飞雪便已经注册了该域名。腾讯又失败了,落得个“当了被告当原告,败了原告败被告”的尴尬结局。

  再失QQ.cn

  2003年3月17日,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下的二级域名全球开放注册。在.cn开通注册不到20分钟,原先三级域名QQ.HL.cn的持有者成功升级到QQ.cn。10天之后,腾讯发现QQ.cn已经被注册,于是他们要求QQ.cn的注册者商务中国将该域名“归还”腾讯。但腾讯的运气真的是被到家了,由于商务中国是在优先升级期间内申请注册二级域名,是由商务中国提交至CNNIC数据库,成功注册QQ.cn二级域名的。很不幸,这回腾讯又输了。

  QQ的名分

  看着OICQ.com、OICQ.net、QQ.com.cn、QQ.cn一个个离自己远去,腾讯一次次在知识产权面前陷入困惑。难道QQ真的没有名分吗?大家可能会发现这些域名中还缺一个QQ.com的顶级域名。为什么腾讯不去要求“归还”呢?

  早在1995年5月,一个叫罗伯特·亨茨曼的美国软件工程师,就注册了QQ.com域名,并把它作为个人电影艺术网站入口使用。后来他无暇打理这个网站,就将这个域名放在了拍卖网站上待售,但由于过高的开价(200万美元)而无人问津。1995年……即时通讯软件还没有诞生,如果腾讯大言不惭的去要,十有八九跟前几次的结果一样。没有办法,唯一的出路便是买,而至于最终花了多少钱,恐怕只有腾讯和罗伯特·亨茨曼心知肚明了。

  大公司应该有大度量

  回到珊瑚虫话题,一个本因事实明确的事情之所以出现争议,实际上反映了当前整个市场的混乱与浮躁,如果不是QQ急功近利让用户烦扰,有人会挺那个有流氓倾向的珊瑚虫吗?大公司应该有大度量,当你在获得官司胜利的时候,应该多想想会失去什么?金钱少了可以再挣,但人心失了就不好办了。

  来看看美国,如果一个小公司开发出了一个颇有前途的新产品,微软、谷歌、雅虎会花重金将其收购。比如Youtube,16.5亿!还是美元!而中国呢?当有个小公司开发了个新产品,那些中国所谓的大公司会收购你吗?做梦!他们会模拟你的产品自己再做一个,然后利用自己庞大的资源优势把你从市场淘汰。翻过头来说腾讯,面对珊瑚虫这样的QQ插件,它没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却能够征服30%的QQ用户,这表明了珊瑚虫过硬的市场基础,腾讯“碾死”了珊瑚虫,那这30%的用户会怎么想呢?两全其美的方法并不是没有,收购便是最简单的方法,游说陈寿福卖掉珊瑚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陈寿福并不完全占理。这样腾讯依旧占据着QQ 100%的用户群,而且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何乐而不为呢?

  腾讯终于赢了一场它曾经很少赢过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官司,但它赢得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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