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3:06 发表

一个月一次 Mahnung,至少2 次以后才启用法律手段的。
先是要账,要几次不给,才起诉欠款人的。法律是有程序的。
这事,S找个德国的朋友帮忙去o2解释一下,然后把剩下的月费补交一下,卡就留给自己朋友用吧,应该可以不用上黑名单

W如果好心点,和S的朋友一起去o2解释,事情会顺利点,他要不肯,那也没办法,因为W没有啥经济损失

其实就看两个人的态度怎么样了

以后国内国外交往万一碰到了,也算心有个底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6-10-1 13:13 编辑 ]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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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3:11 发表

这事,S找个德国的朋友帮忙去o2解释一下,然后把剩下的月费补交一下,卡就留给自己朋友用吧,应该可以不用上黑名单

W如果好心点,和S的朋友一起去o2解释,事情会顺利点,他要不肯,那也没办法,因为W没有啥经济 ...
卡留给谁都危险。

我就帮朋友背过债。还是我帮了他很多的朋友。

但是他在国内,你死或就找不到他,电话打到家,父母说不知道,朋友告诉我,他就在家,好像他说我是个无赖,叫家人不要理我,

真叫我欲哭无泪啊。估计他是没钱还。但是我保全了你的名誉,还让我替你背债,我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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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珍惜对方是朋友, 那最好别和他在钱的问题上有任何瓜葛. 除非真是万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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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财交往难免, 只要做到帐目清楚也不会有问题.
没有哪一个参考系相对于其它参考系是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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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3:45 发表

卡留给谁都危险。

我就帮朋友背过债。还是我帮了他很多的朋友。

但是他在国内,你死或就找不到他,电话打到家,父母说不知道,朋友告诉我,他就在家,好像他说我是个无赖,叫家人不要理我,

真叫我欲哭无泪 ...

我真是很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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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兔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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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W的心情能理解,毕竟需要承担合同的全部费用,但不要手机的优惠没有享受到!还有个口头协议外多出来的60多欧!只是W的措辞过于偏激,而且在还没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的情况下就看扁自己的同胞并且单方面悔约,这样就给已经回国的S带来原本不想负担的麻烦!

S 拿了手机又把合同留给W,而不给对方一点好处也是有欠考虑!很容易被人误会,哪怕你确实是无心之失~!或者是不清楚具体操作!


双方本着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心态好好协商下吧~!



↘ゅ手中ゞ沙^ǒ^风中^ǒ^情╃逗留过后^ǒ^一切ゞ烟消云散ゅ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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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当初给了W两个方案选择,一个方案W不会吃亏,另一个方案W吃亏了
W选了吃亏的那个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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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36 发表
S当初给了W两个方案选择,一个方案W不会吃亏,另一个方案W吃亏了
W选了吃亏的那个
S 会要钱的 因为W 不知道行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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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9:41 发表

S 会要钱的 因为W 不知道行情么
如果W愿意要那个手机,那S收W钱是正常的。多收不对,但是如果S买手机首付多少收多少还在情理之中。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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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几个选项有误。因为那67欧根本就没从W同学的账上扣。
家有三只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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