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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5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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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视觉艺术的重复收费策略
《大腕》是个孙猴子,一出世就骇了娱乐天地。《大腕》确实大,制作大,排场大,导演和演员名气也大。排戏在紫禁城,办丧事在太庙。真是以大开始,还要以大收场。一年下来,就数《大腕》让中国观众感到了大手笔和大气魄。孙猴子不仅有七十二变,他身上还有数不清的猴毛。孙猴子仙气一出口,猴毛就变成了无数的小毛猴子。于是有了盗版孙猴子,盗版之多只要数数孙猴子有多少汗毛就知道了。
《大腕》的VCD版也出来了,据说是为了打击盗版,只卖人民币十五元。如此便宜的正版,让人垂涎。恐怕以后这样的事还会多,只要不想着紧跟时代,落后一二个月的,满可以买个正版碟回家看,就不必踩着点儿到影院去了。虽说关着灯和素昧平生者一起做梦也是一种享受,可自己关起门来一个人做梦也没什么失落。但我还不满足,就在床上辗转悱恻,终于有了一个大梦。这个梦太大了,折腾了我老半天。我梦想着进电影院再不用买票,电影院二十四小时轮番地放《大腕》,人们随到随看出入自由。
以下是我和一个网友的对话:
这能吗?这可能吗?要是真的可能了,总得给个理由吧?
看看,说着说着,你又在想《大话西游》了。这需要理由吗?需要吗?眼球啊,兄弟。
大话眼球?
张朝阳不是有个眼球理论,凭什么不能用在这里。要知道,发现真理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会应用真理。
怎么应用?咱们已经是很可耻的人了。买了盗版碟,在家庭影院里看了个够,还要怎样,够丢人的了。怎么还能进电影院不给钱,是不是有点过分?
过分?作为一个消费者,你不能对自己说,这样太过分了,对不起电影工作者啊。你只能对商家说,太贵!即使已经很便宜了,你也要咬着牙根说,真是太、太贵了。知道么,商家永远有赚头,只要他还站在这里吆喝。你到底还是不清楚他的利润从哪里来,这就是市场信息的不对称。
十块钱的盗版碟你还觉得贵?还要让电影院免费开放?盒饭都八九块呢,你看了一个电影,一个哦好多艺术家奉献给你的艺术精品你还觉得贵?
你用词不准,说明你对这个世界体会不深。首先,不应该称艺术家,而只能称大腕。其次,这不是艺术品,而是商业片。它也不是奉献给我的,因为我买了盗版光碟。盒饭和商业电影的性质类似,都应该在十元之内,别管它是用旧锅做的,还是用故宫做的。那么,为什么要开放电影院呢?就是为了更公平。我们每天都要工作,每天都去消费,每天都给政府纳税。你也看到了,哦,你看得比我印象深,你有家庭影院。《大腕》里有可笑可乐,有搜狗网,还有报丧鸟,这些都让我们时不时联想到现实。我们总有憋不住的时候,会像冲进洗手间一样冲进商店和超市,用振翅欲飞的钞票换回来那些可笑可乐的报丧鸟。
哦,我好象明白了,有点意思。喔,好象冯小刚也是这样规劝那些知名厂家的。他说,别告我,我已经给你们做免费广告了,你们还要告,你们真是得寸进尺,拿我当广告箱了,别这样没完没了的,好吗?
你说得有趣,可你还是没悟。我打个比方吧。比方说你在自己的电脑上用搜狗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结果得到了两份账单。一份是时间账单,你的邮件用了一分钟时间。另一份是比特账单,你的邮件用了三万个比特。结果你被收取了两份钱。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谁让你用搜狗网来着。知道你为什么穷吗?
知道……,又不知道。
就是因为你总是被这个社会、被别的人、被商家重复收费。
噢,我懂了。那难道我在看《大腕》的时候也被重复收费了?
你怎么还不明白?你可真是一只可笑可乐的报丧鸟。
影视歌大腕们通过电影、电视和MTV等娱乐产品向社会重复收费。电影改编成电视,电视插曲又派送成金曲,影视剧本又出了书用以挤兑那些从不抛头露面的作家。最后,他们都成了广告明星,直接干预大众消费。大众,也称消费者,不仅义无返顾去买大腕们推荐的报纸、防寒衣、汽车,还要掏钱买他们的娱乐产品(书、VCD、电影票、DVD)。大众们自身到底拥有什么?大众们只拥有眼球,所以必须很好地利用自己的眼球。对大众而言,购买盗版就意味着一种权力,也就是对眼球资源的自主权。这是避免被重复收费的一个重要手段。
《大腕》提示了我,让我灵感勃发。既然尤优和查理王想用厂家的广告投资来免费操办泰勒的喜丧,同样的,大众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眼球资源来迫使电影院免费开放。而如果正版免费了,那么盗版还存在吗?如此一来,一个压在大众心头十几年的道德负担也就迎风消散,真是利国利民啊。
在冯小刚的嘴里只有两个词:商业电影和盗版。二者看来是矛盾的,却也是唇齿相依的。被盗版的,大多是畅销的商业电影。商业电影靠着大众的眼球活着,不关乎人的心灵。而盗版正是利用了眼球的复性,赋予大众眼球选择的权利。而商业电影也离不开盗版。这里的离不开,有两种意思。一个是被动的离不开。既然是商业的,就是复制的,就是拷贝的。那么,商业电影就不可能逃脱被拷贝、被盗版的命运。还有一种主动的离不开。靠商业电影活着的大腕们他们的真正需要只是两个东西,人的眼球和商业投资。而盗版正好将商业电影送到了更多的眼球面前,它如实再现,现伪存真,扩大了大腕们的影响。商业投资者看中大腕的地方,也正是大腕们作为公众人物的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大腕们可以去拍广告,可以当形象大使,可以做一切有益于商品流通的工作。
既然盗版给大腕们带来了更多关注他们的眼球,带来了知名度,带来了商业投资,那么大腕们为什么还要反对盗版呢?说白了,就是想不劳而获,就是想重复收费。大众已经在他们购买大腕们做过广告的商品时付钱了,可大腕们却还是要用他们赖以维持他们知名度的商业片来再赚一笔。
我有点出离愤怒了。大腕们这么干,早晚有一天砸了自己的饭碗。艺术既然无价,就应该彻底免费。应该让厂商、赞助商向电影院支付大众观影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
你混淆概念了。《大腕》不是艺术,是商业片,是商品。
那当然,商品摆在商店里,难道我进商店也要钱吗?
你又弄混了。电影院不是商店,它只卖……
哎,电影院就是商店,就应该把商业片搬进商店。商业片就是广告,看广告还要花钱?
你的意思无非是,以后的商业片和广告片可以同流合污了。《大腕》就是这样的典型。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从没有什么同流合污的感觉,我只是觉得艺术应该回到它的本位。
什么是艺术的本位?
无价。在消费者眼里,无价就意味着免费。当然,作家的书还是要钱的,因为作家就靠这个维持生计了。
虽然你有点同情弱者,可你的想法还是很前卫。那么音乐厅呢?
和美容院合并。
有点意思,美术馆?
搬到地铁站、车站、飞机场里去。
那样一来,误点的一定很多。
正中下怀了。误点了,可以让乘客多花钱,多滞留就多消费。
对,这仿佛正是艺术的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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