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若我是参照自己生活标准,那我唯一的结论甚至只有:中国很富,很爽,很好过...
我从小挑食只吃鲫鱼而且只吃河鲫鱼,家里的条件也是许可的,
从长城0520开始用起,家里也是能买的起的.
我是不是就因此得出结论说中国人天天都吃鲫鱼从小都用PC呢?
事实不是这样...
看问题不能看表面问题,说的对的,我拍手,比如房子贵,
是事实的,我也骂娘,虽然不关我事...

只是有的指责过于范围化,当把问题无限扩大化的时候,世界都是黑的...
好比开企业到底要办多少手续呢?你有注册资金,你有一切的条件的时候,实际上手续是EINFACH的...
什么样的情况才会遇到阻挠?你资金不够,你法人不明,地点不合适等等,这就要找关系通门路批条子,这时候,可能跑N多部门了...
但是这种问题是开酒吧就要跑100次的么?胡说而已...

再着说什么中国人看电视是为了接受党的信息,那就素放屁了,
大家买29'电视或者买电视墙,大多是为了娱乐节目把...
真要看新闻谁买那么大电视看去???
而且家家都有大电视本身就是句胡话...谁说家家都有了,我为什么每次跑到西北西南采风的时候就没看见家家都有?
仅这一句话,就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所以要驳斥...

再着,户口政策根本不在于是否允许到处住,到处住是可以的,就算你山沟里的住上海哪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你交房租,或者买房子,你难道不能住???
大家厌恶的是农村户口城市户口的户籍制度而非居住本身...

尉僚子云: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二耳塞豆,不闻雷声


[ 本帖最后由 右翼反日分子 于 2006-7-28 16: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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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22 发表
户口政策在于人治的需要,所谓人治的需要就是如果出于个人的需要和解释。
当官的出于管理需要觉得可以,我就让你那样;如果觉得不可以,我就不让你那样——我还有法律依据。

“到处住是可以的”——那叫执法不 ...


虽然我很厌恶北京的这条政策,但是我还是坚持住了半年没办证~当然我心知抓我无价值...
可这就如同N国法律里如果怀疑你有犯罪行为,可以请你去问个几天,你也没话可说...没逮捕你你又能怎么说呢...
城市制定这条规定,大多是为了城市本身考虑,却忽略了民权本身,是个我骂了N年的破事...
但若因此说不能随意住,就是胡扯了...只要你租了房子,也不超过被警察怀疑的拥挤标准...我相信没什么几率会抓你走...


[ 本帖最后由 右翼反日分子 于 2006-7-28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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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29 发表


选择性执行的时候就不可以。你没见过被遣返的不代表没有被遣返的。

穷人的生活很艰辛,你说朋友有各种阶层的,但是没有最低层的,没有乞丐层的,也没有捡破烂层的,没见过被遣返的也不为怪。要不是孙志刚事 ...


若10几人拥挤在一个棚子里,那是很可能被遣送回家的.
即便在纽约市,流浪汗睡在街上也是有几率被拉到局子里过夜的.
我在KAISERPLATZ见过警察带走流浪汗...
因为他没有固定的居点.
住什么城市都是可以的,只是必须按照本城市的规范.
好比我以前从HALLE搬到AACHEN,也是得先上户口,确定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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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特例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好比美国警察殴打死美国国民也一样震动了美国.
打伤了中国商人也一样震动了中国.
但是否等于说美国警察蛮横执法美国政策腐败呢?
事实是,他们的警察制度比我们的要好很多.
在HALLE,我见过警察拿大棍子威吓手无存铁的光头(虽然他们或许是NPD,但是他们当时没有任何举动,而且NPD在当地合法).
是不是德国警察就很喜欢威吓百姓呢?
事实是,我见过最好的警察也在德国...
在BERLIN到MUENCHEN的火车上,我见过两个很落魄的流浪汗被警察反复询问查证件,最后因为说没证件而被带下了车.
在下车过程中,警察还用肩膀用力撞了其中一个家伙...
有暴力动作...
但是车上的德国人似乎无视...

这种选择性的执法,或许,不是中国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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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右翼反日分子 于 2006-7-28 16:28 发表


虽然我很厌恶北京的这条政策,但是我还是坚持住了半年没办证~当然我心知抓我无价值...
可这就如同N国法律里如果怀疑你有犯罪行为,可以请你去问个几天,你也没话可说...没逮捕你你又能怎么说呢... ...


一般的像样点的小区警察都不会去查的,一来查到盲流的机率不高,忙活半天收获不大,二来指不定半夜敲了哪位权贵的门还自惹麻烦,我家楼下不远就有一片旧平房,一有严打活动那里必查,相隔几十米的我家从来没人来敲门,你去北京的某个民工聚集的地方租个小破屋住个半年就知道不是“到处都可以住的",这句话只对占人口少数的既得利益群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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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47 发表
孙志刚是所谓的乞丐或者捡破烂的么,惨到需要别人“帮忙”的程度么?人家是个走在路上的大学生而已。
谁敢说中国只有一个孙志刚,他被打死在收容所里,才引起关注,那打个半死的呢?

在西方,警察带走流浪汉, ...

法国的情况和中国类似。警察也警察在马路上巡逻,看到流浪汉就让他们去住收容所。虽然流浪汉都不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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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半人马 于 2006-7-28 16:43 发表


一般的像样点的小区警察都不会去查的,一来查到盲流的机率不高,忙活半天收获不大,二来指不定半夜敲了哪位权贵的门还自惹麻烦,我家楼下不远就有一片旧平房,一有严打活动那里必查,相隔几十米的我家从来没人 ...


那就是执法问题而非政策本身的问题了.
若在北京,我大可不办暂住证而住在友谊宾馆,我相信住10年也不会有警察来查我是否是流动人口有无办暂住.
可是事实上我确实就没办...但是他们执法不严...按道理我该办的...
而办理暂住证的人们即便住平房也不需要担心,就如同你搬到AACHEN上户口一样的道理...
在AACHEN,可你若是没办,其实问题也存在,你若来AACHEN过3个月,你再去上户口,很明显就要罚款了...
若是没上户口又不小心杀个人什么的,那问题比上了户口再杀个人就严重多了...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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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47 发表
孙志刚是所谓的乞丐或者捡破烂的么,惨到需要别人“帮忙”的程度么?人家是个走在路上的大学生而已。
谁敢说中国只有一个孙志刚,他被打死在收容所里,才引起关注,那打个半死的呢?

在西方,警察带走流浪汉, ...


既然谈到户口问题了,请看主贴最后一部分.
住不住的其实根本不是问题,你按照当地规定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如同这里的ANMELDEN.
户口问题才素核心问题.
所以原文作者大谈住的问题,事实只能说他一叶障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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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47 发表
孙志刚是所谓的乞丐或者捡破烂的么,惨到需要别人“帮忙”的程度么?人家是个走在路上的大学生而已。
谁敢说中国只有一个孙志刚,他被打死在收容所里,才引起关注,那打个半死的呢?

在西方,警察带走流浪汉, ...


谁又敢说美国警察只打过一个无辜的国民,德国的警察只打过两个无辜的光头,只打过一个无辜的流浪汉呢?
难道说美国只有一个无辜被打死的?那打的半死的呢?
难道说德国警察仅仅两次暴力都被我看见了?那没被我看见的呢?
该指责的,是执法者本身的素质...
广州收容所没说要收容大学生,但执法者却走错了这步...
这个问题,和居住权本身无关,只和某些人的行为有关...
好比,法律明文规定不许走私毒品,但是还是有人走私了,那是不是就等于说中国默许贩毒呢?
很明显的不是...孙志刚事件之所以引起全国愤慨,本身是因为大多数人对此事件的震惊...
请注意,是震惊,天天发生在身边,麻木也麻木了,哪里来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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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8 16:56 发表


美国警察打死美国公民,如果是出于滥用职权,人家美国公民有地方说理。而在中国——大部分情况下,您就回家歇着吧。或者您也可以选择8年10年不懈上访——然后被恐吓被打。当然了,如果您家有钱有权,三下五除 ...


对不起啊,美国打死黑人的三个警察,保外了...
有地方说理?
打伤中国商人的警察,就一句"调查",没后文了...
就连今年一月刚被打死的少年事件,到今天还在说个没完...
怎么说理去了??
再了,这个和居住权还是同一个问题么?你把话题拉太遥远了,再拉拉,就该拉到共产党是否腐败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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