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难道?

Originally posted by 骊歌 at 2004-6-26 22:35:
交友不慎遇人不淑。
吃一堑长一智,权当交社会学人际学的学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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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A有免费的法律顾问,可以去咨询一下。

有必要的话花钱让律师写封信给他,警告一下。

相思病,相思病,相思的人真他妈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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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幼稚了,这种东西怎么能做呢???
签了合同让别人用手机。。。还是从自己帐号划钱,而且是3个月之后才停机。。。太不可想象了~~~~~~~~~
除非那人良心发现,否则是不可能要回来了
[img]http://www.alex.wh.tu-darmstadt.de/~blackskin/temp/sign_0001.gif[/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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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警察

Originally posted by bovon at 2004-6-26 09:52 PM:


对不起,我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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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igtree at 2004-6-27 12:42 PM:
谁知道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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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月出现不正常的话就要有行动了,


什么都好商量,钱不能商量. 不是伤感情,而是搞出事来以后往往很绝情.

借给别人钱的话最好不要给现金,因为现金无法追查,汇款的话,至少可以有一些证据.而且汇款附言也可以注明一下.并且附上还款日期. 这样的话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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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没有合同契约什么的,没办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我不懂,纯属瞎说)
尽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fly]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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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山水有相逢, 何必呢? 能要就要回来, 实在要不回来就........别往心理去, 就当教学费了, 也许是好事, 能避免以后更大的损失也说不定。
gl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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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写信警告他是个好主意,有什么证据可以威胁他,比如可以交给外国人管理处,让他下次签证碰到麻烦,总之让他的记录上留下麻烦事情即可。
这家伙再死不悔改,你就再出1000欧买他一根手指。不用亲自动手,2000欧就当听个响。hit.gif这里也有一些黑掉的人,会做这种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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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他父母的地址的话,其实这个事情还蛮好办的。win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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