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ogurt 于 2007-5-25 14:08 发表
不支持那个孕妇的行为,觉得侵犯了肖像权。
但是绝对支持应该给需要的人士让座,这个是公众道德和一个人素质问题。

那几个男人占的是"老幼病残"座位,那个孕妇的做法不支持,可是更鄙视那几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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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menchuix 于 2007-5-24 23:46 发表
怪社会,不要怪个人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和你截然相反。社会由个人组成。用虚幻的集体名词来做挡箭牌实在是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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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vger01 于 2007-5-25 23:43 发表
乘务员 干吗去了,这种事情都应该由 售票员(乘务员)进行调解。

至少北京都是这个样子的,不知道 区域差异这么大。


没见网上说售票员成北京土特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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