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TOP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算不算也是一种消费市场的定位,
洋人当时得到了上海黄浦公园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且在经营中没有违法显示法规的,那么不管他经营思路怎么有病,都是合情理的,是这么说的吗? 散人?

TOP

如果因为你是中国人而拒绝入内,应该是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可以投诉的。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TOP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20 21:53 发表

首先要澄清几个问题,那才能看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
首先如果这样的服务设施是中国人开的,那么其出发点不过是一种消费市场的定位,不论是不是有病,从法律从人情都是合情理的。如果是韩国人开的,只要他取得 ...


公理自在人心,不必为韩国人,也不必为自己开脱。

韩国人的素质真的高吗?韩国人在中国做的缺德事少吗?不知中国人还要以及还能忍到何种地步?

再这样忍下去,就与中国人的胸襟无关了,而是对我们骨气与气节的一种挑战。

对于此种经营,中国人应大张旗鼓的抵制,国家执法部门应加以取缔,非法所得收缴国库,经营者

礼送出境,并终生禁止进入中国国境。

ps,不喜欢中国人,就永远不要到中国来,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天下哪有此等好事?
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TOP

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0 22:20 发表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算不算也是一种消费市场的定位,
洋人当时得到了上海黄浦公园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且在经营中没有违法显示法规的,那么不管他经营思路怎么有病,都是合情理的,是这么说的吗? 散人?

一直等着这句话出现呢,呵呵,太好不过了。
我想多数国人看到类似的新闻事件的时候,条件反射地联想就是这句和狗狗有关的令人不快的国耻性质的话语了,而正是由于存在这一联想以及文化背景,此类新闻才在中国有新闻的价值,而换了一个国家,尤其是没有被殖民过的国家,例如美国德国之类的,就根本不会有新闻价值,一个开店的人只为某种特别的群体服务,个人自由么,太正常了,有什么好干涉呢,你管他只接待的是韩国人爱斯基摩人,还是同性恋瘾君子呢?一定要去破例表现自己的勇气和执拗的人,也就是自讨没趣罢了。所以可见在这里引起争论的问题所在并不是排除性服务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而是在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下面对于这种现象的理解不同的问题。在中国所产生的理解和联想显然比在美国要丰富得多。
我在这里没有抹杀历史的企图,只是觉得历史的遗产和财富在我们自己的身上有时候的确在发挥着过度的效应,妨碍着我们进入新时代的文明场景。而这类的过度往往不经过慎密的思考更是非常难以发现的,因为它们早已经过长期的教育和渗透进入我们的思维定势和习惯。那么我们就来尝试着在这个具体问题中分析一下,看看我们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到底思维中有哪些地方还没有真正的开放到。
首先单单所谓租界的问题,其实如果真的是严格意义上的租界,就像租房子一样,租户在自己的地盘里面的确在租约范围内应该是享有几乎绝对的自由的,但是我们为什么将当时的租界看作是不合理的事务呢,那是因为当时所谓的租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租借关系,而是一种强力下的强加行为,是一种披着文明外衣的侵略,侵略者对被征服者当然可以为所欲为,当然包括限制行为了,这种侵略和暴力行为,当然是不合理和应该反对的。但是现在当我们有能力抵抗侵略的时候,就有能力用法律来维护真正意义上的租借行为,现在很多特区和开发区都把土地几十年地租给外国人,为什么现在没有人提到租界这个词汇了呢,是因为这些行为是在我们的法律范围内的,我们的主权有保障和维护。所以,似乎表面上是相同的租借关系,其中的实质是完全不同的。反过来说,现在我们看到外国人在我们的土地上比如通过契约的关系拥有相应的权益,这时却想到当年的租界的话,这样的联想是有偏差的,是我们思想中还没有真正开放的部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TOP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20 14:02 发表
其实不过是一种服务的定位,而且并不是禁止中国人进入的租界,只不过是专门性的设置而已,就好像专门为狗狗方便开辟的草地一样,人也一定要为了争口气去平等使用一回么?所以在批评别人民族主义的同时,是否也该 ...

难以认同散人的这个观点.有人在自己家设什么专用都行.若有人在我们家划地封疆搞专用--使领馆除外, 那可是不能答应.

TOP

原帖由 九月鹰飞 于 2007-3-20 22:39 发表


公理自在人心,不必为韩国人,也不必为自己开脱。

韩国人的素质真的高吗?韩国人在中国做的缺德事少吗?不知中国人还要以及还能忍到何种地步?

再这样忍下去,就与中国人的胸襟无关了,而是对我们骨 ...


道理是要通过推理的,不是推到所谓的“公理”上面就万事大吉了。
其实通过一个很简单的推理就可以发现这里模模糊糊地努力依靠着的“公理”多么站不住脚,如果说在中国设立这样只为外国人服务的设施是不合理合法的话,反过来就必须承认或者规定,外国人所在的地方或者聚会的地方必须允许中国人在场,然后其推论就必然是,外国人在中国没有在将中国人排除在外的前提下私自聚会的权利。如果这一条出现在我们的宪法中的话,我就承认你所谓的“公理”,不然我就想听听你如何为自己开脱。
所以这类不假思索就上纲上线,鼓动情绪激化事态的倾向,固然是让这类新闻成为热点的动力所在,也是一种将中国推向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努力背道而驰的力量,这不是健康的爱国主义,甚至不是健康的民族主义,而只是一种民粹主义的表现。
我认为对这类事件的解决方法应该不是采用这种表面上慷慨激昂,实质上引喻牵强,潜在的损害尤其巨大的民粹的思维倾向,总在寻觅着可以加以宣泄的仇敌,或是日本人,或是韩国人,台湾人等等,一个个热点层出不穷的样子,好像是为了大义义无反顾,实质上很有把国家拉进战火和混乱的潜能。如果开个店子只是为了服务外国人的,如果说得明明白白这是为了经营的需要,那就支持配合,如果拿出傲慢骄横说这是因为中国人是贱民,那就要反对,而不是都先入为主的判断开这样的店子就是将中国人看作为贱民。其中的态度和程度是很重要的,不同的度决定不同的性质。同样属于性行为有的是做爱有的是强奸,就是因为态度和程度不同。要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判定为强奸,那么人类也就要绝种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TOP

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0 23:33 发表

难以认同散人的这个观点.有人在自己家设什么专用都行.若有人在我们家划地封疆搞专用--使领馆除外, 那可是不能答应.

想明白再说好不,到底什么行什么不行。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TOP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20 21:53 发表

首先要澄清几个问题,那才能看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
首先如果这样的服务设施是中国人开的,那么其出发点不过是一种消费市场的定位,不论是不是有病,从法律从人情都是合情理的。如果是韩国人开的,只要他取得 ...
例子不妥,宗教和主权是两回是.没人说德国人不能入魔教.到什么清真寺去搞主权.单从法律角度看是不够的.那是社会道德的底线.他在中国开网吧(不是回教教堂)拒绝普通中国人不犯法,却不和情.不公平.太嚣张.如无正当理由在中国搞外国人专用就不能排除歧视或不欢迎中国国民的嫌疑,法律可以容忍.可群众怎么忍?这件是反映的不仅是中国国民的主人意识,也反映了国民对身边不平等现象的重视,并无不妥.如果在中国的领土上拒面对中国人服务的商业集团或个人,本人认为他们都没有在中国的资格和必要(外交,和方便外国人的机构除外--但也不应拒绝中国人).

[ 本帖最后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00:09 编辑 ]

TOP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20 23:52 发表

想明白再说好不,到底什么行什么不行。

请你也好好想想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