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9 16:42 发表

真正实现了平等博爱之类的境界那还差得远,同时似乎也缺乏前景,



那还叫“在相当程度上做到了”?



现在不仅仅是MM开发委员会的了,还是人大代表兼政协委员呀。:naugh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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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nformer 于 2007-3-10 12:37 发表



那还叫“在相当程度上做到了”?



现在不仅仅是MM开发委员会的了,还是人大代表兼政协委员呀。:naughty:

那要看你如何理解“在相当程度上”这个表达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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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3-10 13:06 发表

那要看你如何理解“在相当程度上”这个表达了。


这太难理解了,还有天堂,无论如何,我拒绝去那里,宁愿去一个安静温暖的地方,干净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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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想寻找那安静温暖的地方,但是是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想寻找安慰,但是安慰从哪里来?是从别人哪里得到的吗?
人没有博爱的,但是圣经上却让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爱,这爱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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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ice7 于 2007-3-9 09:13 发表
我希望大家能够学习一下圣经,无论你是否相信有神或者对宗教感兴趣。我想如果我们在圣经里找到了确实的神存在的证据,我们就应该思考一下了。
而且信仰生活并不是来往于教堂,寻找安慰的生活,并不是 ...


学不学习圣经全凭个人意愿,如果圣经要求众生必须学习它,那么它所宣扬的"自由"也就不成立.lz有自由可以宣传你们的布道会,可是没有权力希望别人去学习什么,不是吗?

至于关于是否有神,还是那句老话吧,相信有,那就有,认为没有,那就没有.信的人继续信,不信的人不干涉.同样,不信的人有自由继续不信,信的人是不是也不应该干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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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自由信与不信。
我只是希望,但没有强迫的意思。谁能强迫你个人做自己不愿意的做的事呢。
只是,信不只是用口说出来的,是要有凭证。就像我们相信太阳明天一定会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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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真相就是,不管人信不信,它都存在.关键就是有没有证据.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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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ice7 于 2007-3-10 22:19 发表
是的,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自由信与不信。
我只是希望,但没有强迫的意思。谁能强迫你个人做自己不愿意的做的事呢。
只是,信不只是用口说出来的,是要有凭证。就像我们相信太阳明天一定会出来一样。

没说你有强迫的意思,只不过是说你没有权利去"希望"别人去信它,就好像别人也没有权利去"希望"你不要去信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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