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12
- 威望
- 58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60
- 来自
- Duisburg
- 在线时间
- 71 小时
|
18#
发表于 2007-3-7 0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新年大家一起疯 于 2007-3-6 16:04 发表
楼主,红色的那句话是说要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吧 eidesstattlich
今天碰到一名巴勒斯坦同学,他刚刚上午从Essen Studierendensekretariat 领的关于资助声明的表格当中(这声明的格式字体与同学在另一篇帖子里贴出来的一模一样),已经有了an Eides statt 这个字眼,说明这声明本身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就不再需要公证了。因为 an Eides statt 这个词只用在法庭作证人的场合。是非常少用,非常严肃的词。
奇怪的是,巴勒斯坦同学明确告诉我,这表格是可以在网上下载的。而我事后找遍了Studierendensekretariat 的网页都没能发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