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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性别和物种的伟大爱情

电影、小说什么的都很喜欢写跨越阶级的爱情。最常见的模式是一个富裕的小帅哥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女穷光蛋,这种故事小姑娘很爱读。再有就是一个富裕的美女爱上了一个俊俏的男穷光蛋。这种故事往往还添油加醋,说那个阔人隐瞒了自己的经济状况,让对方以为自己也很穷。一真一假两个穷光蛋摩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开始筹划怎么省钱,又怎么让电表忽然不走字。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假穷光蛋忽然提心吊胆地提到了自己在银行里的八千万存款。真穷光蛋愤怒一番以后,(有的还可能表示要和八千万断绝关系)但最后总还是挺过了这个打击,面对现实,接受了八千万块钱。
  
    当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出现的概率不高。不是每个人都能碰到八千万的打击。比方,我老婆就从来没有向我提到八千万的事情。我没有接受过那样的打击,也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经受的住,会不会一下子气的脑瘫中风什么的。
  
    跨越阶级的爱情大家都喜欢。但是跨越长相的爱情好像就差一些。比如一个小帅哥爱上了一个女猪头,这样的片子就很少见。我知道的,只有一部《时差7小时》是讲这个的。这说明大家对这个还不是很接受。这当然是一种偏见。所以,地方政府组织中小学生观看这个片子,我认为是完全英明的。
  
    跨越性别的爱情就更糟糕一些。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耍流氓”的变态之举,直到这些年才开始慢慢地有人为它说些好话。
  
    同性恋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美国近年来的一个数据是百分之十左右的男性是同性恋或者双姓恋。一般说的数字没那么高,比较接近中值的是4-5%,女性稍微低一些。
  
    这个数字也很可观了。这意味着差不多每二十个男的里面就有一个。我认为这个数字也许是不对的。我认识的男的差不多也有好几百个,可是没有一个对我说他是同性恋。但我看过一个文章,里面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黑话,列举了好多阿拉伯数字,最后就说:确实有那么多,我认识的人里没有是我碰巧了。
  
    同性恋是怎么产生的呢?为什么有些人能产生跨越性别的伟大爱情,有些人却不能呢?有人说是先天的,有人说是后天的。先天理论里提出了好多证据,最有说服力的一个证据是有人发现,同性恋者脑子里有个地方跟大家不大一样。人脑子里有一块地方跟人的性取向相关,叫INAH3。同性恋者的那个地方特别发达,比一般人大了一两倍。不过也有人反对,说大的确是大了,但到底是因为大了所以同性恋呢,还是因为同性恋所以大了呢?在科学里,要证明两个事件是因果比证明他们有关难多了,所以这个事情也就悬在那儿了。
  
    后天说多主张同性恋跟人的社会环境、心理因素、后天性格等等有关。就是说一个人成为同性恋,是跟他后天境遇有关的,而不是先天注定的。这个说法有很多流派,但所有的流派都坚决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是同性恋,并不是因为他/她脑子里有个东西比别人大了一号。
  
    对同性恋的定义本身也是模糊的。很多同性恋是双姓恋,他们对性别并不挑剔。历史上有很多社会都流行同性恋,就象现在流行bobo啊雅皮啊似的,那些时尚人士大多都是双姓恋。
  
    新几内亚土著人就认为男人就应该是同性恋,他们的社会不仅鼓励,而且要求男人搞同性恋,如果一个男人是坚定的异性恋者,那大家就会把他按阳痿处分,没什么可商量的。这些新几内亚人不可能都是排它的同性恋者,他们必然大部分是双姓恋。
  
    古代搞同性恋的帝王贵族大多也是如此。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跨越了性别的博爱精神。罗马帝国的奠基者恺撒就是其中的一个领军人物。
  
    罗马有一个半吊子历史学家,叫苏维托尼乌斯,这个人历史学识也就罢了,但是他具备狗仔队记者的卓越天赋,一生致力于搜求罗马皇帝的绯闻艳史。搁到现在,他可以当个《太阳报》的大牌,可惜当时没有太阳报,他只能委委屈屈地做了一个办公厅秘书长。这个苏维托尼乌斯津津有味地记载了恺撒的性生活。恺撒在当小亚西亚行省做军官的时候,和比提尼亚(在现在的土耳其)的国王尼科美得斯两个人一见消魂,马上就混在一起。然而,恺撒同时又是个追女人的老手,勤于猎艳勇于播种。人民领袖恺撒戎马一生,革命足迹遍布地中海周边,可以说走到那里,就把革命的种子撒到哪里,性生活非常活跃。群众是这样评价他的:“恺撒同志是一切女人的男人和一切男人的女人。”
  
    他就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就是这样的和喜欢和群众打成一片。放眼全世界,都是性伴侣。王朔笔下的一个人物说:我的朋友只有两种,可以性交的和不可以性交的。恺撒同志对朋友没有这种冷冰冰的划分,统统是一种:可以性交的。
  
    同性恋者有许多种类型。其中有偶然同性恋,就是有过同性恋经历,但却没有成为其性生活的一个永久成分。这种人的比例相当高。还有境遇同性恋,比如在监狱里,因为没有异性,所以才用同性恋来填补。或者在一个推崇同性恋的社会里,也有人为追逐时尚来搞一搞,就象有人故意敲掉牙镶个金疙瘩,并不是贪图咬东西方便,而是为了在人前的灿然一笑。
  
    再有就是人格化同性恋。对这种人来说,同性恋已经成了他一个生活方式。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容纳他,他就会成为秘密的同性恋者。这些人,是同性恋社会的骨干分子。
  
    古典希腊罗马文明里,对同性恋有比较高的评价,认为这个事情很高雅。古代希腊人称之为“神圣的爱”。同性恋在斯巴达、底比斯都很风靡,你要说那是因为这些斯巴达人脑子里的INAH3都太大了,我想总有些勉强。这多少证明一点:至少偶然性同性恋和境遇性同性恋和后天环境实在很有关系。
  
    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也是这种神圣之爱的身体力行者,但很难说他是那种类型的同性恋者。他妻妾无数,同时又和赫费斯提翁狗打连环。后来亚历山大东征的时候,赫费斯提翁得了病,医生给他的饮食做了严格规定。可是赫费斯提翁却偷吃了一只烤鸡,喝了一壶酒,就死掉了。亚历山大居然把医生玎死在十字架上,还宣布波斯境内所有的马和驴的毛都要剪光。波斯全国的秃驴都来哀悼亚历山大爱人的死亡。
  
    西方有三个最出名的征服者:亚历山大、恺撒和拿破仑。三个人里,只有拿破仑虽然性生活也很活跃,却没有表现出同性恋的迹象。不过这也许有其他原因。英国人说拿破仑只有一个睾丸,法国保皇党说拿破仑阴茎发育不全。要是拿破仑另一个睾丸也长全乎了,也许也会搞个男爱人?
  
    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社会环境已经变了。希腊罗马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基督教对同性恋另有说法。圣经里写道: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对同性恋的压制从基督教兴起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1969年发生在美国的石街暴乱,成了一个标志性的里程碑,从那开始,同性恋人群的自我解放运动开始兴起,历史开始了新的篇章。
  
    中国历史上,对同性恋没有象希腊罗马社会那样推崇,但也没有象基督教欧洲那样压制。普遍观点还是认为:同性恋是不体面的,不好的,但却不是罪恶的。明清时代,同性恋甚至成了上流社会的一种时尚。所以,你才能看到西门大官人、宝二爷都热中于搞男人。
  
    清朝笔记小说里有一个故事:有两个男同性恋在佛庙里做爱,正在酣畅淋漓处,墙上出现了一个大镜子,把他俩交合的样子照的一清二楚。旁边还有配音说:佛法广大,讲究宽宏,我也不来指责你们。但你们自己看看,你们这样成何形象?
  
    这样一个镜子加配音是不公道的。本来,做爱就是一个隐私活动,就不是随便让人观摩的。而且性交的样子一般也不难看,否则谁肯花钱卖a片呢?也有特别难看的,比如我见过一个肚子大的不像话的老头,在那里和一个小姑娘拍a片,那个场面叫个恶心。不过一般不至于。而且即便不好看,那人家也没让你挂个大镜子看啊?
  
    但是,这个故事多少象征了当时人对同性恋的看法:不体面,但不足深责。这种宽容的精神是当时的西方世界所完全缺乏的。在当时的英国,搞一次肛交就很可能要掉脑袋。没人跟你说什么佛法广大,直接给你架到菜市口。
  
    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不象大家通常想像的那样主要是肛交。根据调查,事实上,肛交比相互手淫、口交都要少的多。传统观点里,一想到同性恋,就马上想到肛交,这是不对的。据说同性恋的性行为模式往往是“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见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但是,大多人一想到同性恋就想到肛交。在19世纪以前的西方,大家并不是很清楚“同性恋”的含义,但对肛交是怎么回事却很清楚。在东方,大家也倾向于认为男同性恋之间,就是简单的肛交,觉得痔疮是他们中间的流行病。但是在事实上,同性恋的性活动和异性恋一样,有前戏,有爱抚,也有多种多样的性方式。一味粗俗肛交的很下乘的。但这样粗俗的人也的确有不少。
  
    《万历野获编》里记载过一个故事:明朝年间,江苏大旱。吴江县令派了一个老主薄去考察灾情。这个主薄带着手下投宿到一个寺庙里。这个寺庙里有个和尚,是个肛交活动的爱好者。他看中了主薄手下的一个衙役,就跑去向人家表达自己肛交的良好愿望。这个衙役是个奸诈的出奇的家伙。他给人家说:啊呀呀,我好的也是这口啊。我的床靠近南窗,晚上你过来大家一起happy happy。转头这个家伙就跑去跟主薄老人家说,后窗那儿太潮湿,您老人家不如搬到南窗,我去睡后窗那儿。主薄感激地说:very good.
  
    到了晚上,那个秃驴钻进主薄的住房,摸到南窗那儿,充满爱意的抚摸了主薄的屁股,虽然觉得皮肤有些松弛,但还是没有挑剔,当即脱了裤子开始肛交。主薄老人家原本睡的正香,这时却发出惨叫。这样没有前戏,没有润滑,破门直入的行径的确让人发指。主薄跳脚大骂:太没道德了,太没道德了。最敲不起这样上来就肛交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那个秃驴一惊之下,跑得比兔子还快。最后寺庙交了一大笔粮食,才摆平了这件事。大家后来都说这个主薄是个优秀干部,大荒之年为人民群众搞“屯(臀)田”,属于带头搞生产自救的楷模。
  
    让我们一起对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同性恋性行为表示鄙视吧。
  
    跨越种族的爱情值得歌颂,难道跨越性别的爱情不更值得赞扬么?但是还有更值得赞扬的。还有不少爱情跨越了物种的界限,更加充分的表现出了爱情的伟大力量。
  
    很多动物,如果生下来的时候和自己的母亲隔离,就很可能把他首先看到的东西认做母亲。有人做过试验,如果让把一个刚出生的小鸭子从它母亲那里拿走,放到一个大气球旁边,几天之后,这个鸭子就会觉得自己的母亲就是那个大气球。这是一种错记。
  
    同样,如果把鸭子放到鸡群里养大,它就不会认为自己是个鸭子,它会坚定地觉得自己是个鸡,应该和鸡妹妹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你再把个母鸭子放到它身边,它还是会选择鸡妹妹。
  
    最古怪的还是一个雄孔雀,它从小在动物园里乌龟馆养大,后来管理员给他找来了一个母孔雀,它却表现的象个活诗经,一言以敝之,曰思无邪。它把时间都用来围着一个母乌龟大献殷勤。
  
    人不一定要和其他人隔绝,也能对母乌龟之类的东西发生爱情。物种之间的隔绝在伟大爱情之间,显得是如此微不足道。歌德说:爱情战胜了死亡。在这里,爱情战胜了染色体。一个伊朗玩蛇的和一个冰岛打鱼的能产生伟大爱情,为什么一个人就不能爱上一个几内亚猴子,或者一条山西骡子呢?几条小小染色体在爱情面前算得什么?爱情可以把它们一把掐死,腌成黄瓜条下酒。
  
    但是这样的爱情往往不容于时俗,从而遭到悲惨的命运。《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过一个这样的故事,和反封建的诗歌《孔雀东南飞》一样催人泪下。
  
    清朝的时候,西北有一个做生意的小帅哥,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即不找对象,也不去洗头房。整个一洁身自好。他生活上也没什么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养猪,家里头弄了一群大白猪,个个膘肥体壮,而且洗的特别干净。大家也没人很当回事。一个人一个嗜好么。但是有一天,有个好事的发现小帅哥和大白猪之间的零距离接触。那人吃惊的发现小帅哥在和大白猪进行群交。这个好事之徒认为这是不得不说的绝对隐私。
  
    小帅哥为此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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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是拉拉里男性化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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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性恋结婚也获准了?偶不知道,没研究过,别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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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文章看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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