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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加勒比海老色爹 于 2006-3-5 22:51 发表

这人不用骂,他(她)的行为以及其后果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爱咋咋吧,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辈子不还下辈子还。
我们就是要骂死那个死女人,她以为有法律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就没事了。嘿嘿,天作孽,尤可恕,自 ...


你用力骂

多用点力,连绵不绝的骂

看她先死还是你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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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才发现猫的命明显比人的命值钱!死只猫全天下人关注,死几个人就没人理了!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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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完美音符 于 2006-3-5 23:36 发表
到今天才发现猫的命明显比人的命值钱!死只猫全天下人关注,死几个人就没人理了!什么世道!


而且是"一只猫"对"好几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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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了这么多小孩,他们父母肯定报警失踪的吧,那警察就这么让他杀了10几个小孩后才抓到?佳木斯不算大城市吧,我觉的这种事很莫名其妙,那些当警察的平常都在忙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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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初来炸到 于 2006-3-6 00:08 发表
他杀了这么多小孩,他们父母肯定报警失踪的吧,那警察就这么让他杀了10几个小孩后才抓到?佳木斯不算大城市吧,我觉的这种事很莫名其妙,那些当警察的平常都在忙些什么? 


  抓嫖, 抓赌, 油水足!

Eins, Zwei, Drei
Tanz aus dem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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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忙什么呢,没办法,来点有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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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初来炸到 于 2006-3-6 00:08 发表
他杀了这么多小孩,他们父母肯定报警失踪的吧,那警察就这么让他杀了10几个小孩后才抓到?佳木斯不算大城市吧,我觉的这种事很莫名其妙,那些当警察的平常都在忙些什么? 

他们打麻将.

大家都表吃饭只喝汤,自然会有共鸣且润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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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完美音符 于 2006-3-5 23:36 发表
到今天才发现猫的命明显比人的命值钱!死只猫全天下人关注,死几个人就没人理了!什么世道!


正是因为那巫婆游走法律空白地带,公仆眼皮子不翻,所以才需要民间的舆论密集攻击。否则还能真指望她来世投胎低等动物?

凶杀案是典型刑事案件,有法可依(依不依,两说)。 是职能部门的责任,平头百姓只需关注。就算职能部门不作为,民间也不可能取代其执行权力。

舆论攻击代表民意,在某些制度下,可能促成法律条文的完善。某些制度下,立法需要议会(议会理论上代表民意),执法只需要公检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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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舆论
估计不久的将来就要恢复满亲十大酷刑了
要不怎么能平民愤呢

原帖由 守洞 于 2006-3-6 09:48 发表


正是因为那巫婆游走法律空白地带,公仆眼皮子不翻,所以才需要民间的舆论密集攻击。否则还能真指望她来世投胎低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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