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助旅行团成员
 
  杨星根本不相信自己在睡着时吃了那么多葡萄,但事实摆在眼前,第二天沙博带着葡萄来看他,他当着沙博和小菲面,没多一会儿就把葡萄全都吃下肚去。葡萄的味道不一定太好,但他吃了居然没有异常反应,这就足够他欣喜若狂了。但他想到以后只能以葡萄为食物,兴奋之余,还是有些黯然。
  于是他就想,这世上肯定还有些他能吃的东西,只是他没发现罢了。
  这天一早,他跟小菲去找沙博。沙博正将几件换洗衣服塞到一个大旅行包里,看到小菲和杨星进来,头也不抬让他们坐。小菲踱到他跟前,问道:“老沙,你要回家了?”沙博摇头,把旅行包拉链拉上:“你们来了正好,我问你们个事,你们见过网友吗?”小菲跟杨星一齐瞪着他:“老沙你网恋了?”沙博红了脸:“别胡说,见网友就一定得网恋吗,你们这什么逻辑。”小菲说:“不网恋你见网友干嘛呀。”“跟你们说不清楚,我就问你们见过网友没有。见过正好,有经验,下午陪我去见一位,如果没见过也好,跟我一块儿去见识一下。”小菲来了兴趣:“老沙你得把话说明白了,到底见谁。”沙博知道这俩孩子都人精,不把话说全了,他们不定背后怎么瞎嘀咕了。
  “其实我要见的这人,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昨天晚上在网上搜索,在本市信息港的论坛里看到一张自助旅行的贴子,发起人叫秦歌,他想到一个地方旅游,但又不想一个人去,所以就想找几个伴儿。”小菲哈哈一笑:“原来老沙你想出去旅行,我还当你闹网恋了呢,白替你高兴一把。”“事情也说不准,那个秦歌说不定是个漂亮美眉,咱们老沙一路上跟人家朝夕相对,耳鬓厮磨,抽冷子拿下估计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杨星也调侃沙博。
  沙博莞尔一笑,也不跟这俩孩子斗嘴:“现在你们知道什么事了,在外面别给我瞎说。”他瞅瞅小菲,再瞅瞅杨星,一巴掌拍杨星肩上去,“你小子吃了点葡萄,气色好多了。”杨星无奈地苦笑:“我这辈子吃的葡萄都没这两天吃的多。”沙博与小菲相视一笑,沙博说:“你们俩下午什么事别干,陪我去见网友。”杨星和小菲异口同声道:“求之不得。”
                 
  沙博在网上搜索的关键字是“沉睡谷”。著名的google搜索引擎一下子跳出来300多条跟沉睡谷有关的信息,但其中一多半都是美国导演蒂姆。波顿根据华盛顿。欧文的小说《沉睡谷传奇》改编的电影《沉睡谷》。沙博一条条浏览,终于在即将完全失望之际,看到了那条自助旅行的信息条目。
  打开内容,那是论坛里的一张帖子。帖子的文字不是太多,简单地说明了旅行的目的地是个名叫沉睡谷的小镇,并对那小镇做了简短的介绍,其中包括小镇的位置、小镇的风土人情以及小镇特有的原始风光,最后是旅行时间及联系方式。
  沙博本来只想在网上寻找一些跟沉睡谷有关的信息,这则征集游伴的信息却一下子让他动了心。旅行时间就是这个月的中旬,刚好处在学校的假期之中。如果此行的目的地确实就是忘忧草所在的小镇,那么,他就可以见到那个像小镇样不沾尘寰的小镇女孩了。
  这个念头生出来,便一发不可抑制了。
  沉睡谷。忘忧草。整整一晚上,沙博脑子里都是这两个名字。忘忧草已经很久没到网上来了,那一晚过后,她便彻底从网络中消失了。这样的故事真的太过于戏剧化,也显得太刻意。沙博就在网上见过很多这样的故事,失踪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情节。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沙博真有非常无奈的感觉。但是,眩晕与梦境中的黑色火焰,又让他心里疑惑不定,不知道那些火焰在现实里的具体含义。
  那就到沉睡谷去吧,去看一看那古朴而美丽的小镇和美丽的小镇姑娘。
  秦歌在那张帖子里留的是一个电子邮箱,沙博当晚便给他发了邮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今天一早,沙博去电教馆,便收到了秦歌的回信。回信里约好了下午见面的时间,到时商量一下旅行的具体事宜。
  网络的安全性越来越让人生疑,沙博叫上杨星与小菲同去,倒不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而是他知道自己缺少与陌生人打交道的经验。
                 
  中环酒吧在这城市的网络中久负盛名,很多网民把它作为见面的固定场所。在这里出现的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网上叱咤风云的大虾。
  沙博带着杨星小菲在这里见到了秦歌,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相貌平平,中等身高,体型偏瘦,留着小平头,皱眉或者微笑时,眼角便涌上些褶子。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丢人群里拣不出来的人。
  秦歌过来跟沙博握手时,沙博心里已经很坦然了。
  相貌平平的人,有种独特的亲和力,可以让人一见之下便放松警惕。
  秦歌介绍自己是一家晚报社的记者,最近请了长假,替一家出版社拍摄一套原始风情的图片。偶然的机会,听一个朋友提及了沉睡谷,便动了去那儿旅游的念头。但周围的人谁都不知道沉睡谷,这城市里又没有哪家旅行社辟有去沉睡谷的旅行线路,所以,他就想到了在网上论坛里发帖子,征集游伴。
  这样的理由充分且合理,任何人听了都无话可说。
  沙博问及旅行的具体时间,秦歌摆摆手,笑道:“先不急,还有两个朋友也要跟我们一块儿去沉睡谷,他们应该很快就到。”大约又过了二十分钟,一男一女走进酒吧,站在门边张望了一下。秦歌眼尖,一眼就看到那女的手中拿着一本大家约好作为标记的杂志。秦歌忙站起来冲俩人招手,俩人便一块儿往这边来。
  过来那男的,个头不高,却显得异常结实,露在外面的胳膊有碗口粗细,走路时头微微往前冲,两个胳膊往外架着,他一上来就吸引了杨星的注意。杨星觉得他走路的架势有些面熟,脑子里飞快地转一圈,想起来了。这男人走路的样子跟泰森、刘易斯、霍利菲尔德他们一个模样,而泰森他们都是职业拳击手,所以,杨星一下子就认定了这个男人绝对是个拳击高手。
  那个女的走在这男人跟前,柔柔弱弱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的套裙,美丽中透着优雅,一看就是那种写字楼里出来的女孩。
  俩人过来,那男人目光呆滞,仿似心里有着消不去的郁结,倒是那女的落落大方,跟在座的几个人点头示意,接着主动介绍自己:“我叫唐婉,他是我男朋友,叫谭东。”秦歌也依次介绍了自己跟沙博他们。
  谭东坐下后依然目光呆滞,望着酒吧角落里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好像根本无心跟在座的几个人说话。他的情绪感染了大家,就连杨星和小菲都坐那儿不吱声了。后来回去,小菲跟杨星说,她在谭东进来的一瞬间,就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杀气。
  这天在酒吧里,秦歌具体跟大家说起了三天后的旅行,大家对秦歌的计划都无异议。自助旅行团成员们将乘火车先到达西南某省的省会城市,然后继续向西,到达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首府,从那里,再转乘汽车向北,大约需要一天的路程,便可以到达沉睡谷。
  秦歌说起行程,沙博谭东和唐婉面无表情,小菲和杨星却露出凄惨的眼神。小菲在杨星耳边道:“这几个人疯了,要旅游哪儿不能去,跑那么远,光坐车就得把人坐疯了,而且,要去的那地方地名一听就透着邪性。”杨星下面抓住小菲的手:“我觉得这几个人都有点不正常,也许他们去沉睡谷不单单是为了旅游。”小菲手动了动,示意杨星到别处说话。俩人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坐下。小菲说:“你又想到什么了?”“你想我们老沙,以前从来没听他说起过什么沉睡谷,现在一夜睡过来,突然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要是没有原因,他肯定就是中了邪。”“有理。那么那个秦歌呢?”“秦歌说他是记者,要替出版社拍一套原始风貌的图片。但中国出名的原始地带多了,神农架、罗布泊、古楼兰,哪儿不能让他拍去。再说,即使他真想拍一些别人没拍过的地方,好像也没必要跑那么远。一个记者,能有那么长的假期让他满世界折腾吗?”小菲想了想,已经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还有谭东跟唐婉,这俩人更邪性。瞧谭东那神色,这种人根本不会有闲心想着出去旅游,他们的模样倒像是出去逃避什么。”“逃避什么呢?”小菲随口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但我知道,他们这几个人凑在一块儿,出去肯定有热闹瞧,闹不好,还能生出什么事来。”小菲立刻来了兴趣,有热闹瞧是她觉得最开心的事。她眼珠子转了转,身子贴得离杨星近了些:“要不,我们也加入这个旅行团吧,我听老沙说,那叫沉睡谷的小镇两边山上,可都是葡萄园,现在又是葡萄丰收的季节。”杨星沉默了,小菲的话让他动了心。沙博出去后,学校里就没什么人了,他们俩老腻在学校里也没什么意思。而且,他真的想离开一段时间,以便让自己忘记些什么。
  ——沉睡谷。那是一个可以让记忆沉睡的地方么?
  杨星跟小菲决定回去再想想,反正离他们出发还有三天时间。
  那边的秦歌他们看来也说得差不多了,谭东跟唐婉起身告辞。小菲盯着他们俩出门,看着他们的身影在临街的一扇玻璃窗后面一闪而没。突然,小菲拍拍杨星的肩膀,杨星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刚好看到一个精瘦的黑衣人站在窗户边。那黑衣人实在太瘦了些,虽然穿着挺宽松的衣服,但让人一眼看去,还是能看到他裹在衣服里麻杆一样的身体。
  小菲笑道:“世上居然还有这么瘦的人。”杨星担心起来,他说:“不知道我继续这样不吃东西,有一天会不会也变成他那样。”小菲心里打了个寒战,心底真的感觉到了一丝恐惧。
                 
  半夜的时候,整个城市又在摇晃。很多人惊醒之后,意识到地震又发生了。但这次人们并没有像上次那样惊慌,而且,很多人已经预感到这晚的地震不过和上次一样,只是级别很低的微震,你可以感觉到,但它却不足以对这城市造成伤害。再说,那么多人这么长时间离开家,住到一些简陋的防震棚里,等待的不就是地震么?现在它如期而至,让很多人的期待值得到满足。
  尽管如此,慌张还是不可避免地降临在这城市里。
  沙博和杨星小菲地震之后就坐在操场西侧的看台上。从看台上,可以清晰地看清整个操场,那些防震棚里此刻闹成一片,孩子的哭声,妇女的尖叫,男人们喝斥家人的声音,还有些宠物狗在地震时离开了主人,四处奔跑着狂吠不止。
  这城市的晃动已经结束,三人却睡意全无。一只老猫倏地从他们身边蹿过,吓得小菲低声尖叫,身子就缩到了杨星的怀里。杨星的目光此时却落在独坐一边的沙博身上。沙博两手搭在膝上,耷拉着脑袋,情绪低落。
  “老沙。”杨星轻轻叫沙博,“想什么了,那么深沉。”“我想如果今天晚上,我在这地震中死了,会怎么样。”沙博沉声说。
  “老沙你别胡思乱想了,你现在不好端端坐在这里吗。深更半夜的,你别用死不死的来吓我们。”小菲说。
  “其实死亡在生活里是无所不在的,这世界上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死去,死亡只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所以,我们每天其实都生活在死亡的边缘。”沙博继续说,“有些时候,你根本就不能分辨活着与死亡之间的界限。”沙博又想到了眩晕与睡梦中那黑色的火焰。火焰在葡萄园中燃烧,视线急速地移动。在逃避什么?寻找什么?那些火焰背后,又隐藏了什么?
  小菲对沙博的话不以为然,但杨星却在这时轻轻颤栗了一下。小菲感觉到了,往他的怀里缩得更紧了些。小菲以为杨星冷了,却不知道杨星此刻,因为沙博的话,勾起了他心底极大的隐痛。那些痛他只能让它们沉睡在心底,因而他必须一个人完全承担。但在此刻,地震的夜晚,死亡与人近在咫尺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变得极度惶惑起来。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自己除了葡萄吃不下任何东西,莫非也跟心底的隐痛有关?想到这里,一些异样的感觉又生了出来。他慌忙推开小菲,起身跑开几步,蹲下来发出一片干呕的声音。
  那边的小菲跟沙博赶忙过来,小菲从后面抱住了杨星。杨星干呕得那么痛苦,他虽然没有真的吐出什么东西来,但干呕却已经让他满面涕泪,整个脸孔都已扭曲变形。
  他在泪水模糊的视线里,看到黑暗中现出一个人来。惨白的面孔,像湿了水的石灰,凸出的五官与头发上,凝结着冰霜。他的嘴巴微张,眼睛却瞪得很大,那灰暗的眼睛里已经再没有了神采,好像连目光都在射出的中途被冰封冻结。那是个老人,他的脸上已满是褶皱,现在那些褶皱也都变成了湿石灰的颜色。
  杨星记得这个人是他的父亲。他死去的父亲。
  杨星又忍不住干呕起来,这回他终于吐出些东西来,那是一摊苦水和一些葡萄的皮和籽。还有些未消化完全的葡萄肉,此刻已经变成了一摊绿色的糊状物混在苦水之中。
  杨星眼前天旋地转,呕吐已经让他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那凝结了冰霜的父亲,湿石灰般苍白的父亲,这是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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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请你杀了我
 
  袁莉醒来,几乎没有停留,便摸索着爬出箱子,向着桌子方向摸去。现在即使在最浓的黑暗里,她也能准确知道桌子的位置。
  饥饿与困倦成了她清醒时仅有的两种感觉。
  她的手已经触及到了桌子的边缘,再往前,她怔住了,两只手加大幅度在更大的范围内摸索。那瞬间,她忍不住发出低低一声尖叫。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黑衣人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他不会忘了在桌上放上吃的,一定是他把食物放在别的地方了。
  袁莉颤抖着移动脚步,向别处摸去。
  这房间只有大约二十个平方,她相信无论黑衣人把食物放在哪里,她都能很快找到。饥饿的感觉已经不可抑制地漫卷过来,她甚至可以听见自己腹中发出雷鸣般的响声。
  实在太饿了,她迫不及待要找些东西来吃,否则,她相信自己一定会饿死。
  屋里的黑暗还是那么浓,她根本不可能看清任何东西,但她还能记得房间里的摆设,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会在黑暗里摔跤。
  她沿着一个方向摸去,摸到了一块竖立的平滑的玻璃。
  房间里原本没有玻璃,这块玻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怔一下,立刻想到这是黑衣人趁她上次睡去后搬进来的。黑衣人为什么要搬块玻璃来呢,她来不及多想,便继续摸索下去。食物这时对她比什么都重要。
  她听见了自己剧烈的喘息声,还有跌跌撞撞移动脚步的声音。她忽然又怔了怔,因为在黑暗里,她还听到了一个人的呼吸!
  那呼吸仿佛就近在咫尺,她甚至可以感受到呼吸所带来的气息,但她挥舞双手时,却又只能在空气中划动。
  “你出来!你出来!”袁莉大声地叫,但却只发出嘶哑的声音。
  黑暗中躲藏的只能是那个精瘦的黑衣人,他为什么会让自己跟她一道沉浸在黑暗里?袁莉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身边的黑暗变成有形的了,它们残酷地向着她压将下来,就要把她挤碎。
  这该死的黑暗,让她看不清一切。那该死的黑衣人,他的惩罚到底是什么呢?袁莉声嘶力竭地叫着,身子移动得更快了些。她撞上箱子时,惊叫一声摔倒在地。水泥地面冰冷刺骨,她赤裸的身体瞬间颤栗了一下,她想爬起来,却发现胳膊软软的毫不受力,而且,两条腿也变得异常无力,它们好像连支撑起身子的力量都没有了。
  该死的药效还没过去。袁莉想,黑衣人一定在每天吃的食物里下了药。
  袁莉悲哀地想:我就要死在这房间里了。
  她瘫坐在地上,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了出来,她的哭泣开始在黑暗的房间里流淌。就在这时,哭声倏然而止,一些深入骨髓的恐惧瞬间俘掠了袁莉。
  袁莉的手无意中抚过自己的小腹,柔软的感觉甚至比黑暗更让她惊惧。她双手在小腹上胡乱抚动,然后再掠过腰肢,落在胸前。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过后,身子急速地扭动,好像一只落入虎口的小兽,只有拼命挣扎,才能逃脱虎口。
  她的双手触摸到的,居然不是她自己的身体。
  她的小腹已出现了厚厚一层赘肉,原来纤瘦的腰肢竟然暴长了一圈,随手一捏便能捏起软绵绵的一团肥肉。
  这不是她的身体,她的身材原本是她最引以为傲的。
  袁莉哀号着,挣扎着站立起来,向门边扑去。她要打开房门,让光亮照进来,这样,她就能看清自己的模样。那门是从里面关上的,连个把手都没有,根本无从用力。她只能连续拍打着房门,继续发出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号。
  拍打房门的时候,她的两只胳膊无意中搭在一块儿,她的哭声再次倏然而止,两只手胡乱摸着胳膊,熟悉的感觉让她如遭雷击。胳膊还是原来的胳膊,腿还是原来的腿,只是她的身子变成了另一个身子。
  她眼前的黑暗里现出一个怪物样的人形来,那会是她吗?
  她再次声嘶力竭地发出一声惨号!
  她的手再无力继续拍打房门,她的整个人都瘫软下来。
  她这时终于知道黑衣人对她施以的惩罚是什么了。黑衣人,黑衣人此刻就在房间内,他的呼吸还在她的耳边,他躲在黑暗里,一定看清了她此刻的绝望和痛苦。这就是他想看到的,他这个魔鬼!
  袁莉冲着黑暗大叫:“滚出来,快滚出来,我知道你一定在这里。”一点火光突然亮起,袁莉眼前一痛,那微弱的火光已灼痛了她的眼睛。她飞快以手掩面,好一会儿,才慢慢从指缝里向外张望。
  她看到了黑衣人正举着一个火机站在黑暗里。火机发出的光亮只能照亮他身前一小片地方,他的脸还隐在黑暗里,他身上的黑色衣服让他可以轻易融进黑暗。他手中的那一点火光便像地狱深处的鳞火,只为了让她看清地狱的门径。
  袁莉低吼一声,身体内不知哪来的力量,竟然向着黑衣人直冲过去。
  他已经毁了她,她要冲过去撕裂他。
  火机灭了,黑暗重新掩过来。袁莉冲到黑衣人所站的位置,居然空空荡荡的,黑衣人消失了。袁莉在黑暗中凝立不动,剧烈地喘息。她仔细凝听,想辨别黑衣人的所在。但这回不仅听不到黑衣人的呼吸,而且根本感觉不到黑衣人的存在。他像一片黑暗,融入到另一片黑暗中去了。
  那些黑暗因而无限向远方延伸,袁莉再次瘫软在地上,感觉自己身处荒原,那些黑暗无边无垠。她知道自己再无法走出这些黑暗了。
  她伏在地上长久地哭泣,到后来哭累了,那声音都变得断断续续了。
  她的肩上忽然多了一双手,她倏然一颤,反手握住。
  她知道她已经抓住了那黑衣人,他在黑暗中,再无所遁形了。
                 
  灯光亮起来,所有的黑暗都在瞬间被驱散。
  袁莉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但抓住黑衣人的手却仍然不放。那些光亮太强了,袁莉已经感觉到泪水涌了上来,眼皮火辣辣地痛。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见到光亮了,当光亮来时,她反而有些无所适从。这时,她记起来自己还是赤身裸体,又想到刚才摸到的变了形的身体,忍不住又低低发出一声哀号。这时,泪水流出了眼眶,她微微睁开眼睛,已经能看到身边的黑衣人了。
  黑衣人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她,眼里的惋惜与忧伤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无辜的旁观者。袁莉愤怒起来,她的双手胡乱向黑衣人挥过去,但黑衣人轻松地便抓住了她的胳膊让她动弹不得。
  “你为什么要这样毁了我,你这个魔鬼!”袁莉哭叫,“你还不如杀了我,我宁愿死也不要看到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说过我越来越讨厌血腥和暴力。”黑衣人摇头道,“而且,你现在根本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所以,我特意为你准备了一面镜子。”袁莉蓦然惊醒,想起适才黑暗中摸到的那块玻璃,原来是面镜子。她舍了黑衣人,急步奔到竖立在门边的镜子前。
  她看到了一个怪物。
  怪物的身子异常臃肿,胸前与小腹处,赘肉已经凸了出来,特别是小腹,即使保持站立的姿势,仍然可以见到三道深深的褶皱,褶皱之间隆起的脂肪,像肉色的轮胎或者救生圈。
  如果仅仅是胖,那根本称不上怪物。
  镜子里臃肿的身体上,腿和胳膊显得出奇地瘦弱。也许并不是瘦弱,它们原本就是这副模样,只不过身体换了一个身体,比例失调,看起来倒像是四肢畸形了一般。
  臃肿的身体,配上细瘦的四肢,这是副异常诡异的景象。
  袁莉怔怔地盯着镜子中的怪物,刹那间,脑子里轰然作响,连起码的思维好像都凝固了。她就那么呆呆在站在镜子前,不哭,不叫,甚至面无表情。
  黑衣人慢慢踱了过来,站到袁莉的边上,透过镜子看着她的表情。
  这时他眼里的惋惜与忧伤更浓了,还有些责怪。
  “你为什么一定要侮辱我呢?我实在不忍心看你变成这样。”他说。
  袁莉回过头来,神态居然很平静:“你看到你的杰作了,你现在心里一定非常得意吧。”“我很惋惜,你虽然并不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但是,你走在街上,足以吸引很多男人垂诞的目光。”“但你现在却把我变成了一个怪物。”袁莉说,“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袁莉的平静让黑衣人有些不安,他目光第一次在袁莉面前飘忽起来。他回身在椅子上坐下,示意袁莉也过来坐。袁莉现在似乎已经根本不在意自己赤身裸体了,她坐在黑衣人对面,那目光依然平静如水。
  “其实很简单,我只不过每天替你注射十毫安的地塞米松。这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通常被用来抑制或清除气道粘膜炎症病变,是当前治疗支气管哮喘的基本药物。”黑衣人好像生怕袁莉听不明白,说得颇为详细。
  “但是作为激素类药物,它还有一个功效,就是起到催化作用,具体药性你不需要明白,我只想让你知道,当过量注射,它就会令你迅速地肥胖起来。又由于这种肥胖其实是催化作用在作崇,它的肥胖在医学上被称为向心胖,意思是靠近心脏的部位的一种肥胖,所以,你的四肢还会保持原样。”“被过量注射的人还有一个反应,就是特别容易饥饿,饭量大增。只有大量进食,才能摄取到足够的蛋白质和脂肪,才能满足肥胖过程所需的物质资源,所以,我每天都会买很多食物来,并且在食物里添加一些催眠的药物,这样,你吃完之后便会极度疲倦,便会自己回到箱子里去。”袁莉静静地听着,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黑衣人的眼睛:“你选择了黑暗,是不想让我发现自己身体的变化,待我身体的变化达到一定的程度,你再让我发现。这样,我就无法承受发生的一切,整个人就会彻底崩溃,这样,你就会从我的痛苦中得到满足。”黑衣人沉默了一下,盯着袁莉道:“很少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会像你这么冷静。我现在想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狠毒,我只不过嘲笑了你几句,你便毁了我的一生。”“我只不过是要给你一个教训,让你记住,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你不能因为谁生理上有缺陷,便嘲弄他。现在,你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了,我相信你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真实而深刻地理解当你嘲笑我时,我的感受。”“今后的生活?”袁莉冷哼一声,“你以为我还会有以后的生活吗?”“我希望你以后会生活得幸福。”黑衣人的忧伤又开始在脸上出现,他的忧伤因为面前这个被他毁了的女人。
  袁莉居然笑了,笑声里,她轻轻地说:“当无耻到了极限,可以让人心生敬佩。我现在就很敬佩你,因为你够无耻。一边在毁灭一个人,另一面又可以给这个人最美好的祝福。”黑衣人眉峰皱起,他着实没有料到袁莉在面对这样大的变故时,还能这般冷静。
  袁莉说:“在今天之前,我一直很怕你,但现在,我已经不怕了,你已经将你的惩罚施加到我身上了。我现在只想对你说,让我走!”黑衣人轻叹一声:“你这样,想走又能走到哪里呢?”袁莉厉声道:“杀死我,或者放我走,这是我给你的选择!”袁莉这一刻挺直了脊背,本已萎顿的身子竟然在瞬间显示出了一种坚定的力量。黑衣人满脸都是惊奇,他已经被袁莉的气势震慑了。
  “如果我不放你走呢?”黑衣人试探着说。
  “那么请你杀了我!”袁莉站了起来,昂首挺胸站在黑衣人面前。她一脸凝重,仿佛这一刻说出来的话,就是她今生做出的最郑重的决定。
  黑衣人说不出话来,这样的结局是他不曾预料到的。
                 
  城市西郊有一条蔷薇河,它静静地流淌在城市的边缘。
  入夏以来,有很多人会在黄昏时来这里垂钓,大家都知道蔷薇河是条未被污染过的河流,里面的鱼又肥又大。有一年城市连下了一个月的大雨,蔷薇河河水漫过河堤,涌上了公路。附近的居民就在公路上捡了整整三天的鱼。
  夏天白昼温度高,鱼儿都躲到了水底,晚上出来透气。选择这时候垂钓,收获会比白天要高出许多。退休的老孙头与老李头是邻居,这晚吃完饭就提了鱼竿一块儿来到大堤下面,选择了一个地势好的地方,洒了鱼窝,放下几根钓竿,然后边下棋边等着鱼儿上钓。
  这晚的收获颇丰,到晚上十点钟那会儿,俩人的鱼篓里已经各有七八条巴掌大的鲤鱼了。就在这时候,老孙头突然指着一个方向说:“快看!”老李头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正从大堤上下到河边。老李头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揉了揉,确定那真的是一个赤裸的女人后,狠狠冲着那女人的方向唾一口,嘴里骂道:“现在这些年轻人,连起码的羞耻都不要了。脱光衣服游泳,也不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咱们眼不见为净,还是钓咱们的鱼吧。”俩人说着话,眼睛还是不住往那边瞅。那赤裸的女人大约离他们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借着月光,能清晰地看见她白晰的肤色。只是这女人实在太胖了些,真不知道这样的女人哪来的雅兴,深更半夜一个人出来游泳。
  老孙头和老李头都听说过蔷薇河夜里有女人游泳的事,今年夏天,他们还见到了好几个。他们议论了一会儿,眼瞅着那女人一步步走下河去,接着便整个人都消失不见。先是老李头觉得不对劲了,他站起来,向着那个方向张望了一会儿,摇头道:“不对,没有哪个女的会半夜一个人来游泳。”老孙头也蓦然醒悟过来,一拍脑门,说话就有了些结巴:“那女的,那女的不会,不会投河自杀吧!”俩老头相视一眼,立刻舍了鱼竿,飞快向那胖女人下河的地方奔去。
  河边留有一张毯子,河里寂静一片,那胖女人已经消失在河中了。
  俩老头面面相觑,脸都变得煞白。俩人嘀咕了一会儿,双双奔回来,收好了鱼竿,跌跌撞撞地往大堤上面去,因为跑得急,老孙头还摔了一跤,跌破了膝盖。
  蔷薇河边又恢复了寂静,一弯钩月将河面装扮得波光鳞鳞。
  大堤上这时又来了人,月光下,可以看见那是一个精瘦的黑衣人。黑衣人并没有下到河边去,他只是在大堤上站了好一会儿,便离开了。
  如果走近黑衣人,你会发现黑衣人一脸忧伤,离开时眼中还包含着两点晶莹。黑衣人的忧伤可是因为消失在河中的那赤裸的女人?
  一段生命的消失当然是件值得忧伤的事,所以黑衣人的忧伤表现得极为恰当。在归途中,他还在想:为什么会有些人这么轻易地放弃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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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扭曲
  
  第13章:列车上
  
  火车卧铺车厢一个单元六个铺位,秦歌一行六人正好占据了一个单元。杨星和小菲年纪最小,本应该睡上铺,但这俩人没一刻安静的时候,反而分配到了下铺。上车之前,因为知道要在车上足足呆上三十六个小时,所以小菲一下子买了二十斤葡萄。这些葡萄都塞在铺底下,才过一天,就坏了不少。杨星跟小菲愁眉苦脸地把坏了的葡萄拣出来,从车窗里扔出去。
  秦歌已经知道了杨星的怪病,他笑着安慰杨星:“别着急,等到了沉睡谷,那儿的葡萄够你吃一辈子的。”
  秦歌的性格很随和,话没出口脸上先带笑。杨星跟小菲喜欢他的好脾气,因为再怎么逗他他都不生气。
  沙博心里想着三天之后就能见到小镇女孩忘忧草,心里有些莫名的激动和紧张,所以,他大部份时间都躺在中铺想心事。
  喜欢想心事的还有俩人,就是谭东和唐婉。俩人上车之后主动要求到上铺去,秦歌猜出他们是不想让人打搅,便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他们躺在上铺,可以大半天一声不吭,吃饭时跟在大家后面,也是异常沉默。只是两人目光经常落在对方身上,好像通过目光就可以交流一般。
  这天晚上,杨星跟小菲缠着秦歌沙博打牌,沙博牌很臭,几把下来,小菲就把牌丢了。沙博讪讪地笑,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小菲腿脚利落,登上扶梯问唐婉会不会打牌,会就下来搭把手。
  唐婉沉默一下,看看对面睁着眼睛的谭东,这才冲小菲摇摇头:“对不起,我不会打牌,还是你们玩吧。”
  小菲耸耸肩,做出无所谓的表情。从扶梯上下来,就冲秦歌沙博挤眉弄眼,以示对唐婉的不屑。这时候正好到了卧铺车厢熄灯时间,灯齐刷刷地一下灭了,只留有走道一侧一溜墙的地灯发出些微光。卧铺车厢里人影绰绰,有些未能及时回到铺位的人在走道里匆忙走动。
  杨星葡萄吃得少了,肚子又开始饿。但他对葡萄也渐渐厌恶起来,不到实在饿得不行了,坚决不吃。不能吃东西那就睡觉吧,至少梦里不会觉得饿。小菲虽不愿这么早睡觉,但知道杨星饿着肚子很辛苦,便也静静地躺下,不去打搅他。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大家都没注意到上铺的唐婉什么时候从铺上下来,往车头的厕所方向去,但不多会儿,走道里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唐婉跌跌撞撞地奔过来,粗重的喘息显示她内心的惊慌。秦歌等人忙坐起来,正要询问发生了什么事,上铺一直没有声响的谭东已经飞快从扶梯上下来,动作敏捷,倒像随时都在准备着冲下来一般。
  谭东已经揽住了唐婉,沉声问:“怎么了?”
  “有人。”唐婉惊恐地回头望了一下,“那边有人。”
  小菲哼一声,插话道:“火车上有人有什么稀奇的。”
  谭东狠狠瞪了小菲一眼,没理她。他拉着唐婉往边上去了去,然后压低声音问:“你看清楚是谁了吗?”
  唐婉摇头,面上的惊恐却更浓了些:“是他,肯定是他,他一直在跟着我们。”
  谭东当然知道唐婉说的人是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跟唐婉都感觉到身后有一双眼睛,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之下。谭东曾经很多次企图抓住暗中盯着他们的人,但那双眼睛却是无形的,无论他用什么法子,却连他的影子都不能发现。被人偷窥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谭东有过很多设想,那人或者是自己以前的仇家,也可能是唐婉父母派来跟踪他们的人。但无论怎么说,那人的来意必定不善,所以谭东时刻都在戒备着。
  他发过誓,无论是谁,都不能伤害到唐婉。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他也要保护唐婉无恙。
  谭东拉着唐婉,向着唐婉来时的方向下去了。他要到唐婉看见那个人的地方察看一下。
  在厕所边,唐婉停下,依然带些惊惧地说:“刚才我从里面出来,一开门就感到对面的车厢里有人在看着我,我一眼望去,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影在黑暗里盯着我,甚至,我还感觉到他冲我笑了笑。”
  谭东面色沉凝,一双眼睛都变得通红。他没有说话,却蓦地把唐婉拥在怀里。唐婉“嘤嘤”地哭了,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谭东轻轻拍打她的后脊,柔声道:“不要怕,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车子驰在荒原的夜色里,窗外是一片死寂的黑暗,只有风声不时从车厢连接处直刺进来。谭东倚着车厢,长时间将唐婉揽在怀里。唐婉已经停止了哭泣,她把头靠在谭东的肩上,感受到了一种被庇护的温暖。
  她实在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了谭东,她一个人将如何活下去。
  那个地震的夜晚,她跟谭东将父母带到那个足球场,她在谭东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拉着谭东偷偷地跑了。
  不是谭东带跑了她,是她带跑了谭东。
  她知道父母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动用他们所有的力量来寻找她,而她,深知父亲在那城市的力量。所以,她留在那城市最后几天,跟谭东藏在城市郊区的一家小旅馆里。那几天,她只去过一次公司,本来想请几天假,却没料到公司因为地震,要放半个月的长假。但就是那一次,她从公司回来,便时刻感觉到身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
  恐惧因此而生,每夜她都会从噩梦中惊醒,而那时,谭东必定圆睁着眼睛守在她的身边。谭东在深夜都不会睡去,他是唐婉的守护神,他不容任何人伤害她一丝一毫,这是现在唐婉所能得到的唯一安慰。
  谭东整夜整夜守在唐婉身边,只有当阳光照进来时,他才能沉沉睡去。谭东白天睡觉有拉开窗帘的习惯,好像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才能睡得安心。唐婉不忍心打搅他,所以那几天没事时,便一个人去开在小旅馆里的一家网吧。
  在网上,她无意中发现了秦歌征集游伴的帖子。
  沉睡谷。那必定是一个寂静的山谷,远离尘嚣。小镇上有着古朴的建筑和朴实的人们,大家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唐婉决定去沉睡谷了,她回到房间里,凝视着谭东,脑子里已经现出一幅她跟面前的男人守着一间小屋,在一个陌生的小镇上快快乐乐生活的画面。
  唐婉和谭东去沉睡谷不是为了游玩,他们要寻一处静土来安置自己的一生。
  
  地灯微弱的光传到他身上时,已经非常微弱了,他可以把自己完全隐藏在黑暗里。而且,他还选择了一个很好的视线,刚好可以看见两列车厢接轨的方。他看见唐婉被那个精壮的男人搂在怀里,俩人靠在车厢壁上,竟是久久都不动一下。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感动了,为视线里两个人的爱情。
  他跟踪这两个人已经有好几天了,他们住在市郊的一家小旅馆里,每天闭门不出,只在傍晚时,会在附近转一转。这让他对这俩人满心好奇。正常人绝不会像他们这样生活的,他们显然在躲避什么,在他跟踪他们之前,他们就在躲避了,所以,他想到肯定还有另外一些人在寻找他们。
  那会是些什么人呢?
  他的跟踪愈发小心翼翼。
  唐婉是个颇有些与众不同的女孩,他还从来没有从别的女孩脸上看到过那么浓的忧郁。她是活在忧郁中的女孩,她对那个精壮男人的依恋,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他们无论去哪里,都结伴同行,就连唯一的一次去公司,都是那精壮男人在楼下等她。那精壮男人无疑是个很警觉的人,而且,他已经感觉到了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他会在很突然的时候转过身来,或者冲到他认为跟踪者藏身的所在察看。
  跟踪因此带上了些挑战性。但是他喜欢,这样,才更刺激。
  他就像一只狡猾的野兽,与猎物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较量。猎物的警觉激起了他心里的斗志,他知道只要自己稍有疏忽,猎物很可能就会变成猎人,同样,猎物只要稍有懈怠,就会成为他口中的食物。
  他的跟踪其实更多的时间是在那家小旅馆外面守候,他在等待一个唐婉独自外出的机会。这样的等待枯燥乏味,而且必须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坚持。而他却乐此不疲,他知道他在享受快感到来的过程。
他可以清晰地记得,在四年前,他把第一个女孩带回到那间老房子里,因为之前缺乏必须的准备,所以,带女孩回来着实费了些力气。那女孩跟一帮朋友在酒店里喝多了酒,经过他身边时,伸手拦住了他。
“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吧。”她放荡地笑着说。
那是个打扮妖冶的女子,已是入秋时分,她还露着一双雪白的大腿。说话时,那双腿就在他的眼前不住颤动。
他的血往上撞,只觉一些力量已经在心里迅速升腾。
跟那女子一块儿的还有三个男人,他们这时笑着将他围在中间。他们都喝多了酒,说话时酒意直冲过来,让他知道这是一帮没有理智的疯子。
“听见没有,让哥几个开回眼,长这么大,真没见过你这么瘦的人。”
“你再不脱衣服,可别怪哥几个不给你面子。”
他凝立不动,他们的话让他无所适从,但是愤怒已经让他的身子在轻轻颤动。他的坚持显然激怒了这帮疯子,一只手伸了过来,要解他的扣子。他只轻轻挥了挥手,就把那只手给拨开。但随即,他的脸上就遭了重重一击。
这拨疯子都是打架高手,他们出手又快又狠,下手的部位也都是关键部位。他开始时还能挥手抵挡一两下,但很快,他就被击倒在地。那些脚踏下来时,他除了紧紧抱住头蜷缩起身子,便再没有保护自己的方法。
  殴打不知持续了多长时间,那些脚踏在他身上,更踏在他心里。
  比遭到殴打更让他激愤的是到了最后,他们还是解开他的衣服,看到了他精瘦的身子。那身子是他自己都不愿意面对的。他闭上眼睛,莫大的屈辱让他身子抖个不停。
  他听见身边响起狂笑声,那些笑声如刺,狠狠地扎在他心中最脆弱的地方。
  那拨疯子扬长而去了,笑声却依然飘荡在他的耳边。
  他飞快地忍着痛掩好衣服,踉跄地跟在他们的后面。那时,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些什么,只是想跟着他们,不能让他们就此从视线里消失。这城市也许不是很大,但如果在这茫茫人海里寻找几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不会放过他们。
  那一晚,那个放纵的女人跟三个男人进了一幢楼。他就躲在楼下一个花坛背后的阴影里。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身上越来越痛,秋的凉意在深夜更加沁凉刺骨,但他已全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等他们出来。
  等他们出来他能干什么呢?他根本就不是那三个男人的对手。
  他满身满心都是无法言喻的屈辱,如果不能替这些屈辱寻找到一个宣泄的途径,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生活下去。
  大约到了凌晨时分,那个妖冶的女人出现了。一夜不眠让她看起来憔悴了不少,再浓的妆也掩不去她身上一眼便能看出来的腐朽气息。
  他的心跳陡然加快,手脚都开始剧烈地颤动。但那些力量并没有消失,他们集聚在一处,急欲激荡而出。
  他跟踪了那个女人,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他从后面冲上去,死死掐住她的脖子。那女人居然力气不小,很快就挣脱开来,并尖叫着跟他撕打。
  女人的尖叫让他慌张起来,他捱了女人劈头盖脸的几巴掌,俯下身捡起墙角的一块砖头,站起来就捂在她的后脑勺上。
  女人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后来,他就背着女人往那间老屋子去。老屋是他的祖宅,废弃已久,位于城市东郊城乡结合部。那片房子的老住户大多已搬到新城区,房子便租给一些外地来打工的人。凌晨的街道上罕有人迹,偶尔遇上的一两个人,只是好奇地看了看他,便自顾行走。这是个冷漠的城市,没有人关心与自己无关的事物。这让他觉得庆幸。
  他是如何处置那个女人的呢?他躺在火车卧铺车厢的上铺仔细想。
  往事忽然让他羞愧起来。
  那时,他就像一个初次绰刀的屠夫,根本不知道毁灭其实也是门艺术。他用一些麻绳胡乱绑住那女人,在她嘴里塞上一些破布。他剥光了女人的衣服,按照自己所有最本能的欲望来折磨她。他让女人跪在自己身前,然后重重地一脚把她踹翻在地。殴打持续进行中,他潜伏心中的所有悲愤都有了宣泄的途径,他积聚起身上所有的力量,施加到那女人身上。
  那是个该死的女人,她真的死去了,他还恍然不觉。
  后来他大汗淋漓地瘫软在地上,盯着身边的女人,只觉得痛快极了。可恶的女人再也不会睁开眼睛,她再也不能肆意侮辱任何一个人。
  他把女人的尸体埋在了老屋的院子里。
  后来许多个夜里,他想起那个女人,羞愧的感觉愈发强烈起来。他觉得自己处置那个女人的方式像一个蛮夫,像一个缺少教育的市井恶徒。我怎么能像一个恶棍那样粗暴呢?生命都是可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他想取走哪个人仅有的一次生命,一定要选择一些独特的方式。毁灭是种艺术,而艺术却和创造密不可分。
  他的生活因此而变得充实起来,生命于他再一次焕发出了新的意义。
  他对生活中投向自己的异样目光深恶痛绝,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一些女人发出伤及他心灵的举止。这样,他就为自己的生活找到了方向。
  曾经有段时间,他读老子的《道德经》,认为水是最具灵性的物质,所以,他在浴室里,用不同的方式溺死了两个女人。后来,他在河边钓鱼,发现了一种特别小的水蛭。他把水蛭捉回来,仔细研究它们。水蛭背面暗绿色,有五条纵纹,纵纹由黑色和淡黄色两种斑纹间杂排列组成,腹面两侧各有一条淡黄色纵纹,其余部分为灰白色,杂有茶褐色斑点。这是种不吸血的水蛭,他曾将它们放置在自己胳膊上实验,这些软体小虫活动力很强,扭动身子很快地向前移动。
  当又一个女人被他带回到老房子里时,这些小蛭派上了用场。
  他每天在女人熟睡时,将一只水蛭放置到她的耳朵里。水蛭拱动身子,很快就从视线里消失。而那女人却犹在酣睡,恍若不觉。女人的头疼了大半个月后终于死去,他进入房间,看到女人几乎已经把自己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
  后来,他打开了女人的大脑,看到那些水蛭依然顽强地活着,它们欢快地拱动着身子,身体已比当初变得肥大许多。
  创造的乐趣简直已经能和毁灭本身一样让他着迷。
  但是,每当一个女人在他面前死去,他都要忍不住忧伤。这种忧伤后来已经渗透到了他的身心骨髓之中。他想到,生命的延续是件非常艰难的事,而失去,却是很容易发生的事。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选择死亡呢?
  死亡是死者发生的事,因而与别人无关。与他也无关,因而他的忧伤便带上了很深的忧患意味。
  就像此刻,他躲在卧铺车厢上铺的黑暗里,看着拥抱在一起的唐婉和谭东,他眼中的忧伤便不可抑制地蔓延开来。他在想,那是一个颇有些与众不同的女孩,忧郁便是她所有的气质。一个忧郁的女孩,该选择怎样的一种方式死去呢?
  
  唐婉跌跌撞撞地在小巷里奔跑,两边低矮的墙壁晃晃悠悠地向她压将过来。她不停地跑,坑洼不平的小路让她跌跌撞撞地,几次摔倒。她爬起来,看到自己的膝盖流血了,但却一点都不觉得痛。
  小巷里太黑了,却又有不知哪儿的光亮,照亮着她脚下的路。
  她一直不停地向前跑,想要跑出这小巷。小巷有很多分岔,每一个岔道都让她心生惊悸。她不知道这些小巷究竟有多长,也不知道自己能否跑出去,因而心底充满绝望。
  在这小巷里,有最让她惊惧的东西,她一生都在躲避它们,这一次,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躲得过去。
  那些东西在她的身后喘息,那些声音像是弥漫在整个黑夜里,即使她在奔跑中死死捂住耳朵,它们还是清晰且真实地响在她心里。
  她只有不停地奔跑,一刻都不敢稍停。
  终于她看到了前方有一点光亮,那是一盏悬挂在黑色木质电线杆上的路灯。路灯发出昏暗的光,无数细小的飞蛾围着那点光亮飞舞,因而光亮便带上了些迷朦的感觉。
  她向着光亮处奔去,光亮是她在黑暗中惟一的希望。
  那根黑色的木质电线杆耸立在道路中央,它后面一堵高墙挡住了去路,她陷入了一个绝境之中。她绝望地瘫软在地上,而身后的阴影已渐行渐近了。
  那真的是一团阴影,它站在唐婉身后,全身都裹在黑暗之中。它像是无形的,光亮在照射到它身边时便四处飘散了,留下一个独立的黑暗空间。
  它轻飘飘地向唐婉走来,带着它如雷般的喘息。
  唐婉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用尽体内仅存的所有力量,喊裂了喉咙,喊到嗓子里一阵腥咸,一口鲜血激射而出。那伫立在她身前的阴影便满身血迹斑斑,喘息声也更大了些。它俯下身来了,那些血迹与唐婉近在咫尺,然后,阴影忽然扩散开来,它们缓缓包裹了唐婉。唐婉想挣扎,但全身软软的已没有了力气,而那阴影看似轻飘飘的毫不着力,但它却像沼泽,让你身陷其中,便再难逃脱。
  唐婉的惊叫还在飘荡,但她已融入到阴影之中了。
  把唐婉拽出惊惧的是谭东。
  谭东摇晃着唐婉,不住在她耳边轻唤着她的名字。唐婉醒来,眼里弥漫着深入骨髓的恐惧。她觉得嘴边凉凉的,伸手抚去,触到了一些热热的粘稠的液体。
  她在睡梦中真的吐出血来。
  谭东怜惜地叫着她的名字,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她无声地哭了,一哭便不可抑制,整个身子都在谭东怀里瑟瑟抖动。
  在列车上,谭东每夜都睁着眼睛守候着唐婉。
  他像是永不知疲倦,第二天的模样却又无比憔悴。他在黑暗中圆睁的双目,在某些时候流露出的惊惧,甚至比唐婉还要来得深重。
  ——他又在恐惧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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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彝家小城的雨
  
  列车到达的省会城市位处中国西南某省,在中国以生活方式悠闲与盛产美女著称。秦歌一行人从出站口里出来,便直奔售票大厅。在车上,大家已经取得一致意见,在省城并不停留,直接搭乘最近一列去那少数民族自治州的火车。
  车是下午四点钟的,还有五个多小时,大家便在车站附近转了转,下午三点半的时候,进入候车室。
  谭东与唐婉照例坐在一起,也不多言,只眼睛四处逡巡。杨星刚才吃了点葡萄,还是有气无力的样子,倚着小菲的肩头闭目养神。沙博与秦歌说了会儿话,见秦歌有些心不在焉,便住了嘴,买了份报纸来看。
  报纸上多是些无聊的新闻,沙博看半天没看进去,忽然觉得有些精神恍惚。
  候车大厅内照例有一股难闻的气味,面无表情的旅客分散在各处,还有些人拎着大包小包匆忙行走。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婆弓着身子慢慢向这边踱过来,逢人便伸出乌黑精瘦的一双手,一些零星的硬币丢在她的掌心。老太婆花白的头发蓬乱地堆在头上,脸上纵深的沟壑里积满了污渍,她的一条腿微跛,走动时总是一只脚先迈出,另一只脚再慢慢拖过去。
  每一个城市的候车室里都会有这样一些乞讨者,沙博盯着她看,忽然眼前的老太婆慢慢变得模糊起来。沙博悚然一惊,下意识地就扶紧了座椅,眼睛盯着已变作重影的老太婆。
  老太婆没能走到沙博面前,一个穿蓝制服的车站管理员从后面推了她一把,好像嘴里还说了些什么。沙博已经听不见声音了,耳中有一些细细的但却连绵不绝的尖啸倏然而至。所有的景物都在眼中开始摇晃。几枚硬币从老太婆的手中跌落出去,有一枚打着旋儿滚到了沙博的脚下,沙博只看了这硬币一眼,整个天地便开始摇晃起来。
  眩晕在陌生城市的候车室里再度发生。
  无数双脚走在街道上。
  许多座楼厦瞬间拔地而起,又在倾刻倒塌。
  脚步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无数双脚重叠在一起。
  所有的景物像是老式黑白片,因为岁月久远划上了些斑驳的印记。
  天空的云层骤聚骤散,如同万花筒般变幻出不同的形状。脚步、楼厦、云层,交相出现,渐渐又融合在一处。
  于是视线愈发变得杂乱无章。蓦然间,强光骤现,强光过后,一切回复寂静。
  七月的星空静谧极了,漫天的星星静静地闪烁。视线在星空缓缓移动,那些星星仿似静止的,又似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视觉在这里变得不再可靠。
  无穷无尽的星空,任视线遨游。
  倏然而至的一颗流星划落到视线之外,继而满天的星星犹如烟花般开始绽放出耀眼的光辉,光辉过后,它们便也如烟花般寂寥地坠落。
  无数的星星坠落下来,荡起一地的烟尘。而当烟尘散尽,现出的却是一方陡峭的山岩,山岩有一处如刀削过般平滑,上面赫然现出一个大如摩天巨轮的图案。那图案像一个十字架,却比十字架要粗壮许多。
  所有的一切都在瞬间消失,只有那图案巍然耸立。
  沙博睁开眼睛,看到一双乌黑细瘦的手取替了那图案。那个头发蓬乱的老太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前,目光老僧入定般死死盯着他看,眼神里仿佛隐藏着一些笑意。
  沙博也定定地盯着那老太婆看,好像要从老太婆身上发现些什么。
  他不动,老太婆也不动。边上便有好些人奇怪地盯着他们看。
  “老沙你傻了吧。”小菲跳过来,将一枚一块钱的硬币丢在老太婆掌心里,老太婆面无表情,回头瞪小菲一眼,居然很倨傲地离开。
  沙博目光还是定定地瞅着脚下一个地方,适才眩晕时见到的图案清晰地映现在眼前。他想到那些纷繁复杂的画面好像只是为了映衬这个图案,那么,图案便一定具有某种意义,或是某种征兆。
  ——那图案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呢?
  ——它是否和沙博将要去的沉睡谷有着某种联系?
  沙博忽然灵光闪现,站起来,也不理会小菲在他身前晃来晃去,径自向候车室外面跑去。小菲在他后面大叫:“老沙疯了老沙疯了。”
  秦歌见状,焦急地看看表,还剩下不到二十分钟时间。便把车票分给大家,让大家到时自行上车,他只留下两张票,跟在沙博后面追了下去。
  沙博去了车站广场对面一家网吧。
  坐在电脑前,沙博打开自己在tom.com的免费信箱,在一堆垃圾广告邮件之中,赫然有一封忘忧草发来的邮件。
  打开邮件,里面没有一个字,却显示附件里有一张图片。
  那图片只有简单数笔黑色线条,却与沙博在眩晕中见到的图案一模一样。
  沙博呆呆地盯着那图片,内心被巨大的疑云所笼罩。他已经确定自己洞察到了某种先机,但却无法解释它。也许,只有到了沉睡谷,见到忘忧草,一切疑问才会得到解答。但忘忧草为什么会不留下任何语句呢?而且,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在QQ上出现了。
  沙博最后察看邮件的日期,是两天以前,也就是自己踏上列车的那一天。
  沙博眉峰皱起,他想这难道也是种巧合?
  秦歌这时在网吧门口出现,他看见沙博便急步奔过来:“快点回去,到点了,火车可不等人。”
  沙博蓦然醒悟,顺手关掉邮件的窗口。
  他与秦歌赶回候车室,开往他们要去的那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列车检票口已经没有人了,工作人员正要将检票口锁上,他们及时赶到,匆忙奔去。
  车已停靠在站台上,汽笛已经拉响。
  
  十个小时的旅程,因为有了前面三十六小时的比较,好像一晃而过。深夜,秦歌一行六人已经出现在那少数民族自治州的街头。按照沙博等人的猜想,既是少数民族自治州,满街自然都是身着异族服饰的人,建筑也该是些竹楼木屋什么的,可事实上那城市跟其它城市没什么区别,宽阔的街道,闪烁的霓虹,不算很高的大厦,深夜街头的排档,排档里光膀子的男人和打扮妖冶的女人,这让沙博小菲他们很是失望。
  找一家宾馆住下,大家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坐车去往沉睡谷,这回连小菲都没有异议。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沙博最先醒来,耳边是一片哗哗的水声。到窗前拉开窗帘,只见阴沉的天空中,大雨如沱,城市已经弥漫在一片雨幕之中。
  大家坐在宾馆餐厅临街的大玻璃窗前,等着秦歌回来。秦歌因为是这个自助旅行团的发起人,所以责无旁贷地自觉担负起旅行团日常事务。玻璃窗外,是一条宽阔的马路,不多的一些行人在雨里匆匆行走,疾驰而过的汽车溅起一地水花。眼见被雨阻在这个小城已成现实,大家心情都有些悒郁。
  谭东与唐婉照例不多言语,沙博跟杨星小菲也是有一句没一句搭着话,不让场面过于冷清。宾馆门前的人行道上,两个身穿彝族服饰的女人,撑着花伞走过,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彝族女人身着黑色短袖上衣,胸前、袖口与下摆都有红色镶边,又配以黄色线条绣出的螺旋状图案,下身穿红色褶皱大摆裙,横向有黄黑圈状的修饰。小菲脸贴在玻璃窗上,注视着彝族女人的背影,唏嘘不已。彝族的服饰色彩鲜亮,只用红黄黑三种颜色,看起来色彩艳丽。
  就在这时,坐在一侧的唐婉忽然发出低低一声惊呼,她的目光死死盯着玻璃窗外,好像看到了让她极度惊惧的东西。大家急忙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透过洁净的玻璃,透过满天的雨幕,隐约可见街对面的人行道边,有一个撑伞而立的人。隔得远,看不清那人的模样,但却一见之下,立刻便感觉到那人瘦得出奇,加之穿了身黑色衣服,看起来更见瘦弱。
  众人还未说话,唐婉边上的谭东已经长身而立,疾奔出去。
谭东在奔出时,双拳已经握紧,一些灼热的力量飞快在体内奔涌。虽然他从不曾见过那个伫立在雨中的人影,但是,他从唐婉惊惧的神色中,料到那人必有古怪,或许,他就是这些日子一直阴魂不散跟着他们的人。
  奔出宾馆大门,他抬头,还能见到街对面那那黑色的人影。
  他直冲向雨幕。
  穿越街道时,他的视线被一辆货车阻隔,待他穿过机动车道,对面那人影却已经消失不见。他在雨中停下,左右张望。此刻对面人行道上已经没有了人迹,视线在雨幕中格外开阔。那个黑衣人竟然在瞬间消失了,他的动作之快,犹如鬼魅。
  谭东有一拳抡空的感觉,体内奔涌的力量无处宣泄。力量在体内左冲右突,灼烤着他的身体。他蓦然仰天发出一声嘶吼,面孔都在那声嘶吼中扭曲变形。加之他现在夜晚从不睡觉,两眼赤红,看上去便更添些狰狞的感觉。
  他怅然转身,缓缓地一步步再次穿越街道。他走得很慢,每一步似乎都踏得很重。有车驰来,他竟然也不避让,只是侧目,用挑衅的目光瞪视着驾驶室的位置。那些司机竟也都自动慢行,让他通过。
  在进入宾馆大堂的时候,他长长地呼吸,竭力让心绪平静下来。
  餐厅玻璃窗前,大家正在围着唐婉问她那人是谁,唐婉满脸惊惧,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看见谭东过来,唐婉飞快站起身迎上去,低声道:“我们回房间。”谭东点头,也不看众人,径自拥着唐婉而去。
  小菲冲他俩的背影做个鬼脸,鼻孔里往外哼一声,以示不满。杨星耷拉着脑袋故作深沉地道:“好戏还在后头。”
  小菲又冲他哼了一声:“别顾着说别人,想想你自己吧。”
  杨星一下被她说中要害,想到自己的境况,脸上又露出凄惨的表情。小菲瞅在眼里,心下不忍,过去坐他身边,拍拍他肩膀,以示安慰。
  过不多久,秦歌冒雨回来,虽然穿了雨披,但两条裤腿,却已全部湿透。
  秦歌带回来的消息是,一个小时之后有一趟车去往沉睡谷。
  “而且,我还问过了,往沉睡谷去的车次特别少,一星期只有两趟。”秦歌补充说。
  沙博和杨星小菲面面相觑,他们明白秦歌的意思,他是在向他们征求意见。
  走还是不走,只有一个小时的选择时间。
  
  ——走!
  谭东和唐婉的意见说出来,便有了不容人更改的意味。大家面面相觑,竟然谁也说不出相驳的意见。
  各人回房间收拾东西。
  唐婉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谭东一番忙碌过后,将旅行包放到门口,过来坐到她身边。唐婉抬起眼,望着他,忽然说:“你会不会抛下我?”
  “我不会。”谭东眼中有了些痛感,“我永远不会。”
  唐婉脸上绽放一个笑容,却极凄楚。
  “如果你抛下我,那么你就是杀死了我。”
  “我宁愿杀死我自己。”谭东重重地道。
  唐婉满意地靠在他的怀里,喃喃地道:“你知道吗,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我只跟你在一块儿才有安全感,这世界上那么多的恶魔才不敢伤害我。所以,你就是我的全部,如果哪一天你倦了,想抛下我了,请你先杀了我再离开。”
  谭东用力拥紧了她:“你为什么老要说这样的话呢,我再不会离开你。我们就要到一个世外桃源了,在那里,没有人认识我们,我们从此就会过上平静快乐的生活。我还希望,穿上婚纱的你能成为我的新娘,我这辈子都没想过我能得到你这样一个漂亮的新娘,我怎么会离开你呢?”
  唐婉笑得开心,眼颊上却划过两道泪痕:“我就要天天跟你说,这样,你就不会把我忘记了,你就会时刻把我记在心上。”
  谭东没有再说话,只把她更紧地抱住,那么用力,好像要把她的身体与自己的融到一处。
  外面有人敲门,秦歌与沙博已经在催促他们上路了。
  一行六人分乘两辆出租车去车站。这城市不大,车站却修得颇为壮观。大家一块进入售票厅,里面冷冷清清,只有不多的几个旅客。秦歌到售票窗口买了票,回来分发给大家。杨星接过来看,奇怪地“咦”了一声,小菲便凑过头去看他手上的票。小菲脸上也旋即露出疑惑的神色,还有些紧张。
  “你们看,我们的票是一到六号,也就是说,这趟车上,只有我们六个人。”
  沙博和谭东唐婉仔细看票,果然如此。但三人却并不在意,谭东与唐婉相视的目光里,甚至还有了些轻松的味道。
  离开车时间还有十分钟,大家一块儿去候车室等车。
  检票上车,在很短时间内完成。车是一辆破旧的中巴车,车上的座位更是脏不拉叽的,座垫上的人造革也破损严重,露出里面黄色的海绵来。车上司机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块头中年人,乌黑的脸上,皮肤粗糙,一看就是常年风吹日晒导致的结果。大家上车时,司机还躺在车后的座椅上睡觉,车后窗的玻璃少了一块,雨水被风吹得淅淅沥沥飘进来,直落在他的胸前,他居然恍若不觉。
  秦歌上前把他拍醒,醒过来时,先擦干净嘴上的口水,再冲大家谦卑地笑笑,也不说话,直接坐到前面驾驶座上。
  待到了时间,车子发动,车上真的只有秦歌一行六人。
  小菲在空旷的车厢内走了两圈,踱到驾驶座后面,拍拍司机的肩膀:“这一车就拉我们几个,你不是亏了?”
  司机回过头来,嘿嘿笑两声,竟是一语不发。
  “是不是平时往沉睡谷去的人特别少?这样的话,你一家老小不是要喝西北风啦。”小菲故意想逗司机说话。
  司机这回回过头来,嘴里“咿啊”着,一只手指指嘴巴,再连续摆动。
  “不会吧,你是哑巴!”
  小菲再笨也看明白了,她摊开两手,做个无奈的表情,转过身时,看到大家都在盯着她看。
  沙博笑道:“我看你这回可真是对牛弹琴了。”
  小菲冷着脸回去坐到杨星身边,心里觉得怪怪的。旁边的杨星便伸手揽住她,在她耳边低低笑道:“奇怪的事情才刚刚开始,你得有点心里准备。”
  杨星说得轻松,小菲却觉得心里发毛,真有种不详的预感。
  车子停在车站的大院内,此刻绕过停靠的诸多车辆,向院门驶去。大雨如注,雨幕里一切都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乘着一辆哑巴司机开着的破旧中巴车,在雨天里去往一个陌生偏僻的山谷,这是种不好的感觉。到这时,就连杨星心里都有些后悔来这鬼地方了。
  院门就在视线里,前面已再无其它车辆,眼看着中巴车就要驰出院门,忽然,雨幕中多出了一条人影。人影就伫立在院门正中间,还冲中巴车伸出了手,示意停车。
  哑巴司机猝不及防,急踩刹车。车停下,车上众人身子前冲,此刻也都看清了站在车前的那人。这一瞬间,唐婉身子骤然一紧,双臂下意识地就抱在了胸前。谭东转头看她脸上已现出一片惊恐,便再凝神盯着拦车的那人细看。
  拦车的人撑着一柄黑伞,穿一身黑色的衣服。窄窄的肩,细细的腰,浑身加起来不满一百斤的样子。这男人留着三七开的分头,戴着副黑框眼镜,两边眼角有些下垂,看起来满脸苦相。他的脸在伞下阴影里,显得异常苍白。
  谭东已经想起这人就是适才在宾馆餐厅里,透过玻璃窗看到的那男人。
  ——他既已消失,为什么会再度出现?
  ——如果他就是这些日子跟踪谭东与唐婉的人,为什么这时候由暗处转到明处?可是因为他知道去往沉睡谷,他便无所遁形?
谭东的血往上撞,顷刻间又有些力量在体内升腾。
  车停下,着黑衣的瘦子便转到了车门边。哑巴司机开了车门,瘦子刚想上车,还未抬步,发现门边已经站着一个精壮的青年人。青年人赤红着眼睛,面目有些狰狞,正用异常凌厉的目光瞪着他。
  他稍停一下,仍然收了伞迈进车门。
  他的整个人接着便倒飞出去,跌落在雨幕之中。
  他被谭东一脚踹了出去。
  车上人都被这变故惊呆了,小菲瞬间还发出一声尖叫。此刻谭东立在门边,全身肌肉收紧,一动不动,握拳的双臂青筋暴起,全身弥漫着一股逼人的杀气。
  众人为这杀气所震慑,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黑衣的瘦子倒在离车五六步的地上,全身已被雨水淋湿。他捂着肚子轻微扭动,显然谭东那一脚已让他受伤不轻,竟似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车内异常沉静,众人的呼吸都有些急促。
  哑巴司机陡见这变故,惊得更是呆了,嘴巴微张,有些不知所措。
  谭东盯着地上不动的瘦子,半天,扭头冲着哑巴司机低低地道:“关门。开车。”
  哑巴司机清醒过来,嘴里“咿啊”一声,便要关门。这时,他忽然看见谭东忽地一挥手,赶忙停住,探着脑袋往车下看,那瘦子此时居然已经站了起来。
  瘦子站在雨中,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目光与车上的谭东对视,竟是毫不相让。
  怒火在谭东心中沸腾,他还有种冲动,上前抓住那瘦子,把他撕裂。但他隐忍不发,因为心里还有一个极细的声音在告诫他,让他冷静。
  那瘦子淋湿的黑衣贴在身上,精瘦的身子已让人一览无遗,他的脸色在雨中,也更加苍白——苍白得有些扎眼。他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居然又一步步向着车门方向走来。
  谭东身子凝立不动,力量又已积聚到了一处。
  瘦子到了车门前,居然毫不犹豫,再次迈步上车。
  这一回,他跌得更远更重。
  他整个身子都伏在地上,一些绯红从他身上层层消散开来。这回他一动不动,竟似连扭动的力气都没有了。
  车上众人都露出不忍目睹的凄惨神情,大家都可以预见谭东出击的力量,不知道那人精瘦的身子如何能承受这样的攻击。大家又想到,如果这样的攻击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一时间,众人俱都沉默不语,只是目光盯着雨中倒地的瘦子,既希望他能再次站起来,又隐约替他担心站起来再受攻击。
  瘦子第二次站起来,已经站不稳了。他的身子前倾,一只手抚在小腹上,苍白的脸抽搐着,嘴角还有未被雨水淋尽的血渍。
  但他却毫不犹豫地再次向车门方向走来。
  他的步子很慢,似乎每走一步都要思索一下。但他的腿很长,每一步迈出的距离差不多要赶上别人一步半,因而很快便又站到了车前。
  这回他在车门前停住,目光依然毫不相让地与谭东对视,只是,眼中透露出那么浓的忧伤。这样的目光柔软得没有丝毫力度,但它却能承受住谭东目光中凌厉的杀机。
  雨直落下来,他在雨中巍然不动,精瘦的身子竟然有了另一种不可憾动的力量。
  然后,他又开始动了,却极缓慢。
  他的腿抬起,落在了车门前的踏板上。
  谭东右肩微耸,眼看这一脚又要即刻踹出。蓦然间,他的身子被人一把抱住,这一脚便踢不出去了。谭东使劲一挣,居然没能挣开。这时,黑衣的瘦子已经上了车,从他身边轻轻走过。
  谭东低吼一声,看清了抱住他的是沙博。沙博文质彬彬的样子,居然力气还不小。谭东怒吼一声:“你要干什么!”
  “你再踢会踢死他的。”沙博说。
  这时沙博已经抱不住谭东了,但秦歌与杨星小菲已一齐上前拦在谭东的身前,一齐劝他冷静些。
  那边瘦子自顾坐到最后面的座位上,目光飘向窗外,竟似发生的事与他没有丝毫关系一般。
  谭东见状心里更加愤怒,他挥动双臂,轻易就把秦歌跟杨星推开。
  “谭东!”座位上的唐婉忽然叫了声他的名字。
  谭东目光落到唐婉脸上,看到她落寞的神色,立刻就平静下来。谭东慢慢走回唐婉身边,慢慢坐下。
  “也许他真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我根本不认识他,只不过曾经在公司的电梯里见过他一次。”唐婉低语。
  “一定是他,跟踪我们的人一定是他。”谭东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不是他,你现在害怕什么呢?”
  唐婉怔一下,接着发现自己真的仍然在不停地瑟瑟抖动。
  谭东忽然大声道:“你不用害怕,如果有谁胆敢伤害你,我保证他一定会死得很惨。”
  他的声音里透着坚定与力量,有些回音在车厢里飘荡,竟然让众人身上骤起一阵痉挛,皮肤凉凉的,都觉出了一股寒意。惟独坐在后座穿黑衣的瘦子,目光仍然飘在窗外,好像丝毫不受那声音影响。
  他的脸颊仍然因为疼痛轻微地颤动,他的手还捂在适才被踢中的小腹上,但他的神态却异常安详,甚至,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掠过前座的谭东与唐婉时,还会流露出一丝微笑。忧伤的微笑。
  ——他的微笑可是因为适才一战虽败犹胜?
  ——他的忧伤呢?可是因为谭东与唐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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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夜眠客栈   
  
  在彝家小城车站的售票窗口,他知道自己必须与这些人同行了。
  他从售票员口中知道那一拨人去往的是三百公里以外的沉睡谷,而沉睡谷的车次极少,一星期只有两班。如果错过这一班,那么他要在这个小城里再呆上三天。三天里可以发生很多事,他可不愿这一路的辛苦没有收获。
  时间紧迫,售票员告诉他,车在数分钟之后便要开出。
  他基至连去候车室的时间都没有,更没有时间来思考与那一拨人同行会有怎样的后果。他直接冲进了雨中,在院门口拦住了那辆中巴车。
  那个男人壮得像头狮子,他被踢中的时候,全身都疼得抽搐。但疼痛居然会让他无比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从这时候起,又有了一个目标。而寻找目标,几乎是他这些年生活中惟一的乐趣。
  他躺在雨水中,一边在抵御疼痛,另一边,他心里已经为那个男人开始忧伤。那个男人身材不算魁梧,却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肉都充满力量。力量只是蛮夫的武器,他并不畏惧,而且,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唐婉。他对唐婉的关心,必将让他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中巴车在雨中行驶得很慢,车窗外一些低矮破旧的平房显示车子正在驶出彝家小城。雨没有丝毫小的迹象,天空的云层堆积得很厚,像是伸手便可触及。整个天地间被笼罩在一层灰暗之中,马路上好像只有这一辆中巴车在行驶,前方在雨幕中,模糊一片。
  
  谭东在车上睡着了。
  他已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没有睡觉,在夜里,他总是睁着眼睛守候着唐婉,同时,他需要对抗内心深处潜伏的某种惊惧。没有人知道,包括唐婉,他对夜的那种惊惧甚至比任何一个最胆小的女人还要来得深重。他并不惧怕夜里可能隐藏的邪恶与未知事物,他只在恐惧自己。
  他把自己折磨得面目狰狞,身心憔悴。
  他站在别人面前,可以轻易展示自己拥有的力量,可是,他知道自己变得越来越脆弱,那是他的罩门,任何人只要轻易一击,便能将他整个人都击溃。他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出现,所以,他在任何一个时候,都保持绝对的警觉,将自己包裹在一层坚硬的外壳下。
  在车上,他认定了坐在后排那穿黑衣的瘦子就是敌人,与敌人近在咫尺本应更加保持高度的警戒。在车子驰出彝家小城最初的一个多小时里,他确实全身绷紧,像一只蓄力待发的猎豹,随时保持战斗的状态。但那黑衣的瘦子坐在后面神态却很悠闲,目光始终落在窗外的山川风景上。他每次回头盯着瘦子看,本意是带着些挑衅的味道,但这种挑衅数度落空,瘦子根本就不接招,连看都不看他。瘦子还穿着那身湿透了的黑衣,精瘦的身子凸现无遗。谭东此时当然不会对他心存小觑之心,但还是下意识地拿他跟自己比较。
  他相信自己只要一拳就能把瘦子打趴下。
  这样想,他心里稍微轻松了些,再加上他想到对手在车上,当着这么多人面,肯定不敢发作。而且,那瘦子本来有一个极有力的因素,就是躲在暗处,如今现身而出,再想玩鬼便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谭东不惧怕任何面对面出现的对手。
  于是,谭东后来便睡着了,一睡便睡了个痛快。
  如果说失眠是种痛苦的话,那么异常困倦却不能入睡,便是种更深的痛苦了。在港台的影片中,经常有警察逼供不让犯人睡觉的事,犯人在强光照射下,整夜整夜被迫睁着眼睛,直至精神崩溃。而谭东的情形却又不同,在夜里,是他自己强迫自己不能睡去,困意袭来时,他用各种办法折磨自己。他有一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刀,锋利的锋刃每夜都在要他的胳膊上划下一道道伤痕。血渗出来时,好像他的体力被注入了一些力量,他便以这种力量来与黑夜抗衡。
  他不知道,他要为那些力量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他的胳膊上已经伤痕累累,他的身心已异常憔悴。他就像一个外表看起来饱满光亮的水果,内里却已被虫蛀得千疮百孔。
  而睡魔,依然如影相随,任何一点松懈都能让它趁隙而入。
  睡梦中的谭东看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发垂肩,狰狞着面孔,却又摆脱不了一脸的稚气。少年光着身子,只穿一条蓝粗布的内裤,失神落魄地站在房子中央。他的手中,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菜刀,此刻,有些血还顺着刀锋缓缓滑落,再无声地滴落到地上。月光透过洞开的窗子斜射进来,落在少年的身上,让他身上那斑斑血渍更加森然可怖。
  谭东对那少年深恶痛绝。
  这么些年,他在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来与之对抗,企图将他驱至自己生活之外,但那少年却比他还要顽强,始终坚强地伫立在他脑海深处,在任何一个不经意的时候跳出来,给他最大的惊恐。
  谭东身子颤栗了一下,蓦然醒来。
  车子驰在群山之间,那些山,与北方的山明显不同,它们高耸入云,又陡峭异常,仿佛被传说中的大力神用巨斧劈过一般。此刻,雨幕之中有些雾气在对面的山头飘荡,稍远些的山便半隐半现延绵向前,好似永无穷尽。
  盘山公路上除了这辆中巴车,便再无其它车辆。中巴车在群山之中,仿若一只小小的甲虫,在朝着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目标爬行。
  车厢内已经很幽暗了谭东侧目,看到唐婉睁着一双落寞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谭东竭力在脸上现出一个笑容,握住唐婉的手。
  “现在什么时候了,怎么这么暗?”
  唐婉的手冰凉,但却柔若无骨。唐婉说:“你已经睡了大约八个小时。”
  谭东悚然一惊,心里暗暗责怪自己怎么如此松懈,竟一睡就睡了这么长时间。唐婉的身子软软地靠在他的肩上,唐婉说:“你睡着时的样子很可爱,就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我已经好久没有看你睡着时的样子了。”
  “你就这么看着我?”谭东有了心痛的感觉。
  唐婉点头:“我只有看着你,心里才会觉得很平静。”
  谭东揽紧了唐婉,只觉得满身满心都在痛。他记不清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爱情的感觉就是心痛,无论何时何地,置于何种境况之下,即使长久地相拥,但只要心中想到对方,那种心痛立刻便会笼罩在心上。
  这一刻,谭东觉得为了唐婉,自己再无所惧。
  谭东回头看了一下那穿黑衣的瘦子,心内又有些力量在激荡奔涌。无论是谁,想要来伤害唐婉,他都会将他阻在唐婉身外,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死亦无所惧,那么还有什么能让他害怕的呢?
  他的心颤栗了一下。他在这瞬间,又想到了梦中满身血渍的持刀少年。

  群山渐渐隐退在夜的黑暗之中,只有并不分明的一个轮廓,在高处,显示与天空的距离。但就是那些黯淡的轮廓,依然可以分出层次来,依然可以让你感受到群山蜿蜒没有穷尽。下了一天的雨终于停了,也或者是车子驰出了雨区。车前大灯是天地间唯一的光亮,它们直射出去,却只能照见山道上短短的距离。光亮之后的黑暗,便显得更加幽深。光亮处是一成不变的柏油马路,有许多地方已经坑洼不平。视线在夜车中成为无用的东西,但你又不能闭上眼睛,因为群山与黑暗的气息弥漫在车厢内的每一处,它们无色无味,却又异常真实且清晰,无数关于蛮荒与原始的印象,会在你闭上眼睛的瞬间向你扑来。而那些印象,无不来自于我们平日在生活中的间接感验,感验的源头,是来自影视与小说中编述的荒诞不经异常恐怖的故事。
  这样的旅程是极端不舒服的,几乎每个人都非常厌倦了在车上的感觉。你必须无所事事,但又无法忍耐。知道沉睡谷就在前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哑巴司机这时不能给你任何一点帮助,你只能凭依自己的想象来估测与沉睡谷的距离。这时候每个人内心都升出许多无助与孤独来,它们无法表述,却又盘桓不去,你只能把希望寄托于这段旅程的结束。在车上,大家最简单且现实的希望,便是能在黑暗的群山之中发现一盏灯。
  一盏灯,便预示了某种存在,会让人生出无限可凭依的温暖想象。
  车子继续在黑暗中行驶,但此时,依稀可辨车子已经不再攀高而上,渐成下行之势。视线这时也忽然有了目标,贴着车窗向上看,可以看见云层厚厚堆积在灰暗的天空中,云层的边缘丝缕缭绕,作为背景的天空灰暗得渐渐明亮起来。
  山与山的距离变得遥远,这似乎给旅客生出了希望。
  但实际上,车子又前行了将近一个小时,到达一个山底时,终于不再盘旋而行,前面的路变得笔直。因为心里的期望,沙博小菲甚至站到了车头,凝视着前方。其它几个人亦是目光如炬般盯着车前玻璃,只盼着视线里能有些变化发生。
  前方路段忽又改成了上坡,坡度却极低,而且,视线尽头,有些奇怪的变化,黑暗的颜色变淡了许多,但你又不能说那是光亮,没有哪种光亮会这般微弱。
  但这样的变化已经让大家心生欣喜。
  坡道终于到了尽头。车子改为下坡行驶。
  这瞬间,车前的沙博与小菲发出低低一声欢呼,后头的杨星已经快步奔到小菲后面,口中发出些充满快感的叫声。就连谭东和唐婉这时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以便让自己看得清楚些。只有车后座那穿黑衣的瘦子,依然保持着端坐的姿式,好像睡着了一般,又似对这趟旅程的终点,根本不放在心上。
  ——他的目标本来就不是沉睡谷。
  在车子的前方,虽然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已显出点点的灯光。那些灯光环聚在视线中巴掌大的地方,好像黑暗中的萤火,异常微弱。
  但灯光本身,便足以让长久耽于黑暗中的旅人欣喜若狂,而且,灯光所在的地方,必是旅行的终点无疑。
  ——沉睡谷。沉睡在黑暗中的峡谷。
  
  沙博睁开眼,窗帘遮掩不住的阳光正落在他的脸上。他惶惑了一下,这才想起自己已身处沉睡谷中。看看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钟,他下床拉开窗帘,一窗阳光立刻泼洒进来。他想到与名叫忘忧草的女孩已近在咫尺,心情立刻就愉快起来。
  跟他住在一屋的秦歌已经不在了,他匆忙穿衣洗漱,到外面去找其它人。
  这是一家小旅馆,但干净整洁,而且房间还是标准间,设施一应齐全。昨夜,哑巴司机把车停在这条小街上,指指这家旅馆,再竖起大拇指。大家会意,迫不及待地下车。小街宽不过十米,青石板路面铺设得极为讲究,中间是数尺长的长形条石,两边再辅以方形石板,接缝处虽参差不齐,但看上去却颇有层次。街两边的店铺墙高逾丈,下半段俱是石块垒成,上部却又俱是条形木板拼接,有方形木格窗棂。屋檐凸出三步,其下形成回廊。店铺的招牌俱是各种形状的木板雕成,又有些红黄的旗帜,飘在檐下。这些店铺此时大多已经打烊关门,只有不多的几家旅馆还有灯光。他们面前的这家旅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夜眠客栈。
  夜眠客栈的老板是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白衬衫,黑裤子,头发略有些卷曲,身上带着些书卷气。沙博一行进门的时候,他真的在看一本书。见有客到,他从容地迎上来,微笑着招呼大家。
  “欢迎来到沉睡谷,来到夜眠客栈。”
  老板后来介绍自己名叫江南。
  沙博走出房间,转到前面店堂,江南仍然坐在昨晚的位置上,手中捧着一本书。阳光从外面斜射进来,将阴暗的店堂整齐地划分成两块。
  沙博走过去,坐到江南边上。
  江南颔首微笑,放下手中的书,问沙博昨晚睡得可好。沙博点头称赞道:“真想不到这小镇上还有标准间,昨晚可能太疲劳了,头沾枕头就睡,不知觉中就已经到了中午。”
  江南笑着说:“你还算起得早了,你的朋友除了那位秦歌,其它人还都在房里没出来呢。”
  沙博也笑:“到这地方来,大家坐了好几天的车,都累了。”
  沙博看看江南白净的面孔,问道:“江老板不是沉睡谷本地人吧?”
  “我已经在沉睡谷呆了近十年,想不到还是能让人一眼看出来我不是本地人。”江南自嘲地笑笑。
  “呆了十年,那么这镇上的人你一定很熟悉了。”
  “沉睡谷方圆不过数里,人口也就几千人,朝夕相处十年时间,就算我想不熟悉,估计也难。”江南顿一下,接着说,“你来我们这里,是不是要寻什么人?”
  沙博沉默了一下,还是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递过去:“我想请江老板帮我看看,照片上的这个人是不是你们镇上的人。”
  江南接过照片,盯着看了一会儿,脸上现出些疑惑来:“我在这里十年,从来没见过这个女孩,但照片的背景却又像是山上的葡萄园,真有些奇怪了。”
  沙博此时心情已经很紧张了,听了江南的话,失望之情溢于颜表。江南看看沙博,内心似乎明白了什么。这时,正好一个穿浅绿色连衣裙的女子从外面进来,江南便招呼她:“雪梅你来看一下,这个女孩是不是沉睡谷的人。”
  那绿裙女子中等身材,显然是个少妇,身子饱满圆润,模样也生得颇为俊俏,只是眉目间飘荡着些冷漠。叫雪梅的少妇过来,将照片拿在手中,有片刻的沉默,眉峰锁紧,似在竭力回忆。沙博与江南便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雪梅将照片放回桌上,依旧面无表情地摇摇头:“镇上没有这个人。”
  说完话,她招呼也不打,径自穿过店堂往后院去。
  江南苦笑,略有些谦意地对沙博道:“雪梅是我妻子,心地非常善良,只是性格有些孤僻,不愿与外人交往。”
  沙博心中失望,根本不会在意雪梅的冷漠。他想到如果忘忧草不是沉睡谷中人,自己这一趟可就算是白跑了。跑这么远的路倒没什么,关键是本以为来到沉睡谷就能见到忘忧草,但现在一盆冷水浇下,他心情沮丧,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
  “雪梅是土生土长的沉睡谷人,她说照片上的女孩不是本地人,那就肯定不是了。”江南露出同情的神色,小心地问,“你是不是搞错了。”
  沙博沉默不语,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来沉睡谷是否正确。你根本没有办法透过虚拟的网络,看清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而且,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平台,各色人等尽可以在其中扮演你想要扮演的角色。网络在给人提供一种新的交流方式的同时,也将欺骗最大限度地传播到了人们生活之中。但沙博无论如何都不相信,那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女孩,与他在夜里喃喃倾诉的那些话语,会全是谎言。
  事实像一个巨大的锤子落在他的头上,他懵然不知所措了。
  江南小心地盯着他看,又道:“也许这女孩是个我和雪梅都不认识的人,要不抽空我再带你去问问镇上的老人吧。”
  沙博不置可否地答应了一声,脑子里还尽是忘忧草会不会骗他的疑问。
  就在这时,又有两个人从客房那边出来,是谭东跟唐婉。
  唐婉睡了一觉,气色好了许多,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晕,再加上显然精心修饰过了,整个人透出一种婉约的美丽。谭东又是一夜未睡,但因为昨天在车上睡了那些时候,所以精神也还不错。他们从房间里出来,带着他们所有的行李。
  江南迎上去,看着谭东手里的大包,微有些疑惑。
  唐婉微笑着道:“老板,我们退房。”
  “你们不是还要在沉睡谷呆上几天吗,怎么现在就退房?”江南顿一下,接着说,“我保证我的客栈在这沉睡谷中是最好的。”
  “我们退房并不是因为房间有什么不好。”唐婉神色间似有些谦意,“我们只是想找一个带些当地民风的旅馆。”
  唐婉这样说,江南便释然了,他点头道:“这倒是我没想到的。开这家旅店的时候,我只想着能为游客最大限度地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却没想到,很多城里人来我们这些小地方,其实就是为了找一种原始的情趣。”
  江南摇着头,似为自己没有想到这一点而懊丧。
  但那边的沙博一听唐婉的话,立刻便知道她说的不是实话。他们从这里搬出去,只是为了躲避那个穿黑衣的瘦子。
  ——那弱不禁风的瘦子,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让这他们这般畏惧?
  起初在来沉睡谷的路上,杨星便猜测谭东唐婉此行是为了躲避什么人,当黑衣的瘦子一出现,谭东便如临大敌,而且出手狠毒。而那瘦子居然并不畏惧魁梧强悍的谭东,两度被踢倒在地,两次又顽强地站起来,而且,还能再次走到谭东身前。那次如果不是沙博抱住谭东,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情形出现。
  也许谭东会真的踢死瘦子。但他为什么又要躲避那瘦子呢,显然心中害怕的是他而不是那瘦子。
  这是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沙博想,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谭东与唐婉走出店堂,经过沙博身边时,谭东面无表情,好像没看见沙博一般,唐婉却在脸上现出一个微笑。那微笑浅浅地在俊美的脸上荡漾开来,端庄而又动人。沙博入神地盯着她的笑容,直到她与他擦肩而过,走出门去。
  沙博第一次发现了唐婉的美丽,心想原来这是个如此动人的女孩。这瞬间,他心里居然有了些失落,因为同行的旅伴中少了这样一个女孩。
  
  “我们真的要搬出去住?”谭东问唐婉。
  “是,我们最好搬出去住,这样,晚上你就能安心睡觉了。”
  于是,谭东跟唐婉就收拾好了东西,走到了街上。青石板的街道被昨夜的雨水冲刷得异常洁净,两边的店铺大多没有过多修饰,一些卖当地土特产与纪念品的店铺将商品摆放到了店门前的屋檐下。小街很长,行不多远便会有一个高坡,本来以为这便是小街的尽头了,待翻过高坡,小街依然在你眼前延续。小镇的建筑多是就地取材,选用大段的石料,因而房屋显得坚固异常,又因为年代久远,这些青石被岁月打磨得光亮如镜,接缝处,却变得黝黑,还生有一种绿色青苔。
  “我们要到哪里去呢?”谭东问唐婉。
  “往前去,离开那个瘦子。”
  “那个瘦子有什么好怕的,我只要一拳就能将他打趴下。”
  唐婉摇了摇头,沉默不语。谭东也沉默了,这时,他也意识到那瘦子或者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在彝家小城的车站,自己全力踢出的两脚,虽然将他踢倒在地,但事后他居然毫发无损。他明知道自己是想阻止他上车,却还毫不退缩,显然是有备而来。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但谭东知道自己并不畏惧那瘦子,他畏惧的其实是他自己。
  他更无奈的是无法将心中的秘密让唐婉知道。
  唐婉只以为他深夜不眠是为了保护她,却不知道他在夜里的挣扎。他痛恨自己的身体,恨不得在夜里将自己撕碎。他注视着熟睡中的唐婉,整个心都在疼得抽搐。他不允许有任何人来伤害她,任何人,他要用一生来守护她。
  终于走到了小街的尽头,先是耳中传来一阵水流拍打河岸的声音,接着,一条宽阔的河流便出现在他们眼中。
  河水湍急,水花浪一般卷向河岸。唐婉先是惊呼一声,便一路小跑向水边奔去。小街与河的交接处,有一个青石砌成的台阶,两个穿蓝布衣衫的妇女正在河边洗衣。站在台阶上,河流与两岸的风光尽收眼底。河岸的边上,密密麻麻排列着参差不齐的房屋,一眼望去,尽是斜坡的屋脊,屋脊上弧形的黑瓦层层排列开来,像是蜂窝孔般井然有序。高大的墙面成了堤坝,还有些木屋已经凸到了河面之上,底下用粗大的木桩支撑。
  ——吊脚楼。
  唐婉想不到在这里居然会见到吊脚楼,印象里关于吊脚楼的记忆都来自沈从文的作品,湘西因为沈从文而名满天下。
  河水从上游群峰间一路蜿蜒而来,在阳光映照下,波光鳞鳞,仿似运动的明镜,反射着阳光。上游数百米处,有一条铁索木桥,横亘在两岸之间。铁索粗大,自然下垂成弧形,上面密密地用木板铺就。此时,阳光从桥的那一端泼洒下来,铁索桥便影影绰绰地看不真切,好像有些雾气在桥上弥漫。
  ——美丽的小镇。美丽的沉睡谷。
  “如果能在这里生活,一定是件很幸福的事。”唐婉憧憬地说。
  谭东站到了她的边上,揽住她的肩膀:“你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
  “那么,我们就在这里生活下去,好吗?”
  谭东微一沉吟,便点头:“只要能在你身边,我便很满足了,我根本不会在意在什么地方。”
  于是唐婉就笑了,身子靠在谭东身上,脸上漾起久违的笑容。
  石阶上,两名妇女将洗完的衣服放到一个竹制背篓里,背到了背上。她们神情呆滞,竟似没有看到谭东与唐婉一般。唐婉笑着跟她们打招呼,她们对视一眼,面无表情地看着唐婉,竟还是一语不发。
  唐婉问她们知不知道哪里有房子出租。
  两名妇女想了一下,其中一位抬手指了一个方向,然后便低头匆匆拾阶而上,很快消失在视线里。唐婉微有些失落,谭东便过来安慰她:“小地方的人缺少与生人交流的经验,大多这样木讷内向,你用不着在意。”
  唐婉点头,挽住谭东,便向那妇女适才手指的方向下去。
  半小时之后,他们出现在了一幢房子的天井之中。房屋依山而建,进门穿过一个过道,便进入天井。天井略显狭小,地面上也是铺着大块的青石,两边搁置着些农具与零碎物件。天井三面建有房屋,屋前又有回廊。回廊屋檐垂得很低,因而天井中光线很暗,还有些陈年腐朽的气息。
  谭东与唐婉一路依人指点寻到这里,知道这处房屋的主人是对年过七旬的老人。老人的两个儿子外出打工,家里的房子长期闲置。
  “有人吗?”天井里的唐婉大声说。
  西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谭东唐婉目光立刻投到门边。门里一片黑暗,只依稀可见一些简单的家具,却不见有人。他们对望一眼,便向门边迈去。屋里那种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门口,也如鬼魅般突然现出两个人来。
  这是对年迈的老人,脸上纵横的沟壑写满沧桑。他们穿着同样的蓝粗布斜襟大褂,老太太头上缠着黑布的头巾,老头手执竹杆铜嘴的烟袋。俩人俱都身体僵硬,面无表情,呆呆地看着出现在自己家中的陌生人。
  阳光从天井的上方斜射下来,阴暗与光亮形成鲜明的落差,有些细小的灰尘在阳光里飞舞,弥漫在门前,这一对老人站在黑暗里,看起来便极不真实。
  唐婉不由自主地心跳了一下,但很快就在脸上堆起笑容。
  “听说你们家有房子要出租,我们想租你们的房子。“
  那一对老人还是面无表情,好像根本没有听懂唐婉的话。
  “我们想租你们的房子,你们的房子能租给我们吗?”唐婉重复一遍。
  这对老人还保持僵立的姿势,对唐婉的话不置可否。他们的目光死死盯着唐婉与谭东,好像老僧入定般,又像在心里仔细猜度这两人的来历。
  唐婉脸上现出失望的表情,她回头冲谭东摇摇头,谭东便也叹息,上前轻声道:“我们再到别的地方看看吧。”
  唐婉点头,再看一眼依旧保持凝立姿势不动的那对老人,怅然转身。
  俩人还没走出天井,忽然听到了身后有声音。他们回头,看到那个老太太急步跑了出来。老太太年纪不小,但腿脚还很利落,她奔到谭东唐婉面前,满是褶皱的脸上依然空洞呆板,但她却向着俩人摊开手掌,那上面,有一把黄铜的钥匙。
  唐婉稍一疑惑,便明白了老太太的意思。老太太僵硬的脸上,这时也第一次出现了笑容。
  老太太的笑容简单明了,纯真得像孩童般无邪。
  于是唐婉也笑了,一把黄铜钥匙,打开了她通往小镇生活的第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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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铁索桥上疯女人

  自助旅行团因为谭东与唐婉的离队而名存实亡。
  沙博根本无心去游览沉睡谷周边的风景,因为失望,他显得意兴阑珊。杨星来到沉睡谷,吃不下东西的毛病更加严重。他吃腻了葡萄,现在面对满山的葡萄,连一口都吃不下去。吃不下东西人就没了精神,但他却萌生了另外一个念头,他不相信这世界上就没有让他想吃的东西了。所以,接下来的两天,小菲陪着他,在沉睡谷四处寻找可吃的东西。
  沉睡谷的食物多是就地取材,山上有走兽,河中有游鱼,农家自种的蔬菜,圈养的家畜。一些特色小吃也别有风味,像干粑牛肉,叶儿粑,都是将肉类与粘米混合而成。坨坨肉,更是用灶火烧烤而成,入口先有股焦糊味,接着馨香便满嘴游荡。当地还有种名吃叫做川前粉,用料就是米粉,作料却多达二十余种,辛辣口味,吃起来可辣得人满头大汗,但舌却不麻,喉不干,吃完后满身舒畅,只觉全身的毛孔都贲张开来。
  民间的智慧无穷无尽,沉睡谷数百年间与世隔绝,已自创了一套自己的生活体系。饮食文化在其中无疑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小菲吃得淋漓酣畅,杨星却依旧满面愁容。任何一样吃食,在他眼里都如同洪水猛兽,当端到他面前时,他避之犹恐不及。小菲心疼他,强迫他吃些东西,结果他吃完便呕吐不止,急得小菲在边上眼泪汪汪,却又无计可施。
  那就还是吃葡萄吧。葡萄虽然吃腻了,但却是杨星唯一吃下去没有不良反应的东西。沉睡谷有的是葡萄,小镇两边的山上,有密密麻麻的葡萄园。正是收获季节,葡萄园里有很多采摘葡萄的当地居民,他们走进任何一家葡萄园,那家人都会慷慨地任你采摘。
  天天吃葡萄也不是个事,杨星现在吃得满脸都是葡萄的绿色。第三天,他躺在夜眠客栈的房间里不愿动弹。小菲知道他是动不了了,心里就很后悔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小菲出门去找沙博商量,沙博便带他去找了夜眠客栈的老板江南。
  江南也从来没听说过这种病症,凝神想了一会儿,说:“我们这儿有位郎中,是家传的手艺,这些年沉睡谷居民有什么头疼脑热的毛病,都向他寻医问诊。如果你们不嫌弃,不妨找他去看一看。”
  死马当活马医,总比什么都不做呆在屋里强。
  江南带着杨星小菲去找那个郎中。郎中年纪居然不大,三十出头的模样,却生得老成,一说话眼角的鱼尾纹密密麻麻。他听完杨星的症状,沉默了好一会儿,让杨星明天再来,他要好好翻一翻医书。
  杨星对这小镇上的郎中本没抱什么希望,当下便依言回去休息。
  第二天,江南有事,便让杨星和小菲自己去找那郎中,说是郎中一早就让人捎话来,说找到了可以医治杨星怪症的办法。杨星强打起精神,在小菲的搀扶下,去那郎中的住所。
  现在杨星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郎中住的房子跟小镇上其它人家一样,陈旧阴暗,屋里成年累月飘荡着一层不散的阴霾。少年老成的郎中,穿一袭灰粗布的长褂,端坐在方桌之后,就着桌上的一盏煤油灯,正在细细翻看一本线装书。
  杨星小菲敲门进来,郎中阴沉着脸,也不多言,只是起身去里屋取了一个酒瓶出来,里面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房间里异常阴暗,那些液体在瓶中微漾,殷红的颜色让小菲联想到了血。
  郎中看小菲露出害怕的表情,僵硬的脸上现出些不屑。他也不多言,打开瓶盖,递到小菲的面前,示意小菲闻一闻。小菲往后躲了躲,但还是把鼻子凑过去,闻完后“扑哧”一笑,暗笑自己多心。
  那瓶中液体有种淡淡的酒香,还混合些中药的味道。
  小菲将酒瓶接在手中,递给杨星。杨星皱着眉,满眼都是怀疑的神色。他把瓶口贴近嘴,试探着抿了一下。液体入喉,一阵清凉,接着,便好像有股力量瞬间注入身体。杨星精神一振,再不怀疑,大口将那液体喝下去。
  小菲在边上微笑着摇头。杨星真是饿惨了,一口气,竟将一瓶液体喝下去大半。喝到最后,可能被呛着了,不住咳嗽,咳嗽时瓶口居然也不离开嘴巴。小菲便轻轻拍打他的后脊,说:“你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杨星还是将一瓶液体尽数喝下,这才歇了口气。放下酒瓶时,不住地喘息。
  也不知那郎中的药水里有些什么成份,杨星只觉身体里充满了力量,迫不及待要去发泄一番。小菲看他脸上的神采,也在心里啧啧称奇。
  “请问这瓶里到底是什么药?”杨星此刻对那郎中已是心悦诚服了。
  郎中依旧面无表情,冷冷地道:“不是药。”
  “不是药那会是什么?”杨星疑惑地道,接着,便恍然大悟,“我知道了,那不是药,是酒。”
  郎中颔首。
  小菲想起刚才鼻子凑到瓶口前闻到的气味,这时也想起来了,是有股挺浓的酒香。她脱口而出:“是葡萄酒。”
  ——神奇的沉睡谷。神奇的葡萄酒。
  “你这儿还有多少这种葡萄酒,我全买了。”小菲豪气地说。
  那郎中摇头道:“我只有一瓶。”
  “一瓶?”杨星和小菲一齐失望地叫。
  郎中迟疑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缓缓地道:“这种酒不是我能酿制出来的,如果你们真的想要,我倒可以指点你们去一个地方。”
  杨星脱口而出:“哪里?”
  郎中又微一沉吟,这才缓缓地道:“沉睡山庄,沉睡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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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沙博还呆在小镇唯一的网吧内。
  网吧的房子也是老房子,但开业之前显然精心装修过了。四壁雪白,几盏白炽灯将室内照得通明一片。沉睡谷的夜晚,很少能见到这么明亮的地方。
  四十台电脑,分成四排,整齐地排列在室内。沙博之前察看过了,机器选用TCL的十七寸显示器,赛扬1.7G的CPU、128M的内存,也就是说小镇网吧机器配置正是当前的流行配置。
  这晚十一点多钟,网吧里还有二十多个少年耽于网上,他们噼呖啪啦敲打着键盘,有的嘴里念念有词,跟其它地方的网吧并无二致。这些少年穿着也不像沉睡谷中的成年人,只限于灰蓝两种颜色,从他们身上,可以找到很多当前外面世界的流行色彩。
  沙博坐在电脑前,打开有忘忧草的那个QQ,QQ上还有其它一些朋友在线,但沙博无心与他们交流,只呆呆盯着忘忧草那个灰色的小图标。
  忘忧草还是没有给他留言,她真的像是从网络中蒸发了一般。
  沙博再打开信箱,打开忘忧草发给他的那幅图。
  他还是不能弄清那幅图的含义,它是否跟她的消失有关?
  沙博之前已经拿着忘忧草的照片问过了网吧的老板,一个染了黄发的小伙子拿着照片端详半天,摇头说没见过这个人。沙博不甘心,又将照片给网吧里的其它人看,那些人无一例外全都表示沉睡谷里没有这个人。
  “我们这儿上网的人就那么多,大家几乎全都熟悉,这女孩要真在我们沉睡谷上的网,我们不可能不知道。”网吧老板最后说。
  沙博心情郁闷,呆坐在电脑前,现在他只希望忘忧草能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候,突然出现,那样,所有的疑问都能得到解答。他实在不愿意相信发生的一切都是忘忧草在骗他。
  那样一个纯真得不染尘埃的女孩,怎么会是骗子呢?
  十二点那会儿,沙博失望地走出网吧,镇上此时已经罕有人迹了。
  小镇被一条湍急的河分成了两块儿,网吧位于河的西岸,沙博要想回夜眠客栈,必须经过河上那座铁索桥。离开网吧所在的小街,便再看不到灯火了,幸而天上悬着一弯钩月,一些朦朦的月华洒将下来,让视线中的青石板路面一片凄白。小镇至今还保留了日落而息的习惯,这时已是半夜,家家闭户,再没有了人声。寂静在小巷里流淌,滑过影影绰绰的屋檐的阴影,有些森然。
  沙博开始迈上通往铁索桥的台阶,台阶很高,站在下面根本看不到桥。台阶两侧,是挨得很近的民居,高大的墙壁,耸出的屋檐遥遥相对,只露出极窄的一片天空,斜射而至的月光变得极其稀薄。
  沙博忽然停下,这瞬间,心跳加快。
  他听到了歌声,从桥的方向传来。
  歌声极弱,夹杂在流水的哗哗声中,更有了些极不真实的感觉。沙博无法听清歌声唱的是什么,它时而尖锐,时而沙哑,有时又极不连贯,好像唱歌的人正在做着别的事,那歌声是无意中哼出一般。
  沙博脚步有些沉重,头上出了层微汗。
  ——沉寂的小镇深夜,水流湍急的铁索桥上,有人在唱歌。
  沙博一步步迈上台阶,铁索桥终于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台阶在高处,月光毫无阻隔地映照在桥上。山间雾岚很重,与月华混合,显得影影绰绰,桥的中央更似笼在一层烟雾之中。
  就在烟雾之中,侧身站着一个身着白衣的女人。
  女人的长发披散下来,垂落在白衣之上,白衣便愈发白得森然。她站在桥上一动不动,怀中似乎抱着东西,歌声便从她站立的方向轻柔地飘过来。那歌声与其说是歌唱,还不如说是在娓娓诉说着什么。
  沙博硬着头皮迈上铁索桥。桥的颤动惊动了那女人,她转头看了一下桥的这端,又转回头去,歌声却在这瞬间歇止。
  夜晚其实并不寂静,除了水声,河两岸的高山上,还有夜鸟的悲啼,山风拂过树梢如蚕食桑叶的“沙沙”声,更多的是隐在山林间的各种小虫的鸣叫。
  就是没有人声。
  沙博走得很慢,似乎想让步子迈得稳一些。铁索桥在夜风中轻微晃动,沙博走到三分之一处时,山风吹过来,他的腿有些发软,心跳更剧烈了些。他看了看桥下,流水溅起许多泡沫,白花花的打着旋儿向前流淌。桥高逾丈,沙博忽然脑子里出现一个念头,他想到,如果自己就此从这桥上摔落下去,那么,自己就真的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此时,沙博离那白衣长发的女人已经很近了,他更加小心翼翼,企图不惊动那女人,从她身后而过。
  但那女人却蓦然间动了,一动,便转到了沙博的身前。
  沙博悚然一惊,全身骤起一阵痉挛,只觉有些力量直奔涌至顶上。
  月光下,他看到了一张凄白的脸。
  女人模样生得倒颇为俊俏,只是那面孔仿似透明的一般,没有丝毫血色。女人眉峰紧锁,两行眼泪正不停地从眼眶里流出来。沙博这时明白了,原来适才听到的歌声,其实是这女人在哭泣。
  女人面对着沙博,一些呜咽声源源不断地从紧闭的嘴里传出来。那些哭泣环绕着沙博,沙博全身都起了层鸡皮疙瘩,双腿微颤,只想着能尽快过桥,离这个女人越远越好。
  但那女人站立的位置,恰好阻住了他的去路。
  “你回来了!”那女人忽然说,“你回来了就好,快来看看我们的儿子。”
  女人说着话,身子往前进了一步,沙博下意识地后退,这才看清女人怀中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
  “你不想看看我们的儿子吗?我带着他一直在等你回来,你为什么害怕呢?”女人哭得更伤心了,“我终于找到我们的儿子了,我找到了。”
  沙博头皮发麻,手心脚心里满是汗水。他面对着女人,真想转身撒腿就跑。但那女人身上似有种东西吸引了他,他缓缓后退着,却不能转身,不能离开。
  女人扑了上来,一只手抓住了沙博的胳膊,声音里带上了些绝望。
  “这是我们的儿子,你看一看,哪怕就看一眼。”
  沙博挣扎着,一时却挣不脱女人的手。这时,他的目光无意识地落到了那女人怀中的孩子身上,那瞬间,他全身僵硬,血往上撞,脑海里变得一片空白,除了惊惧。
  襁褓中的婴儿只是一个布娃娃,那女人在抓住沙博的胳膊时,包住布娃娃的棉布松散开来,月光下,布娃娃的肚子被剪开了,一些棉絮脱落在外,上面沾满血迹,就像这婴儿刚被开膛剖腹过一般。
  因为恐惧而生出力量,沙博奋力一挣,将那女人甩了一个趔趄。
  沙博奋力向前跑去,那桥便剧烈摇晃起来。沙博哪还顾得了这些,一口气跑到对岸。他喘息着,在下台阶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
  那女人还跌坐在桥的中央,月光下显得更加凄楚。她的歌声这时又再次传过来,幽怨且忧伤。那不是歌声,那是她的哭泣,沙博想。这时恐惧消散了许多,沙博心中充满疑惑,但他终究还是没有胆子回身查看,急步拾阶而下。
  寂静的沉睡谷,再一次让沙博觉得并不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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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是遇上那个疯女人。”江南微笑着说,还有些悻悻的味道。
  沙博心有余悸地道:“那疯女人是谁,怎么也没人管管她。她那么抱着个沾血的布娃娃站在桥心,亏我胆子还算大的,要稍微小那么一点,不被她吓得从桥上摔下去才怪。”他吁了口气,再感慨道,“我今天算是捡了条小命。”
  “那疯女人说起来也挺可怜的,三年前刚生完孩子,丈夫就出去打工了。她一个人在家带着孩子。不料三个月后的一天傍晚,她将孩子放在窝篮里,出门去河边洗衣服,回来后,孩子居然不见了。她起初在小镇上挨家挨户地找,后来又满山遍野地跑。那段时间,小镇上几乎所有人,都在半夜听到她叫儿子的声音。她就这样找了一个月,最后还是没找到,一个好端端的人,就这么急疯了。”
  沙博露出同情的神色:“她那孩子失踪时有多大?”
  “还在窝篮里的孩子能有多大,也就六七个月大吧。”
  “六七个月大的孩子不会自己失踪,镇上后来没有追查这件事?”
  “怎么没查,疯女人四处找儿子的时候,镇上人发动起来帮着她一块儿找,当时就差把小镇翻过来了。小镇就这么大点地方,谁要偷了他的儿子不会没人知道,再说,好端端的,别人偷她儿子有什么用?所以这件事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沙博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同样的遭遇,不同的人。
  “更让人同情的是疯女人的丈夫回来,见丢了儿子,一怒之下,将她暴打一顿后赶出家门。她不想离开家,但只要回去,等待她的必是丈夫的拳脚。后来,她就又开始找儿子了,她逢人便说,只要她找到儿子,就能回家了。”
  “那她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她就像是沉睡谷里的幽灵,成年累月在外面游荡。饿了,就随便闯进哪一户人家,大家同情她,也都会给她点吃的。到了晚上,她就睡在街边屋檐下。后来有一位老太太,同情她的遭遇,把自家空闲的一间房子给她住,她这才算有了家。这两年,她疯得已经不算厉害了,平时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却经常在半夜抱着个布娃娃四处乱跑,已经吓坏了不少游客。”
  江南无奈地笑笑:“其实你只要知道了疯女人的事,就不会觉得她可怕了。”
  沙博感慨道:“这疯女人怪可怜的。”
  江南的一番话让惊魂未定的沙博定下心来。这时已经是下半夜了,他回到夜眠客栈,便迫不及待地拉住仍然深夜读书的江南,向他讲述了自己在铁索桥上的经历。江南说完疯女人的来历,打了个哈欠,沙博便知趣地起身告辞。
  他站起来的时候,看到江南合上了手中的书。那书名落入他的眼中,是《人类心灵现象的分析》,作者是一个叫穆勒•詹姆斯的英国人。沙博不由多看了江南一眼,心里暗暗称奇,想不到这小镇上还有人在研究这种学术著作。
  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沙博已经知道了江南原是南方城市一个生意人,在那个城市,他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不仅有自己的公司,公司下面还有酒店宾馆等实体。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大火烧毁了公司所在的大厦,几次投资失败,让他身负巨债。
  江南在跟沙博说起往事时并不避讳,坦言在他所在那个城市,很多人第一桶金的积累都跟黑道密不可分,他也是如此。在他破产之后,债主之中便有一些是黑道中人。他们给他所下的最后通谍就是:拿不到他的钱,就拿走他的命。
  江南星夜远遁,逃离那个城市。后来在中国几经辗转,期间不断躲避仇家的追杀,最终来到了这世外桃源的沉睡谷。
  “小镇上民风淳朴,非常易于生存,而我经历这么多波折之后,已再没有了昔日的雄心,便在小镇安了家,开办了这家小客栈,过一种平静的生活。”
  沙博当时对江南满心钦佩,真看不出来,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人,居然有着如此传奇的经历。
  江南又摇头笑道:“后来在这小镇呆久了,我才知道,这小镇其实并非我当初想的那样简单。我自觉自己的经历已经很不寻常了,但是,这小镇上还有一些人,他们的经历更为传奇,也更为神秘。”
  沙博露出疑惑的表情。
  “不知道你看过古龙一本叫《绝代双骄》的小说没有,小说里有一个恶人谷,里面的人全都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逃到那里。这沉睡谷便很有些那恶人谷的味道。在这里有许多人你都不能小觑,因为很可能在他到沉睡谷之前,都是雄霸一方的风云人物。”
  沙博睁大了眼睛,心里的惊惧已经到了顶点。
  ——传奇的沉睡谷。神秘的沉睡谷。
  当沙博问起小镇上都有哪些人是昔日的风云人物时,江南却摇头:“大家来到沉睡谷,自然都抱着隐姓埋名,终此一生的念头,我们又何必要记住他们以前的名字呢?”
  江南这样说,沙博便不好再问了,但心里却开始对这沉睡谷保持了一份戒心。
  这晚,沙博告别江南回房睡觉,在经过走廓时,又看到了那个穿绿裙的女子雪梅。雪梅依然面无表情,在经过沙博身边时,眉眼都不抬一下,只当沙博是隐了形一般。沙博与她擦肩而过时,忽然有了一些异样感觉,觉得这女人似曾相识。
  这真是种奇怪的感觉,第一次来沉睡谷,怎么会见过这个女人呢?
  而且,这女人是江南的妻子,江南说,这是他来到沉睡谷后娶的老婆,他们成婚已有六年。
  
  杨星终于可以吃东西了。
  喝完那瓶葡萄酒,他的体内积聚着一些汹涌的力量,他发泄的方式就是带着小菲,出去吃了整整一天。后来实在吃不动了,他手捧着肚子,不得不张大了嘴以助喘息。这一天里,小菲始终笑眯眯地跟在他边上,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心里甚至比他还要开心。
  杨星的病好了,他们便又可以回到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当中了。
  小菲心里还在想着一个问题,不知道杨星的病以后会不会复发,所以,在离开沉睡谷之前,一定要多找一些那样的葡萄酒带回去。
  杨星可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他的胃口出奇地好,这么些日子忍饥挨饿,他简直饿惨了,这回要一次全补回来。他心里庆幸这一趟沉睡谷来得值得,否则,这种怪病不定得缠身多久,说不定哪天早上就醒不过来了。现在这社会,被饿死实在是件挺丢人的事。
  傍晚的时候,杨星蹒跚地在小菲的搀扶下回客栈。
  他吃得实在太饱,肚子胀得身子都有些失重。
  天还早,秦歌与那瘦子这两天结伴出游,还没回来,沙博一到沉睡谷便心事重重,行事神秘,这晚也不知道一个人跑哪去了。他们进门先与客栈老板江南打个招呼,便回自己房中。
  因为不是旅游季节,夜眠客栈的生意不是太好,除了杨星这一行人,便没有了其它旅客。客房在后院,显得异常寂静。
  杨星和小菲回到房里,先躺了会儿,休息得差不多了,杨星来了精神,一把就把小菲抱到了怀里。
  他们从杨星患上怪病起,已经好久没有亲热过了。
  小菲是个小巧玲珑型的女孩,杨星根本不用费多少力气,就能把她扛在肩上。杨星第一次在校园里发现小菲,便喜欢上了她。小菲穿着时尚,动感十足,一头短发张狂地随着她的动作不断起伏。杨星通过其它人打听关于小菲的情况,知道了她的家在江南一个非常著名的县城里,那县城在中国百强县中名列前矛。小菲的父亲经营着一家箱包厂,据说在数年前便已跻身百万富翁的行列。小菲的家世让他着实犹豫了好长时间,但最终,他还是向小菲展开了攻势。也许某一天,小菲的家世会成为俩人之间的阻碍,但拥有那样一段美好的日子,也足以让人欣慰。
  第一次把小菲拥在怀里,杨星便知道自己再也离不开这个女孩。
  小菲像是一个动感十足的小太阳,轻易地便在他心里洒满阳光。她简单纯稚的个性隐藏在张狂的外表之下,爱情在她眼里,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既然爱了,便要付出自己的所有。
  她看到杨星长期只有两身衣服换来换去,便主动买了衣服送到他宿舍里;她见到他每次去食堂吃饭总是点些青菜,便主动在他的饭卡里充钱,并在下次约会的时候,替他买上一大包零食。相处中有那么多的细节让杨星感动,甚至他还生出了惭愧的感觉。
  “你不要对我这么好,这样我会内疚的。”他对小菲说。
  小菲颇不以为然:“我什么时候对你好了,我老爸每月不经我同意,在我卡上充那么多钱,怎么也花不完,现在找到你这个冤大头,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
  小菲这样说,杨星便知道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用不经意的态度来化解了杨星的尴尬。
  后来,杨星跟小菲说起了自己的家庭。
  杨星的家在苏北的一个小城市,父母都是一家街道办的皮鞋厂的工人,一生老实巴交,生活过得也颇为拮据。他们年轻时一直没有孩子,据说当时也跑了不少医院,但却依然如故。杨星父母当时都已绝望,心里只当这辈子真要绝了后,却不料杨星父亲在四十岁那年,杨星母亲突然有了身孕。高龄产妇生产是件很危险的事,但夫妻二人态度都很坚决,一定要让这孩子来到世上。
  杨星的童年在百般溺爱中度过。
  后来上了学,父母对他依然溺爱,但是,年幼的杨星渐渐地觉出了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他虽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跟别的同学一样,穿上崭新的校服,在春游时带上各种好吃的,但是,他从父母苦涩的眼睛里,知道自己每得到一样东西,父母便要为之辛苦好长时间。当时那家皮鞋厂早已停产,父母都已下岗在家,父母便每天骑着一辆三轮车,去批些蔬菜来,在农贸市场上卖。每天晚上,他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还经常为要儿子买一些他喜欢吃的小吃,或者学习用具。
  父母从来不到杨星的学校去接他,因为他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他们怕出现在儿子和他的同学面前,会让儿子难堪。
  懂事的杨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有一天夜里,他独自起身,来到父母房间。拉开灯,他看着床上酣睡的父母,眼泪悄悄从眼帘滑落。他就在那时发誓,终有一天,他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别人有的,他们也一定会有。
  就这样,他默默把这个心愿藏在心里,用心读书,直到高中毕业,顺利地考上了现在所在的这所大学。
  这时家里的经济情况似乎略有好转,父母所在的街道鞋厂被一家大企业收购,他的父母作为退休职工,每月可以按时领取退休金,加上这些年,父母仍然在市场上做些小买卖,所以手上还有些积蓄。
  这些积蓄全都用在了让杨星完成学业上。
  小菲是个明事理的女孩,听完杨星的叙述,立刻就对那对含辛茹苦的老人生出许多尊敬来。
  杨星坦白说出自己家庭的情况,小菲感觉到了他的真诚,她在寒假期间回家跟家里人说起了杨星的情况,出乎意料的是,小菲父亲像小菲一样,一点都没有嫌弃他的家境贫寒,而且,小菲父亲还让小菲在学校里,尽最大可能帮助杨星。只有贫寒出身的孩子身上才能迸发出超常的斗志,而这些斗志,却是用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小菲父亲这样说。
  这个暑假,小菲起初骗家里人说跟同学外出旅游,后来钱花得差不多了,她便向父亲坦言杨星得了怪病,自己要留在学校照顾他。父亲并没有过多考虑,便答应了,还在她的卡上打上了足够花的钱。
  如今,在这离家数千公里之外的偏僻小镇沉睡谷,杨星的怪病终于痊愈,小菲打心眼里高兴。现在回到房间,久违的温情又重新出现在俩人之间。
  杨星疯狂地吻着小菲,吻到她透不过气来。
  敲门声忽地响起。
  杨星停止了动作,懊丧地皱紧眉头,做了一个扫兴的表情。小菲便在他脑门上重重一拍,起身理了理衣服,过去开门。
  门外居然站着谭东和唐婉。
  俩人离开夜眠客栈,便再没有和大家联系过,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他们突然出现,不由得让小菲杨星生疑。杨星这时也赶紧过来,站在小菲身后。
  谭东依旧面无表情,好像他只是陪着唐婉前来。而唐婉却面色红润,显然这三天心情不错。唐婉微笑着将一摞红纸片递了过来,小菲下意识地便接在手中,低头看去,原来是一摞请帖,她再抬头时,便露出了疑惑的目光。
  “我们要结婚了,请你们参加喜宴。”唐婉说。
  小菲和杨星对视一眼,以为自己听错了。小菲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们要结婚?在这里,结婚?”
  唐婉微笑:“是,就在这里结婚。我们在这里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也不认识什么人,所以,只请了你们几个宾客。”
  小菲还想说什么,杨星抢着说:“那恭喜你们了,到时我们一定去。”
  “婚礼就在明天,明天晚上,你们只要来喝喜酒就行了,不要带什么礼物。”唐婉顿一下,接着说,“秦歌沙博俩人不在,他们的请帖想请你们转交。”
  杨星连忙一迭声地说:“没问题没问题,这事包在我们身上。小事。”
  唐婉道了谢,也不多说,微笑着道别,与谭东转身离去了。从始至终,谭东都绷着张脸,不发一言,真的跟唐婉的贴身保镖一般。
  关了门,小菲忍不住发出低呼:“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两位大老远跑这鬼地方来结婚,肯定是脑袋里进水了。”
  杨星呵呵一笑,拉过小菲,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你这孩子吧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不爱动脑筋。他们结婚,不正符合我们开始对他们的猜测吗?”
  “你只说了他们在躲避什么人,没说要结婚。”
  杨星叹口气:“到现在你还看不出来吗,这俩人是私奔的一对亡命鸳鸯。”
  小菲想了想,立刻就想明白了:“你是说这俩人在躲避的人其实是他们家里人,因为只有家里人才会阻止他们结婚。他们逃到这里,根本不是旅游。”
  “而是结婚!”杨星笑眯眯地说。
  小菲哈哈一笑,但旋即又止住了笑容:“但是那个瘦子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他是唐婉和谭东的家里人,在那个彝家小城,谭东根本不敢出手打他。”
  这是杨星也猜度不透的。他摇摇头:“别人的事,咱们少管。不正常的人肯定会有不正常的事,那些都跟咱们没关系。”
  杨星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了些狡黠的笑容:“咱们还是进行该进行的事吧。”
  小菲一巴掌拍他脑门上,嘴里骂一声“讨厌”,但还是跟着杨星的身子倒在了床上。
  后来秦歌与沙博的请帖,杨星就放到了他们的房里。
  九点多钟那会儿,先是秦歌和那瘦子回来了。俩人不知道在哪里转了一天,都显得很疲劳。秦歌回房看到请帖,听到隔壁还有人声,就出门问杨星是怎么回事。杨星把事情说了,秦歌哈哈一笑,心领神会,也不多言,回房睡觉。
  到了深夜,杨星跟小菲睡得正熟,忽然听到重重的敲门声。那简直已经不是敲门而是砸门了。杨星开灯下床,满肚子不高兴,到门边粗声粗气地问:“谁?”
  “是我!”是沙博的声音。
  杨星赶紧把门打开,看见沙博一脸惶然,手里拿着那张请帖立在门边。
  “老沙你精力过剩到街上溜达去,干嘛吵我们睡觉呀。”
  沙博不理他的牢骚,将请帖举到他面前:“这请帖是怎么回事?”
  “你不能问秦歌呀,请帖的事儿他全知道。”
  “他不知道!”沙博重重地说,“我刚才问过他了,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符号是谁画上去的。”
  “符号,什么符号?”
  沙博摊开请帖,只见在请帖内文处,有一个铅笔画成的图型。图型是一个中空的粗十字架。
  杨星记得自己送请帖到沙博房里的时候,把俩人的请帖分别放在俩人的床上。当时为了不要放错,他还特意把请帖打开看了名字。他根本不记得当时是否在沙博的请帖上看到这个图案。
  ——但就算这图案是后画上去的,这就能让沙博如此紧张?
  ——是不是这图案后面,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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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夜叉来了   
  
  谭东已经用三天时间,将老房子收拾一新。
  墙壁重新粉刷过了,虽然还未完全干透,但已经是雪白一片。屋里的灯也重新换过了,是那种白炽灯,瓦数挺大,晚上可以将一间屋子照得亮如白昼。院子里,谭东仔细清扫过了,破旧的农具与一些杂物,那对房东老人也收到了闲置的一间屋里。小院短短时间内焕发了生机,连那些常年不散的阴暗都消散了许多。
  房东老人在谭东与唐婉收拾房子的时候,开始一直躲在屋里,后来当谭东开始清扫庭院,两位老人才试探着走出房门,虽然还不说话,但却主动帮着收拾堆放在院里的杂物。后来,当唐婉敲开他们的房门,将几袋喜糖递到老太太手中时,老头老太腼腆地露出了笑容。
  然后,新房的木格窗棂上便贴上了红色的剪纸和喜字。
  房东老太太的剪纸栩栩如生。
  该采购的东西都已经买了回来,无非是些日常生活用品和办喜事用的喜糖鞭炮。沉睡谷镇子虽小,但一应物品俱全,只是在花色品种上少了一些。好在唐婉与谭东并不讲究,他们现在需要的只是完成一种仪式。
  下午的时候,房东老人的女儿回来了,那是位三十左右的少妇,生得颇为俊俏,但却整日阴沉着脸闷声不语。谭东与唐婉已经习惯了镇上人的这种沉默,所以并不在意。那女子名叫何青,孤身住在西厢房内,谭东唐婉搬来后,这是第二次见到她。她两天前出门,今日方才回来。
  对于院里住进的陌生人,何青似乎并未放在心上。这是小镇人的特性,与自己无关的事,很少能让他们生出兴趣。
  唐婉想到大家以后毗邻而居,打交道的时间会很多,便拿了喜糖送到她的手上。何青那一刻的表情有些错愕,接着便有些笑意在脸上荡漾。
  “恭喜。”何青说。
  “我们住在这里,以后少不了要有麻烦你的地方,还请多多关照。”
  何青点头,竟似一点没有奇怪这一对城市来的男女,为什么会选择在沉睡谷这样的小镇上举行婚礼。
  而她的漠不关心,正是唐婉所希望的。
  到了晚上,宾客们一块儿到来,除了秦歌、沙博、杨星和小菲外,还有一个不速之客,这人谭东唐婉也认识,就是夜眠客栈的老板江南。
  江南进门便冲着候在门边的谭东抱拳:“二位大喜之日,我不请自来凑个热闹,不知道新郎是否欢迎我这个不速之客。”
  谭东此刻换了件雪白的衬衫,系了根暗蓝色的领带,上衣口袋还插了胸花,俨然一副新郎官的模样。他脸上僵硬地露出些久违的微笑:“当然欢迎,贵客临门,岂有不欢迎的道理。”
  大家一块儿进屋,却不见新娘唐婉。谭东指指里屋:“唐婉还在里屋化妆呢。”
  众人一听,俱都一笑,在桌前围坐。谭东过来给大家敬烟:“婚事准备仓促,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各位多包涵。”
  众人客气一番,小菲便坐不住了,站起来往里屋门口去,嚷着要看新娘子:“但凡结婚除了新娘都有伴娘,今天我就来做回伴娘吧。”
  沙博拍拍杨星的肩膀,勉强笑道:“有伴娘就得有伴郎,你也去装扮装扮。”
  众人大笑,连谭东这回都笑得开心。
  在来之前的路上,大家便约好了,今晚来参加婚礼,只谈风月,绝不可问及谭东与唐婉在这偏僻小镇举行婚礼的原委,以免触动俩人的心事。大家一路上说东道西,都兴高采烈,唯独沙博满腹心事,心情郁悒。困绕他的当然还是昨夜请帖上那个图案,但想想婚礼是人生大事,他不想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大家,所以也竭力控制情绪。
  小菲悄悄打开里屋门,看到唐婉正坐在桌前,对着镜子妆扮。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在唐婉身后,从镜子里偷看唐婉。
  唐婉精心修饰过的脸上,有两道泪正缓缓滑落。
  小菲怔了怔,收起了顽皮的心思,老老实实坐到唐婉的对面去。唐婉见到小菲,慌忙擦去脸上的泪渍,上了粉底的面孔便花了两块,她赶忙拿出粉扑补妆。
  “唐姐姐,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哭。”小菲一本正经地说。
  “我不哭,我这是高兴呢。”唐婉笑着说,眼底却有一丝忧伤。
  “唐姐姐,你别骗我了,你心里一定不是很开心。”小菲皱着眉,像是有话要说,却又竭力憋住。但她最终还是一拍桌子,“他们不让我问,但是我真憋不住了。唐姐姐,你们干嘛大老远跑到这小镇上来举行婚礼,是不是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
  唐婉怔了一下,轻声道:“你们都看出来了?”
  “我们要看不出来我们都是瞎子。”小菲说。
  唐婉停了手,呆呆地盯着镜中的自己,半晌说不出话来。这时,谭东走进来,问唐婉准备好了没有,外面的宾客等急了。
  唐婉忙站起来,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去了。那边的小菲便也走过来,挽住唐婉的胳膊。她侧目盯着唐婉看时,看到她的眼里又有泪花晶莹。
  杨星在院里点燃了鞭炮。
  江南与沙博等人将一些彩色的纸屑撒在谭东与唐婉身上。
  婚礼虽简陋,但进行得中规中矩。
  拜完天地,该请大家入席了。酒宴原来就在外间进行,谭东与唐婉将桌上的糖果瓜子收起,唐婉去外面厨房将准备好的菜肴端了进来,无非是些当地特产,多为买回来的熟食。
  大家对此并不讲究,落座后,嘻嘻哈哈,场面倒也颇为热闹。
  谭东取来酒时,江南摆手拦住了他:“今天来参加你们的婚礼,也没什么礼物,我带了两瓶我们当地产的葡萄酒,不如今晚就喝这个吧。”
  别人倒还没什么,杨星与小菲闻言俱都一震,俩人相视一眼后,齐声附和。江南便取了酒来,给大家满上。只听见杨星一声欢呼,也不理会众人,已经独自将一杯酒倒进口中。
  原来江南带来的酒,正是杨星在郎中家里喝的那种葡萄酒。
  江南微微一笑,也不多说,再给杨星满上,便建议大家举杯,共祝这对新人幸福美满。谭东与唐婉面向门而坐,此刻都是笑容可掬,一脸幸福。酒杯端起,江南等众人已是一饮而尽,而谭东与唐婉蓦然间神情呆滞,举到嘴边的杯子也在瞬间停下。
  众人顺着他俩的目光向门边看去,只见院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个人。
  黑衣、黑裤、骨瘦如柴。
  正是唐婉最不想见到的瘦子。
  大家知道谭东与这瘦子的关系,所以谁都没有跟瘦子说及谭东唐婉结婚的事,只在这天傍晚,瞒过他来参加婚礼。没想到瘦子还是赶来。
  瘦子站在院中的阴影里,苍白的面色白得扎眼,他的目光淡然地看着屋里谈笑风生的一群人,心里忧伤地想,这就是那女孩的幸福么?
  谭东已经离座急冲而去,边上的沙博众人想拦都拦不住。
  现在谭东与穿黑衣的瘦子再次面对了。
  谭东双拳已经握紧,脖子上青筋暴起,脸上的肌肉重新变得僵硬,还有些扭曲。他冲出去时挟裹着一股杀气,似乎那瘦子便是来掠夺他幸福的恶魔。
  他站在瘦子的面前,一股大力已经蓄满,他相信,自己只要一拳就能打得瘦子趴倒在地。但是,他这一拳,竟是迟迟不能击出。
  瘦子还是那么淡然地望着他,与他眼中凌厉的杀气相比,他的目光软弱且无力,甚至是不含敌意的。他的姿式也是不经意的垂手而立,而且异常疲惫的样子,好像一个飘泊多时的旅人,终于在荒原中见到一所房屋,他就立在房屋之外,等待着屋里的主人。
  谭东这一拳击不出去,屋里的众人已经奔了出来。
  秦歌这几日与瘦子结伴同游,熟悉一些,便上前拉住了瘦子,而沙博杨星便从后面抱住了谭东。
  “大喜的日子,来的都是客,你千万别冲动。”沙博说。在他心里,隐隐还有些同情那瘦子。他实在太瘦了,站在谭东面前,给人猫与虎的感觉。
  杨星冲着瘦子道:“要打架换个日子,今天是人家办喜事,别挑这日子折腾呀。”
  那瘦子淡淡地道:“我不是来打架的。”
  “那你想做什么?”谭东厉声道。
  “我只是想来参加你们的婚礼,祝福你们幸福。但现在显然你并不欢迎我,所以,我想我该走了。”
  瘦子冲着秦歌苦笑一下,竟然真的转身慢慢向院外走去。
  大家都怔住了,没想到事情结束得会这么简单。谭东再次有一拳抡空的感觉。他喉咙里嗫嚅了一句什么,奋力挣开抱住他的沙博和杨星,大步追了下去。众人在后面大叫他的名字,也都急步跟过来。
  但谭东只是奔到瘦子身后停住,并没有其它动作。瘦子听到声音,停下,回过头来,黯淡的目光里有些疑惑。
  “我不管你今天来想干什么,也不管你为什么这一路冤魂不散地跟着我们,现在,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离我们远点,越远越好。下一次,只要你出现在我们眼中,我一定不会再让你这么从容而去。我一定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谭东的话说得异常坚定,威胁的成份已经很浓,就连后面的沙博杨星听了都眉头微皱,身上起了阵寒意。
  穿黑衣的瘦子面色沉凝起来,这一刻,他的眼中又透出一些忧伤来。他竟是一语不发,缓缓转过身去,又缓缓地向外走去。
  ——他是震慑于谭东的威胁,黯然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将强劲的谭东放在眼里?
  谭东目视着瘦子离开,眼中似要喷出火来。瘦子的态度显然激怒了他,但他的怒火却无处宣泄。他回过身时,众人看到他的双目都已变得赤红。
  杨星上前拉住他,众人在边上劝说,大家一块儿回屋。
  沙博主动去把外面过道里的门关上,转回来时,大家已经在屋里了,他正要进屋,忽然西边厢房的门开了,一个穿蓝布斜襟上衣的少妇端着一个盆走了出来。沙博起初并没在意,但他目光在接触到那少妇之后,心中却悚然一惊。
  少妇长发垂肩,面色白皙得仿似透明一般,冷峻的神情中透着漠然。她赫然就是前夜沙博在铁索桥上见到的疯女人。
  那疯女人已经对沙博没有一点印象了,她经过他的身边时,或许是奇怪他此刻惊异的表情,漠然看了他一眼,继而目光便轻飘飘地移了开去,再不看他了。
  
  谭东今晚喝多了,几个男人喝光了江南带来的两瓶葡萄酒,又喝了两瓶当地产的劣质白酒。席间唐婉虽然竭力隐忍,但众人还是看出她心底的恐惧。她勉强浮在脸上的笑容,在她美丽的妆容下,竟会生出极其凄楚的感觉。众人都在心里怜惜这个美丽的小女人,同时,又对她与那瘦子之间的渊缘心生疑惑。
  没有人相信唐婉会和那瘦子之间有什么感情的纠葛。但除此而外,大家又想不出别的可能。杨星与小菲席间几次想问,都被沙博用目光止住。后来,坐在唐婉身边的小菲发现唐婉一直在不停地轻微颤动,便拿眼示意大家。
  谭东此刻也是心情郁闷,通红的脸上阴沉似水。主人很长时间不说话,在座的诸人便觉颇为无趣,但谁也想不起来责怪谭东与唐婉。
  大家又勉强坐了会儿,便一块儿起身告辞。谭东与唐婉也不挽留,送客至门边。众人出门,本还想再劝慰他们几句,那门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关上了。
  回夜眠客栈的路上,众人议论了会儿谭东与唐婉的婚礼,对这俩人的怪僻性格都觉头疼。沙博忽然想起在庭院中见到的那少妇,便跟江南说了。江南恍悟,一迭声说忘了告诉你,那收留疯女人的老夫妇,就是谭东与唐婉的房东。
  杨星喝了不少葡萄酒,此刻精神振奋,跟小菲缠着江南问那葡萄酒是哪里酿制的。“你不知道,杨星的怪病就是喝了那酒好的,走之前,我们一定要多带几瓶。”小菲说。
  说到那酒,江南沉默了。
  “你倒是说话呀,那郎中说酒是在沉睡谷中酿制的,你来沉睡谷十年酒厂的主人不会不认识吧,明天带我们去买几瓶。”杨星着急地说。
  江南叹息一声,摇摇头,还是不说话。
  “看你平时挺爽朗的人,这会儿怎么蔫了。”小菲不满地白他一眼,然后又上前拉住他的胳膊,撒娇地道:“江哥哥,你就答应我们吧。”
  江南被小菲这一摇,不能再不说话了。他说:“不是我不答应你们,这酒虽然是在沉睡谷中酿制,但却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那酒厂主人,我虽然与他也有过数面之缘,但他成年累月深居简出,我就是想见他一面都难。”
  沙博疑惑地道:“什么人这么神秘?”
  话出口他就想到江南曾经跟他说过的话,这沉睡谷中藏龙卧虎,不能小觑任何一个不起眼的人,他们来沉睡谷之前,很可能是雄踞一方的风云人物。
  “我听郎中说,酒厂在什么沉睡山庄中,这沉睡山庄到底在哪儿呢?”小菲问。
  “你也知道沉睡山庄?”江南有些诧异,“那郎中还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只说了这名字,我们再问他其它的,他都一言不发,好像提到那山庄,便会触到什么霉头一样。”杨星说。
  “沉睡山庄。”江南苦笑一下,“既然你们这么想知道,那我就好好跟你们说说吧。镇上的人不愿提及,是因为怕你们这些外乡人听了害怕。”
  江南沉默了一下,像是在心里考虑该从何说起。
  “据镇上的老人讲,大约一百多年前,这山里出现了一帮土匪,专门打家劫舍,祸害周边的百姓。十数年间,这地区的十几个村子都被他们抢光了,村里的百姓纷纷逃出山去。当时沉睡谷的村民是所有村子里最多的,也最强大,那帮土匪早就看在眼里,但一直不敢轻举妄动。直到这山里最后只剩下沉睡谷这一个村子,土匪们终于下定决心,要来沉睡谷掳掠了。
  村民们事先知道消息,当时的村长便带领大家商议如何与土匪战斗。村里的老弱病残很快被转移到了山外,村里的青壮年都留了下来。大家对那帮土匪早就恨之入骨,都希望能在一战中,全歼山匪。
  在山匪横行乡里的时候,沉睡谷的村民用数年时间,修建了一个圆型城堡,城堡分内环楼和外环楼两部份,外环楼壁高墙厚,最高处在泥墙与板壁之间有全楼贯通的“隐通廓”,还有小门与各户相通。城堡的大门顶有泄水漏沙装置,可防火攻。内环楼便是相连的房屋,用来居住生活。圆型城堡修建成这样的格局,其实就是为了对付那帮山匪。
  村里的精壮男子全都进了城堡,摩拳擦掌,只等那帮山匪来攻。
  后来,山匪真的来了。但没有人知道那一战的结果。
  数天之后,转移在别处的村民不知道战况如何,便选派了一位腿脚利落的村民回村察看。那村民回村后只见圆型城堡大门洞开,四处静悄悄的没有人迹。
  那村民大着胆子进入城堡,在外环楼内巡视一圈后,再进入内环楼。
  他看到的景象让他毕生难忘。
  村里留守的村民,与来袭的山匪静悄悄地躺在各房间的床上,竟然全都死去,而且,各人死态安详,一点都没有经过争战的痕迹。
  他们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甚至脸色都还很红晕。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如何死去的,也没有人知道,村民如何会和山匪躺在一起。从那之后,沉睡谷便笼罩在了一层诡异的氛围之中。
  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回村的村民埋葬了亲人,重新开始生活,但这时,村里忽然不断有人死去。死者都是深夜外出的人,死状极为恐怖,都是被人活活用钝物砸死。于是,村人们便联合起来,要抓那凶手。
  经过缜密布署,神秘的杀手终于出现了,他陷入村民的包围圈中,却毫不畏惧。有人认出他就是那帮山匪的头子,绰号叫做夜叉。这夜叉蓄着一脸的长须,生得异常高大,身穿兽皮的衣衫。传说他天生异禀,手大如蒲,力可举鼎。众人在城堡里曾经发现过他的尸体,并将他与其它山匪的尸体一块儿掩埋了,却没料想他居然还能出现。
  夜叉这次再出现时,被村民合力杀死。村民不放心,怕他还能再生,便将他的尸体分作了数块,抛在不同的山崖之下。
  但是一个月之后,城堡内又有村民死去,死状和以前一样,被人用钝物砸死。住在城堡内的居民说,深夜时又看到了长须的夜叉。还有人说,在城堡内死去的山匪和村民都还活着,因为有一天深夜,他看到城堡内的广场上,影影绰绰,两帮人还在不停地厮杀……”
  风吹过来,众人身上忽然都觉出了些凉意。小街上这时已经一片寂静了,青石板路面回映着月光,一些极缥缈的雾气在稍远的地方回荡。寂寥的灯火更显幽暗,更浓的黑暗在街道上方肆虐。风把山林的气息吹荡过来,夹杂着虫鸣与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隐约便像是传说中,村民与山匪的厮杀之声。
  “后来村人全部搬离了那城堡,但杀手并没有就此罢手,死人的事件每隔上一段时间总要发生一次。城堡荒芜了,没有人再敢到城堡里去,夜叉的传说也一代一代流传下来。”
  “你说的城堡是否就是现在的沉睡山庄?”沙博问。
  江南点头:“城堡变成沉睡山庄其实就是这几年发生的事。大约在五年前,镇上来了几个人,说是他们的老板看中了废弃的圆型城堡,想要把它买下来。村民如实跟来人说了城堡的传说,但来人显然并不在意,并承诺,待到他们老板进驻城堡之后,小镇必将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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