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1:09 发表


然而你所批的那些条目,人家说的都是“现象”,不带任何主观评价的纯粹现象,而且全部存在——不容否认。

比如一国两制,人家说“这个国家允许两种制度存在”——其实这是一句无可辩驳的阐述客观事实的语句 ...


呵,闻弦知意,莫要把人的大脑都简单化了.
这篇文章什么意思,还是太明显不过.
何况如果只是陈述文,何必一条一列,并加之评语?
难道我写一篇,开篇就是:中国有人...
这就是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或者中国人眼中的中国?
世界哪里没有人?那说的就是废话...
这么多的废话何以冠经典2字?
若论该文公允,只字未谈中国发展.
只有冷嘲热讽外加胡说八道,好比商业电视台.
这个时候再出来说,那只不过是个陈述句...已经晚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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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0:44 发表


“忠言逆耳”



为这4个字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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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1:36 发表


可是面对别人”用事实说话“的风格来说,你的辩驳显得无力,有的甚至无理。

比如关于网络封锁问题,你说”同样,在穆斯林世界能浏览的WEB,来德国很可能就无法浏览” ,你无非是为了想说其实德国或者西 ...


很简单,西方封锁的是对西方世界不利的内容.
而中国封锁的是对中国不利的内容.

什么叫西方国家只封锁恐怖主义?穆斯林世界存在几千年了,从一开始的十字军开始,就是西方对着穆斯林世界做恐怖主义.
谁恐怖主义了?无非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是好的,对自己不利的就是恐怖主义?

另:别总拿GCD说话,现在发展中国经济的只有GCD政府,不是民运64.也不是西方民主.
若是反对的人们有胆气,有才气,大可以为中国挣上几千亿美金,我相信要什么都会给...包括索要的民主...
事实上,就是这个所谓的独裁政府正拖着中国一直往前走,落后的东西肯定有,但不是永远都会有.
穷困的人们现在很多,但是终究在一点一点变少...
从1990年的全国中产阶级不到10万人,到今天还有2亿穷人.时代在变.你若永远只看穷的人有多穷,富的人有多富,却不去看现在穷人还有多少,现在富裕的人们又有了多少,中国始终都是黑色的.

再着,什么叫拿事实说话?把正常的事情夸张的说成不正常的,这叫拿事实说话?
连个兵役都要拿出来说一说,兵役怎么了?兵役惹到谁了?兵役不民主了?兵役是不好的?
国际电话费是西方的10倍么?直拨价格是几乎一样的,什么10倍,当我们没直拨过国际长途么?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直拨来直拨去的...
100个官100个贪?诬陷得有个节制.否则就是诋毁.
新闻媒介拿纳税人的钱了?要是拿了还收广告费干什么?
大家买电视是为了看党的教育么?放屁!

这就是你眼睛里的事实求是么?还是你故意在混淆概念呢?
太多可笑,不值一谈.

你或许太关注于这50条内容是否能给GCD带来伤害了..
而我只关注这50条内容有几天说到点上了.


[ 本帖最后由 右翼反日分子 于 2006-7-29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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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1:55 发表


所以说你需要做的就是指出哪些地方夸张了,

那些地方不是事实,

就这么简单。


我需要做的,不需要你来教导.
谢谢.你不是我的老师,也永远不会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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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1:55 发表


所以说你需要做的就是指出哪些地方夸张了,

那些地方不是事实,

就这么简单。


夸张的地方,主贴就说了.重新看过.
再着,诋毁的地方比比皆是.让人齿冷,凭良心问你一句,你买大电视是为了看新闻联播开头那段党中央谁谁谁说了什么什么话么?
还是为了看足球,看综合,看电视剧,看电影呢?
现在除了新闻,还有什么节目不断和你灌输GCD的教育呢?
你在德国租用房子,你的房东难道就不交税么?这就是要交黑社会保护费么???
诋毁有个限度好么?我真怀疑你是否看完了全文...


[ 本帖最后由 右翼反日分子 于 2006-7-29 1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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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抓一句说,什么叫做党内行政警告处分可以用来代替刑事处分?
这话是事实么?
这话本身就是一种没有任何根据的诋毁.
谁告诉你们过党内行政警告处分可以用来代替刑事处分了?
党内行政警告处分只是在于违反党纪的情况下才予以实施.
违反刑法的情况下按照刑法处理.
两者都违反了就同时进行.
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一个基本的党章概念,
都要拿来诋毁什么?
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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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要不要回头重新看看原文?
什么叫禁止用自己买下的房子来作公司办公室?说是自己买的房子不能用于办公?
最起码的概念都不知道,民用住房和商住两用房和商业用房的概念都要混淆么?
我就不信你买了商业用房不让你做办公室.
这样的话,居然有人说是实事求是.
可笑的是你,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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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每个公司中都有一个叫作党支部书记的职位,当然,它是不负责公司业务的"?
如主贴所说,连国内公司最基本的行情都不了解.
也配在这里说这是中国么?
连党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的层次都弄不明白,统一而论为党支部书记的人,也配大谈党组织么?
党委委员难道是独立于公司业务和生产而存在的么?简直可笑到底...
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中国国家主席(请注意,是党务)就不负责国民经济呢?
崩溃的话题,你要说这是事实求是的话,我就很明确告诉你中国有90%的企业没有这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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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2:12 发表


中共官员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启动追究刑事责任程序的例子,却以警告、撤职进行处分的例子,新闻报道过的都已不少。

台面上的规定当然是不可以代替,谁都知道。

说的是社会上的某些现象而已。


黑暗的例子就可以说是中国了么?
韩国总统受贿案做牢了么?法国总理案坐牢了么?无非是渎职,查办,无下文.
那就是西方世界的全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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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6-7-29 12:18 发表


禁止住宅用来开公司是出于建筑类别上的差异,两者对于消防疏散的要求是不同的,电梯数量也不同——这些都是建筑法规上的要求。而且租金也不同。但是国内很多住户都在这么做着,却不知道疏散的隐患很大。

“ ...


禁止用自己买下的房子来作公司办公室是事实么?这是前半句.
我若买下一间商业房,谁可以阻止我开办公室?
本文很多话身就在扭曲中国,全世界只要是法律健全的国家都有明文规定什么样的房子只是住人,什么样的房子是两用.
我在大学预科班对面盘下过店面,是只能商用不能住人.
我是不是要哭喊着,为什么不能住人???:o
事实上,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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