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阿,双方都不怎么样,男的动粗肯定不对(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对);女的自己就该注意,大半夜的跟一个男的在一起,就算办事儿找个伴儿行吧?所以都有毛病,道德方面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强。个人见解,不要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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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air.gidespair.gidespair.gi
您说话能不能给俺留点口德?
看贴的人确实有我~首发是我???。。。
我又没被她强暴,大老远的,AACHEN对Muenchen,我容易么?我知道个什么啊?
那篇什么“感谢你在寂寞的日子里勾引我老公”,满网络都是这篇,凭什么就说是袭清写的?
您诶。。。
我受不了您了,您自行解决把~
成么?

[ Last edited by antoney on 2004-2-15 at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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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xmdeng at 2004-2-15 09:21 PM:
不管怎么说,这句话说得太次了。

半夜和一个男人共处就是有道德问题?
似乎只有在伊斯兰教国家这才是所谓的"道德"问题吧?

自己有男朋友,就注意点儿,明白么?要不然自己出事儿,就是selber schuld,就别在这里一个鼻孔出气骂人家男生的道德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听说过这句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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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granus at 2004-2-15 21:26:
自己有男朋友,就注意点儿,明白么?要不然自己出事儿,就是selber schuld,就别在这里一个鼻孔出气骂人家男生的道德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听说过这句话么?


说得对。习惯上强奸就是男的对女的施暴,如果女的提前脱衣服算什么?

再说了,强奸未遂是指器官接触了没有做到结尾,暴力胁迫脱衣服然后有单方面的奇观接触算猥亵,而且德国法律还不一定怎么回事儿。

按照目前的网络传播,连民事责任都不算,而且还不一定是哪根葱杜撰出N多情节,甚至,女主角的自白也不一定是哪根葱写的。

如果我是男主角,绝对不会传播该事情,如果我是女主角,我也不会传播,靠,难道,男主角应该在3人以上场景施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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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情属于真实,请尊重受害的女孩子~
如果事情是被捏造的,自然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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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诸位不能理解个人的舆论权,我不说什么。
不过,请诸位评价这个事的时候,用良心说话,而不是牙齿~

我个人无条件支持慕尼黑蒋晓音的控诉~至少,她是勇敢的~
是的,她不符合很多男人心里的标准,因为她让很多有贼心的人没了贼胆~所以被骂是很正常,某些人心里想的是,这样的事,她们老死都不说最好~
当然,不是指责在座的任何一位~

如果所有的黑暗都可以用黑色幽默解释,我理解你们,
如果不是,那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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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GG说的!德国的基本法里第一条就是:Die Würde des Menschen ist unantast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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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悲哀看到自己的同胞对待自己的同胞这个样子.cry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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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granus at 2004-2-15 20:59:
要我说阿,双方都不怎么样,男的动粗肯定不对(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对);女的自己就该注意,大半夜的跟一个男的在一起,就算办事儿找个伴儿行吧?所以都有毛病,道德方面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强。 ...

自己有男朋友,还深更半夜去别人家,总归觉得,那个。而且她和那个男的也不熟吧,怎么认识的?网友?
当然事后强硬是应该的,不能便宜那小子。但…………tir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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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iejiedog at 2004-2-15 23:13:
自己有男朋友,还深更半夜去别人家,总归觉得,那个。而且她和那个男的也不熟吧,怎么认识的?网友?
当然事后强硬是应该的,不能便宜那小子。但…………tired.gif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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