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


张其馨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 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 这句话提醒了我 -- 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 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郑滢说,“退一万步讲,他真想认‘干妹妹’,至少也应该找个中国人吧,认个红头发绿眼睛的,看上去也不像啊!”

“那才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什么样的‘干妹妹’ 认了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才对。” 我明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关璐,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没有。” 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

“可是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拉关系,将来还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只要你相信他,就根本不必担心;你不相信他,他做和尚都没用。”

“你还是看不惯我。” 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而已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 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 -- 我根本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於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经常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选择了和程明浩分手?实在太荒唐了。

或许,爱情就象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从来不属於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 我终於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於任何人,他只属於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 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原来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 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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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在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仇怨;毕竟,那是一种很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太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不喜欢我。” 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让那种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地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他从来都不喜欢我。”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NULL,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本来我也不知道,是有一次他买什么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拣起来一看,上面竟然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七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剪下来的。后来我为那张照片和他大吵一架,他才告诉我,其实在认识我之前,他曾经喜欢过你,就把那张照片随手剪下来放在皮夹里,一直忘了取出来。就是这样了。所以,你要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不对的。”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当初没去追你,他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还说,大概那个时候觉得你‘太好’ 了。”

“‘太好’ 是什么意思?”

张其馨耸耸肩,“这你恐怕就要问他自己了。”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 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 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很爱他呀。”

那天后来说的话我都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几句“他喜欢过你” 、“他大概觉得你‘太好’ ” 、还有“我也曾经很爱他” 。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了浆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太好” ?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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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 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 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 ?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 -- 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食指上。

他为什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便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已经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 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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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 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 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突然冲口而出,“不过,我还没决定接不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虽然工资没有加州高,可是那里生活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蛮不错的。” 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稍微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 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於是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

问出这一句话,我立刻后悔。我这样问,听上去倒像是在要他帮我做一个决定。他有什么责任来帮我做决定呢?假如他说“不应该” ,难道我真的跑到佐治亚或者堪萨斯去吗?假如他说“应该”,日后我要是回旧金山,倒好像是听了他的话才回来的。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 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还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他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给我打电话,何必用那么关切的语气来问我,甚至,何必来理我?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有人说过我这个人‘太好了’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关璐,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根本都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 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等待是很伤人的。

“有。” 这一次,他很快就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 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 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 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 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大概爱情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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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他又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带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可以送你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 我开始不耐烦。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 他停顿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本来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 或者‘太不好’,但是我并不这么想,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 ,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太不一样了,实在太不一样了…就象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一直跑到加州来,而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是我逼着自己说完。

沉默。然后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 他的语气重重的。

“要是会的话,你应该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望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把你一眼望到底” 原来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公司的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顶照片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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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 --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扭。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 ,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我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CRV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虽然没有蒋宜嘉那么奇货可居,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在正处於“蜜月期” ,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周五下午可以休息,这个福利我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章文刚知道你要走,有没有说什么?”

“哼。” 我那句问话捅着了郑滢心里的马蜂窝。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章文刚总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机会为难她,让她日子不好过。

“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本来就是出名的难打交道。”

“难打交道和故意刁难是两回事。” 郑滢告诉我,章文刚已经对几个男同事透露准备年底回国去迎娶“陈玉莲”-- 显然他已经浪子回头,不仅如此,他居然还对他们说什么“娶妻求淑女”。

“他这么一说,我成什么了?恶不恶心?恶不恶心?恶不恶心?”

“恶心,” 我实在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再怎么说,人家把宝贵的第一次托付给你了。”

郑滢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照这么讲,我还欠他的‘开苞费’ ?反正,我一听他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你这个论调倒是和蒋宜嘉一模一样。”

“唉,人家才高八斗看不上这里,我呢,是被男人逼走的,差到不知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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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 Starbucks 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 Starbucks 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还够时间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 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 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 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 ,是徒劳的。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 ,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唯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黑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他看着我微笑。

我们寒喧了几句,他说“你等等” ,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 。正在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虽然和“劈山救母” 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它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 -- 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几天后,郑滢打电话来,“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这要你来告诉我。消息是:你那个月亮好像打算卷土重来。”

“什么叫‘我那个月亮’ ?”

“杜政平刚才破天荒给我打电话过来,足足讲了一个钟头,亲切地问候了我的工作和学习,然后也‘顺便’ 问起了你。”

“问我什么?”

“问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你怎么说?”

“说没有。”

“你至少可以说不知道吧。”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她居然很得意,“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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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不要这么绝情嘛。”

“你到底帮谁?”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个星期前她还在机场骂程明浩不争气。

“我帮你,还有对你好的人。” 她很干脆。

“但我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他。”

“连对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么必要去爱?”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我不服气,“他对我很好。”

郑滢不说话。我赌起气来,“他真的对我很好。”

“那现在呢?他在哪里?” 郑滢悠悠地发问。

我答不出来。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一封电子邮件也没有;这个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说有点事想问我,於是我们边走边说。

杜政平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意向录用他,条件相当优厚,并且希望他在修完这个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问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他抬起头,终於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於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 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你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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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 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 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於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於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终於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 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 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 “Goodbye 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 大概是唯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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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


这一年的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一个人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於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猥。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已经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等雨下完后,天上会有一道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绒绒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於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我穿起它,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於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 --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一边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 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 他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盐粒倒回去,可惜的是,彩虹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不过是一堆五颜六色、杂乱无章的颗粒在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海盐打翻了。” 我突然对他说,并且毫无征兆地哭起来。哭得越来越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

他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眼泪止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哭,现在,却在程明浩面前泪流成河;曾经也当着杜政平哭,为的,其实也是程明浩。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 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旧金山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把电话挂了。

哭完以后,我很沮丧。为一个人流眼泪,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会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可是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把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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