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制国家对话

德中法官同审谋杀案

中国正在朝法制的道路上迈进。德国在这一进程中也在做着特殊的贡献。1999年,在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和中国前总理朱镕基的倡议下,德中两国于2000年开始进行法制国家对话。两国的法学家和政府要员相互交流依法治国的经验。上周,一个德国法学家代表团出访了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要在那里公审一场谋杀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坐得满满当当。被告人李波涛涉嫌在讨债时勒死了他的朋友,之后放火焚烧了其尸体。贪财、暴怒、谋杀、焚尸——这件奇案吸引了很多人到场旁听。可是坐在公判席后面的是一位金发碧眼的德国人,被告的辩护律师也是大鼻子。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真正的法庭,而是东营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模拟法庭。以德国法兰克福市总检察长安德斯为首的德国司法代表团通过这一模拟法庭介绍德国的司法实践。安德斯也是此次东营谋杀案的审判长。他在中国作了一些别人没有做到的事情。但作为法学家,他说话仍然十分严谨:“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位在中国断案的德国法官。我估计我是第一例。我们在模拟法庭中,让德国和中国法院按照各国法律,审判同一个案子。德国的司法程序对我来说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观看中国式的庭审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可以了解中德司法的不同,判断中国在过去几年的发展。”

中国法庭的庭审在第二天举行。在两次庭审之后,中德的法学专家坐在一起,讨论两国在刑事诉讼以及在庭审当中的区别。中国式的庭审给德国的法学家安德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看到,中国在发展一种,请允许我说,西方式的刑诉追究的道路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进行的诉讼满足了所有法治国家的精神,涉案人的全部法律权力获得了充分保障。我们对中国法官的表现十分敬佩。”

德国和中国法官对被告人李波涛判决相近。安德斯因伤害致死罪按照德国刑法判处被告14年有期徒刑。中国法官因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被告无期徒刑。被告在模拟法庭上的辩护律师表现出色,避免了李波涛因谋杀罪被判死刑。他说:“我的印象是,这两名律师希望为他们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利。他们不顾确凿的证据,为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而不是认罪要求减刑,让我们很不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听从了上级的意思。他们在庭审中与控方走得是对抗路线,也提出反对法庭的意见。”

但是,德国的法学家对中国的法庭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在庭审当中,中国的被告一个人孤单地坐在法庭中间,而他的代理律师坐在法庭的左侧。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也无法进行交流。改变这一现状并不需要对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这是一个座位次序的问题。原则上说,这只需要审判长做一个相应的决定就行了。”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21167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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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鸿看到的帖子,说德国的法律倾向对犯人的人道,是不是这样呢?那公道何在呢?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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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是非常支持当年法家的严刑峻法的思想的 当然也要把那些过于残酷的折磨人的刑法取消掉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严刑峻法比较有威慑力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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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8-2 22:49 发表
在波鸿看到的帖子,说德国的法律倾向对犯人的人道,是不是这样呢?那公道何在呢?


刑法不象民法,刑法是整个国家机器对个人,民法是个体对个体,所以刑法要特别谨慎。

对犯人人道是从公权力对个体来讲的,因为国家的公权力和个体之间本身是不平等的,法律讲究的是主体之间的平等。

如果公权力无限扩大,个体私权利无限缩小,一但公权力出错,整个社会将会出现问题,

[ 本帖最后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8-2 2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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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8-2 23:09 发表


刑法不象民法,刑法是整个国家机器对个人,民法是个体对个体,所以刑法要特别谨慎。

对犯人人道是从公权力对个体来讲的,因为国家的公权力和个体之间本身是不平等的,法律讲究的是主体之间的平等。

如果 ...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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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6-8-2 22:17 发表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我没看懂他讲的意思
我只觉得对犯人的人道,就是对全体无辜者和受害者的不人道
人道也要对大多数人人道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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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8-2 23:24 发表


我没看懂他讲的意思
我只觉得对犯人的人道,就是对全体无辜者和受害者的不人道
人道也要对大多数人人道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你懂我的意思了 我就那意思的 就是差个词填不进去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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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6-8-2 23:17 发表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同一个词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定义,

举个最简单例子,Recht,它可以是法的总称,在民法或其他一些领域它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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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8-2 23:24 发表


我没看懂他讲的意思
我只觉得对犯人的人道,就是对全体无辜者和受害者的不人道
人道也要对大多数人人道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认为就是人道主义精神pi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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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8-2 23:28 发表



同一个词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定义,

举个最简单例子,Recht,它可以是法的总称,在民法或其他一些领域它是权力。

恩 但她知道我什么意思 帮忙填个词 意思不会差太远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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