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guest-student 的问题

想向大家请教有关guest-student的问题。

我现在是德国A大学的学生,想申请B大学,但是申请未成功,于是B大学的教授邀请我到B大学当一年的guest-student。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保留A大学的学籍在B大学当客座学生呢?
如果不行,那么客座学生是何种护照类型呢。延签的话是给一年的签,还是半年的签呢?

期待大家的建议和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