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由太原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部门拟定的《太原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实行,太原市6城区被纳入试点工作范围内。今后,太原市2200余名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将陆续离开监所,回到社区,从事一定的工作、劳动或社会服务。 . G5 y- a4 W' N J8 B; v / ~# p! H3 q% K; u( X 社区矫正主要针对5类犯罪人员: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保外就医的、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等)、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将对他们进行分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通过集中教育培训、专家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正。对生活困难的,凡符合低保条件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U8 U, W$ X& i(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