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契约精神 以我的理解 和民主就没直接的关系了 只是有了民主监督可以更好的执行订立好的规则 而契约精 ...
欺负大象 发表于 2011-12-6 18:17



    契約形成的過程難道不是民主的過程么
   
    要讓契約的商定有個自由的博弈空間

    這樣個體在契約中的得失才能真正反映個體利益的取向

    亦即是說   民主的真諦是各方利益的訴求能夠公開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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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欺负大象 于 2011-12-6 18:41 编辑
這這個新版規確實是民意的體現  這點我百分百贊同
    可這是未經大家討論就執行的  是不是有點草率了呢

    其實要罵人總歸是要罵的  就像要罵黨還是要罵的
    區別只是地上和地下而已
    關鍵是如果罵人純屬誣陷或者無事生非的話
    論壇這樣一個平臺是不是能更好的通過民眾的力量將其澄清呢
    就好比人肉一樣   靠大家的力量總還是能發現真相的
   
    不如將暗湧暴露在天日之下
    這樣大家就能從不同的角度   看到裏面究竟有幾分污濁幾分清澈
    從不同的角度拼湊出來的全景是不是更加可靠呢
   
    總好於讓暗湧埋在地下漸漸發臭吧
雪秋 发表于 2011-12-6 18:20


没有未经讨论就施行啊 公布了一个星期 就为收集意见么 至于我今天在iju的帖子里提醒那谁的帖子 纯粹只是提醒 如果执行了新规 那句违规的话(只是那句话 不是整个帖子) 就直接删改了问题是得暴露 但不能以摸黑他人个人的形式来 这样不解决问题 必须通过阐述对方发言中的错误 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观点的构成 及问题的所在 至于台面下骂人 那我就管不到了 而且你认为台面上骂完了 台面下就不会越想越气 继续骂么
“關鍵是如果罵人純屬誣陷或者無事生非的話” 对于这句 我之前也说了 比如我说一个人脑子有水 这句话明显的是攻击别人个人的  可问题是 是事实啊 谁脑子里没有氢氧化氢啊
至于人肉行为 其实本身是错误的 扩展了 很容易造成误伤 只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 因为缺乏监督 政府官员 网民都没人来实施监督 所以人肉也就大行其道 还博得一片叫好 这和重庆那唱红打黑走的是一条路数 错误的程序 可以导致正确的结果 但必然会导致错误的结局 而且必定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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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欺负大象 于 2011-12-6 18:46 编辑
契約形成的過程難道不是民主的過程么
   
    要讓契約的商定有個自由的博弈空間

    這樣個體在契約中的得失才能真正反映個體利益的取向

    亦即是說   民主的真諦是各方利益的訴求能夠公開博弈
雪秋 发表于 2011-12-6 18:24


契约就是契约 订立的过程未必民主 但要想契约有效的实施下去 就需要一个民主的订立过程及事后的监督  就像地主收租一样 一纸契约 这可能民主的了么 但如果不听取佃农的意见或者没有监督 乱收一或者随便加租 最后农民造反 鸡飞蛋打 到头来地主也吃亏 这只说明了民主过程在契约形成中的重要性 但不是必要条件

不过这儿讨论这个是不是跑题跑的有点远 这关于新规的订立 也放那儿 让大家发言 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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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帮广大水民问一下,马上就一个星期了,如果保持现在这个态势,这个"若无人反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则一周后该规则自动确立"的新条例就算是通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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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就是契约 订立的过程未必民主 但要想契约有效的实施下去 就需要一个民主的订立过程及事后的监督  就像地主收租一样 一纸契约 这可能民主的了么 但如果不听取佃农的意见或者没有监督 乱收一起或者随便加租 最后农民造反 鸡飞蛋打 到头来地主也吃亏 这只说明了民主过程在契约形成中的重要性 但不是必要条件

不过这儿讨论这个是不是跑题跑的有点远 这关于新规的订立 也放那儿 让大家发言 提问题了

欺负大象 发表于 2011-12-6 18:40


新规的订立,让大家发言提问题。"大家"?? 很多人吗???
这新规定,只是很小部分人认同吧,还有不确定是不是马甲的跟帖。大多数人不是观望,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是不想去群殴或者被群殴的网民还差不多!
不管是谁,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好不好。民主是吧,为何是你作为管理者的版主,提出个版规,没什么人有反对意见就通过,而不是由普通的网民提出来需要修改版规,让网民共同讨论,讨论通过了你作为版主来确认通过并公布呢?? 这个程序上根本就是不民主的。契约,现在成了版主一个人说了算的事儿了。评判什么是不是负面性评价,也是你来评判,这个尺度是大众之前定的的,还是依然是你一个人的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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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出来发个帖说一声,最近版里掐架气氛不好,也伤和气,我们这些上网的也听你的,不吵就不吵了。不管私下里怎么说,但是网上面平静下来,版主的目的我看也就达到了。
现在弄成一片和谐,外加一言堂,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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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上升到法律方面的辩论了呀?

我依稀记得在广播里面听到契约的精髓在于以民主的方式对权利进行修饰和放弃(不排除我没听懂那么些文字)。。。如果一方放弃的太多,契约应该达成不了吧?法规估计就不一样了。。。太复杂了,咱没必要纠结这玩意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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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的订立,让大家发言提问题。"大家"?? 很多人吗???
这新规定,只是很小部分人认同吧,还有不确定是 ...
ijuinrei 发表于 2011-12-6 18:58


说让大家发言的问题 是指意见的收集面向大家开放 但如果有人不发言 我又不能逼人家发言
至于由我作为版主也是版块的一员啊 我当然也有权提出新的规则 之前不也有其他人提出成立新的子版的帖子么 我也回答了 成立子版的一些不可能性 之后 才提出的新规么
至于负面的判断 那是只能由版主执行 不然每个帖子都讨论一番 就用不着说别的了 可是大家有监督的权利 如果版主违规了 可以去版务告我 或者直接发帖子 指出 按照新规 你帖子里 只要不涉及针对个人的负面性言语 我就不能删 大家都看着呢 执行权和监督权是分开的 如何专权呢
至于对新规的意见收集 就是只要有真正实施上的困难 就不会实行 可现在所有的问题 只集中在如何判断和能否及时删除上 但这两个我都回答了 也没人能就我回答的 再提出进一步的问题 这不就是没有实施的问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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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欺负大象 于 2011-12-6 19:40 编辑
版主出来发个帖说一声,最近版里掐架气氛不好,也伤和气,我们这些上网的也听你的,不吵就不吵了。不管私下 ...
ijuinrei 发表于 2011-12-6 19:02

问题是 有个情况没考虑 大家骂的真欢 一方认为自己有理 所以可以随便说 且认为不是在吵架 那不就还是会继续吵下去么
且即使现在只是删除针对个人的负面语言 都有人认为会造成一言堂 河蟹社会了  到时都不让大家再就一件事说下去了 难道就没这个疑问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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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上升到法律方面的辩论了呀?

我依稀记得在广播里面听到契约的精髓在于以民主的方式对权利进行修饰和放弃(不排除我没听懂那么些文字)。。。如果一方放弃的太多,契约应该达成不了吧?法规估计就不一样了。。。太复杂了,咱没必要纠结这玩意儿吧。。。
无妻徒行者 发表于 2011-12-6 19:12


对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地主的例子的意思 要是一个对双方合理的契约才容易坚持执行下去
可是在新规里 只是让双方放弃了用负面性语言攻击对方的权利 没有涉及对事情发表看法的权利啊 如果说一方放弃了用负面性语言攻击对方的权利 就是放弃了过多的话 这话谁都说不出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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