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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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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时间:1962年4月16日
故宫博物院珍宝馆盗窃案事件:
1962年4月16日晚7时50分,故宫博物院珍宝馆的自动报警器突然报警,保卫人员发现珍宝馆养性殿的纱窗被撕毁,窗帘不见了,于是立即报警。接报后,市局文保处、治安处和东城分局派出的人员马上赶到了现场,将珍宝馆封锁,200余名民警和武警共同围堵作案者。
搜寻到零时,人们发现珍宝馆南的绘画馆西南角围墙上有一个黑影,搜寻的各路人马立刻聚集过来,多束强光手电的光柱把黑影罩住,“黑影”孙国范束手就擒。警察从其身上搜出刚刚盗得的金酒杯1个、金碗4个。
背景与结局:
1962年3月28日,孙国范由西安流窜来京,伺机作案。4月16日下午,他潜入珍宝馆附近厕所后的小院内等待闭馆,之后实施盗窃。1962年12月,孙国范被依法处决。
No.6
时间:1966年4月29日
新中国成立后首起伤害外国人案事件:
1966年4月29日11时50分,在东城区友谊商店内,来自马里的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团长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华使馆秘书的夫人分别被人用刀砍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伤害外国人的重大案件,所幸的是,二人经及时抢救后脱险。
犯罪分子作案逃出商店后被抓获送公安局审查。经查犯罪人名叫杨国庆,杨国庆一直在从事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动,从1965年7月后,就策划偷越国境、投靠外国大使馆、刺杀外交人员和国外贵宾等阴谋。并准备了绳子、帆布、地图、照相机等越境物品。而对于此次伤害外国人,杨国庆表示:“就是想给国家捅个大娄子,破坏中国的国际威望。”
背景与结局:
杨国庆的父亲解放前是地主,并且还做过国民党还乡团团长,解放后被枪毙。杨国庆认为,是共产党搞得他家破人亡,所以他成年后一有机会就搞破坏并以此宣泄仇恨。1966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杨国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No.7
时间:1968年4月3日
北京西单商场爆炸案事件:
1968年4月3日,正是“文革”风猖獗之时,从西单商场传出巨大的爆炸声,京城反响强烈,周恩来总理亲自对该案作了批示。该案发生后,民警们迅速投入到追查爆炸元凶的工作中。
爆炸发生在下午6时45分,爆炸中心位于商场南门左侧,被炸面积为西南63米、南17米、北7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东面60米内的东西全部震碎。5人当场殒命,100多人受伤。
在调查工作中,公安机关发现炸死的5人中有4人身份很快查实,只有一人身份不明。同时侦察员还在该尸体周围发现棉花和导火索,还有两张辽宁省粮票,而这些与后来技术人员所鉴定的棉花导火索的产地相吻合。同时技术人员推断,炸药包是身份不明的死者提在手上悬空爆炸的。
后公安部部署17个省市公安厅、局积极协助北京市公安局查找身份不明的死者。
5月11日,经家属确认,死者名为董世侯,家住辽宁,参加过当地的水利建设,用炸药开采过石头,有人证实其偷过制造炸药的一些物品,其在世时也多次表示对现实不满。经上述调查结果认定,董世侯就是西单商场爆炸案的凶手。
背景与结局:
爆炸声响起时,西城公安分局的60名民警正被批斗,原因是在“早请示、晚汇报”中口齿不清,但是案件一出,民警们还是马上投入到了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当时对这个案件,公安机关也表示,不排除是国外特务机关派来的特务干的。
No.8
时间:1973年10月21日
公安部副部长李震自杀案事件:
1973年10月21日深夜,因在“左”的路线上陷得过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震在家中自缢身亡。由于当时还处于“文革”中,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李震是自杀,王洪文以及公安部的另一负责人却由于政治上的需要,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李震之死是他人谋杀。导致116名机关干部、职工受嫌遭到审查以致批判、斗争。
直到1977年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大会报请中央批准后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杀。李震自杀事出有因:他曾与林彪党羽刘丰串联,进行反党活动,同时还参与了陈伯达、吴法宪“中国共产党非常委员会”制造的诬陷许多中央领导人及党政军干部的冤案,1973年10月,中央追查陈伯达交待的一份材料,李震感到罪孽深重、十分恐惧,自杀也就不足为奇。
背景与结局:
此案发生在“文革”期间,李震的死使得王洪文等人将矛头对准了刚刚恢复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同时,王洪文等人还借机在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批判“回潮”、“复旧”,把公安工作在周恩来关怀下得到的初步整顿与恢复,看作是“复辟”、“倒退”行为,使人民公安事业再次遭受严重挫折。
No.9
时间:1974年1月15日
破获派遣特务李洪枢案事件:
1974年1月15日夜晚,苏联驻华一等秘书与苏联派遣在我国的特务李洪枢及其同伙,在交换情报时被公安机关和民兵抓获。
当晚,9时10分,苏联驻华一等秘书谢苗诺夫和科诺索夫与李洪枢以及同伙在西坝河桥头秘密接头时,西坝河桥头上空出现了一发红色信号弹,接着升起了照明弹,民兵和公安人员从四面八方直奔桥下,几个人被当场抓获。
从谢苗诺夫给李洪枢的手提包中查出一台由快速收发报机组成的小型电台,一张设置天线的示意图,一张电台联络频率时间表以及一张伪造的中国边境空白通行证,还有特务活动经费人民币5000元。
中国政府在1974年1月19日召见苏联大使,面交抗议照会,并宣布5名从事间谍活动的苏联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予以驱逐出境。
背景与结局:
本案是公安机关在“文革”中遭受重重阻力的情况下破获的。在周总理亲自部署指挥下,公安机关揭露了苏驻华使馆一秘、二秘和武官处翻译等外交人员对我国进行特务颠覆活动的阴谋。
No.10
时间:1979年2月25日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首起碎尸案事件:
1979年2月25日,北京至丹东的27次特快列车到达丹东后,工作人员在6号车厢发现一名男子的碎尸。经判断碎尸是从北京站被送上车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发生的第一起碎尸和列车抛尸案。
公安侦查员们利用包裹尸体用的袋子上的两个模糊不清的电话号码,连夜查明电话是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双井基层店的。在店内摸排中,发现该店职工陈克浩的疑点最大。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陈克浩前妻刘敬之与其侄子刘京生也有反常行为。后三人在审讯中交代了杀人的全过程:死者名叫张跃华,1978年与刘敬之相识,合伙倒卖票证,同年7月,刘敬之与陈克浩离婚并与张跃华同居。1979年1月,张跃华从黑龙江返京后,索要交给刘敬之的钱和布票,刘敬之欲私吞,遂与准备复婚的陈克浩密谋,并收买刘京生作帮凶,将张跃华勒死后碎尸。
12月24日,刘敬之、陈克浩被法院判处死刑,刘京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背景与结局:
这一案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起碎尸并利用火车抛尸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公安处组成专案组,在丹东、沈阳、上海等兄弟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开展工作,最终破获此案。
西单商场爆炸案现场内景
碎尸案凶手之一刘敬之
碎尸案藏匿尸体的旅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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