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腐败,我放心 [转贴]

你腐败,我放心



  腐败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是时代的恶瘤,但腐败绝不是某一个特定时期的产物,而是历史的沉疴。因此,腐败也是一个传统,是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将它称为“腐败文化”。从历史的纵向来看,腐败文化的主体几乎都是朝廷命官,他们无人不读圣贤之书,无官不讲修齐治平,却又几乎是无官不招权纳贿,无官不贪赃枉法;从横向方面考察,除官吏阶层的腐败外,富人有富人的“腐败”,穷人也有穷人的“腐败”;对于腐败几乎是无人不恨,然而腐败却又是那么“深入人心”。回顾历史,涛声依旧,尽管腐败之恶罄竹难书,而作为一种行为文化,它又是一种“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文化,这是其它文化所不具备的一个显著特征。腐败文化的这种相悖性,决定了它是一个传统的“灰色文化”,是一种事实上难判是非、至今仍有很强生命力的文化.


  灰色文化的“经典”:“你腐败,我放心”


  “你腐败,我放心”虽是个不恭的话题,但它确实是个无奈的客观存在。


  作为封建帝王无不有猜忌之心,臣下阴蓄异志、非分僭越常常是他们的心病。精明的大臣尤其是洞悉帝王心理的权臣们知道,欲释君臣之嫌,要么“渔隐”于江湖之远而忧乐天下,或者“朝隐”于庙堂之高而避祸司马门;要么玩权丧志专事声色犬马,享尽人欲,努力做到“我腐败,你放心”。由于专制主义之网愈编愈密,渔隐或者朝隐在历史上已属鲜见,而后者在历史上是不乏其例的。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三载


  太祖时,赵韩王普为相,车驾因出,忽幸其第。时两浙钱亻叔,方遣使致书及海物十瓶于韩王,置在左庑下。会车驾至,仓卒出迎,不及屏也。上顾见,问何物,韩王以实对。上曰:“此海物必佳。”即命启之,皆满贮瓜子金也。韩王皇恐,……上笑曰:“但取之,无疑。”


  赵普是北宋开国元勋,权倾朝野,却贪婪好利。这十瓶“海物”被他全部用来在东京兴建府第。钱是宋朝要消灭的吴越末代国君,一个交战国送来大量“礼金”,赵普接受敌国的行贿,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然而宋太祖对不期而遇的人赃俱获,不过一笑了之。这一对“明君贤相”的相安无事,全在“无疑”二字上。“无疑”就是放心,其所以放心,是因为你在经济上越贪婪、越腐败,我在政治上就越放心了。


  如果说赵普之行事还不足以说明“你腐败,我放心”的话,那么《史记·萧相国世家》所载萧何之事则是十分合榫的。


  汉十二年秋,黥布反,上自将击之,数使使问相国何为。相国为上在军,乃推循勉力百姓,悉以所有佐军,如陈豸希时。客有说相国曰:“君灭族不久矣,……上所以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贳货以自污,上心乃安。”于是相国从其计,贱强买民田宅千万,上乃大悦。


  当刘邦凯旋归来时,关中百姓纷纷投诉萧何的腐败,刘邦此时却在暗自高兴。


  这两则史事是颇耐玩味的。赵普是主动腐败者,在他看来,只有我腐败你才会放心;萧何是被动腐败者,在刘邦看来,只有你腐败我才放心!试想,如果萧何不是被逼着腐败,可能就会招致杀身之祸,可能就会没有后来的“萧归曹随”的无为而治,西汉王朝的历史是否会有另一种写法了呢?如果赵普不主动腐败,可能难释赵匡胤的猜疑,这位以“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开国丞相能否助北宋王朝完成统一大业,实在是难以逆料的。腐败文化的这种难以评说的的善善恶恶,正是灰色文化的重要特点。然而,“你腐败,我放心”也不是普遍规律,象朱元璋这样的帝王就是个反例,他的眼里几乎不能掺半粒砂子,谁敢腐败他就严惩不贷,甚至剥皮实草。


  “你腐败,我放心”并不一定全表现在君臣之间。官吏上下之间、同僚之间也有这种现象,其形式多为群体腐败。实现群体腐败的要件正是“你腐败,我放心”。如果你不腐败呢?请看下例。清代同光年间人欧阳昱在《见闻琐录》中记述:苏廷魁担任河道总督期间,适值黄河在河南境内决口,便与河南巡抚奏请100万两治河。苏廷魁“亲督工。买料俱亲经手”,完工后结余30万两。巡抚主张瓜分,苏是位正直的官员,坚持将余款奏缴国库。巡抚因为“未遂其欲,恨甚……弹奏之”,户部因“向来河工告成,无不浮冒虚报者,利得十分之七,大小瓜分,以三分贿部,遂不驳。今苏公缴还余银,除此陋规,部中亦恨。”于是,部里想方设法在苏的奏折里挑出“不合例数条”,与河南巡抚同参苏廷魁,这位不愿腐败的官员竟被革职。后来有一位叫任道镕的河南巡抚,在任时正值黄河决口,他堵住决口后与苏廷魁一样“请缴余银”,其结果亦是“被弹劾,革职去。”欧阳昱无不感慨的说“二公于污秽之中,独欲显其清廉,宜乎犯众忌而不得安于其位也。”试想,如果苏、任二公甘于自污呢,岂不既可保住官位俸禄,也不致引来同僚的忌恨;正因为他们“欲显其清廉”,而违背了这个圈子内的“游戏规则”,怎能放心他们“安于其位”?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只有这个特定的群体都腐败,腐败者才有可能在心里上获得安全感,他们营造的“堡垒”就不易攻破。因此群体腐败又很强的技巧性和操作性,一般是很难被揭露曝光的。例如治理黄河河患的官员,明清两朝有几个是因为腐败被参劾的?


  当腐败成为一种双向的社会需要时,一切反腐举措都将黯然失色!


  “你腐败,我放心”,一个多么沉重的历史话题!


  灰色文化的“真理”:权力就是财富


  尽管时下有人说穷人有穷人的“腐败”,但腐败毕竟是有权者经营的事业,这是不争的事实。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的民谚,就是中国老百姓对这一历史事实的经验判断。


  权力是以最小成本获取财富的捷径,欲获取财富就必须做官。尽管中国有世界上最早的文官制度,但是入仕的途径却是颇为杂滥的。一般来说,有读书做官、军功授官、捐纳买官、举荐封官等多种形式。读书做官和军功授官多被人视为正途,这是因为读书人经常年青灯豆火的煎熬,以青春甚至生命为赌注,参加那个“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科举竞争。为侥幸于万一进入仕途的机会,多少人不惜熬到皓首穷年!至于一介武夫,他们完全是以自己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戴,实在也来之不易。这两类人虽侥幸得官,支付的成本却相对较高,受到人们的敬重当属自然。捐纳和荐举或者考核,总有“黑箱”操作之嫌,人们常讥之为“左道斜封”。得官的路径不同,需支付一定的成本则是共同的。按人所共知的经济学原理,支付了成本(或曰“投资”),必然要获取高于成本千百倍的回报。如果把成本和利润抽象出来,做官和做生意既是相同又是相通的,运作模式亦大体相仿。《战国策·秦策》载吕不韦与乃父谈“生意经”的一段绝妙对话,颇能说明问题,兹录如后。


  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曰:“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曰:“立国家之主几倍?”曰:“无数!”


  吕不韦发现,只要象垄断市场一样垄断皇帝(国家)的全部或部分权力,就会获利无数!这位阳翟大贾颇精此道,他不仅为中国贡献了一位秦始皇,一部《吕氏春秋》,而且成功地操作了有史以来最为辉煌的寻租创租工程。他食禄十万户,爵封文信侯,真谓是获利无数!自此以后,中国的官场就变成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生意场。从第一个封建王朝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时间跨度不过二千余年,在沧海桑田般的变化中,以不变应万变的惟有象做生意般的做官,这不能不称之为是中国的一大特色。我们不妨翻翻《官场现形记》。小说从第一回写坐馆塾师王仁开导他的学生说:“做了官就有钱赚”,到最后一回黄二麻子“苦辣酸甜遍尝滋味”之后,终于悟到“天底下的买卖,只有做官利钱顶好。”细心的读者如将小说和廿五史对读,定会感到从吕不韦到黄二麻子,设租寻租创租的激情像“原始冲动”一样潮涌古今、涛声依旧,这个甜蜜的事业前“腐”后继,绝无乏人之患。


  凡做官生意者,官(权)越大利也越大,我们从卖官的标价就可看得出来。如《曲洧旧闻》称,宋代王黼当国时开市卖官,有“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直通判”之说;清初顺治朝,山西口北道副使王化淳,在更换防守仓官时标价“上缺要银四十两,中下缺要十两”(《明清档案》32册),仅此一项他就获银150余两。又据史载:捐一个县官,乾隆时要银4620两,嘉庆时4000两至5000两,道光时3700两,咸丰时2000至2600两,到光绪时跌至不足千两。官职的买卖已经完全市场化了,人们可以像买卖牲口一样按肥瘦或行情论价。


  是否有成本低的官生意运作呢?当然是有的。如汉文帝的宠臣邓通为文帝嗽吮毒疮,而官至上大夫,并许其铸钱,于是“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汉书·邓通传》),陈万年向儿子传授谄媚术,果然青胜于蓝;陈咸通过谄媚贿赂权臣陈汤,仕途通达,官至少府(《汉书·陈万年传》)。又如明代权珰魏忠贤擅国时,朝中文武官员纷纷投其门下,时有“五虎”、“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这些“狗儿”、“孩儿”们虽然卑鄙下流,然好官我自为之。人格是不可论价的,为苟且于荣华富贵,在他们看来,贱卖人格又何乐不为之呢!


  做官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买卖,原因在于权力可以转化为财富,无怪王亚南先生说:换一视角来看,廿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然而,并不是每个做官的人都愿将手中的权力转化为财富。如宋太宗时的名臣查道,常“与妻采野蔬杂为薄粥以疗饥”,“道不胜贫,与妻谋,欲去官卖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9)如陆游任夔州通判期间,“一日禄不至,则无策矣,”届满离任时,“行李萧然,固不能归。”(《渭南文集·上虞丞相书》)又如包拯、海瑞、于成龙、郑板桥等等,这些清介廉洁之士虽在二千多年的历史中寥若晨星,却给整个官吏阶层抹上了些许亮色,至今令人景仰不已,也令我们翻读那部贪污史时,不致汗颜得无地自容。


  灰色文化的困惑:杀者自杀贪者自贪


  要说中国历史上无法制,那是无知;


  要说中国历史上有法治,那是无识。


  中国是创立和执行官吏惩处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尚书·舜典》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左传·昭公六年》也载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以现代的眼光看,这些“刑”基本可认定是惩处官员(当然主要是镇压百姓)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以后的立法有至深至远的影响。


  从秦开始的历代封建专制王朝,统治者几乎都想通过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来约束官吏,从而实现廉洁政治,主观上绝不希望腐败到皇冠落地。因此,一个新王朝建立以后,无不引前朝之颠覆以为戒鉴;于是,以史为鉴就成为中国的一个文化传统。如《尚书·召诰》:“我不可不鉴于有夏,亦不可不鉴于有殷。”司马迁作《史记》,往往以暴秦为例儆戒当代统治者,故对秦史记事尤详。唐初君臣,无不以隋亡为训诫,魏征曾说:“思隋氏以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旧唐书·魏征传》)李百药修《北齐书》,李世明指示其编修宗旨为“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鉴”。(《册府元龟·恩奖》)宋神宗认为司马光修撰史鉴书应为“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因此赐该书名为《资治通鉴》)。尤其是朱元璋,先后敕编《辨奸录》、《永戒录》、《醒贪简要录》等鉴戒书十数种,为反腐倡廉而编书之多,为历代王朝所罕见。他们曾制定了一部又一部法典律例,一条又一条官箴官诫,用心何其良苦。我们不能认为这些官箴法典都是摆设,连臭名昭著的昏君宋微宗也曾标榜过惩治腐败就是证明。据《宋会要》载,他也真格贬黜过一批贪官污吏,如河北路转运副使李昌孺、滁州知州唐恪、河北监司贺希仲等。然而,一面是惩治腐败,一面是“六贼”崛起!再如明初,朱元璋以严刑峻法制腐,力度不可谓不大,然一桩勾捕逃军案,兵部侍郎王志受赃22万;一桩盗军粮案,户部侍郎郭桓侵没至千万,株连官吏系狱至数万人。这仅是发生在洪武朝的腐败大要案之一斑。大案连发,朱元璋竟越杀越困惑,何以“杀者自杀,贪者自贪”?重刑治贪毕竟还是有效的,如《明史·循吏传》所纪125人,洪武至正德的153年中有120人,从嘉靖至明亡的123年间只有5人!


  纵观历史,一面是法网恢恢,一面是网漏吞舟之鱼,没有清查惩处的大贪比比皆是。如素有贪名的严嵩,籍没时登记的田地2.7万余亩,而素有廉名的徐阶,田产多达40余万亩,是严家的15倍。又据《甲申传信录》载,李自成进北京时,明朝国库存银竟不到4000两,而刘宗敏追赃时,追出外戚周奎银53万两;大学士陈演,追赃献银4万两,仆人举发,又挖出埋银书玩、黄金360两;户部侍郎吴履中,到任仅17日,抄出赃银400两、黄金80两(高出他的俸薪多少倍?);锦衣卫大堂骆养性,被追出赃银3万两;司礼监宦官王之心,被追出赃银15万两……。如果不是刘宗敏追赃,谁能知晓崇祯朝有多少贪官!


  一部廿五史所载的贪官污吏,仅仅是沧海之一粟,是被历史曝光的极小一部分,而像徐阶这样享有“廉名”的贪官又何止万千!


  翻开每一部中国通史,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个王朝无不“鉴于往事”,而每一个王朝又蹈前朝覆辙,无不亡于腐败,甚至连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建立的大顺王朝也未能幸免。中国历史形成了一个怪圈,或曰社会腐败的周期律。腐败增加了国家的行政成本,削弱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严重的腐败甚至能官逼民反、揭竿而起……对腐败的社会危害性,统治者并非没有一定的认识,能想出来的招数也都用尽,最终还是未能解决腐败的问题。原因何在?是法网不密,还是教化不彰?是中国人没有创造廉政的智慧,还是体制上有致命的问题?


  面对腐败,一方面是杀者自杀,一方面是贪者自贪。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说不尽的灰色文化,


  何时能将你说清白?


  前面谈到如果没有腐败,萧何、赵普辈将难以在汉、宋两朝建功立业,甚至历史将有可能是另一种写法。腐败之恶果真罄竹难书,而无一善可举么?先贤有言:存在就是合理的。基于这一命题的指引,总算找到了例证,此处稍作援引,当令拙文“蓬壁生辉”。


  数年前读到社会学家郑也夫的“社会生态学的腐败与社会转轨期的腐败”(载《战略与管理》1994.3.)。这篇文章,着实让人大开眼界。郑先生说:“腐败是低效率的社会机器的润滑剂,腐败能穿透一些僵化刻板的政策。……当年的知青们还会记得办返城手续时如何行贿,又如何在过后大骂受贿官员。如果政策不变,官员都廉洁奉公、毫不通融,恐怕知青们一定会更加失望。因此可以说最坏的不是腐败,最坏的是不得人心、又僵化刻板毫不变通的政策。腐败的积极作用就在于它有时可以腐蚀掉这种政策。”经郑先生一番点拨,我们这些过来人终于明白,我们是用我们自己都羞于言及的“腐败”手段改变了一代知青的命运!举一反三,有多少不享有权力资源的人们,如民间企业家、工人、农民、学生等等,竟是以腐蚀那僵化刻板、不得人心的政策而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群体、一个阶层的命运!感谢“腐败”!


  郑先生又说道:“而我们认为广泛流行的东西终有其合理性。很多行贿的举动带有消极反抗的意味。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如果完全杜绝了腐败,一些社会冲突会更尖锐,当年知青的情况可算一个例证。如果完全杜绝了腐败,一些群体可能走向公然背离现行政策、现行体制的道路。……我们可以说,腐败与改良一样,具有维持现政治体制的功能,其手段是,腐败与改良共同成为了革命的替代物。”腐败对维持社会的稳定、祥和与发展功莫大焉,我们不由得在心底喊一声:“腐败万岁!”腐败问题的善善恶恶,不用说是三七开、哪怕是一九开,依古训总不能因善小而不为吧!更何况腐败之善莫大焉。由此我便想到,当前的反腐,我们应该是用缚鸡之力还是用缚牛之力?


  我还想从郑先生的话题说开去。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在蹲大狱期间曾说过,他在广西任职期间的腐败,至少有部分是为了广西的发展。我敢断言成克杰以及他的辩护律师没有拜读郑先生的文章,如果对簿公堂时引用郑先生的“(腐败)具有维持现政治体制的功能,腐败是维持社会机器运转的润滑机等等”这类辩辞,说不定会有个“刀下留人”的转机。


  由此反推历史,许多不甚了了的事情也会令人豁然开朗。如康熙曾说过:“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如州县官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东华录》康熙34年)按“新思维”解读,为爱新觉罗氏的江山社稷,取一分火耗的好官是作小贡献,取十分火耗的贪官则是作了大贡献;因此康熙又说:“今年所拟秋决,贪官甚多,若尽行处决,朕心不忍。”(《清圣祖圣训》卷28)这难道不是很合逻辑的吗?


  郑也夫先生说,在腐败这一问题的认识上,“我们社会学家可能与伦理学、法学家不尽相同,他们的否定可能更多,而我们认为广泛流行的东西终有其合理性。”社会学家我所崇敬也,伦理学家、法学家亦我所崇敬也。他们各说各话,却又句句在理;假若他们意见相左,不知该听谁的?如果兼听,势必尴尬。遥想当年贾政放了江西粮道的外任,一心想做好官,严禁折收粮米、勒索乡民。弄得长随聚齐告假、跟班也不听话;乡民亦不信任,却说道:“凡有新到任的老爷,告示出的越厉害,越是想钱的法儿!”(《红楼梦》第99回)这种心理逆反、这种尴尬难堪,当今恐怕也为数不少。


  腐败啊腐败,这个说不尽的话题,何时能将你说“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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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何在?地何在?怒问盘古为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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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已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

中国大陆一位官员在新加坡考察时询问新加坡有没有腐败,一位新加坡官员说:“我们不敢说消除了腐败,但腐败已不再是制度性的,他不再是官员的生活方式,而且他被控制在社会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

同新加坡相比,我们的腐败不仅成为官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老百姓的生活方式,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生活的现在和将来。大凡遇到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国人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后门。从生孩子进医院到入托、上学读书、找工作、开拓事业、打官司、找医生、进火葬场,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腐败的生活方式不仅存在,而且畅行无阻。什么同乡、同学、同事、上司、部下、朋友、熟人、邻居、师生等,皆成为巧取利益的捷径。人人恨腐败,个个搞腐败,腐败成了民族生存的文化和方式。

人称:“腐败是不道德的生活,不道德的生活乃是不可能的生活。”而在中国,腐败不仅成为生活的现实,而且堂而皇之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的贪污腐败是世界公认的,尽管几年来,经过以防“亡党亡国”的严打,大案不断,可官场贪污还是前仆后继,新秀辈出,贪污的队伍不断壮大,金额之巨,令世人震惊。尽管西方社会也有腐败,但腐败被限制在社会所不能容忍的程度。而我们惩治也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

王跃生说:“在经济领域之外,诸如政府结构的多元化和民主化、官僚阶层的逐利和寻租行为、腐败现象的普遍化,这些问题都会在利益重新分配的改革过程中产生巨大的破坏力。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受到制约的监督的权力越来越有机会有可能聚敛暴富、贪污受贿…..近年颇流行的‘东亚模式’集权政治同自由经济的结合,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大都伴随着政府和官僚机构的普遍腐败。这种从高层领导到一般官吏的普遍腐败,往往要到政治结构民主以后才能被公众知晓。腐败当然哪里都有,但有人说东亚模式特别适于腐败的生存,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中国腐败走到今天的地步,当然与制度有关,但也离不开中国“走后门,拉关系”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天涯流浪汉说:腐败已经成了“臭豆腐”,有人对它趋之若骛、也有人对它咬牙切齿,可这些都无法改变它的客观存在。法律对它无可奈何,舆论监督似乎也无济于事,理想中的社会总是离我们很远。它顽固地存在着、生长着,不管是纪检委,还是反贪局,都无法改变“腐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民情。

先有腐败的政治,而后才有腐败的上层,然后才是社会的腐败。腐败一旦成为老百姓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它必然会反过来加剧政治腐败和社会的动荡。社会自身一旦不能根除腐败毒瘤,社会大换血必然成为根除腐败的唯一选择。方兢著文说:“贿赂这种行为方式已经成为中国国民族性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深深地影响和塑造了中国民族性格的几个消极方面:个人利己主义、不愿斗争、缺乏光明磊落的人格、缺乏是非观念和正义感、缺乏自尊和独立人格。”

《贿赂——华人的商业模式》一文指出:在亚洲从事商业活动最难的一件事情之一就是必须学会贿赂,因为贿赂是亚洲的生活方式之一。Lisa Bergson女士文章说,她最近第四次前往亚洲,她的此次亚洲之行成为了接受学会如何在亚洲以贿赂作经商手段的教育之行。新加坡的一位商业界人士说,新加坡人太诚实,他们在中国吃不开。台湾商业界一些人士将亚洲的商业行为这种无所不在的腐败——贿赂委婉地称为“华人的商业模式”。尽管美国的《外国腐败行为法》严厉禁止商业中从事腐败活动,但是,在巨大利益面前,美国也必须支持和认可亚洲国家的腐败生活方式,因为要想真正地跟这些人打交道,就必须入乡随俗。

储安平说:“中国人不以理性而以情感驾御一切的另一个现象即为好讲私情……中国实在是一个人情国家,无论大事小事,若有人的关系,总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方便,所以即便是一封八行或一张名片,在中国社会上无不有它的效用。在中国即无事不讲关系,能钻营的人总要比不能钻营的人多占便宜,故人人乃在交际、请客、接纳、趋奉上下工夫,大部分时间耗费于应付人事,而份内的事反无充分的精力去照顾。一般说来,顾私总不免损公,所以我们的社会遂到处充满着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公正;一个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的社会,自然是一个不健全的病态的社会。”

如此社会的病态,我们为何乐此不彼?!原因就在于我们入鲍鱼之肆,时间长了也就不闻其臭了,反道闻出香味来。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不幸的,民风也不例外,至于社会腐败出到底坏在哪个环节已经没有论证的必要了。因此,制度反腐是必要的,文化反腐一样重要。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对腐败保持沉默是可怕的,漠视更可怕。对腐败保持沉没,是对法律制度的不忠;对腐败的漠视则是对子孙的极大的不负责。最大的腐败不是贪污腐败,而是人民对腐败的漠视。沉默和漠视是腐败生长的沃土和肥料。巴尔扎克说得好:“傻瓜旁边必有骗子。”腐败的坐大,是中华民族群体不争的必然。造成这个必然的根源,就在于毛泽东对民间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清洗。网友山风赛隆老弟回帖说:“美国一位犹太籍心理学家,把社会性格分为非生产型和生产型两种,认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通过‘社会性格’起作用,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文化。他的理论也许对您的研究很有帮助。在人格心理学理论中可以找到的。中国这种社会性格可以归类于‘受虐型民族性格’。”

在全面腐败的社会,腐败已经成为了一种无形制度,一种人人都要遵循的规则;在毫无是非的群体,腐败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人都要适应的生活模式。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制度,而且是影响着我们群体和社会的品质。腐败影响着任何一个团体、任何一个单位以及社会的任何一个细胞。腐败浸润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人都难以置身其外。我们已习惯了用腐败的观点看问题、看是非,用腐败的观点指导生活和行动;我们已经学会了嘲弄清廉的正直,学会了压制纯洁的善良,我们成了正直道德和良好品德的扼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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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何在?地何在?怒问盘古为何开?
    日何在?月何在?昭昭世间该不该?
    神何在?鬼何在?举头三尺我不睬!
    王何在?寇何在?桑田转眼成沧海!
    宋何在?金何在?都被茫茫大雪盖!
    你何在?我何在?老子向天笑开怀!

            天何在?地何在?横亘千古情和爱!
    日何在?月何在?直照人心黑与白!
    神何在?鬼何在?红粉骷髅尘或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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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何在?金何在?都被茫茫大雪盖!
    你何在?我何在?老子向天笑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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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热闹啊!佩服佩服。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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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挺酷的。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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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楼主的签名档!
一切有为法
如电亦如露
如梦幻泡影
当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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