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代两性生活:露水夫妻每晚交5毛行房费

20150711023247872.jpg

黄克功的案件暴露了延安当时一个人人心里都明白、人人都不愿意直说的问题——男女比例失调。《延安文人》一书中这样写道:1938年前后,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男女比例为30∶1。到1941年前后,男女比例稍有缓解,为18∶1。1944年4月,男女比例为8∶1。男女比例的巨大悬殊,让那些来自全国的青年女性成为延安街头最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

烈群在《大公报》上这样描述1938年新年时延安街头的景象:


各机关都放假了,冷静的小街上,行人格外地增多了,……尤其是一些女军人,看来更加出神,她们谈着,笑着,一点没有什么拘泥;她们穿着那庞大的灰布棉衣,鸡婆似地跳着,怪天真的,谁敢说女人比不上男人呢!

由于延安火热的革命氛围,当年延安的女性不论装束还是性格,确有一股像男人般的豪放。时边区婚姻法虽规定男女婚恋年龄为男20岁,女18岁,但很多青年女性不愿因过早婚恋而影响工作和进步。

刘茜就是因此而拒绝了黄克功。她原名董秋月,改名刘茜,是因茜草为红色染料,表达了她对革命的向往。她在生前给黄克功的信中言:

我们还是讲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多的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哩!……你爱我吗?而你更应爱大众!

曾是新闻记者的赵超构在《延安一月》中回忆:

女性的气息,在这里异常淡薄,绝对没有烫发的女人,也没有手挽着手招摇过市的恋人。一般女同志,很少娇柔的做作。在服装上,和男人差别很少。如果夸张一点说,延安大概是最缺乏性感的地方了。


但在表面寡欲的背后,一些青年男女也在窑洞里悄悄成就了他们的红色恋情。英国女作家韩素音在《周恩来与他的世纪》一书中这样描述延安青年的恋爱:

在公开谈论中是不赞成搞两性关系的,但在漫长冬夜温暖的窑洞里却是人们经常谈及的话题。

曾在延安评剧院工作的任均与鲁艺同学王一达就在延安恋爱、成家。任均这样回忆她与王一达在延安结婚时的情景:

我们分配到了一个小窑洞,……只有我拿来了从家里带到延安的被子褥子,和一个小柳条箱子,一达却没有。他只有件光板的陕北老羊皮袄和一块破布单子,连被子都没有。……虽然家徒四壁,我还是为结婚而认真地做了一个枕套——没有那么多布做一对枕套。这是我们结婚时,家里唯一的新东西。

相比任均、王一达夫妇,很多新婚男女却因条件限制,依旧分住在集体宿舍,只有周末才能申请到窑洞建成的“青年宿舍”团聚。当年延安公职人员的住宿虽一律免费,夫妻周末在“青年宿舍”团聚却要缴费。抗大政治部主任莫文骅在回忆录中写道:

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交5毛钱。每到周六,小两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又背上行装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

然而,即使这种露水夫妻,也让延安很多光棍们羡慕不已。特别是那些像黄克功一样,走过长征两万里,屡立战功的老红军、青壮年干部,更把目光盯上了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文化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