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渔: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

徐友渔: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
2 m: d" }8 ]2 y; I! A4 |) \1 q% @8 N
人在德国 社区4 ~2 }1 N( `6 I6 k8 B
3 H6 P: h. t' u$ F
12月29日下午,我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谈零八宪章的事。他首先问我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在上面签名,我回答说,我看了宪章的内容,觉得不错,符合现行宪法精神,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我签名是在履行得到宪法保障的权利。他说,零八宪章违反了现行宪法和法律,我直截了当地呵斥:"胡说八道!我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人辩论这个问题。"我问他看过这个宪章没有,他说没有,我说,那你应该先看看再作自己的判断,不要跟着上面瞎说。他要求,不能在宪章上签名,如果已经签了,要声明退出,我说绝无可能退出。
3 \6 s3 i- V! A+ ]人在德国 社区- g5 S' I# ]+ ]! q0 G7 d4 r7 F2 V
6 i# M5 A' a  g0 h' \5 y
过了两天,有朋友告诉我,上面已经对零八宪章作出定性,说是国内敌对势力勾结海外民Yun的活动,图谋颠覆政权。这些天来,不断有消息称,全国各地都有签名者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传唤。 csuchen.de& Q; T5 x5 w! {

9 a! Y3 N: \4 {
; w0 k$ `' A& @# ~/ g这样的定性和罪名是荒谬的,但在中国并不新鲜。虽然这种指控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不值一驳,但考虑到当局已经用这种口实对签名者施压,极有可能用这样的罪名对刘晓波定罪,我还是要从法理的角度说明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为什么签名是合法的,而威胁、阻止和镇Ya是非法的。 csuchen.de& |; V: _2 a8 w, g% b1 o0 B

9 p9 K  n6 o* O# C) w6 xcsuchen.decsuchen.de5 e) m: Z% D9 m' L' W' f
当我面临一份零八宪章的草案并被请求签名支持时,我做的第一件事是阅读文本,我以下列标准衡量、判断:一、它是否符合我的价值观,即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文明的公认准则;二、它是否与中国现行宪法的精神和条文一致,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与中国已经承诺的国际义务一致;三、它是否有即刻提倡的当下必要性。 ! V9 @% }$ k/ j0 @+ P. w

& a7 _  a8 [9 z# G* m. i" ]csuchen.de4 F. k, H  v" c6 Q1 `
我在零八宪章上签了名,这是一个公民理性的、负责的决定,这个决定一旦作出,任何威胁、警告、惩罚都不能改变,不论它们表现为赤裸裸的暴力,还是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 ( q' L: u2 M1 l" J8 s$ m) A% `
) d3 z4 z- }+ n! U
人在德国 社区0 ~5 x0 `" K8 p+ q/ m0 |+ ~# |$ l
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合法性无可质疑地有宪法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以"零八宪章"这样的言说形式表达自己的价值立场、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建言、对未来的期盼,正是在运用宪法保障的正当权利。
, [5 w  y& I. U2 A; }& s& _
6 C: e7 A6 ]. Y* x# t' p  N% G/ C
: m; q2 S7 ^+ Z" `在中国,历来有一种违宪地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借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法,如果在言论、文本中挑不出毛病,就说背后另有图谋和用心,毛泽东"反右"时"天下大乱、取而代之"的说法就是典型例证,但这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种主观臆想或蓄意诬陷缺乏法律上有效的证据。 . v" k8 R8 v% g

) T6 @6 p# W7 s7 g$ d7 j) J
% o* Y7 L1 D- v$ `  Z+ _显而易见,判断人们在宪章、宣言、呼吁、公开信等等文件上签名是否合法的唯一根据是文本的内容,签名者必须,也只需要对文本负责。从言论自由的原则出发可知,这类签名天然就是合法的,言论涉嫌犯罪只发生在极少数例外情况,即言论涉及煽动以暴力推翻现存的政府或社会制度,危及国家或公共安全等,必须注意,这样的危害必须是直接的、清晰可见的,而不是七弯八拐、间接又见接地"分析"和"推论"出来的。
( m* z9 k8 I4 y
( J+ l5 \7 c4 F: a& _csuchen.de
/ `. d: V. D, N只对文本负责,意味着签名是否合法与签名组织者和其他签名者的身份、背景无关,与他们在其他场合表明的观点、活动无关,也与掌权者是否喜欢无关。而我们历来熟悉的做法是,先把签名活动的组织者或其他一些签名者抹黑,从而把整个签名活动抹黑,达到吓退其他人的目的。通常的口实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但拿不出证据。其实,从法理上严格说来,"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等等只是政治宣传的说辞,它们并不等同于非法,需要其他过硬的证据,才能证实"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的活动也是非法活动。法治社会中,不能靠虚声恫吓定罪。 csuchen.de- ?2 q6 l9 ^# g! b' e& U, T3 H
" F* |* i9 \3 X+ F' z* P3 p

: y9 t! o5 N' y+ j( t  S, o! x- y6 z很长时间以来,一种吓唬人的方法是,任何事情只要弄得和国内或海外"民Yun份子"沾边,似乎其非法性就不证自明。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这种靠名称或标签定罪的手法极其可笑。我们不必说海外呼应零八宪章的人士以余英时先生领衔,而余先生是享誉全球的华人学者。我们需要辨析的是,不论"民Yun份子"是带褒义还是贬义的称谓,他们是不是合法公民,他们有没有权利与其他公民一道表达共同的观点?在我的心目中,刘晓波是文学博士、学者,如果他本人不反对,称他为"民Yun份子"也可以,但是,"民Yun份子"并不天然就是"敌对势力"。再说了,把格外关注中国民主前途的人说成是敌对势力,除了说明自己的立场是反民主的以外,不说明任何问题。
, j, y  \2 S' [+ [. {! w" e, vcsuchen.de, ]" s! @8 X! a5 L4 C
csuchen.de8 }: @2 _% L- z
在一个法治国家,判断合法还是非法,唯一的根据是宪法和法律,以及该国认可的国际公约,撇开这些标准,另行发明一个"民Yun份子"的标签作为是否合法的根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宪行为。 ! X2 }" n% a% z! e8 g4 A
人在德国 社区3 h" K' G2 ?: y* N
2 Z. D, r, m7 A" m" E1 w# v" `. M
最后,聚焦到核心问题,称零八宪章的签名者"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有什么法理上的根据?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包含有图谋"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的内容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可以等同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
0 |1 _' ]' t( f$ j; e  @
2 `4 u# ]8 E% o! A
! @# T+ A3 E; u, p; Y; T" [零八宪章在表达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和政治诉求之后,在结语中总结自己的意图和要求时说,"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请问,这是非法的吗,这是在煽动在"颠覆国家政权"吗?这是在和执政党不时许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对着干吗? csuchen.de& F3 m9 r# x! o, Y5 `% b9 ?
% E- e5 s, o: V3 n
# n- o+ M- R* x  F$ Q' @; h/ K
我要问那些滥加罪名的人:重申宪法、《世界人Quan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载明的人Quan和公民权,就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你们把这个国家政权的性质看成是什么,这就是你们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吗? # Q# W8 V, [$ G6 m6 w

7 M$ T2 y6 j5 m9 j0 O1 G人在德国 社区( ~; d9 e6 A0 Z2 ^' U% x, _
因为零八宪章而拘押刘晓波是非法的,传讯和恐吓众多签名者是非法的,一经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其非法性显而易见。而诬称或定性零八宪章非法,则找不到任何法理依据。目前严重的、大规模的非法行为不会因为行动由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员实施,不会由于使用了国家的名义而改变性质。
; O6 I4 K& t' Q) D, M) p( L+ R) P7 n2 `; _
csuchen.de' V+ M& Q, J5 a; V1 R
这是一场合法与非法的较量,有人在明目张胆地侵犯、践踏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从而违反宪法。 人在德国 社区% w' s2 o7 r9 j

, ~7 k/ w' C6 v3 D% a! P$ @: M
( a% c9 k, I" u1 b% R! `3 mcsuchen.de这是一场真正的爱国者与反对国家的人的较量,有人想把中国的合法公民变成唯唯诺诺、俯首帖耳的臣民,妄图强加给他们可怕的、莫须有的罪名,有人要把祖国忠诚的儿女打成国家的敌人。 . c0 e0 }& ?2 R# f2 {  W& @8 {

2 o7 r8 n9 v  q( M! M% w6 `/ Fcsuchen.de
% {* p* a1 b/ n零八宪章的合法性不言而喻,其遭遇雄辩地证明了它的必要性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