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怕的流行语又在流行

这是一个流行语层出不穷不断变换的时代,一不小心便“撞”出一个流行语来。那个“当心,别被宝马撞着!”流行了很久,如今又在流行:“老太太摔倒千万不要过去,别说是你撞的!”

    中午下班回家,正好走在一对母子的后面,母亲正与儿子对话:“儿子,看到老太太摔倒,你千万别去扶。”“为什么?”“今天妈妈看了一条新闻,两名中学生把摔倒的老太太送往医院,赔了4万元,你想想,妈妈一年也赚不了2万元。”孩子的眼睛里却充满着困惑和迷惘。

    回家后,我上网找到了这条新闻:老太太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老太太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法院二审却裁定两学生监护人赔偿4万元。(《新安晚报》9月19日)

    其实告诫的不只是这位母亲,近来不少朋友碰到我,都说好人难做,看到摔倒的老太太最好是不过去。救助是怕你吃官司,一旦吃官司,时间和精力都耗不起。要救助,也要寻找证据。救人还要寻找证据,这不是救助者的悲哀,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朋友的告诫并非是空穴来风,因为报道救助老太太反被告的新闻是越来越多。对类似案件“常理分析”的判决,会让更多的见义勇为者望而却步。有位被判决赔偿的见义勇为者事后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因此,我很赞同郭松民先生的说法,这是“影响性诉讼”,所谓“影响性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诉讼,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为公众普遍知晓和广泛关注。我们必须厘清这个问题,法官判案不是代表个人意志,而是国家意志。

    有意思的是9月18日《重庆晨报》报道这样一条新闻,似乎是有意为以上案件作注释。15日下午,重庆一海归男子在街头阻止扒手作案遭到围殴,周围群众只是围观而无人帮忙。事后,该男子在天涯论坛发帖《今天我被三个小蟊贼暴打的时候,有你在围观吗?》,质问现场围观的冷漠市民时,有网民说:“抱歉,海归先生,别问我,我不知道。你去问某地法官。”且“顶”这条评论的最多。

    道德应当根植于我们内心,善良是为了让我们内心安宁。但当做好人享受不到做好人的乐趣,还要付出代价,吃官司,内心显然不会安宁,好人也就没有人敢去做。

    “老太太摔倒千万不要过去,别说是你撞的!”成了人们告诫亲朋好友的口头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又一病症。(洪巧俊)

[ 本帖最后由 Mr.Big 于 2007-9-22 1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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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stin_lu 于 2007-9-22 12:48 发表
还是应该帮助的。如果发生反被咬的情况,我还是会去救助的,当然之前要看看是不是上次这个老太太。

:blackness: Good Luck 估计你是碰不到了,每次都不会是同一个老太太~ 中国老太太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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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该帮助的。如果发生反被咬的情况,我还是会去救助的,当然之前要看看是不是上次这个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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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都什么人,这种老太太,说句不好听,快死了算了,,,,,,,,,:Q:
一但让我开始我就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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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学生将98岁受伤老太送进医院 被判赔4.7万

         2006年3月15日,出生于1908年的刘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随后,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
  是肇事伤人?还是爱心救助?这样一个看似离奇的事件,吸引了众人关注。法院一审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
  刘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太于2006年3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对面公交站牌人行道上摔倒致伤这一事实,两名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均予认可。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老太太系两名中学生侵害致伤,但在刘老太太陈述的受伤时间、地点,两名中学生承认在事发时确存有追逐打闹行为,以及事发后他们积极救助并陪同刘老太太去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到医院,两名学生家长为刘老太太交纳了部分治疗费用等一系列间接证据,已足以认定刘老太太所遭损伤系两名中学生在追逐打闹中疏忽大意所致。

  终审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刘老太太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7358.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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