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或设监委会监督党委纪委

于泽远(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周刊在最新一期上发表署名文章,透露中共正在尝试设立专门监督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委员会,以破解“谁来监督党委和纪委”的难题。

  文章说,中共自2002年十六大以来在纪检监督领域取得取得了“五大成效”,其中包括完善纪检巡视制度,中央掌控省级纪委书记等系列改革,并且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文章说,2004年1月,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在党代表大会内设立了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受党代表大会委托,行使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包括书记在内的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代表大会决定的情况进行评议;组织对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履职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对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的述职测评等。

  北京有关学者指出,中国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缺乏监督。虽然中共在“文革”后在各级党委中设立了纪委,负责监察同级和下级官员的廉政情况,但由于纪委本身要受同级党委管辖,纪委书记必须听命于党委书记,纪委几乎不可能对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又由于纪委一般不了解下级党委的工作情况,对下级官员的监督也基本无效。这种制度上的缺陷使监督权力基本上是一句空话。

  这名学者认为,与受同级党委管辖的纪委相比,受党代表大会委托的监督委员会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在如今许多地方纪委形同虚设的情况下,推行这种制度还是很有新意,也符合中共发挥党代表大会职能、扩大党内民主的方向。

  但监督委员会制度目前仍在低级别和小范围内进行试点,何时能推广还是个未知数。同时,监督委员会制度与现行的纪委制度有明显的冲突,将来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也是个麻烦事。不过,中共既然开始了试点,并且作为体制改革的成果进行宣传,预计今年秋天举行的十七大会给新的监督委员会制度“一个说法”。

  中共过去几年在纪检领域进行的另一项改革就是中央收回各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

  在去年已经完成换届的15个省级纪委书记中,有10名来自外地和中央纪委,其中河南、山西、重庆、上海、北京五省市的新任纪委书记来自中央纪委系统内部,广东、浙江、安徽、福建、天津等五省市的纪委书记则是异地调任。

  《学习时报》的文章认为,无论是中央纪委直接下派还是各省异地调任,实质上都由中央掌握了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从而打破了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这一改革对于加强纪委系统的垂直监督和对地方腐败问题的“垂直打击”力度,对于扭转地方纪委反腐力度疲弱的局面,是有积极作用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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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dd_kidd 于 2007-5-2 15:20 发表
谁又来监督“监委会”??

文中说正在试点

估计这应该是权力互相制约的开端

如果真能慢慢做到监委会独立于党,就能做到权力分立,从而在中国出现一股能够制约执政党的力量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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