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 作者nonsense

第一章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座破败的城门边。所谓城门,只剩下断壁残垣了。斑斑驳驳的石灰松松的附着在残破的砖块上,摇摇欲坠。我不关心这里是叫市还是叫镇。据我看,这里只是一段废墟、一段旧城门的尸体。



不过废墟也有废墟的价值。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可以沿着倾斜的断坡轻轻松松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远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门,没有相当的武力和装备是无法站在它的顶端的。



我正是醉心于这样的废墟。刚才一通狂扫,我自已都记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天一样,今天的计划肯定已经超额完成了。我随便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出是多少位的钱数,又飞快地算了算收获的武器护具大概能卖多少钱,然后信步走到城门边。

每次我大规模地PK以后都会找一处空旷无人的地方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看一眼落日再下线。

落日,是这个游戏的名字。



天气:阴。背景的天空显一片暗红色的灰调,给人一种郁结不开的感觉。每次我等待落日的时候,天空都是这种灰蒙蒙的颜色,太阳像个青白的吊死鬼一样挂在那里,衬得天地一片愁云惨淡。



我决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会聚集成强大的怨念阴魂不散地跟着我。他们现在都应该在各个复活点挣扎着复活。其中的一些也许会选择离开。这是他们的自由。游戏就是游戏,输不起的话尽管不要来好了。我见多了,每天都有大批人黯然离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拥着进来。



在这里我的名字叫菲菲鲁。很可爱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现在这样美丽的三个字却被染成一片血红,触目惊心地悬在那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头顶上。在游戏中,我是人见人怕的职业PKer。



当我百无聊赖悻悻地走下城墙时遇见了他。他的名字叫灯火阑珊,从衣着上看不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的级别相当低。我只能辨认出一些高级别的角色,因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标。



城门边两个勉强够得上当我目标的剑客正在捉对厮杀――应该叫捉对PK。我不知道事情的起因,也不关心。在这个以男性玩家为主的游戏中,PK不需要理由。



两位剑客显然都已杀红了眼,否则,有经验的Pker是不会在有低级玩家在场的情况下还继续同级PK。原因很简单,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动物,专等高手PK得两败俱伤之后捡尸体上的东西。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同样站在一边观战的灯火阑珊。作为我的目标他还远远不够格,可是待会儿只要他胆敢翻捡尸体,那他就破格升级了。我恨那些全身散发着腐味的家伙。



同每次一样,一位剑客倒地宣告了这次PK的结束。活下来的那个先是狂补了一通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尸体上搜刮一阵。等他忙完,站起来向着观战的我和灯火阑珊摇头晃脑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胜利而极度亢奋,就像一只刚刚吸过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着,正想离开,那吸血鬼突然对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后面的话里中和着轻慢和猥亵。这只猪!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扬起手中的雨切。刷刷几声之后,脚边伏下了一具尸体。我弯下腰,从容地在他身上翻捡着,收获还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极其不快,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脏话,在此地混久了再难听的脏话也不能扰乱我的情绪。对付它们只要拿刀当扫帚一样扫开就行。我在意的是旁边的目光。灯火阑珊的目光。



我烦躁起来。我只是在清扫垃圾,顺便拿走我应得的报酬。可是旁边那两道目光却搅得我平添出一种罪恶感。就像要急于甩开那两道目光一样,我迅速做完手中的事,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不想频道中却跳出这样一句话――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



停下脚步,他正朝着我追过来。我沉着脸回了一句――

[菲菲鲁]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片刻,他回答了――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你们这样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有种!我登时血往上涌,举起雨切就朝他头上劈下去。他连哼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就那样直倒下去,耳机里传来“扑”的一声闷响。我的气还没消,恨不得在他的尸体上再挥上两刀,王八蛋,吃撑了。呆了一呆,趁着他的尸体还没有消失,我飞快地敲出一行字――

[菲菲鲁]送你两个字:离开。这是为你好。







直到下线,我一直在心中不住地暗骂。TNND,居然碰上这号鸟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落日,是游戏!我们上这儿干吗来了?还不就是享受幻觉、满足欲望!在这里,你可以做江洋大盗,猖狂大笑;也可以做一代大侠,秋风扫落叶一般杀得坏人屁滚尿流;在这里,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力量。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可以阴险狡诈狭隘无情;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可以世人皆醉我独醒。游戏里的每个人都是在追寻幻觉;或者说,是在集体嗑迷幻药,你他妈边嗑药边疾呼你他妈神经病!有什么可清高的?现实中清高的人不都过着寡淡如水的日子,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去了吗?你清高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推开转椅站起身伸个懒腰晃晃脖子,踱到柜台边要了杯水。老板急忙抓住我耳语了几句,又小心地向着深处的角落指了指。我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看看老板的脸,请求的面具后面是一派不容拒绝的威严。



那人还在。大约一个月前,他来我们网吧买了张包月上网卡,然后就在这儿住下了,一个月里没出过网吧的门。饿了就叫网管――也就是我了――给他泡碗方便面,渴了要支矿泉水,开始一段时间几天几夜没下过机,我几乎以为他的屁股焊在椅子上了。后来困得实在撑不住了,就在旁边的长凳上打个盹,起来一揉眼睛接着再玩。一个月,没洗过澡没刷过牙没梳过头没换过衣裳。在这样酷热的暑假里,网吧中再强劲的空调也不能保证每个人不出汗。现在他还坐在屏幕前面,头发被油垢糊在一起乱七八糟地支楞着,身上散发着一阵阵刺鼻的汗馊味儿,死鱼一样半张着的嘴里像喷射毒液一样不断吐着臭气。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人人屏息侧目,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佛教所称的那样,坐在那里的不过是一堆臭肉,他的精神早就鸿飞冥冥了。



我曾受老板指使,委婉地提醒他回家休息休息,他一边喷着毒气一边说,又不少你网费。我只得掩鼻离开。最近一两天,那股臭气实在太过浓烈,以至于他身边总留出五六张空位。这下老板扛不住了,逼我把他给请出去。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走了过去。右手下意识地向上提了提,仿佛在摸一把看不见的刀。

“朋友,你不累啊?回家歇一天吧。”我说着警惕地盯着他的嘴。

谢天谢地他没理我。

我用一个手指头小心地捅捅他:“我说,麻烦你回家洗洗再来好不好?”

“干什么?又不少你网费!”

“你是不少了,可就因为你在,别人都不敢来了!”

他一怒之下站了起来,可是没站稳,摇摇晃晃的。几天没下机他站不稳。

老板眼看要出事忙赶了过来,好言劝道:“也回去看看吧,免得家里人担心。下回来我给你多加两天的网时总可以了吧?”我趁机拽住他的衣袖往门外拖。

他一脸怒气地瞪着我,眼角边挂着两粒硕大的眼屎。我也寸步不让地和他对视。过了一会,他疲惫地眨了眨眼睛,在我的推搡之下,就像吸过毒一样,一脸朦胧,步履不稳地走了出去。



网吧外面,是沤热却新鲜的空气,马路上灰尘弥漫,人声嘈杂;回到网吧,迎面一阵陈腐的冷气,“网管,泡碗面!”“网管,来瓶鲜橙多!”“网管,耳机没声音!”“网管,烟灰缸倒一下!”“网管……”叫唤声掺在陈腐的空气中,此起彼伏。他们从口袋中搜出一点肮脏的零钱,看也不看就扔在鼠标旁,神情紧张而又木然地盯着显示器。我则像卑微的店小二一样端茶送水跑前跑后,心中直纳闷,他们明明没有数钱,可为什么给的却分文不多呢?一排排电脑后面,是一张张年轻的、专注的、亢奋的、麻木的、痴呆的脸。一时间我忽然只想把这儿所有的人都轰出去,通通给我滚,你们这群僵尸!



你们他妈的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这句话突然从脑海中冒出来,吓了我一跳。说这种的话的人,应该不会也长着眼前这样一种形容憔悴神态怪异的脸吧。灯火阑珊,一个被我PK掉的人,可我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看来是我多余。网络、游戏、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野兽可以扮美女可以扮情圣,而灯火阑珊似乎就在扮演着苏格拉底,在雅典的广场上演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智慧,等待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当那个行刑人。





第二章



我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几天,居然在险恶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灯火阑珊。他一见我掉头就往谷里逃,我拔腿就追。一路上只看见他不住地补体力,心里直好笑。论体力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他认命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定定地站着等我走过去。



[菲菲鲁]苏格拉底先生,怎么不逃了?

[灯火阑珊]你又想杀我一次?

[菲菲鲁]你当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灯火阑珊]有一点。我还是第一次被MM杀。^ ^



他在后面打出的那个^ ^让我很喜欢。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对我做这样的笑脸了。



[菲菲鲁]是你先拿话呛我的。

[灯火阑珊]那是因为我第一次看见MM杀人,太吃惊了。

[菲菲鲁]你被杀过很多次吗?

[灯火阑珊]是啊,都记不得有多少次了。

[菲菲鲁]都是因为问了那句话?

[灯火阑珊]不全是。被杀过很多次之后才开始这样问的。然后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 ^



我乐坏了。



[菲菲鲁]被杀了那么多次还要玩?

[灯火阑珊]那天被你杀了以后看见你叫我离开,想走来着,可是又不甘心,你让走就走啊?

[菲菲鲁]不走想报仇吗?

[灯火阑珊]我不是你的对手啊。而且要报仇的话也报不过来了,杀过我的人数都数不清。不过从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女杀手,你的装备武器我都不认识,看不出你是多少级。^ ^

[菲菲鲁]我纯武,162级。你练的是什么?多少级?

[灯火阑珊]我是裁缝,才45级。

裁缝就是专门给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铠甲。我对技师法师魔族一类的职业通通没兴趣。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想做个纯粹的武士。

[菲菲鲁]要不要我带你?

[灯火阑珊]太好了,3Q。没想到你是个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鲁]^ ^

看到自己打出的那个^^,我不禁吃了一惊。我怎么也……?



真是没想到,很久以前那种打怪练级的日子又回来了。其实我也被人杀过很多次,也交过不少朋友,跟别人组队去远征,下过龙宫,探过紫霞洞。现在的初级玩家正在经历着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后来,大家都散了。我的很多朋友就像跟绝大多数玩家一样,踌躇满志地进来,黯然神伤地离去。我不想一一回忆那些片断。与其说我是成功者,不如说我是幸存者。我幸存下来,成了接近封顶级别的寂寞高手。



跟灯火阑珊在一起的时间很快乐。我带着他直闯一些对他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遇到厉害的怪物时只让他打第一下,其余就交给我。有我带着,他升得很快,开始时大约十分钟升一级,后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装备方面更是全面丰收,打出来的不算,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我也毫不客气地搜走他们身上的东西,这叫恶有恶报。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四个多小时,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我说再说吧。



下线后我下班,坐车来到另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一进门,长着一对眯缝眼的老板就冲我点头直笑,态度比我自己的老板要好得多。我大模大样地对他说:“方天画戟,一千二,不还价。”

“点点吧。”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

我点过钱,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分别登录,很快就在游戏中接上了头。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

收过货,老板又追着说:“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着要呢。还有人要一套龙骨战袍,一卷无字天书。”

“急什么?你以为那么容易啊?等着吧。”



不到十分钟,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没错儿,这是我的第二职业,专卖游戏道具。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可以长时间泡在网吧里面。这家网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誉担保,做起了中介。买卖双方在这里发布信息,由老板牵线,约定价钱,然后买家直接钱交老板,卖家拿到钱后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买家。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巧妙地避免了欺诈和纠纷。



我从不在自己的店里透露这些,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游戏中的身份。而且我并不是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



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平时我吃喝都在网吧里,跟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方便面加矿泉水,想补充营养时就外加一根火腿肠。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说实话这洋垃圾的味道实在不咋地,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么才好。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麦当劳了。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填饱以后再去上机打游戏。我到底在干什么?是为生活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生活?早就糊涂了。



还有比我更糊涂的。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货币去买一件虚无的兵器或战袍,在外人看来实在荒唐透顶,但我可以理解。这就像是普通人花钱买票看一场虚幻的电影,听一卷无可捉摸的磁带。无非是想购买一点多层面的精神满足。



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别看名目繁多光怪陆离,真正进去之后就会发现,其实都差不多。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买更高级的装备、摆摊卖掉旧装备,然后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再升级,再换装,周而复始。等升到一定级数,有了一点力量,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开始PK;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感觉上了瘾,朋友越来越少,杀人越来越多,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越来越沉默。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伤害黯然出局。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在对我来说网游是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只是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条什么样的路在走?



今晚我当班,有风声说派出所要来查网吧。游戏是不能认真玩了,可我仍旧忍不住登录进去。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指标,也不想在乱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挤来挤去,我绕了很远的路来到一座危机四伏的荒山。这山有个很长很拗口的外文名字,而我给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这里绝少有人来。正因为如此才成为我的最爱。从技术角度分析,这游戏的美工非常出色。这座山的山脚下浓荫蔽日,山顶上却寸草不生,赤裸的岩石呈一种铁锈红色,把天空也映射出一片红光。在正午时间,太阳是白色的,又小又远,像一只毫无感情的冷冰冰的眼睛,到日暮时分,太阳突然变得又大又红,仿佛抗拒时间的流逝一般,挣扎着立在地平线上,把最后的光和热洒向大地,里面装满无言的慈悲。我坐在山顶看着一天中最后的太阳,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一个我,独自面对着血色落日。



我只是一个小网吧的小网管,成天遭人呼来喝去,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另一片天地里,我孤独地坐在绝岭之巅,与太阳分享着独在高处的寂寞、苍凉与壮烈。

就是这样的境界,我说不清是福是祸,是喜是悲;可我知道,很多人花费大量时间与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银子,也许就只想如我一般体验一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频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鲁,你好。



我吃惊地站起来。居然是灯火阑珊。除我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过此地了。



他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识到了尴尬。我身上没穿铠甲,空手赤脚,身上只有一套分成两截的紧身内衣。夸张的女性胴体玲珑毕现地展示在他面前。虽然屏幕上只是一个故作潇洒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觉到他的脸涨红了。



在狼居胥峰顶,我向来都会收起铠甲手套战靴以及兵器。也许是因为这些装备太过厚重,也许是因为它们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许只是因为我变态,只想在天地之间放荡地坦露一下完美无缺的身体。一时间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先穿上衣服,而在下一个瞬间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我的自由。



好在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走到我身边,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灯火阑珊]我一直在找你,到处都找不到。你提到过这地方两次,我就想过来试试看。

[菲菲鲁]又想我带你练级?

[灯火阑珊]想是想,不过不是为了这个。那天分手后突然想起来,你叫我苏格拉底先生,为什么?

[菲菲鲁]你说呢?问那种说哲学不哲学说白痴不白痴的问题,明摆着伸着脖子等着给人砍,不是苏格拉底么?

[灯火阑珊]哈哈,我发现你很聪明。真想不到Pker中间还有这么冰雪聪明的MM。^ ^

[菲菲鲁]这是表扬还是挖苦?

[灯火阑珊]是事实。^ ^



我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

[菲菲鲁]来这里一趟不容易吧?

[灯火阑珊]这已经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壮烈了。这次也以为上不来了呢。要不是那天你带我连升了那么多级,又打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口袋里全部装满了苹果和西瓜,走到现在只剩下4只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那么大的口袋栏里全部装满水果,我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灯火阑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鲁]第一次来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这个名字。我见多了,在网上杀来杀去,最后也只落得个“赢得仓皇北顾。”

[灯火阑珊]PFPF!你总是让我吃惊。可是你还在PK。

[菲菲鲁]所谓回头无岸啊。PK已经成了我在网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欢也好,厌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菲菲鲁这名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看着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却是满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鲁菲菲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是很多年过去了,她的名字却一直留在我心里。也许这就所谓的朦胧初恋。



一阵异样的喧闹,我惊觉民警来了,老板正大呼小叫地让我过去招呼。上网的客人们一个个不情愿地放下鼠标,掏出身份证放在桌上,我也连忙向灯火阑珊说有急事要退出,然后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给他。临走时他再次要求加我为好友,以便可以随时找到我。我稍稍迟疑了一会,最终答应了。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看完了,写的挺感动,不过结局太惨了吧,

怎么搞成两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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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捅人前记得买苹果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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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3个小时没有动地方,最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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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正当我庆幸事情已经完全过去的时候,某天下班路经猫铃铛酒吧,透过茶褐色的玻璃幕墙,就在熟悉的位置,我似乎又看到了灯火阑珊的侧影,坐在老位置上,怔怔地发着呆。我说似乎看到是因为我根本没敢细看,我一缩脖子钻进人堆一溜烟跑了,边逃跑边没完没了地想,是他吧?不可能!是他!不是!……



猫铃铛酒吧位于我回家的大路上,可是回家的并不只这一条。更多的时候我都会从背街的小巷里穿近道。也许我并不是无心地经过那个地方,更不是在经过的时候无意识地望向酒吧里面。就在他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消失以后,我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旧地,想重新确认他的存在。我不知道放不下的到底是哪一个,总之一个网名叫做“灯火阑珊”的不认识的人已经阴魂不散地缠上了我。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也会跟他一样陷入混乱。



看来确实是这样,当断不断,反为其乱。也许只是我的错觉,管他呢。是他也好,不是他也罢,我认栽就是。眼下最重要的是我自己要做个了断。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打算――跳槽。我住的那一片有传言说要搞拆迁,哥们儿开的网吧又离这里挺远,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连换工作带搬家,彻底从此地蒸发掉。



跳槽的事进行得很顺利。毕竟是哥们儿,二话不说就答应让我随时去上班。只是现在的这边一时还没找着能接手的网管,我还得再顶几天。老板被我的突然辞职弄了个措手不及,破天荒地主动提出加薪,我死活都不答应。他哪儿知道,这根本不是钱不钱的事儿。







新网管总算来了。在老东家的上班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跑上以前常去的小型私服痛痛快快地打了半晚上的CS。说是上班,其实今天的我跟客人没两样,老板还给亲自送水。还是CS好,不愧是长期占据排行榜第一名的游戏,一个字,爽。这里不是江湖是战场,没有红袖添香,没有侠士风流,满世界的不是强盗就是防暴警,大伙儿端着各式各样的枪,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爆掉别人和防止被别人爆掉。有日子没玩了我未免有些手生,以前我的乐趣之一就是专用手枪点掉端着冲锋枪的菜鸟。



我很幸运,上线没多久就有人酷鱼酷鱼地叫我。酷鱼是CS中我的ID。叫我的是巴厘,在他身后是从前同一战队的战友们,大脚、火球、腾龙……大家居然都还在。我一阵激动。得到他们的帮助后我迅速恢复了状态,跟着他们一起一玩就是大半夜。到最后我实在困得不行要下线,他们几个却正来劲。我知道他们都是夜行动物,黑白颠倒着过。当初就是因为时间上总是不能跟其他人合拍所以我才离开的。巴厘说现在战队已经正式起名哈迪斯克,由灰熊任经纪人,报名参加了一场比赛全国大赛的预选赛,现在正在备战。说完哥儿几个就不停地劝我归队,并且一致认定如果我能回来胜算将会大增;然后又七嘴八舌地向我推荐微软那厮出品的某个型号的键鼠,说现在全国的CS战队都在用这个,用过之后真恨不得把以前的键盘鼠标全部砸个稀烂。看来这帮家伙真的是以职业为目标了。



踏出网吧大门的时候我的心情突然间好了起来,尽管还是半夜,却仍然有种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大口大口地吞饮着夜晚的冷风,这才是原来的我呀!是男人就该玩这个!我要换工作,我要参加战队,我明天就去新蛋网看看传说中的银鲨和玻璃鼠标垫。虽然价钱有点吓人,可是只要战队成绩好的话以后这些东西就有人资助了。再以后嘛,做职业的电子竞技玩家也不是不可以。虽然在中国这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但我说不定就此成为先行者。至于现在的网管工作,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兼顾的,网吧出一个职业战队成员还能给老板招来更多的生意。所谓职业玩家就是堂而皇之边玩边赚钱的人。不过像落日那种劳神费心的游戏,我是再也不想去碰了。



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心情变好了可是脑袋却晕得厉害,胸口也堵得厉害,胃里一阵阵直翻腾。坚持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蹲到沟边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







“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一声很轻的问候。

我吐得头昏脑胀,一把抓过递到眼前的一支纯净水,迫不及待地漱起口来。

等我狼狈地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的是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在他身后不远处是通宵营业的猫铃铛酒吧悠蓝的灯光。

为什么他会出现?这样冷的天,这样深的夜……



我大概是太吃惊了,以至于做不出任何吃惊的反应,只是随意地冲他点了点头:

“是你啊?大半夜的怎么还在马路上晃?”

“你怎么大半夜的在马路上吐?出了什么事?”

我自嘲地笑笑,简单地跟他解释说什么事都没有,这只不过是长时间玩游戏转3D迷宫后很常见的一种反应。看来他除了落日之外,对别的游戏还是菜鸟。“你怎么还在这里?真的不想上学了?我不是已经有了你的手机号QQ号了吗?找你的时候自然会跟你联系的……”后面的话我没往下说完:我没那意思你天天枯等也是白搭。

他的眼光有些闪烁,似乎在躲避着我的视线:“我是怕你万一把那张纸弄丢了,至少还能在这里找到我。”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随口说:“没丢,我收得好好的!”

“可是你一直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你不讨厌我对吧?你讨厌我的话早就把我骂走了……”最后的几个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天!我最不会应付的就是这种人。我只觉一阵泄气,刚刚被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梦想鼓得满满的斗志顷刻间灰飞烟灭。没骂你还成了我的错了?

也不知道从我脸上读到了什么,他忽然小心翼翼地问:“我……没骚扰你吧?”

我用手掌撑住了额头。靠,亏你还知道“骚扰”这个词!







这次回到家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平静,几天来的惶恐不安都不翼而飞。灯火阑珊确实没有进一步“骚扰”我。我只是淡淡地跟他说了句“对不起我要回去了”,他就无声地退到一边,看着我从他身前轻轻松松地走过。我平静下来是因为我已经想得很清楚,而且作出了决定。灯火阑珊只是玩游戏玩得走火入魔,陷入到一种狂热的感情中无法自拔;而我则是清醒的、理性的,我知道从网络游戏中抽身出来还要和大街上所有的人一样,继续饮食男女的人生。



他到底想要什么?两个男生?我对同性恋并无偏见,这事纯属个人爱好,眼下这玩意儿似乎还颇为时髦;不过一想到他们那种走后门的兴趣,我还是有点不寒而栗。更麻烦的是,我并不认为他真是想要那个。他只是一直陷在游戏里,现在还在。我突然记起他的一句话,他只想要我跟他回到落日。

那份执着,大概也只能存在于斩断尘俗的虚幻之中。

所以我才爱莫能助。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哥们儿已经替我安排好了新的住处,我马上就会从灯火阑珊的视线中以及他的整个世界里彻彻底底地蒸发掉。我会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地方继续从前的生活;而终有一天,他也会清醒过来,回到正常的轨道。网上的故事,再美丽也是错误,最终都只有放弃。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



我能为他做的,大概也只有这个了。







我在褥子底下翻找灯火阑珊塞给我的那张字条的时候,突然翻出了另一件跟他大有关系的东西,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塞得鼓鼓的,全是人民币。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东西的存在,可现在我又清楚地记起当初的我像处理一只烫手的山芋一般把它胡乱塞到了褥子下面。



不用数我也知道,这里面是两千六百元钱,是我卖掉灯火阑珊硬塞给我的那件霓裳羽衣的钱,也是我卖游戏道具赚到的最大的一笔钱。



抛开男扮女装让灯火阑珊产生误会不谈,这笔钱是我犯下的最大错误。想用游戏赚钱的话,参赛或许是唯一的正道。我又想起了战队的朋友,跟他们比起来,我实在垃圾。正是一笔笔这样的钱,把一股股现实世界的浊流注进虚幻的网络,玷污网络的纯洁,埋下一连串祸根。如果在落日中有原罪的话,那么我手中的这只牛皮纸信封就是。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我出卖的是一件最贵重的道具。正因为它的份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才会迫不及待地轻率地把它处理掉。即使后来我又发疯般地收齐了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也无法以弥补已犯下的过失。所谓不可挽回的错,其实是我最先铸下的。

眼前又浮出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始作俑者的我可以在网络与现实之间若无其事地轻松切换,而他要恢复常态却不知还需要多长时间。



手里握着信封坐在窗台上,看着天空从深黑变成苍白,我的大脑也变成一片空白。







听到电话那端轻轻的一句“你好!”之后,我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故作轻松地开了句玩笑:“我还正担心你的手机会不会欠费停机了呢!”

另一边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惊讶:“是你?”

“没错是我。还需要什么接头暗号不成?你也没告诉我呀!”

他笑了一声,却不太自然。



我在楼下的公用话亭给灯火阑珊打电话。今天下午我就要搬了。在那之前有一件事我必须做。

在拨号盘上一个一个地按着号码的时候,我心里扑通乱跳。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第一句话又该怎么说。可是现在,一切又好像很顺利,简单得就像在跟随便一个哥们儿打电话一样。



“见个面吧。”我开门见山地说。

一时间他没有任何反应。我紧张起来。见鬼,又不是约会,况且在我们已经见过两次。我催促地又“喂”了一声。

终于,他回答了:“我就在酒吧门口。可是酒吧现在已经关门了。”

“谁说见面非要在酒吧了?那么奢侈?顺着酒吧往右走三百米,有个网上飞网吧,门口有报摊,旁边是早点摊和水果摊,就在那里吧,还可以顺便解决早餐。”

“好吧!”听他的声音还是有一点犹豫。挂机后我心里有点发虚。这人怎么回事?他应该很期待我的电话才对呀。



更可怕的是,现在已经是早上,他居然还在酒吧门口,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怎么过?一种强烈的不安感袭上来。



第十七章完

第十八章



网上飞就是我自己刚刚辞职的那家网吧。我到的时候居然没看见灯火阑珊,他没理由比我慢的。正在疑惑,老板从里面看见我,跑出来一把把我抓了进去。原来还有一点点配置方面的问题没交代清楚,新网管正忙得满头冒汗。我在心里“靠”了一声,通宵酒吧还有个关门的时候,你这网上飞倒好,硬是把24小时营业进行到底!灯火兄也真可怜,都不知道泡网吧,在这里至少没人借着关门把他往外推,价钱还便宜得多。这么一想我突然又记起了夏天被我从这里轰出去的那只脏猪,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帮完忙之后再出去,还是没见着人,我只好先到旁边的早点摊上要了碗馄饨。刚一动筷子又想起灯火阑珊。他每天的三顿饭都是怎么混的?他老兄最近的情形恐怕跟盲流也差不了多少吧?这念头刚一冒头我就五心烦躁起来,我他妈怎么回事?干什么都得想着他?全世界的神人怪物多了去了我一个一个关心得过来吗我?这都几点了,那猫铃铛离这里才几步路丫怎么还不到?



直到吃完抹嘴的时候,无意间四处一瞟,突然看见他倚在报亭边,翻着一本杂志,眼睛却看向我这里。我着实吓了一大跳。看他那样子已经盯了我老半天了。为什么找了几次都看不到人影,现在却像从云里雾里突然蹦出来的一样?难不成他真的成精了?



愣了一小会儿我终于记起来是我约的他。就算心里有点发毛,我还是得硬着头皮主动去打招呼。我尽量装作满不在乎地走过去,冲他说了声“Hi,吃了吗?”

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突然瞪着我高声说:“现在找我干什么?”只见他一激动,两手一用力,那本崭新的《计算机应用文摘》顿时给握出一道折痕。

书摊的摊主也是老熟人,看着我的面子没有发作,但已是满脸不快。我赶紧掏钱把书买下来,卷成一卷握在手里,并把灯火阑珊拉远了两步。



“你吃了没有?”要命,我怎么还要继续这么个没品的话茬子?

他还是那么激动:“为什么要找我?你想说什么?”说话的时候,脑门上青筋直爆,眼睛里的血丝通红通红的,衬着青灰的面色,让我又害怕又心痛。

他这么一激动我反倒平静下来了。早上决定约他见面的时候我已经胸有成竹。

我指指旁边的早点摊位,镇定地说:“你早上真的吃过没有?反正我也没吃太饱,陪你再吃一点也行。我什么都还没说,你没必要这么生气吧?”

他的脸色总算缓和了一些:“我不想吃,你吃过了就好。找我干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看了看他的脸,又掉头移开视线,瞪着空气中看不见的一团目标,一字一句地说:“我来向你告别的。虽然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可我要走了应该跟你说一声。你每天都在等我,我是很烦,不过……我也说不好,反正从来没人这么等过我。可是以后别再等了,回学校吧。我搬家了,已经搬了,你再也找不到我了。”



他呆立片刻之后再度爆发,声调开始有点歇斯底里起来:“我就知道!我本来不想来的!为什么?我做什么了?我没把你怎么样吧?”

我唯有进一步放低音量:“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的原因。走之前求你听我一句劝,回学校吧。你这样让我觉得对不起你父母。”

“父母”二字似乎让他有所触动,可语气仍然很固执:“你也没上学对吧?”

这句话点中了我的死穴。我低头看着地面淡淡地说:“我跟你不一样。我一没父母,二没学校。我不满十八岁就在这里做网管,派出所每次来检查都要赶我走。”

他呆住了,抬头看了看网上飞那方狭小陈旧的招牌。



“游戏这种东西,以后别玩了。能上大学多好啊,不要最后弄得跟我一样。”说到这里我突然很想哭。以前老觉得自己活得很有自信,就算被班主任骂作社会垃圾,我也能挺胸抬头地面对。可是现在,我发现那些自信都是虚的。离开学校后我心里就再也没有渴望过任何东西。我甚至还不是一个成年人,可是梦想啊野心啊这些东西早就弃我而去了。从某种意义来说我的确是一堆看不到明天的社会垃圾。

我是垃圾我没地方去才去混游戏啊,你好端端的一个大学生也想被让游戏给毁了?



他一时间好像有点手足无措,眼睛里面充满某种我受不了的东西。一瞬间我感到自己的情绪在失控。你他妈那是什么眼神?我讨厌!我只会跟几个愣头哥们儿直来直去,那种毛毛糙糙的感觉让我感到安全。有心思同情别人,不如操心一下你自己。看你那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

他没发觉我的情绪变化,犹犹豫豫地伸出手来拍上我的肩膀。



“别碰我!”我像触电一样猛地甩开他,同时一伸手掏出口袋里的大信封举到他面前,连珠炮似地一口气说道:

“这里面是两千六百块钱。是我卖掉你那件宝贝衣服赚来的。我以前就一直在做卖游戏道具的生意。游戏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现在知道了吧?网络游戏为什么那么火?还不都是一个钱字?有人发大财,有人发小财,当然最多的人都跟你一样,只有当冤大头的份,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这钱是你的。我一分未动,现在还给你。拿好!”

我把信封往他手里塞,他却像受了极大的震动一样毫无反应。连试了几次之后我只好把信封直接塞进他的裤兜里。



我正要脱身时他突然动了,一把紧紧抓住我的手腕,抓得死死的,表情却一片木然。我叫了一声“干什么?” 死命一挣摆脱了他,他再次伸手抓住我的衣袖,同时喊了声:“你――”

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周围人的目光开始汇集过来,吃早点的、买报纸的、水果摊的小贩……我甚至看到我的旧老板也在网吧门口探头探脑。



真是心烦!这人神经了还是怎么回事?我大喝一声:“拿了钱快滚!以前是看在钱的份上不好意思骂你,现在两清了,你敢再纠缠,我可不是骂两句就算的!”



接下来我看到的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绝望的眼神。





有件事要说在前头。我提出在这地方见面,完全是因为这里有一溜早餐摊点。灯火阑珊那副形消骨立的样子让我害怕,又没有勇气正式请他吃饭,所以想管它是什么哄他一顿也好。虽然不愿承认,可是他变成这样子我脱不了干系。



可是我忘记了他还在游戏中。在那个世界里他最熟悉的就是武器店和水果摊。武器店卖的是杀人的刀,水果摊卖的是救命的水果。在游戏中这是毫不搭界的两个地方,而在此地,在离我们不到两步远的地方,在同一个水果摊平面上,却并排放着这两样东西:长长的水果刀以及红红的大苹果。



我根本没看清那把长柄的水果刀是怎么飞到他手里的。反正那是现实世界里难以想像的速度。那一刻我们一定处在不同的时空。我像个局外人一样,木然地看着他握着刀向我猛冲过来,嘴里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至于吼的什么却一个字也没听清,因为我听到真真切切“噗”的一声,然后一阵血花飞溅,效果真实得几乎可以闻见血的气息。那种气息居然是甜的。

周围不知是谁极杀风景地用杀猪般的声音惨叫一声:“杀人了~~~~~~~~”



不知道是不是布满泪水的原因,眼前灯火阑珊的面孔完全扭曲了,他在疯狂地喊,仿佛在喊出胸中所有的痛――

“你又想这样!你总是这样!”

“我恨你!”



我向他伸出手,想让他平静下来,我最怕看到他疯狂的样子,他的疯狂是我的错。可是我使不出丝毫力气,那种带着甜味的血不知从哪里直涌上来,涌进喉咙,又嘴里大口大口地冒出去,就好像我身体里有一个不停向外喷涌的血泉。



我完全没有倒地的记忆,可是现在的我却躺在地上。灯火阑珊俯在我上方,两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肩膀,狂乱地摇晃着,不停地喊:“为什么?又想逃走!不准死!不准死!”



胸口开始感到疼痛。仿佛从心底最深处被唤醒一般,那种无孔不入的,痛彻心肺的感觉,撕扯着我的每一寸神经,痛得让我无法呼吸。近在咫尺是灯火阑珊满是泪水的脸。我突然意识到这原本是他心中的痛,现在透过他的眼睛他的泪水传递到我的心中。于是跟他一样,我哭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么痛……



我想说,别恨我。可是血封住了我的喉咙。



他突然停止了摇晃我的身体,起身离开又迅速返回,怀里抱着满满一堆的苹果。他一手抱住我,另一只手不住地把苹果放到我身上,同时用嘶哑的声音混乱地说:“快补血,你不会死的,我不会让你死的,快补血……”



……我不会死的,有这么多的苹果,还有你……我想对他说。对了我的键盘在哪里?



不知什么时候一道刺耳的警笛划过,几个穿警服的彪形大汉闯进视线,不由分说把灯火阑珊架了起来。我看见他像困兽一般狂吼着,挣扎着,扭动着,拼命想扑回我身边。那帮人开始对他不住地拳打脚踢。



我愤怒了。我开始狂喊:放开他!没你们的事!滚到一边自己练功去!都给我滚开!可是没有人听我的,甚至没有人朝我这边看一眼。我记起了我没有键盘,我现在不能说话。那好,我的刀呢?

我这才记起刀也不在了,它变成了许许多多天使的羽毛。



又一群人围了上来,其中包括我的前老板。嗡嗡作响地不知在议论着什么,乱作一团。真讨厌,哪来这么些闲人,你们都知道个屁!我受够了,烦透了,我现在要有颗原子弹的话……



眼前一片红色的海面升了上来,一寸一寸地淹没着周围的世界。太好了。我讨厌听见的声音,讨厌看到的人,一个接一个全被这片海淹没不见,直到苍白的天空也变成一片温暖而耀眼的红色。



我曾经见过这样的天空。在这样的天空下我感到安心。



远方传来遥远的声音:“跟我回去啊――!等我――!”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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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一阵铿锵有力的“哼哼哈兮”惊醒了我。故事已经讲完好一阵了,音乐也变成了乒乒乓乓的《双节棍》。几分钟的时间我净在神游。灯火阑珊还坐在对面,两眼直瞪着我。我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问:“讲完了?”

他淡淡地一笑:“你觉得怎么样?”

我也掩饰地干笑一声:“你可真能说啊。不过我感动极了,真的。后来呢?”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游戏了,只好来这里等他。这个地方还是他告诉我的。”

我一皱眉:“我更感动了。可像你这样守株待兔行吗?”

“我若是有别的办法也就不用出此下策了。我在论坛发了帖子,闹出好大的动静,他迟早会知道。”

这的确是个行之有效的笨办法。我真服了他。

“你太死心眼了吧,他要是真不知道呢?或者知道了也装不知道呢?”

“他会来的。我了解他。现在论坛上沸沸扬扬,他根本顶不住那样的压力。”说完他放松地往椅背上一靠,那动作很是潇洒。



我心里一阵恼怒。还真被你说中了。像你这样死缠烂打,谁顶得住?菲菲鲁是做过一些亏心事,你杀她我无话可说。可是时空机器又做错了什么?你说受不了他居高临下地看你,为这莫名其妙的理由你就可以再杀我一次?那好,我也不想装什么高姿态,大家小人对小人!别人杀我无所谓,就你不行!我也是一丁点儿委屈都受不得的!那个故事从你的角度讲来确实很感人,我也差点儿被你说晕了,几次都想掉眼泪。只可惜我恰好置身事中。容我复述一遍的话,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你在游戏里面泡MM,结果很不幸MM是个人妖;你知道了她是个他却还不肯清醒,指望人家继续扮人妖陪你搞网恋,还硬逼着他收下你做的宝贝羽衣做定情信物。可惜天不遂人愿,人家把你硬塞的信物卖掉了。你恼羞成怒,又不够胆单挑,就去邀人报复。你得手了。你杀了他并且得到了一袋鸟毛。你开了杀戒以后以后心理失衡,暴戾恣睢,乱扔飞针,还做千秋大梦,想一统江湖。你学坏学上了瘾,还想让他觉得你变坏都是他的责任,逼他回来把你领回正路。你又得逞了。只是回来的人换了套马甲,你一不小心没认出来。你有一点点想走正路却又舍不得离开歪道,所以你们老吵架。后来你犯了众怒,逼得游戏公司修改规则,你做不成坏人了。本来你应该抓住机会走回正路,可是你又发现了那人的真面目。你再一次恼羞成怒,他再一次成了你的手下冤魂。



最可气的是如此两番你还没玩够,你在论坛上装情圣,到酒吧搞静坐,抓着不管是谁不分青红皂白就大讲你的游戏伤情史,像个变态一样自暴隐私,一边赚取同情一边再一次逼他回来见你。你他妈又得逞了。你一步接一步地下着套,我一次又一次乖乖地往里钻。你玩游戏成精了你。



不行。从进酒吧开始到现在,我一直都处于被动,一直在防守。这样下去没准又要穿帮。我得反击。我决定反击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居然一直在对视。我差点就要避开,可是我硬顶住了,并且重开了一个话题。







“你每天都在这里耗着,不用上班或者上学的吗?”

他笑了起来:“怎么每个人都关心这个问题?我都逃了几星期的课了。逃课是不对,为游戏而逃课就更不对。我是知错犯错,你也不必劝了。”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是,我是不担心,只要你不心疼父母的学费。大不了被学校开除,你至少还可以在这里当个酒吧招待。这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想明白了见面的后果吗?网恋――如果你们那个能叫网恋的话,都是见光就死。现在网吧到处都是,上网的人比上班的人还多。万一对方是个独眼、疤脸、瘸腿呢?当然我们不能歧视残疾人。我是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或是一只猪。可是在网下,他可能是任何人。比如建筑工地的民工、发廊的洗头妹、拖家带口的大叔或者是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你都不在乎?”

“不管怎么说我想找到他。”

“哦?找到他以后你想干什么?想跟他说声对不起?让他上线也杀你一次?没准人家早就不当一回事了,毕竟只是游戏。”

“我想要他跟我回去。”

我一愣:“回哪里?”

“当然是落日。”

我真是败给他了。就为这样的理由?

“你可真够热爱游戏呀,我要是游戏公司,非得给您发张VIP卡不可。”

他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我转动着手中的酒杯,慢声问道:“还有个问题,你以为一起回去就万事大吉了?你能肯定你们不会再闹出什么不愉快?依我看你们两个是命中相克,你能保证你不会再杀他一次?”

他脸色一变:“我只能保证我从没有想过要杀他。”

此言一出,周围的空气似乎为之一滞。我抬头看看四周,已经又来了几桌客人。最近的两桌人以及Waiter都惊骇地伸长脖子望向我们这边。我哑然失笑。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也许我们坐在实实在在的酒吧里谈论一个虚幻的话题本身就是个天大误会。



灯火阑珊面前的酒杯已经见底。我指指他的杯子:“要不要再来一杯?我请客,算是报答你精彩的故事。”

“应该是我请你才对。谢谢你愿意听。”

“请客得有实力吧,你不是还在念书吗?”

“好吧,那就不客气了。”说着他叫来了Waiter。这时我才发现他要的只是普通的苏打水。

Waiter离开后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你说得很对。我只是个学生,没那么多钱天天喝酒。”

我长出了一口气:“幸好你还有钱天天吃饭。这样吧,想喝什么随便点,今天我出点血也认了,喝完了就老老实实回学校去,别在这里枯等了。刚才你也看见了,这种故事再多讲几遍的话,人家非把你当成杀人犯报警不可。而且我认定你等的人是不会来的。”

“我觉得他会来的。”

我彻底泄了气。“你还真是执着呢。我要是个女孩子的话非赖上你不可。可惜你等的那位无福消受,你们都是男的对吧?”

“这个早就不是问题了。菲菲鲁很坦率地承认自己是男生,时空机器更是从一开始就是男生。我是在劫难逃,非他不可了。”

我吓得一哆嗦。什么叫非他不可?我才是在劫难逃呢!

“你省省吧。还想在这儿坐多少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存心蹭酒喝呢。”

他很开心地笑起来:“我倒没想过,真是个好主意。刚开始在论坛上发帖子的时候,还经常有人找到这家酒吧来,想一睹我的尊容呢。应该让他们请我喝酒当参观费才对。可惜这几天没什么人来了。”

这人果然是个变态。我全身一阵恶寒。

“你现在也可以找老板要小费啊,你替他做了这么大的活广告!”

没法再谈下去了。







两人僵了一小会儿。灯火阑珊伸手拉过桌上的便笺,低下头写着什么。我没有偷窥欲,见此自然扭头回避。我无聊起来,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弹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接着又在全身上下的口袋里摸打火机。

他写完字,冷不防抬头说道:“你倒是烟酒不忌啊。”

我瞪了他一眼:“你不也是?”

“你多大了?”

我吃了一惊。对于在网吧上班的我来说,年龄这个话题还真有些敏感。我胡乱地抓下烟卷,有些冒火地冲他说:“我多大了关你什么事?告诉你我今年二十二岁,走遍全世界都可以随便喝酒抽烟,连结婚都可以!”

他冷笑一声:“又骗人!拿身份证给我看!”话音未落,他已经从对面站了起来,探过身伸手一把抓住了我捏着烟卷的那只手腕,动作快如闪电。

“你……”我只叫了一声你就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他的眼神突然间变得异常凌厉,目光中有种穿透一切的东西刺过我的全身。我挣扎着站起来,不住地扭动着手臂想挣脱他。他的虎口非常有力,把我钳得死死的。

四周一片哗然,Waiter连忙走了过来:“两位,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说着他小心翼翼地示意灯火阑珊放开我。

我们终于重新坐下。可我再也坐不住了,对Waiter说要买单。



Waiter转身取单去了。我全身还在轻轻地颤抖,戒备地盯着对面的灯火阑珊,拼命克制着想揉一揉手腕的欲望。这人不太对头。现在他虽然放了手,可眼神中那两道恐怖的光还没有褪去,似乎随时可以射出暗器把我钉在墙上。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变态,喜欢自暴隐私,每天在酒吧里随便抓着个什么人就大倒苦水?”

“我……”丢人,我连这个“我”字都没发出声来,就那样咽在了喉咙里。我顾不上这种失威的尴尬,我已经知道事情不妙。

“你相信有人会笨到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又给我来这套小孩玩的把戏!”

Waiter拿着帐单递了过来,我居然不会动,眼睁睁地看着灯火阑珊接过帐单付了帐。

他付了帐还坐着不起,继续用眼神死死钉住我说:“你再换多少套马甲也没用,我再也不可能认不出你来。”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被他拖出酒吧的。反正那样子肯定难看至极。出了酒吧的门我才清醒过来,他还抓着我的胳膊不放。我猛地一挣甩开他,骂道:“你脑子有病啊?拉拉扯扯干什么?又想玩PK?”

他脸色惨变,声音也有几分嘶哑起来:“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了,行了吧?我原谅你了,行了吧?我也怕了你了,行了吧?我来是想请你回学校上课,不要闹得论坛上满城风雨,我不喜欢出名!你知不知道那只是网络,那只是游戏?游戏里的面包填不饱现实的肚子,醒醒吧你!”

“对你来说那只是一场游戏?”

“不是游戏还是什么?”

“不对!如果只是一场游戏,你不可能两次回来见我!”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不想再玩落日了,我开始玩别的游戏了。非常感谢你对我另眼相看,可是我不喜欢BL。我们好说好散。”

我边说边往后退,随时准备开跑。这人太奇怪,我没法不害怕。

他逼近了一步,把一张便笺纸硬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这是我的QQ号和手机号,我等你电话。”

我转身就跑。



第十五章完





第十六章



回到家里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想哭。我掏出一支烟想使自己平静下来,可当我看到捏着香烟的手时我才发现自己颤抖得多么厉害。手腕还在隐隐作痛,那种排山倒海般的逼迫感也久散不去,我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深深地藏起来。我忘不了被灯火阑珊紧紧抓住时的那种屈辱和恐惧。那一瞬间我感到受到了侵犯,而我竟然惊吓得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按说打起架来我也不算弱,可是我害怕他那种狂暴的不容抗拒的眼神。那种眼神令我感觉到他那沉静的外表只是一层假象,在假象后面则是一个心狠手辣、货真价实的黑手党党魁。在他身上,有很温柔的一面,也有极凶残的一面。这样看来,即使他没有第二次杀掉我,我也不可能在登上顶峰看过落日之后安然离开。他一样不会放过我。我想要的只是游戏中的一段小小的圆满,我毕竟还要回到现实。而他却始终分不清两者的界限,甚至以为游戏比现实还要真实。



就算他的年龄比我大,学历比我高,却远不及我世故和圆熟。对于网络,他仍是个初来乍到的小男生。网络是一片虚幻的海,现实才是坚硬的岸。再汹涌的海浪也只会在岸边冰冷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况且我们在游戏中都不再是自己,游戏中的宝剑英雄醇酒美人都只是我们投射下的一道道无奈的幻影。



“接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

“我是非他不可了。”

他怎么可能知道现实中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夜深了,我还坐在窗台上。冰冷的风一阵阵吹过来,很舒服。夜里的风跟白天的不一样,白天的风像是从城市的肺里吐出的一样,污浊得让人直泛恶心;夜里的风是从遥远的天外飞来的,甘冽、冷漠,不带一丝人间烟火。窗台曾经是我最喜欢呆的地方。有一阵我迷上了写诗,一坐上窗台就会有一些零散的句子从胸中冒出来,一点一滴地感动着自己,感动得如痴如醉。后来我又不想写诗了,我就坐在窗台上,看日暮时分天空中变幻的颜色,可惜大多数时候的天色都是由苍白变为灰暗再到漆黑,败兴之至。



有一天傍晚下班的时间,我在窗台上,看着楼下堵塞不堪的街道。许多人来来往往,自行车如蝗群般在人丛的空隙里穿梭,飞得眼花缭乱;小大汽车则如同赶也赶不动的猪羊牛马,只会引颈长嘶,在身后制造出一股股令人掩鼻的烟尘;行走着的男男女女面无表情,向着不同的方向木然前行着,仿佛不带一点自我意识般地走向各自的宿命之地。我向下看着,那些人和车渐渐抽象成了一个个符号,忙碌而混乱地游离着。从那些符号中间,似乎向上伸出一双手臂,迎向我,以催眠般的语调轻柔说着,来呀,快来呀……



在我昏头昏脑地往外探身的时候我家的电话响了,一个哥们儿约我去吃饭。我跑下楼混进人群中间,腿脚发软,心里扑通乱跳。我想幸好我是走下来而不是跳下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想为什么不跳呢?我有什么不能跳的理由吗?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无声地哭了,售票员没敢查我的票。到了约好的小馆子,哥们儿正在门口等我,我大说大笑着跑过去。



哥们儿请我吃饭是想邀我去打架。他喜欢的女孩子跟了别人后把他甩了,然后别人又甩了那个女孩。那女的在他面前凄凄艾艾地哭了一通,他就决定替她出头找那男的算帐。我心里觉得是那女人自己犯贱,但还是跟着一帮人去痛打了一场。那时候我已经不太去学校了。这场架直打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比起游戏中的群体PK也毫不逊色。打过之后我就干脆退了学。我的班主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天之后的另一个转变就是我再也不敢坐窗台了。那下面有一双手臂,就像学步的时候妈妈的手臂,诱惑着我总想一步扑过去。可是我很清楚那后面没有妈妈的怀抱。即使在当年,妈妈也总是在我扑上去的那一刻迅速向后退开,然后再一次欺骗我、诱惑我。我一定是疯了。我不可能记得学步时候的事情。







我全家就我一个人,之前是我跟奶奶两个,最多的时候则是四个。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个时候。我爸妈跟仇人一样,可他们竟然可以夜夜睡在一起。后来我爸去了挪威。我至今仍搞不清楚他是怎么跑到那地方去的。他一出去就跟我妈离了。我妈则迅速勾搭上了一个有业务关系的日本男人,并在一年之后去了日本。别人出国都难如登天,他们两个则像两片落叶一样轻轻一吹就飘离了中国。一开始他们还都给我写过信,我妈甚至说要把我接过去。我不干。我喜欢日本漫画,可我讨厌给日本人当儿子。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世上只有奶奶最好。可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奶奶跟邻居说,要不是我这个小冤家不肯跟妈去日本,她也不用守在这地方,早到她儿子那边享福去了。奶奶不知道我爸在那边只享了几天的福就失了业,现在仍是孤单一人,猫在那个高福利的国家里成天啃老外的救济呢。



奶奶死了以后我发现自己仍是最爱奶奶。就算心里不是很愿意,奶奶还是没有扔下我不管。我写了一篇长长的作文,含着眼泪回忆着跟奶奶在一起渡过的一些小小的幸福片段。老师让我在全班朗读自己的作文的时候我竟然哭得读不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令人失望的表现,全市作文朗诵大赛的时候,我们班主任派了一个成绩比我好得多、人也比我听话得多的女生去参加,而她朗诵的竟是我的作文。在老师的协助下,我奶奶摇身变成了她奶奶。那次她风风光光地拿了张大奖状回来,而我则在语文课上,在课桌抽屉里,烧掉了自己的作文本。我在课堂上公然纵火,班主任却丝毫不敢声张。我当着她的面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从那以后我心里就再也冒不出诗句了。



我没有变成混混,虽然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是。我努力找到了工作,做了一名网管。刚开始一阵我的许多同学都爱到我这里来上网,因为我对大家够意思。一些哥们儿还悄悄问我要不要替我去教训教训那个女生。我不要。我跟那种只图虚荣的小女人犯不上。我恨的是在她背后为她撑腰的人。结果说曹操曹操到,我的前班主任上网吧逮人来了。我冲上去把她堵在门外,掩护哥们儿从后门逃生。她跳脚大骂,说我自己不学好,还想带坏其他同学,害大家都跟我一样失学。我则毫不退避地回敬她是伪君子、小偷、剽窃犯、教唆犯,不像老师像泼妇,比卖菜的还不如!她惊得差点晕过去,再也不敢看我一眼,我则昂着头轻蔑地睨视着她。是她自己给了我鄙视她的理由。不过这次应该算她赢了,因为从那之后我的同学再也没来过。听说她在班上训话说,大家要是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只能跟我做一样的事,当社会垃圾。我靠,我还真不明白网吧的网管怎么就是社会垃圾了。我现在做的事,全班根本没一个人做得来。我庆幸自己退了学,否则跟着那号无才无德又无知的老师再学几天,我才要变成肥料呢。



我在游戏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成功地用游戏养活了自己。游戏给了我双重的温饱,在我家窗台上看不见的如梦如幻的落日景象也可以在游戏中看到。我一头扎进了游戏,再也不用去惦记家里的窗台。唯一的不安是这种行业极不稳定,我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在什么地方。好在我也从不在乎什么将来。







今天晚上我又爬到了窗台上,爬上去以后我发现自己终于不再发抖了。从窗外灌入的冷风让我慢慢平静下来。我向外探了探脑袋,下面是无边的漆黑,深不见底。那双看不见的手臂又向我伸了出来,幽幽柔柔地呼唤着。在一瞬间我想就这样跳下去似乎也不错,我甚至感觉到了乘风而逝的快感。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我在干什么?就算被一个神志不太清醒的男生追逐我也不至于去寻死啊。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居然泪流满面。我赶紧爬下窗台关紧了窗户,决定马上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躺下后一直睡不着,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晚上我只喝了一杯鸡尾酒。我又想起了灯火阑珊塞给我的小纸条,爬起来把它从衣兜里翻出来,上面有两串长长的号码,字迹清秀有力,只是没有留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到底是在哪里露出了破绽?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不过对于灯火兄这样的超人来说,也没什么事算得上匪夷所思。我瞪着那张小纸条,想了半天是撕掉还是扔掉,最后却把它塞到了褥子底下。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用冷水洗着脸并用力地甩着头,对自己说这事就算过去了。灯火阑珊已经见过我了,他应该回学校等我的电话。让那笨蛋等去吧,多等些日子他就会慢慢清醒过来。我可还得照常上班。只是我自己也得长点记性,以后再也不敢这么玩游戏了,玩着玩着别把自己给搭进去。中午时候我的老主顾老朋友网吧老板又打来电话,问我去没去会会那个“花痴”。看来他对此事的兴趣还真够大的。我突然觉得很气愤,你这种换女友如同换衣服的家伙凭什么叫人家“毃痴”?我骂了句粗话,灵光一现突然漫天撒了个大谎。我气愤地骂道花你个头,还不是怪你,都是卖游戏道具惹出来的事。人家觉得吃了亏,找我算帐来了。我假模假样地质问他是不是把价钱抬得太黑,把人家往死里宰,还害我给人家赔钱。再这么着我可是连他都要抖出去。他一听就吓着了,连声叫我兄弟,叫我给他兜住了,回头决不让我白吃亏。我心里暗笑,当老板的没有不怕人来闹场子的。



摆平了这家伙之后我总算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再上落日论坛的时候灯火阑珊已经不再出现。他留下的那些帖子也很快被冲到了下一页。我知道这事是真的过去了。这样一想我心里却有些失落起来。网络果然是这样,涨得再高的潮水也只能接受黯然退去的命运。



第十六章完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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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打开。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动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而沉默,跟满大街张扬躁动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反正我已经认定是他了,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周杰伦在虚无飘渺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开始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以前爸妈管得严,上大学之前根本没碰过。后来学校给寝室里安了网线,我这才开始接触网络。玩游戏则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周围的同学都在玩落日,所以我也跟着玩落日。一开始还有人带我,可是我太菜了,操作很笨,升级特慢。人家带了几天就受不了,我也不好意思老缠着人带,只好自己玩。当我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就开始老是被人杀。因为我很菜呀,不杀我杀谁呢?即使是在游戏里,被人杀的感觉也很难受。可是越难受就越不甘心,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强大,那时就再也没有人敢杀我了。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赚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就基本放弃了。可我只是放弃了练级,却没有离开游戏。在我慢慢习惯了被人杀死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战在我身边。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我根本不敢想象她有多少级。我玩游戏的时间本来就不长,还没见过女杀手。当时她杀了一个人。其实想起来她并不是在无故杀人,是对方先出言挑衅。可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我记得她叫我再说一遍给她听听,好凶啊!我不能在女孩子面前露怯,于是硬着头皮又说了一遍。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过来杀了我,只用了一刀。我死了以后,她冷冷地对我说:送我一句话,叫我离开,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人杀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虽然死了,却可以鄙视杀人的人,而这一次,我感觉到了受鄙视。她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网络自有网络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这种感觉比被杀还要难受。那次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带着矛盾混在网上,在游戏中继续苟延残喘着。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不久我再一次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主动向我走过来,可能想要跟我说话,可我以为她又要杀我一次,吓得拔腿就逃。后来我发现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一点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撒娇卖痴。她带着我练功,一点也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她很有钱,可是只打出几十块钱的时候她也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定要去捡回来。其实区区几十块钱就连我都懒得去捡,后来她把这些钱全都给了我;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太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淡蓝色的长辫子,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飘一飘的,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最后一次分手后我就找不到她了。也许对她来说我只是个游戏中的过客。我记得她提到过一个很险的山峰,说她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于是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不要命地往那座山上爬,一路上死了好几次,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庆幸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感觉,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这座山峰起名为狼居胥峰,就是那首词: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对于在游戏中杀人,她也很无奈。我永远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对她来说,狼居胥峰是一块远离杀戮的圣地。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一上线就找她。我已经知道自己并不只是在玩游戏,我是在泡MM,我想跟她在一起。她只知道逼我练功,而我却只想粘着她。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因为我是一个裁缝。霓裳羽衣很难做,首先材料就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做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到处帮我收集羽毛。现在想起来,那九百九十九只羽毛,其实都是她替我收齐的。而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我是想为她做衣裳。



“我终于练够了级,她也收齐了羽毛。我终于可以做霓裳羽衣了。我做羽衣的目的很明确,我想结婚,我想跟她结婚。我需要一件羽衣做聘礼。在游戏中有很多人带着老婆四处炫耀,可如果我真的能够娶到她,我会把她藏起来,藏在那座没有人去的山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分享那里最美丽的落日。可是我全错了。当我带着羽衣爬上狼居胥峰想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堵在前面告诉我,她不要我做的衣裳,因为她其实是一个男生。



“我当时的感觉真恨不得从山顶上跳下去。一开始我真恨她,我恨所有的人妖。可是从头到尾她从来就没有故意挑逗的意思,她只是很自然地跟我在一起。其实我早该察觉她是个男生。那种果断、那种魄力、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气势,就连一般的男生都及不上。这只是游戏,在游戏中可以扮演你喜欢的任何角色,谁都无话可说,要怪只能怪自己。想到这里我又恨她,既然只是游戏,为什么她一定要在这种时候说破呢?就那样让我糊里糊涂地一直沉醉不好吗?也许她有洁癖,容不下丝毫暧昧。我恨她只顾独善其身,却也不得不佩服她直面现实的勇气。我在山顶发了几个星期的呆,最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那个在游戏中天真的、深刻的、孤高的、自我的、名叫菲菲鲁的小女孩,跟她背后的人没关系。游戏中的我为游戏中的她做了一件最珍贵的衣裳,为此我们都付出了那么多,这份心意决不能白费。



“我开始固执地呼叫她,逼她回来,逼她接受我的礼物。她顶不住压力终于回来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肯接受任何东西。我不管她要不要,我也不管她怎么想,我把衣裳扔给她就跑了。”







“我说过我不是一个果断的人。我本打算把衣裳硬塞给菲菲鲁以后就真的离开游戏,再也不回头。可是我还是做不到。虽然我每天在游戏里什么都没做。现在的我已经算很厉害的了,没有人敢杀我,可我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落魄。直到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看到有个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霓裳羽衣,而她并不是菲菲鲁。我追过去,装作没事一样问她衣裳是在哪里打的,她说根本没地方打,这衣服是买来的。我又问她需要多少钱,她嘲笑地说,有多少钱也没地方买,游戏里根本没有人卖。我还是不明白,旁边有人告诉我说,她是在网下花钱买的。这游戏中有不少人都拿钱在网下买装备。



“我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一件霓裳羽衣的价值竟可以用人民币来换算!我以为圣洁的东西原来也都是可以拿出去卖掉的!这时旁边追过来一群人,围着穿羽衣的女孩杀。原来那女孩是个人妖,专门骗男生的东西,那些人都是受害者。那家伙很厉害,一开始几个人围着杀都打不羸。本来嘛,级别不够的人也穿不上这件衣服。那个人妖占了上风之后就开始得意地连打边骂,骂他们都是蠢猪笨蛋,活该被骗。我突然觉得很受不了,我似乎听见了菲菲鲁在背后对我骂着同样的话。我加入了战团,帮着那群人一起把那个张狂的人妖杀掉了。我抢走了她的羽衣,当场就动手把衣服改爆了。我亲手毁了那件霓裳羽衣。



“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恨的红名,可周围那些人却对我的感激得要命,也对我的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以为我是在帮他们,一致拥戴我当老大,让我去成立一个帮派。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被那个人妖报复,想要我罩他们。我答应了。我已经气晕了,我没有别的想法,只记着一件事,我要找到菲菲鲁,当面向她问个明白,那件衣裳是不是她卖掉的!那些兄弟需要我,我也同样需要他们。我看着自己的红名,又看到拥戴我的那帮小兄弟也清一色全部是红名,我给帮派起名为红名之狼。



“我纠集了一大群人一起上狼居胥峰找菲菲鲁算帐。那真是一条极端险恶的路,即使有我在,最后也只有十分之三四的人到达山顶。后面发生的事我现在想来仍然无法原谅自己。菲菲鲁在那里,手里却没有任何武器。她被那么多人围攻,已经毫无胜算,却仍然那样淡定从容。我突然很希望她下线逃走,但我也知道她决不会这样做。当她的血瓶用尽,HP只剩下一丁点的时候,我才有胆量出场面对她。我对她说我想要回那件羽衣。她淡淡地说对不起她还不出,她把它卖掉了。我气得大骂她是卑鄙小人。那一刻我又以为我是正义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看着她把护身的装备一件件卸下来,全部扔在地上,她说事已至此,已无话可说。我明白她的意思。要偿还的话,就只有以命相抵了。



“我从未感到这样凌厉的气势,我根本没有胆量再向前一步。可是那帮兄弟们顶不住了,他们早已习惯了抢劫。菲菲鲁扔在地上的装备,任何一件都是玩家梦寐以求的宝物。我看见他们一起冲了上去,我也看见菲菲鲁就那样死在不知是谁的手里。



“我引发针雨杀掉了那群小兄弟,站在菲菲鲁身边不知所措。当我检查她的口袋栏时,却发现里面全部是天使之羽,一共九百九十九只。已经死了的菲菲鲁仍然镇定地对我说,这些是她还给我的。



“我一直都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她欠了我的,却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她偿还些什么东西。我真的有资格要求她归还那件霓裳羽衣吗?仅仅出于报复,我就有权利玷污这座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狼居胥峰吗?再次从她那里得到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的时候,我觉得从前的我已经死掉了。



“第二天我发现了自己更加无法承受的事实。市场上有人说,这些日子来,有个女孩子一直在跟GM抢着收购天使之羽。为了那些高价的羽毛,她甚至卖掉了从不离身的宝刀。那把刀叫雨切,是游戏中最贵重的终极兵器。”







发现自己一直很平稳的声调已经有些颤抖,灯火阑珊停了下来,轻轻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饮料。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闪动,我知道那不止是烛光。我呆呆地听着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切。从另一个角度听来,似乎那是别人的故事。真是奇妙的感觉。



周杰伦还在唱,就像游戏中的BGM。

……

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那已风化成千年的誓言……





第十三章完





第十四章



“换了你会怎么做?一个人做了无可挽回的事之后应该怎么做?”他突然抬头紧盯住我。

我一阵心慌,几乎要冲口回答:“我没做过什么无可挽回的事!”可在出口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事情好象并非如此。

“你会有办法补救的吧?而且可以补救得很好。因为从你脸上看不到任何负担。能够补救的话,也就无所谓不可挽回了。”

“扯我干什么?”我有点乱了阵脚。

“对不起,这只是我的故事。”

他平静下来,掏出一支烟点上。空气中多了一缕微蓝。我也有些被勾起了瘾头,正想摸烟盒,他却又开了口。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菲菲鲁。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可是另一方面,我心里又在固执地认为她会回来,会为我而回来。这种感觉一天比一天更强烈。我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我手中唯一掌握的,只有红名之狼。你听说过士为知己者死吧,可是我却想为了挽回知己而堕落。我要把红名之狼发展成最大的杀手组织,把游戏搅得永无宁日,这样她就会回来,她不会放任我的堕落。



“我这人虽然练级不在行,搞黑帮倒是很有一套。我提拔了几个骨干,颁布了一套帮规,制定了一整套帮派的发展计划。听说在游戏中发展帮派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可事情到我手里却异常顺利。大家都是红名,都喜欢杀人、喜欢抢东西,说白了跟土匪没什么两样。土匪最喜欢大碗吃酒肉、大把分金银。再加上一点点江湖意气,投其所好,帮派就稳固了。帮派成员都挺服我的,在他们看来,我这人没有私心,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很快红名之狼就发展起来了。我一边发展帮派一边鄙视自己,我很清醒自己都在干些什么,我在游戏中搞黑社会。都知道黑社会是大毒瘤,可是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往往是治安最好的地区。任何法律都有人破坏,可是没有人敢藐视黑社会的法律。不夸张地说,在最鼎盛的时候,我们比GM还风光。



“红名之狼闹得天翻地覆,菲菲鲁却一直没有回来。我有些焦躁起来,同时也有几分得意。我做不成她那样的绝顶高手,但我也许能做一些她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在这个乱糟糟的游戏中推行一套新的规则,凭借帮派的高压,来杜绝包括无故PK在内的一切无序和混乱。现在的恶名只是暂时的,我的终极目的仍然是正义。我受了一些三流政治片的影响,以为正义也可以通过肮脏的手段来得到。



“这时我遇到了游戏中第二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他是个男生,一个新人,叫机空机器。在游戏中像他那种形象的很少见,男生都一窝蜂地选择俊眉朗目的造型,唯恐不帅。可是机空机器却是一副瞌睡兮兮的样子。我一看见他这样子就不由微笑。在这个充满你争我夺的世界里,他显得无欲无求,给人一种绝对的安全感。



“可是就是这个时空机器,第一天进游戏,第一次见大老板,就敢对我出言不逊。不是气势汹汹的那种,而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配合那种昏昏欲睡的外表,好像有点缺心眼傻乎乎的样子,又好像是在打一套高深莫测的醉拳。明明中了他的招,却无从还击。总之第一次交锋我就被他耍得团团转,而且还被耍得很高兴。



“那天一分手他就被人杀了。新人嘛,尤其是红名之狼的新人,总是一些自以为正义人士的活靶子。按规矩我得罩他,要为他报仇。每一个新人都希望有人撑腰。可是他竟然不要我管。不仅不要,还帮着对方撒谎,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我还是召集起人手为他报了仇。以前这样做的时候我总有几分不屑,心里挺烦这些新人的,可这一次他们对时空机器出手我却非常气愤,是我自己想报复。打过之后再见到时空机器的时候,他非常生气,质问我为什么要把无关的人扯进来搞帮派大战。我说我有苦衷,他却毫不让步,指责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自己也是红名之狼的一员,他似乎毫无自觉;对于游戏中的生存之道,他似乎也一概不知,就像一个不小心误入歧途还浑然不知的傻孩子。从他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从过去的影子里面,我又似乎找回了一些已经被我毁掉的东西。以前我每天都坐在总坛里面操心帮派的事,可从这时起,我一上线就想找他。我的借口是督促他练级,其实他的吸引力早已超过了帮派。



“为了帮派的形象,我结婚了。想起这事我仍有种罪恶感。即使是在游戏中,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也是不道德的。我是抱着一种心如死灰、自暴自弃的心态结的婚。这件事我不想让时空机器知道,我总觉得他会一眼看穿我,把我刺得体无完肤。可是我毕竟是老大,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果真把我刺了个体无完肤。他对我毫无顾忌,什么都敢挖苦,什么都敢指责,不留情面,一步接一步,逼得我无路可退。红名之狼的成立时间并不算长,可我却已经当惯了老大、看惯了别人的笑脸、习惯了说一不二。只是在他面前,这一切都不管用。在他面前我耍不出一丝帮主的威风,完全是一种诚惶诚恐、原形毕露的感觉。可是越是这样,我却越离不开他。一天听不到他骂我就皮痒。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受虐狂,现在知道了。



“可是我们毕竟是不同的人。只要我还是红名之狼的老大,就不可能没事一样站在他面前。我的劣迹一天天暴露出来,而且无从改正。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对我失望至极。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种人交不到这样的朋友,我也无法回到从前。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丧心病狂、孤注一掷。信的最后,我对他说我们不可能做朋友。信发出之后我的心里失落极了。在游戏中我亲手毁掉了一个梦,现在又不得不错过另一个梦。



“我一直在等着菲菲鲁回来击倒我,却没想到真正的打击来自别的地方。红名之狼犯了众怒,游戏公司不得不出面干预。针对红名之狼,他们制订了专门的法则,一秒钟就扭转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这一下我清醒了,在上帝之手面前,我知道了自己的野心和奋斗是多么渺小可笑。虽然我一直都在等待某人回来摧垮我,可是当我眼看着红名之狼顷刻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的时候,我仍然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唯一能够给我安慰的是,我知道在这个所有人都离我而去的时候,时空机器会回来。



“只有这一点我没有想错。他回来了,而且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迫不及待地退出帮派。他似乎还跟从前一样不识时务,顶着红名之狼的招牌,处处受人白眼。他毫不犹豫地站到我这边,帮我对付那些追杀我的蓝名勇士。几天以来,我被人追杀得身心疲惫,只想逃避。可是一向最厌恶PK的他却不许我在这种时候放弃。他对我说不要让曾经信任过我、以及死在我手里的人失望。在那种大厦已倾的情况下,再怎么努力也是垂死挣扎,一切反抗都是愚蠢的。可我知道他是在逼我为尊严而战。红名之狼可以垮掉,可我不必跟着垮。在菲菲鲁之后,我又开始崇拜别人,我用一种崇拜世外高人的眼光来崇拜他。以前我还以为他只是一味的单纯和不谙世事,现在我知道他其实远远高过从前的我。游戏中每个人都在随波逐流,只有他从来不为所动,永远敢坚定地做着他自己。



“时空机器在红名之狼瓦解掉的时候变成了红名,都是我的罪过。可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他给人的惊奇一个接一个。前一分钟还在强硬地要跟追杀我们的蓝名勇士死战到底,后一刻却公然鼓动我开溜。再矛盾的事情,到他身上总能自然而然地化解掉。他永远那么无拘无束,就像一股无影无形的风。正因为这种致命的吸引力,我觉得自己可以获救。菲菲鲁离去后我始终没有勇气回到狼居胥峰,我无颜面对那样的落日。可是现在,有了时空机器,我第一次有了原谅自己的勇气。我想带他去被我深藏在过去的地方,即使菲菲鲁不再回来,我也可以真心忏悔并得到宽恕,然后从头再来。”



我一动不动地僵在椅子里,酒汁在舌尖上无声地回转着。事情原本就该这样。我早就说过没有谁会回来报仇。我回来只是因为不想看见曾经的苏格拉底变成后来的东方不败。在游戏中,后者或想成为后者的人太多太多,而前者,我只见过一个。



“可是我又错了。先是想错了,接着又做错了。我认为时空机器很像从前的自己,我错了。我从来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毫不妥协和极度自信。这种人我以前只见过一个,菲菲鲁。他吸引我的理由跟菲菲是一样的,我早该想到他们其实是同一个人!



“我无数次想像过再次见到菲菲的情景,在想像中她有时责骂我,有时安慰我,而我每次都在求她原谅,对不起这句话我在心中对她说过几万万次。可是我没想到,当她真的回来的时候,我却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说。我又开始恨她!



“我恨她是因为她居然就是时空机器,那个洞悉我的全部丑恶和软弱的人。我想起他亲身参加我的婚礼,看到我在婚礼上对另一个女孩子说我爱菲菲;为了杀人,他一次又一次撕开我的内心,使我无处遁逃;在我亲手建立的帝国倒塌之后,他也看到我几乎丧失自信和尊严。我一想到这些就受不了。菲菲鲁可以恨我、唾弃我,但我受不了她鄙视我。在那几天的时间里我受尽了遗弃和鄙视,因为有时空机器的支撑,我都可以视若不见;我有勇气对抗所有的人,可是唯有他是不行的,我不能忍受他居高临下地看我!



“爱和恨真的只差一步。我又昏了头。我觉得他一直都在捉弄我,嘲笑我,站在高处看我像个小丑一样乱扑腾。也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他还是那样,一切都照自己想的去做,所有的道理在他那边都说得通,可他就是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不知道更恨谁,是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其实我最恨的是我自己!一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喜欢到毫无自我,我恨死我自己!



“我虽然恨他,却决没有想过再次杀掉他,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只是想像在大街一样从背后追上去,抓住他,强迫他停下来。我忘掉了那是游戏。在游戏中,只要在对方身上点击一下就是攻击。结果我的动作变成向他猛刺了一剑。我不敢想像当时他会怎么想,我自己先吓傻了。我应该马上道歉,可是我什么也来不及做。因为来不及补血,他立刻就被飞猫杀死了。



“看到他倒下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又做了无可挽回的事。我知道时空机器也会像菲菲鲁一样消失掉,一去不回头。我大叫对不起,请他留下。直到他消失很久,我还在不停地说对不起。



“后来我一个人走上山顶。山顶的景色还和从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人间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我哭了。这个时候原本应该还有一个人站在我身边,他叫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都没有关系,他嘲笑我或捉弄我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他在身边就足够了。我总是太过执着于细微末节,为此毁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在他停顿的时候,我才发现背景音乐已经换成了另一首歌。



……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TOP

第十一章



灯火阑珊领着我转进了大厅一角的一间小屋,站在一口大箱子前拼命倒腾。白费了半天劲之后又气得破口大骂。大箱子是总坛里的储物空间,以前红名之狼在里面存了不少装备和武器。灯火阑珊本想找点好东西,可现在这口箱子也打不开了。

[灯火阑珊]妈的,全给那帮不要脸的GM贪污了!



面目狰狞的护坛兽不断从各个方向钻出来,就连平时它们决不进入的房间也照闯不误;我们只有凭借熟悉地形与房屋结构拼命跟它们周旋。好在游戏的AI系统还不是那么精明,神兽够凶却也够蠢,只要我们往柱子、栏杆或墙壁背后一躲,它们就只会对着墙壁柱子迎头乱撞,我们躲在后面放的冷箭也照单全收。总的来说我们干得还不错,就这么不停地逃着命我居然还升了两级。



[灯火阑珊]哈,今天才发现这里还是个练级的好地方。也不用急着出去了,把药打光为止吧。

[时空机器]我的药早用光了,好在我可以自己补血,干脆打到死为止。

[灯火阑珊]怎么不早说,我还有!

说着他扔出来一些小红瓶和小蓝瓶,我毫不客气地全部收下。

[灯火阑珊]药用完了就冲出去,死了会掉经验值的。

[时空机器]一点经验值算什么?打就打个痛快。

[灯火阑珊]还真有豪情,不错不错!游戏中看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就能看出他能不能成为高手。

[时空机器]说得跟巫婆一样。

[灯火阑珊]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人吗?那时候他已必死无疑,可就是不逃走。到最后明明是我杀了他,可当时那场面怎么看都是他赢了我。妈的,够狠!

我的心蓦地一紧。他怎么会这么想?真搞不清楚他对菲菲鲁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也许爱的是菲菲鲁,恨的是我吧。

[时空机器]既然这样,那他肯定是死得其所,再无牵挂了。你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趁这机会干脆解散帮派,回头当你的散淡闲人去。

[灯火阑珊]不能解散。帮里还有你呢,解散了你怎么办?^^

[时空机器]都解散了我还能死赖着?我现在不退是觉得没那个必要。你是不是当老大当上瘾了,连个光杆司令也舍不得扔?拿我当什么挡箭牌?

沉默片刻。

[灯火阑珊]他会回来的。

[时空机器]别这么肯定。

一时间我真想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没有人会回来!菲菲鲁已经死了。时空机器不是菲菲鲁,我回来并不代表她回来。

他怎么就还不明白,网上的角色跟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呢?!





等我们发现的时候,威虎厅的人已经冲进了大厅。以前没听说过这个威虎厅,可能是改版后刚刚成立的新帮派。从冲进来的那些人看,里面高手不少。他们一发现我们就围了上来,连神兽也不顾,只追着我们杀。灯火阑珊连说了几声“井水不犯河水,让我们走。”那帮人却根本不理,围上来照头就砍。我是蓝名,那些人刚开始对我还有点畏手畏脚,可是看到在我掩护下灯火阑珊接连杀死了他们两个人之后就再不手软。“先解决这个杂种药师,大不了老子也去寺庙蹲几天!”我们只能向更深处逃去,借着地形和神兽好容易摆脱了这群人。



[灯火阑珊]只能用死遁了。

死遁,指被怪物杀死后回到复活点。很多人在被追杀的时候都用这招逃走,免得被人杀死了损失装备。

[时空机器]我不逃!待会儿谁敢碰我我就砍谁,反正今天不死不算完。

[灯火阑珊]你想变红名啊?

[时空机器]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都不怕我还怕什么?

[灯火阑珊]算了,跟这种人打有什么意思?还是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时空机器]要去你自己去,我决不逃走。

[灯火阑珊]我知道为什么老觉得你能成为高手了,发起狠来真够凶。^^可是我不想你变成红名。

[时空机器]我也不想,可是我更不想当一只任人宰割的肥猪!

[灯火阑珊]如果是我不想打了呢?我杀够了,也被杀够了。还是走吧。

[时空机器]你为什么不想?你只会乱杀人不会正当防卫的吗?

这一刻我意识到,对于帮派被灭一事,他远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轻松。这是必然。古往今来,无数的军队统帅、舰队司令在自己的队伍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刻都选择了自尽。也许当初建立红名之狼只是一种无奈,可是为此花费掉的大量时间和心血,却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况且他还有过建立新秩序的远大梦想。

[时空机器]不要逃,不要让那些信赖过你的人失望,也不要让那些死在你手里的人失望。你不是想要个痛痛快快的死吗?

威虎厅的人马又逼到了眼前。

[灯火阑珊]好,我们复活点见!







等我从复活点钻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红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次的红名反而让我有几分得意,至少我没有白死,还拉了几个垫背的。这回可好,前门赶走了狼,后门迎来了虎。我倒想看看游戏商还要怎么折腾,那些蓝名勇士又会作何感想。

把游戏弄得一团糟的决不仅仅是某一个帮派或某几个网络流氓。指望借游戏商的上帝之手来维持良好的游戏秩序是最懦弱和不切实际的。



我在复活点等了大约十分钟,其间有好几个威虎厅的人也从复活点钻出来,其中的两个人还追着我杀,第一个被我躲过去了,第二个则被我干净利落地杀掉了。灯火阑珊也总算从复活点钻了出来。

[灯火阑珊]痛快痛快,杀得痛快,死得也痛快。我最后还预祝他们攻坛成功呢。

[时空机器]好!

他面对我站了一会儿,忽然说道:

[灯火阑珊]真可惜。

我想他指的是我的红名。

[时空机器]没事,不是还有寺庙吗?

[灯火阑珊]那也可惜。

[时空机器]一点都不可惜,就算没有寺庙也不可惜。

我不想变红名,但我不怕变红名。我决不会被任何东西牵住手脚。至于那个可笑的寺庙,我是不会去的。很多东西正是因为不能从头来过才显得弥足珍贵。在以前,变成红名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每个人都明白自己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而现在,红蓝名之间的转换如同儿戏。我敢断言,寺庙一开,游戏中的PK只会更多。



就在复活点上,灯火阑珊解散了红名之狼。

[灯火阑珊]现在真是无债一身轻啊。







“跟我去狼居胥峰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脏都要从嘴里跳了出来。太好了,去他妈的江湖风雨、去他妈的是非恩仇,闹来闹去全都是一帮疯子白痴神经病,全都给我闪边去。虽然凭我自己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登上峰顶,可是有灯火阑珊在呀。那一天和他并排站在峰顶看到的日落,是印在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狼居胥峰,落日中唯一的一片净土,我无法忘怀的地方。就是为了再看一眼那个地方我才会回来,那里是我的家。



我们回城买了大量的水果和药瓶。城里虽然不允许PK,可是就有那么一群人从城里开始就一直跟踪我们,一出城门就抄着家伙招呼上来。不过灯火阑珊加上我也不是菜鸟,我们联手很快就打发掉了第一拨嗡嗡乱叫的苍蝇。可是还没算完,现在的落日中到处都是正义之士,天罗地网,防不胜防。马上又一拨人向我们追过来。



[灯火阑珊]你还有兴趣打吗?

[时空机器]算了,开溜!

[灯火阑珊]你不是不喜欢逃跑吗?

[时空机器]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赶路要紧,理他们呢!

看来灯火阑珊也正有此意,我一说开溜,他立马抢先窜出去老远。跑出去了似乎又觉得不好意思,站定下来边等我边说:

[灯火阑珊]你这人真有意思,说打也是你,说逃也是你,拿我开涮哪?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时空机器]哈,想打就打,想逃就逃。对着前老大发号施令的感觉真TM爽。

[灯火阑珊]你丫几时把我当过老大!



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快乐的逃命了,我们在向狼居胥飞奔。这些日子以来,所有郁结在心中挥之不去的烦恼都随着耳旁掠过的阵阵风声,被抛弃在我们经过的路上,抛弃在我再也不会回头看上一眼的脑后。在这一刻,我不是菲菲鲁,也不是时空机器,甚至不是游戏玩家,我只是一个奔跑在回家归途上的快乐的人。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找到一个洗尽尘埃荡涤心灵的地方,尽管我的那个地方只是游戏中的一座山峰。



我终于可以无牵无挂地离开这个游戏,只要能再看一眼那落日照亮的壮丽天空。在那里,灯火阑珊也应该可以得到最终的解脱。



一直以来,我都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我曾经是菲菲鲁,但是那个时机一直没有到来。现在,我决定彻底放弃这个念头。网上游戏中的萍水相逢,我是谁,或者我曾经是谁,都无所谓。我们将一起在狼居胥峰顶看最后的日落,然后挥挥手,永远地说声再见。人生中的一段小小轮回终于要走到圆满的尽头。



很快我们就到了山脚下。







[灯火阑珊]这条路很险,你一定要跟紧了。

[时空机器]是!

[灯火阑珊]不过这里也最安全,因为不会有人追杀。

[时空机器]嗯。

我心里直好笑,这一点我比你要清楚得多。

[灯火阑珊]药要省着点用,否则到不了山顶你就完了。

[时空机器]真罗嗦,还走不走哇?

灯火阑珊气得向我扬了扬手,终于闭上嘴不说话了。



山路还是那么安静和美丽,林中的翠鸟也照样时不时钻出来在我们身上狠狠地啄上一口。当然这些翠鸟还只是些小打小闹的角色,靠近山顶的地方,有大量的豹头飞猫,隔着老远就向你射飞弹,还有一条坚硬无比的铁尾巴,尾风所过之处,决无活口。即使我是菲菲鲁的时候,也只能靠着不停地躲闪,并抢在它两次甩尾的间隙里砍死它。



很快我们就遇上了这些飞猫。灯火阑珊还不要紧,可我只要被飞猫射中一次就要损失掉近80%的血量,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紧贴着岩壁慢慢移动,确保背后不被袭击。很快灯火阑珊也学着我的样子跟飞猫周旋。就这样一步一挨地来到了岔路口。这个路口总是一下子冒出四只飞猫,是一路上最险的地方。不过这些飞猫也有个好习惯,只要在岩石上撞上七八回就会脑袋发晕,自动向山下飞去。我每次都钻进一条大岩缝里面,虽然飞猫还是能够找到我,但却不能每次都准确地击中藏身于缝隙中的我,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撞到岩壁上,而且它们还不能对着岩缝来它的飞猫大甩尾。所以只要我挨住少数的几次攻击,等飞猫撞晕了头飞到山下去的时候就可以溜之大吉。



对付飞猫的这套办法灯火阑珊显然还没有摸透。本指望这次由他照顾我,现在却仍旧是我照顾他,在我的带领下两人一起挤进了岩缝。

我躲在灯火阑珊身后,看着四只飞猫轮番往岩石上撞,一只接一只地掉到山下,乐得都快笑出声来了。尽管灯火阑珊站在靠外的位置挨了几下,可是我们准备了充足的水果和血瓶,所以无惊亦无险。



等到第四只飞猫掉下去以后我们终于钻了出来。我拔腿就往山顶跑。灯火阑珊却站着不动。这小子发的什么愣,我急了,冲他大叫――

[时空机器]快跑啊,再不走一会儿又出来四个!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完了。我居然知道一会儿还要出来四个。



第十一章完





第十二章



[时空机器]快走哇!在这种地方发什么呆?

我有点急,飞猫出没之地实在不是个适合发呆的好地方。天大的事到了山顶再说也不迟啊。

灯火阑珊呆站了一会儿,忽然径自走到路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灯火阑珊]走哪儿去啊?我早就走投无路了。

我楞住了,想不到他会这样说。一时间却也找不到别的话头。

[时空机器]去上山顶啊!刚才不是你说的要上狼居胥峰的吗?



[灯火阑珊]你对这里还真是熟悉呀,就像我熟悉安城外面的总坛一样。

[灯火阑珊]太有意思了。这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管这地方叫狼居胥。今天居然冒出了第三个。

我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没有按动任何一键,两眼紧盯着灯火阑珊。不用玩推理的那套,我根本就没有掩饰或狡辩的意思。穿帮就穿帮,虽然很意外,却也很自然。

[灯火阑珊]我早就知道有人会回来,却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回来。我离高手,永远差一步。

[灯火阑珊]我以前问过时空机器的名字有什么特别意义。我还以为我可以借着时空机器回到过去,却没发现其实是有人坐着它悄悄来到现在。

[灯火阑珊]真好笑,也不知道是你太聪明还是我太傻。我就说呢,像我这种众叛亲离、穷途末路之人还有朋友生死相随,我哪来这份造化?

[灯火阑珊]你等这一天很久了吧?在一边冷眼看着过去的仇家丑态百出、垂死挣扎,再装出一副救难者的派头,很爽是不是?

我不得不打断他。

[时空机器]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



[灯火阑珊]当然没意思,我有什么意思?我永远都只有给你拎包、被你冷笑的份儿。你扮女人我为你失魂落魄,你变成男人我还是为你颠三倒四;你NB的时候我被你收拾,你变成新人当了我的手下我还是被你教训。我被你杀无怨无悔,我杀你一次就悔得天崩地裂。我永远都TM是个犯贱的笨蛋!!!

[灯火阑珊]我本打算再死在你手里死一次算是赔罪,又不是没死过。可万没想到你聪明到如此地步,你太绝了!

我冷冷地看着他滔滔不绝地发泄怒气,心里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很单纯很洒脱的事,被他一说就变成那样阴暗和狭隘。此人的气量实是不敢恭维。



[时空机器]是你自己想得太绝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单纯地想回峰顶看落日。菲菲鲁已经自杀了,我只好再练一个新人回去。时空机器本来就是个新人,跟菲菲鲁没有关系。我并不是想隐瞒,只是觉得告诉你也没什么意义。

灯火阑珊腾地从草地上跳起来。

[灯火阑珊]是对你没意义还是对我没意义?还是说,我怎么想你根本就无所谓?

简直是胡搅蛮缠,我真受不了他。



[时空机器]我不想吵架。如果你觉得是我冒犯了你,那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行了吧?我只是想回山顶。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说完我掉过头去,一个人往山顶走。我走得很慢,心里希望他跟上来,可是他没有,仍然倔强地站在原地。

[时空机器]不想一起去吗?

……

[时空机器]那就继续思考你的重大意义去吧,恕不奉陪。

到此为止吧。这时的我真的觉得,以前那些事根本算不得什么,我只是想和他一起回到狼居胥的顶峰,如此而已。这么简单的愿望,他竟然都不肯成全。也好,反正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不同,我原本就打算回到山顶,看一眼最后的落日,然后永远离开这游戏。这一次走后,我决不会再回来。

背后,灯火阑珊大步地地追了上来。我没有回头。现在的我们只是偶尔同路,但决不是一道。



[灯火阑珊]你

我心里说我什么我?

[灯火阑珊]你太可恶!

话音未落,只看见我的头顶上冒出一行血红的数字,HP顿时下去了一多半。他竟然对我动手了。我转过身呆呆地看着他手里的剑型长针,他似乎也惊呆了一样,站着一动不动。两个人都没来得及说下一句话或做出进一步的动作,我的身体突然就那样软软地倒了下去。

豹头飞猫的一枚石弹准确地击中了我的后背。







我又站在网吧外面,对着乱哄哄脏兮兮的大马路抽烟。背后老板在大声叫着“网管网管”,我理都不理,眼睛瞪着被我吐出的一串串烟圈,脑袋里空空的,什么也想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我再一次下线,删人。这次删掉时空机器的时候,心里只微微酸了一下,连眼窝都没来得及热一热。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口白气哈在玻璃上,还没聚拢就散掉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倒是在下线的时候,我好像看到害死我的那个人说了句“对不起,等一下……”,我看见了却没停手。我听见自己自言自语地对着显示器骂了声:“你丫做梦去吧。”



我狠狠地摔掉烟头。就是这样。你丫做梦去吧,老子不玩了。







我不玩了,我金盆洗手了,我整天都没劲透了。可是老板却对我格外满意。积压很久的活儿在几天之中全部完成,还没怎么影响营业:配了十几台新机;加了两台集线器;一批可榨取更多剩余价值的老机为安装新的3D游戏升级了显卡和内存;坏的配件全部更换;搞定了两个以前老出问题的局域网游戏;拿到了几个新游戏的点卡代理……看来我命中注定是个做网管的料。北京的那场网吧大火也坑苦了我们,坑得最深的就是网管。现在我得每隔半小时打扫一次卫生,最重要的是每半小时给客人倒一次烟灰缸,倒烟灰的时候还要顺便给他们提供新的香烟。这帮孙子!

这么一来倒是把我给管住了,我就是再有心也玩不成了。好!



我开始有点想跳槽了。当初想在小网吧打工,冲的就是这份自由,可以边做事边玩儿。大网吧规矩大,网管上班时必须随时待命,不准自行上网。上不成网我就打不成游戏,打不成游戏岂不是要断我一条财路?现在倒好,反正到哪儿都玩不成了,不如跳槽到大网吧去,正正经经地上班。那里环境好,人手多,工作时间固定,我也不用这么累。现在这位老板实在是抠门儿,我还没说加薪的事,他就先跟我哭穷,说网吧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我正打算着给老朋友打电话呢,他倒先找上我了。



“喂,那菲菲鲁不是你的ID吗?”

“是。”

“你不是说早就删了吗?”

“是!你到底要说什么?”

“快上论坛看看去吧,有个花痴守在那里成天叫你呢,叫了有十多天了!除了你,还叫另外一个什么机器,那一位我可不认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对着手机喊了声“那神经病叫的不是我!”,赶紧关了机。TMD真像那浑蛋的作派,跟在游戏里叫菲菲鲁时玩的那手一样,一点儿不带改的。这次我可不吃你这套。

金盆洗手以来我一直有点儿不愿意看到游戏画面,这回可好,连浏览器的页面也不太敢看了。那天看到一位玩家在落日的论坛上晃荡,吓得我躲开老远。

这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我心里那个悔呀……



过了几天老朋友又打来电话。

“你还是去看看吧,他说他学也不上了,天天都在猫铃铛酒吧里面从早坐到晚。坛子上一湾子人都在劝他要以学业为重,不要搞网恋……”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找的肯定是你了!你们搞的什么名堂?怎么还有一个?三角网恋?那猫铃铛酒吧不就在你那块儿吗?我说你也是,做人妖的话怎么能够透露……”

我狠狠地挂断手机。

刚断线他又打了过来。

“你他妈敢关我的机?我好心好意跟你说一声,你要不好意思去的话哥哥替你跑一趟怎么样?我还真想看看……”

“你敢——!”

喊完这气壮如牛的一嗓子,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一阵虚脱。

当我是菲菲鲁的时候,我承认自己也在H市;当我是时空机器的时候,我说过离家不远有个叫猫铃铛的小酒吧,我喜欢那里的螺丝起子。当时他连螺丝起子是一种鸡尾酒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详细地告诉了他调制方法。

我的大脑一团混乱。







终于在一天下班之后,我走进了猫铃铛酒吧。上班的时候我悄悄溜进落日论坛。果然,灯火阑珊在那儿给我招魂呢,一天一篇。他说他现在学也不上了,每天在猫铃铛酒吧里等菲菲鲁和时空机器,从下午酒吧开门一直等到凌晨酒吧关门,一天等不到人他就一天不走。帖子底下一大堆跟帖,给他打气加油的、骂他天天叫春发神经的、苦口婆心劝他回头是岸的、还有好些人知道他就是过去红名之狼的大头目,趁机往死里糟贱他,好不热闹。我看得手脚发软,几乎连鼠标都抓不住。没办法我得去,再不去的话我的日子也没法过了。我真是没用。



我去的时候夜还不是很深,酒吧里冷冷清清的,只在窗边坐着一个很年轻很瘦削的小伙子,穿一件藏青色长风衣。我心里想那位肯定就是灯火阑珊了,不会错的。我没敢细看,只模模糊糊地感到他脸色发青,眼圈发青,胡茬子发青,棱角分明,脸部线条异常尖硬,就像是从钢铁工厂里炼出来的铁皮人。这下我心里更没底了。



我没有走过去,而是直接坐上了吧台。

“螺……啊不,皇家基尔!”

我心里直骂,妈的妈的妈的,简直是他妈一出鸿门宴!







”你也是一个人吗?”

灯火阑珊突然在我背后冒了出来,害得我一口酒呛在嗓子里,顿时咳了个翻江倒海。

调酒师慌手慌脚地给我去找纸巾。

“对不起对不起……”说着他的手就开始轻拍我的背。我全身一震,侧身就躲,一口气没接上来,差点儿又摔到地上。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调匀了呼吸,惊魂未定地责问道:“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你是不是在等人?”

“不是!”

“是这样,我一个人坐了一下午了。看你也是一个人,想找你随便聊聊。”

“聊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不认识更好,不认识的人什么话都可以说。你玩过网络游戏吗?”

调酒师站在吧台后面正好奇地打量着我们,我抓起那只细长的酒杯,一手拉住灯火阑珊。

“要聊天的话还是坐你那儿聊去吧。”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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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的结尾――

[灯火阑珊]出来见个面吧。反正,帮里面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了。

[时空机器]见面?我们不是正面对面?

[灯火阑珊]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在另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地方见面……你是你,我是我。

[时空机器]我不明白。

我明白。我的心跳的频率当当的超过了显示器的刷新率,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老板,给带一瓶纯净水。”坐在我旁边的小女生头也不回地望着疯狂刷新的QQ,一面喊道。

老板看向我们这边,却看到我苍白的望着他。

“给我带包烟。”

“你吸烟?”老板和我兄弟一场,吓了一跳。

我回过头去看我的显示器。

灯火阑珊已经打了一长串字:

我不想再在这里混下去了。

支持我在这里混的原始动力,和支持我成为恶棍的力量都已经离开了。

我很轻松。

我终于可以不练功不升级不问问题不被PK不去PK没有混战没有报复没有兄弟没有虚假的婚姻了。

你是我在这个游戏……不,这个世界中看到的最后一个人。

给我个好的死法,杀掉我。我死了,你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拿走吧。

我望着显示器半天没回话。

又一头神兽跳了出来,我手迟疑着,没有动鼠标,时空机器就那样傻傻的站在那里。

[灯火阑珊]你作死啊!

纷飞的毒针象下雨一样围绕着神兽,灯火阑珊的身影在我面前死死的挡着。但神兽不是普通的小动物,等级低下的玩家往往是被秒杀的。灯火阑珊虽然强悍,但我却看见他的身上不停的溅出血来。

[灯火阑珊]快跑!混蛋!

我站着没有动弹。

灯火阑珊已经腾不出手来说话,其实他没必要这样。象我这样的药师是攻击的首要目标,即使站着不动,那些傻瓜怪物们还是会优先攻击我。他只要稍微站开一步,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站在神兽周围攻击它,而不会受到任何反击——在我倒下之前。

可是他没有让开。他把神兽的路封得死死的。我也僵直的站着,既没有走开的意思,也没有给他加血。

时间就在这荒谬而残酷的沉默中飞快的逝去。不停的有血从他的身上流下,如果不是游戏的BUG而是在现实中的话,他流出的血应该已经布满了整个总坛。但他屹立不倒。他一定快要用光所有的药瓶。

可我还是没有动。一种说不出来的、可怕的、扭曲的力量抓住了我,我的手放在鼠标上,可是我却不能够让它动弹。

早已没有飞针,他现在在用一把长剑拼死的砍着,忽然,没有任何先兆,神兽的抓子一挥,灯火阑珊象片失去了依托的树叶,轻飘飘的倒向地面。

[灯火阑珊]真好,我做到了。

刹那间,全身所有的血液冲上了我的大脑!我的脑中嗡的狂鸣起来!仿佛我被打到,显示器……不,我的眼前一片昏暗,夹杂着血色……

我的右手终于摆脱了无法言喻的力量的控制,痉挛般的按了一下。只一下!一下子,冲到我面前的神兽就狂嚎着倒下了!

一下!

我终于明白了灯火阑珊的话。他拼尽全力,全靠自己,打倒了一只神兽!是的!是他打倒的!全部是一个人的力量!我只挥了一下手,就从他手里抢过了这荣耀!不……也许不是抢过。他是故意交给我的,因为在他的尸体旁边,落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瓶……

我的意识在麻木中发抖,过了好一阵子,才看清楚显示器上的字。

[灯火阑珊]你真棒。

[灯火阑珊]你是我们帮派里最后一个人了。而且是最厉害的。

[灯火阑珊]我很佩服你的勇气,还有你的沉默。

[灯火阑珊]你的沉默使我想起一个人,那个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努力为之奋斗的目标。

[灯火阑珊]这个游戏好象我的某一段人生。现在我倒下了,这一段人生就此告别吧。

[灯火阑珊]我们来这个游戏……不,这个世界上来,不都是为了某一个目标吗?即使很傻……我知道我很傻……不过,就算是裁缝,也有理想啊!

[灯火阑珊]跟你说这些简直象是发疯。为什么我会对一个游戏如此沉迷?为什么我会对这个世界如此沉迷?真奇怪……

[灯火阑珊]检起我的东西吧,别便宜了别人。我本来有一件稀世之宝,可惜不能给你。

显示器上,他的最后一行字跳动了很久,我依旧沉默的看着。

[灯火阑珊]我已经给了我最喜欢的人了。

我手上的烟掉落在地下。

[灯火阑珊]再见。

[时空机器]是的,再见。

[灯火阑珊]笑。冷冷的看着我死,才应该是你的风格。

[时空机器]见个面吧。

过了很久很久,我打出了这行字。我突然前所未有的希望见到这个人,这个喜欢一个虚拟的女孩子的傻瓜傻瓜傻瓜……

[灯火阑珊]我们也许相隔很远。

[时空机器]也许吧。也许近在咫尺。狼居胥峰只有那么大一块地儿。

这此轮到他沉默了。

[灯火阑珊]菲菲鲁?

[时空机器]傻瓜!

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好一阵,不是因为怕见到他,而是以为他怕见到我。我说不清这种感觉。

网吧里依旧很吵,我已经有一阵子没回来这家网吧了。老板见到我,笑眯了似的凑上来,“怎么今儿好兴致……”

“我来找人……”我探头往里看去,满屋子都是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面孔晃来晃去。

“哟,哥哥把谁瞧上了?看哪个不爽,我给你踢。”

踢就是把丫从某个局域网游戏里踢出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在激战中被一脚踢出。每当做这种事的时候,老板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天使般的笑容。

“我找个打这游戏的家伙……”

“哟,你还真能找……”老板一脸奇怪的看着我,“这两天风声紧着呢!原先在我这儿的都是群疯子,专管人砍,这两天听说给游戏公司整了,全他妈灰溜溜的打星际解晦气呢……”他伸头往里面看了半响,才指着最靠墙的位置,“去瞧瞧吧,就那小子了——一疯子,打这玩意儿不要命!刚刚还看他打呢……哟,现在没打了,出神儿,想什么呢?嘿嘿嘿……”

我离开老板,独自向浑浊的空气中挤去。身旁的爆炸声、砍杀声仿佛来自另一个不同的世界。是的,另一个世界,一个我们可以敢爱敢恨敢杀,美人淳酒,快意恩仇的世界。那个世界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谁也不在乎在那个世界的外面,英雄和美人那一张张菜色的疲乏的脸,还有他们脚下零乱的饭盒和烟头……我在这种感觉中几乎窒息,捂着嘴,直到我停在那个人的面前。

“灯火阑珊?”我问。

那个看上去几个月没有洗过的脑袋动了动,终于转过来看着我。那双眼睛迷茫昏暗,有如从另一个世界转生过来的鬼魂。

看样子他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却很熟悉的看了看我,然后转过头去,只向我摆摆手,“再……再给我加一晚上……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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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就·是·脏·猪!!!!!!!!!!!!!!!!!!!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只需要你修饰过的美丽而不需要了解真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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