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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7-24 15:16
| 只看该作者
1,想办法离开那里
2,想办法同流合污或者说适应社会
3,啥也别想,混吃等死。或者说,期待英明的政府去解决,反正个人也无能为力,就相信党相信国家吧。
上面是我知道的合法的手段。其他截富济贫替天行道揭竿而起等等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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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我认为中学时学的那什么“按劳分配”严重欺骗了社会主义好青年的感情。
譬如我如果有那么一两套房子,出租出去自己安安稳稳做寓公,“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同样能获得收入”。
(当然做房东多少也要做点事情譬如收收帐抄抄水电费或许还要检修下房子家具什么的,而且好像国内还要缴特别的税。个人感觉和以前的地主一个性质,当然我认为这种形式没问题,地主是完全正当的,我们伟大的党当年做的事情比较不厚道。)
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即使不劳动也是可以比大多数无产者获得更多财富的。同样的,有广阔人脉的当权者的子弟后人也比普通人有优势,城市的居民比农村子弟机会多。个人的奋斗当然值得尊敬,但那所谓“人人生而平等”绝对是荒谬的。上对下说平等,更多的是让他们安于现状不要反抗。下对上说平等,即便短时间内可能保持其理想,但时间长了基本上都是要享受身为上的不平等罢了。
虽然这些“不平等”现象我认为很正常,但我们却从小被教育说那些不是真的,感觉忑假,从国家到个人,统统的虚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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