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我本来打算与我的德国男友在中国登记结婚.可他听说在中国登记的婚姻在德国法律中是无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要想让我们的婚姻有效,我们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是否应该先在中国登记,然后再来德国认证?他现在已经准备好他的单身证明,护照,可他所在城市的民政部门说他还缺少其他材料,有哪位热心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啊?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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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ROM 于 2006-4-28 23:21 发表
本来今天是想去的,身体中招了,只能放弃......

那还能温泉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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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被你搞晕了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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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4-29 02:16 发表

啊,不是吧

被你彻底搞晕tir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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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jn4108 于 2006-4-29 02:09 发表
难道最左面的是电?

啊,不是吧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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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最左面的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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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jn4108 于 2006-4-29 01:56 发表
最左面的应该是那谁的bf

那谁?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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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左面的应该是那谁的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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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jn4108 于 2006-4-29 01:43 发表
不是说有strom吗?
难道还得去你家看?

不是里面有4个中国人么,你没看到啊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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