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收到的一封律师信

这件事情继续讨论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咱们为了版面的平静,取消置顶。

[ 本帖最后由 laoyuan 于 2006-4-13 16:02 编辑 ]
老子要当就当领袖!
http://spaces.msn.com/laoyuan919/

这对兄妹和所谓律师真没劲儿,早知今天这般缩头缩脑,当初何必恐吓他人气势汹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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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不起浪,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个中清白自己知道..反正如果是以牺牲学生前途来当赌注牟利....必遭万人唾骂..一辈子良心都要遭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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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摸划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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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到底好不好?

你们提的孙XX,到底有没有做违法的事情。或者,没有按合同,协议办事。
我得到的信息是,
德国外交部告戒广大中国学生,小心中介,有事情找APS。
中国外交部和教育部也有类似警告和规定。
关于,法律问题,德国媒体还说中国有间谍,偷技术。
我听说有专门办武汉人的黑中介,不是他们吧。要有真凭实据。
不能,乱指名,诬陷人。
钦赐配刀着黄马褂赏戴双眼花翎一品大学士尚书房军机处行走轻车都尉世职封三等忠襄伯并赏用紫韁加太子太保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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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剑茫然兄:
   小弟佩服。。言论针针见血,拔剑 如闪电,不怕强权,敢言分析。。建议提名wuppertal年度风云人物,哈哈我们wuppertal学生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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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论坛人气最旺的主题“我今天收到的一封律师函”被公开过的信件是我受委托撰写发送给斑竹的。对于斑竹公开发表信件并开辟这个讨论主题,我和委托人多次发信给斑竹,反对他这种不法的行为,要求他彻底消除影响:
尊重通信秘密是起码的文明及法律准则。普通律师不是公众人物或公务人员,律师写的信不是公开信,尤其是在受私人委托反映涉及名誉的比较敏感的信函,无论从文明准则上还是从法律上都不能公开发表。斑竹更毫无保留地公开了我和委托人的真实姓名、职业甚至地址、电话、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这本身还是违背网络文明及法规的。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后果是破坏了公平讨论的基础,真实身份的人怎么与虚拟身份的众人公平讨论?
我深知,大多数参加讨论的网友没想过这个起源,没有恶意,只有才华横溢。虚拟空间无限大,话题无限多,请考虑将你们的才华用于文明的主题下,请和同样虚拟的人讨论。对于已经发表的针对真实个人的激烈批评,请考虑删除。
我们不再参与这个起源就不文明不合法的讨论。如果有人反驳本声明,我们提前恭喜他的完胜.
law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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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轻尘轩 于 2006-4-6 20:45 发表
我们现在所讨论主题的起因是一个涉嫌对我进行名誉侵害的帖子。现在发贴人已经致歉,并撤下了帖子。就此我和他两人之间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所以我已撤下我因此发表的三封帖子。请各位参与讨论者自觉删除在自己言论 ...


话是你说出来的
你想不说了别人引用了都必须要撤?
你以为你是谁啊?少在这里打着法律的旗号来恶心人
事都完了 该赚你的钱赚你的钱去 如果还有人愿意给你送的话
祝你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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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没理都不饶人,服了。
如当事者继续骚扰本人,我也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老子要当就当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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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doenerfei 的帖子

我们现在所讨论主题的起因是一个涉嫌对我进行名誉侵害的帖子。现在发贴人已经致歉,并撤下了帖子。就此我和他两人之间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所以我已撤下我因此发表的三封帖子。请各位参与讨论者自觉删除在自己言论中引用的我所发帖子及我的律师信件内容、以及对我个人及家人进行点评的内容。

对于继续侵犯我们人身权利的行为,我们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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