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私盐 如今的盗版zz

作者:班布尔汗 提交日期:2006-2-3 14:29:00
   别的城市新年的书摊上有没有“新气象”,我不得而知。总之自己住处不远的书摊上,却没有多少新的感觉,去年畅销的书,今年仍然摆在那里,而且仍然是盗版的。
   买盗版等与协助拦路抢劫,这个道理也是懂的,但有时候大部头的书,正版的价格高得吓人,而又想看,就只能硬着头皮做盗版商的“从犯”。
   人要有精神和物质两种食粮才能活得舒服,活得像个人。而人这种动物是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前进到这一步了,就断不能退回去。不会看书,不知道看书好处的时候,有没有书都无所谓,而一旦喜欢了,不看就会难受。就如原始人不知道要吃盐,吃盐会不舒服,《鲁宾逊漂流记》里,鲁宾逊为了教“星期五”吃盐,费了不少劲。而一旦知道吃盐了,不吃盐便会出大问题,最起码是干什么都没力气了。
   当年,中国著名的盐业专卖,弄得人们买私盐的时候也要有现在买盗版时的犯罪感,可也得买啊,官盐虽然合法,买官盐虽然还“有利于国家建设”,但老百姓实在是负担不起。盐是必需品,不是燕窝鱼翅之类偶尔一次狠狠心摆个阔,那是天天要用的。何况,盐业专卖得来的天文数字般地银子,也没多少是能够为百姓们搞建设的。
   自从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盐,这个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便成了政府的“利税大户”。不过,中唐以前,由于盐利尚未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所以私盐的问题还不严重。但中唐以后,私盐官盐的问题就逐渐的和现在的正版盗版一样,水火不容了。
   中唐以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均田制”瓦解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得到迅速发展,此前只问身丁不问资产的“租庸调法”也随着国有土地制度的破坏而丧失了它存在的理由,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按田亩、资产征税的“两税法”。它的实施使原来国家田亩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地主手中,使国家的田赋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大为减少。
   于是,国家便凭借专制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和控制,禁止私人自由经营,其中尤以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的控制最为严格。自西汉以来时兴时废的对食盐的禁榷,至唐中叶以后便在制度上日趋严密和完备。唐后期食盐专卖的结果,使得盐利在当时的国家财政结构中比例大增,地位越来越重要,到唐代宗大历末,“天下之赋,盐利居半”。盐利成为唐后期专制统治的重要财政支柱。政府对于盐的垄断,使得盐的价格经常暴涨。以唐代为例,“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至第五琦变更盐法,盐价每斗更猛增至110钱,普通民户很难购食。再加上因为盐是必需品而产生的高额利润,私盐也就泛滥开来。经过五代、宋、元、明各朝,私盐愈演愈烈,到清朝达到高峰,到了“其种类之多,规模之大,区域之广,危害之烈,第积历代盐弊渊薮”。
   作为人物质食粮重要组成部分的盐,在政府的垄断经营之下。盐的零售价格要高于盐的原产地十几倍乃至几十倍,这高出来的部分,有各种名目繁多的盐税,有支持庞大盐政的各种开销,有盐商对于官员的巴结孝敬。为了避免这些支出而进行私盐走私的私盐贩子们,虽然属于典型的“挖社会主义墙角”,却很受百姓们的欢迎,因为毕竟经他们的盐要比官盐便宜得多,供应的也及时的多。据专家估计,清朝4亿多人口的食盐,有一半是来自私盐。
   同类而论,我们现在的盗版,确实是让中国丢尽了脸面,也确实有着消磨民族创造力的可怕作用。法律的打击也在逐渐加大力度,然而效果如何是众所周知的,老百姓对盗版的态度,颇和当年对私盐的态度相似。而两者泛滥的原因,又何尝不相似呢?
   当年盐业政府垄断,现在出版业也是政府垄断。
   中国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是在中国的一党专政体制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这种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执政党和政府对意识形态的绝对控制,中国出版业的根本目的不是为民众提供一个自由表达思想的手段,它也不是单纯让出版商谋取盈利的经济产业,政府和执政党仍然把它当作一个向民众提供“教育、娱乐和传递信息”的意识形态工具,要求它发挥“党的喉舌”之作用。
   8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虽然已把出版社的定位从“宣传部门”改为“事业单位、企业式管理”,较之过去略有进步,但作为“事业单位”的出版机构仍然要参照政府部门建制,接受主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其主要人事任命仍然由执政党控制,部份经费则仍然依赖财政拨款;而所谓的“企业式管理”,其实仅仅意味着出版社要按照企业的运作方式来经营和管理,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出版物的品种数量,要象企业那样交税。事实上,现在每个出版社的出书范围仍要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具体规定,新书出版之前要先将选题上报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和出版社所在地的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若涉及新闻出版总署认为是重要的选题,还要直接上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这样的控制之下,新闻出版单位的成立要经过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严格的审查特许;在此之外,已经成立的出版部门出版的每一个出版物在事前按计划审批数量,其典型表现就是书号的发放——这与当年盐引(领取和销售盐的凭证)的发放极为相似。此后,对准备出版的每一件作品除出版单位审稿以外,还要经过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实体审查。
   这些过程,就已经耗费了大量的金钱、时间,而进入正常渠道后,还有大量的花销:
   出版社出版一本出版物,要付稿费给作者,付编辑费给编辑,付印刷费给印刷企业,书印好后,出版社以书价的6折或6.5折拿给书店及直销商,书店和直销商又以7折或7.5折批发出去,各个环节的国家税收加起来是书价的33%。一本正版书出来后,卖到6折或6.5折只能算是微利经营,这还通常是一般的纸张,如果是质量好一点的图书,成本还要提高。
   这样一来,一本中档的图书,动辄就要二、三十元,一本高档点的书,动辄就要上百元,那就不奇怪了。
   而盗版图书就省去了许多的环节,只要一个母本加上印刷成本即可。盗版商以2.5折或3折批发出去都有暴利可图。而这样,作为普遍收入较低的中国人来说,要么就不看书,要么就买盗版。要他们咬着牙买正版,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了。
   私盐问题,中国古代历朝都没有解决,严刑酷法也不能奏效,原因就在于政府垄断,垄断就必然没有市场意识,于是便成暴利,苦的是百姓。现在的盗版,人们总说惩罚力度不够,其实不然,当年的历朝政府对于私盐贩子的惩罚是杀头都算轻的,也没见私盐减少。政府不放弃对于出版业的控制与垄断,出版物都成了奢侈品,老百姓为了获取精神食粮,怎么能不去买盗版?
   说中国人买盗版是素质低,是法律意识淡薄,可说是庙堂之罪,庶民承之了。
   2006年2月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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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国内允许发行的东西,还是会有很多盗版,还是会有很多人买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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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和私盐差别很大,这里放在一起比较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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