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德国这么久!你了解她么?

德国   

     德国拥有居民将近8200万人(其中730万外国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230人,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仅次于比利时、荷兰、英国和北爱尔兰。
德国的人口分布很不平均。德国统一后人口迅速增加的柏林地区目前有居民430多万人。在城市犬牙交错,没有明确界线的莱茵河和鲁尔河畔工业区,人口超过1100万-大约每平方公里1100人。
其他的人口密集地区是法兰克福、威斯巴登和美因兹等大城市所在的莱茵-美因地区、曼海姆和路德维希港所在的莱茵-内卡河流域的工业地区、以斯图加特为中心的经济区以及不来梅、德累斯顿、汉堡、科隆、莱比锡、慕尼黑和纽伦堡/菲尔特等城市的附属区。
此外,也有人口十分稀少的地区,例如北德低地的草原和沼泽地区、艾弗尔、巴伐利亚林区、上法耳茨、勃兰登堡边境地区以及梅克伦堡-前波莫瑞的大部分。
德国西部比东部人口密度大得多。在东部,不到德国居民总数五分之一(1550万人)的人口生活在大约30%的土地面积上。人口在300000以上的20个城市中有两个在德国东部。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几乎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84个大城市里(10万居民以上)。这相当于2600万人。而大多数人住在农村和小城市里:将近660万人在2000人以下的居民点居住。4970万人生活在居民为2000至10万人的小城镇里。
70年代,新老联邦州的人口由于出生率下降而都有减少。德国的年出生率为10.5胎/1000人(老联邦州),尽管1996年出生人数增加,仍然是世界上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人口的增长主要是外来移民的结果。大约1300万左右被驱逐和逃亡的德国人从过去德国的东部省份和东欧来到今天德国的领土上。
直至1961年柏林墙筑起和当时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严密封锁边界之前,大批人持续不断地从东部逃至德国西部。60年代初以来,大量的外籍雇员到了联邦共和国的老联邦州。那里正在蓬勃发展的经济需要补充劳动力。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TOP

11+6+1+1

TOP

应该好好看看

TOP

好帖子,不错!!!
岁月一点一滴拾掇,用一生去衔接,尽管生活很平凡,我相信我的梦很精彩.

TOP

这样呀~~~~~~~~~~~~~~~~~

TOP

Vielen Dank! Damit kann ich Deutschland mehr kennen lernen!
Some dance to remember, some dance to forget......

TOP

不太了解.

TOP

楼主介绍得够详细,我再续些。。。

德国的建筑风格

在德国,教堂同各地的建筑一样,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在南德巴伐利亚地区处处可见的是清新明快的巴罗克式建筑;而在北德则多是庄重严谨哥特式建筑。各地的建筑是与其他区的文化传统密不可分的。但单就古堡教堂的建筑风格而言,除地区差异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建筑的时间差别,因为在欧洲历史发展中,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有着明显的不同,可分为罗曼式的、哥特式的、巴罗克式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主义的各种风格。建于不同时代的教堂,必然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比如地处南德巴登-符滕堡州的弗赖堡大教堂,建于1340年,是哥特时期(1200~1500年)欧洲最精湛的、最有魅力的建筑,它与科隆的圣·彼得大教堂(始建于1400年)同属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这种建筑整体直线向上,塔尖直指苍穹,给人一种要摆脱尘世一切重负的感觉。罗曼式的建筑风格是外表轮廓分明,门窗和拱廊采用半圆型、桶型或交叉拱顶,给人一种厚实、坚固、稳重的感觉。塔高96.75米的施佩耶尔的纪念教堂就是德国最大的罗曼式建筑。作为巴罗克和洛可可式建筑的典型代表有班茨、埃塔尔修道院的教堂、十四圣者大教堂及施泰因嘉顿附近的维斯教堂。这种建筑外表华丽、线条曲折多变、光线阴暗光分,整体建筑给人一种气势雄伟、生机勃勃的感觉。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在波茨坦建造的“无忧宫”可称得上是洛可可式建筑的一颗明珠。

“科隆的圣·彼得大教堂(始建于1400年)属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就是我们常说的
“Dom-科隆大教堂”。曾经问过许多德国同学,是否科隆大教堂以前还有其他名称,他们却都说没有。可怜这些现代的德国人,连自己的传统文化都快淡忘了。

[ Last edited by Reinhardt on 2004-3-14 at 04:05 ]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TOP

外国人政策


外国人政策:几乎将近一半的外国人在德国至少生活了10年,30%已经在这里生活了20年或更长时间。在这里居留了至少10年的外国人中间,大约900000人年龄在25岁以下;三分之二的青少年是在这里出生的。
鉴于这个背景,德国的外国人政策的重点放在长期生活在这里的移民。这项一体化政策的中心是创造现代化的国籍法。长期以来生活在这里的外国人的一体化得到一系列措施的促进。例如有特别的语言促进计划和专为外国人设立的社会咨询。
外籍同国人的利益由联邦政府外国人事务专员负责照料。她致力于外国人政策方案的制定,解决具体问题,并为此同德国的和外国的政治家、社会伙伴代表以及其他的社会团体的代表商谈;她尤其是在涉及外国人的工作中积极活动的组织的谈话对象。外国人事务专员首先支持旨在帮助有固定住址的外籍居民的倡议。为此目的,她同原招募国的使馆保持经常联系,亲自去这些国家访问,并在当地同那里的政府代表会谈。
专员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全面地和实事求是地介绍关于外国人就业历史及其经济意义、关于德国的外国人政策的产生和发展、外国人和德国人人员方面的实际移居状况,以及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根据国际协定和声明的政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还将继续限制外国人移居此地是必要的,这也是为了在德国居住的外国人的利益和他们的一体化。1973年颁布的停止从非欧盟国家招聘雇员的规定继续保留。非法入境和就业要受到惩罚。
根据现行法律,持续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只能通过基本上在1913年的帝国法和国籍法以及1990年的外国人法中规定的入籍来获得德国国籍。外国人法关于在德国长大的年轻外国人和15年来在这里生活的外国人入籍的事实情况从1993年起被扩大为对入籍的权利。联邦政府将在其一体化政策的框架内制定一项带有为在这里出生的外国儿童获得德国国籍以及明显地简化入籍手续的新的、现代化的国籍法。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