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案宣判 打人警察被判无罪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凤凰卫视消息,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案,9月8日在美国水牛城宣布庭审结果,打人凶手洛德斯被判无罪。赵燕的律师李根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陪审团偏听偏信被告律师以反恐执法严格为由渲染的结果。李根表示,洛德斯被判无罪,只是刑事诉讼部份,对赵燕1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影响不大。

  美国水牛城西区联邦法庭在8日发布的文件中说,法庭对赵燕一案进行了听证审理,认为洛德斯无罪,但并不认为他没有过失。
对此,赵燕代表律师李根、检方代表马丁和被告律师科恩分别表示发表了不同看法。

  美国律师李根说,在此案中,当时正值美国大选最热的时候,那个星期正好是反恐黄色警戒时期,陪审团被被告律师多次反复提醒洛德斯当时在执行反恐任务。我确定,陪审团受到了当时有可能遭到恐怖袭击的影响。

  检方代表马丁表示:我不认为我们是失败的,这不是输和赢的问题,我们是代表证据。

  被告律师科恩则说,我非常高兴陪审团能够关注证据,他们达成的意见是公正的。

  赵燕的律师李根说,在听到法庭对洛德斯的判决后,赵燕表示失望,但她认为她已经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目前不愿再面对每媒体。

  李根律师楼中国部主管孙澜涛认为,洛德斯被判无罪是上帝保佑他,如果判他有罪,无疑将对赵燕的民事诉讼有利。总的来说,判洛德斯无罪并不影响赵燕一案的民事索赔。
以美食抵制秋天的伤感!!!
Share |
Share

Originally posted by jiejiedog at 2005-9-9 10:45 AM:
我觉得真的只是误会,就该打。
怎么不说说她在中国的真实身份呢?公费还是自费的?同行的另外两个女人呢?



呵呵,是公费滴,可你能怎么着,我们有3个代表嘛,也代表人民去旅游花钱。
被打了,我们可以利用一下国内人民向罪恶的美帝国施压呀,你说会赔500万美金吗?
︿︿︿★ {/-●●-\} ( (oo) ) ︶︶︶

TOP

我觉得真的只是误会,就该打。
怎么不说说她在中国的真实身份呢?公费还是自费的?同行的另外两个女人呢?

TOP

其实怎么都觉得是一种悲哀。。。
霸道的国家,只是好奇是不是这个霸王对待任何人都一样。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TOP

专家称“五不该”导致赵燕在美国被殴案败诉




  今晨5时记者得到消息,赵燕案于美国时间9日宣判,12名陪审团员一致认为美国打人者洛德斯无罪,对此结果,赵燕表示失望。


  上午最新 赵燕称要上诉


  据了解,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找出了很多疑点,其中最重要的是赵燕在案发时,有过不当举动,比如手伸进提包等,这些疑点直接导致打人者洛德斯的无罪审判。但据赵燕律师孙澜涛表示,刑事判决的结果不会对稍后要进行的民事起诉产生影响,而本次庭审过程中的证据还可为今后民事诉讼所采用。另外,孙澜涛表示,民事诉讼胜利的希望可能会更大。目前仍在纽约的赵燕对此结果感到失望,但她表示,自己将在近期内提起民事诉讼,但具体日期尚未公布。


  赵燕为什么会输


  法律专家列举赵燕“五不该”


  今天早晨,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中西比较法教授王威,他就赵燕在案件发生时和法庭上的一些不当表现,分析了赵燕败诉的原因。

  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在走出国门前,国人除了应知晓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外,更应补充一些中西方法律差异的知识。本次赵燕被打但仍然败诉,与这些知识的欠缺是脱不开干系的。


  1 当时不该手掏包


  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一再地强调,洛德斯的所有做法,均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大原因就是赵燕在案发时的不当表现。


  几位证人及洛德斯本人都证实,当时在美国国土资源部警察叫“别动”时,赵燕的第一反应是“手掏包”,“在那种紧张的时刻,我们很难弄明白,赵燕把手伸进包里到底是想干什么”,洛德斯当时讲。


  王威告诉记者,美国的治安法条例与中国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别动”一词的含义,美国法中的别动就是不要有一切动作,包括手、语言、身体各个部位,哪怕动一下手指都会被认为是要采取行动、抵抗被捕,警察可以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开枪直接击毙嫌疑人。


  在中国,别动的意思就是不要再跑了,当赵燕被美国警察命令“别动”时,虽然马上就站住,第一反应却是把手放进包内,掏自己的护照。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警察的殴打、喷辣椒水的行动就被认为是在履行公务,属正当范围。


  2 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在国外,一些场合即使不作说明,闲杂人也是不得入内的,而国外这样的场合一般并不加以特别说明,全靠“自觉”。


  被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一再说明,赵燕当时未经允许就进入了美国国土资源部设在美加边境上的办公室,并向内探头张望,此时两位警察刚刚抓捕到一名携毒人员,又看到了向内张望的赵燕,就跑出去实施抓捕,再加上赵燕的不当举动,这一系列做法符合逻辑。辩护律师紧紧抓住这一点,指出洛德斯是在执行公务,并没有不当举动。


  “在国外,除了不知道的地方不要随便进入外,与自己无关的事也不要参与,比如街上有人打架,围观就是不当举动。因为警察赶到后,为了调查,很有可能把所有在场人员全部带回警察局询问,如果你有不诚信记录,警察甚至可能认为你涉案。”王威告诉记者。


  因此,在出国前,了解所到国的法律是很必要的。


  3 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赵燕的签证本身就非法,这一点在当时引起了陪审团及法官不小的震动。


  赵燕所持的是商务签证,目的是赴美商务考察,但在美国的活动却是办木材加工厂,超出了签证规定的范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赵燕的身份已经构成了非法。


  王威告诉记者,实际上,被告律师指出赵燕身份非法用意是在让陪审团相信,赵燕有极大的不良信用表现,这大大削弱了赵燕的证词分量。


  “在美国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团除了对证词本身正确性进行判断外,更注意的是证人本身的信用记录,而这些信用记录则全部来自细节”


  而在中国法庭上,即使证人有不诚信记录,法庭上也不会当作重要证据指出。


  因此,当赵燕被指签证非法后,陪审团当即表现了“相当的惊讶”。


  4 当庭痛哭表现不当


  王威告诉记者,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上,当庭的情感流露都是不理智的做法。


  在中国,法官只考虑证词及证据,证人、原告或被告的陈述,只是起到说出证词、提供证据的作用,感情的流露不会起任何作用。而在美国,这一点体现得就更明显,而陪审团的存在又为“当庭痛哭”加上了不确定性。


  “在那里痛哭流涕,可能会得到很多陪审团的同情,但他们没有证据就没法支持你,因此这种同情起不到效果,但很可能会有少数陪审员认为,你的哭是在夸大,有另外目的,反而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王威告诉记者。


  在法庭上,赵燕在自己的陈述时间内,当庭痛哭,并屡次中断了作证。而洛德斯从始至终则“正襟危坐”,陈述时没有情感因素表现。


  5 不懂法庭程序


  从赵燕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她并不了解美国法庭的审判程序,而这是语言不通外的另一个“弱势”。


  在法庭现场有个细节,赵燕的陈述完成后,在法官宣布休庭前,赵燕突然提出要再说三分钟,当即被法官制止。事后有记者问起赵燕的陈述内容,她告诉记者,“我要说,我是美国人的朋友,我是来旅游的游客,你们不该打我,不该打一个游客。”


  “在中国法庭上,证人、原告或被告要求追加陈述是可以的,甚至法官有时也会要求证人追加陈述,但在美国法庭上,被告、原告双方证言时间要体现公平性,一方15分钟,另一方就只能15分钟。”王威告诉记者,其实赵燕后来公布的陈述内容,对案件判决的作用并不大。


  庭审回放 陈述事实当庭痛哭


  8月30日,赵燕出庭作证。


  当天赵燕早早坐在了听众席上等待,之后,她在翻译的陪同下进入了法官旁边的证人席上坐下。检察官马丁对赵燕进行了询问,包括赵燕来美的原因、公司情况以及去尼亚加拉瀑布的经过。说到大瀑布时,赵燕在庭上第一次哭了出来。


  说到被打的经过,赵燕陈述,自己当时只看到一名警官从玻璃门里冲出来,表情异常凶狠。我下意识想跑,但我没有跑,因为我觉得警察可能会开枪,我想我没有做什么坏事,可以向警察解释。那名警官出来之后,赵燕用简单的英语说:我从中国来,我来美国做生意,我的签证在我的包里。结果,那名警官一只手示意赵燕手不要去翻包,另一只手伸向身后,拿出一个小罐子来,突然对准她的脸部、头部、脖子猛喷。赵燕称自己当时什么也看不见了,被吓坏了,以为自己要死了,眼睛辣得无法形容。随后,就感觉到自己头部受到重击,一下子便跪在了地上,后来有人踢她的脸,再后来自己被一个人踹到腰部倒在地上。说到此时,赵燕已是泣不成声。


  赵燕说,后来她被带入一个办公室,两名女警察看她可怜,就往她脸上擦某种药水,当时头上、脸上包括鼻子全是血,但擦过药水后血不见了。


  轮到辩方律师科恩发问。科恩盯住赵燕来美的邀请函和商业签证有效期问题大作文章,甚至问了她许多关于木材湿度以及度量方式等技术术语。法官多次提醒辩方注意不要纠缠无关的问题。


  在最后被问到你认得出现在法庭上的那位打你的警官吗?赵燕再度大哭,并伸直胳膊,用手直指台下起立的洛德斯-我怎么能不认识他?!我一生都会记住他的脸!


  作者:晚报 李宁源报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