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后,父母将我们分房而睡,可是一到半夜,我还是会偷偷地溜进郁的屋子,钻进他的被窝,缠着他讲各种各样的故事给我听。郁的成绩很好,十岁的时候,他学到了第一个英语单词。黑夜里,他在我的耳边轻声地念给我听:cat,将尾音的t发得很轻促,轻轻爆破在耳边。于是,一股温热的风便吹进耳朵来,有点痒,又一点潮湿,撞在耳膜上,回应给心脏。

  我抱着郁,闭起眼睛,那是我的第一次心动。

  女孩子的心事是从十来岁开始渐渐细密起来的,我知道自己对郁的感情开始起了变化,而我的身体也起了变化。突然有一天,我呆坐在马桶上望着血迹斑斑的内裤,不知所措。我觉得自己是病了,畏惧忧虑却又不敢告诉任何人。一直到母亲在床单上发现血迹,才偷偷摸摸地塞给我一包“唯尔福”,上面有一只雀跃的小鹿,欢腾地看着我。

  从那天开始,母亲便特别留意我和郁,她开始安排将我们分别送往两个中学念书,并且一再地叮咛我,郁只是我的哥哥。而我也不再偷偷地跑进郁的屋子钻进他的被窝,相反地,我开始想见却又害怕看到他。

  上学的时候,我们走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永远遇不着。十二三岁那阵,我和郁竟然成了默于对话的兄妹,我刻意地疏远他,对话也是惜字如金的,常常一个“嗯”一个“哦”就结束了。但每个星期六,我们还会像前几年那样一起去美校学画,不拉手,只一前一后地走着,保持一定的距离,到校门口的时候,我冷冷淡淡地说:“下课后在这里等”,便心扑腾扑腾乱跳地走开。

  其实,我是多么期盼着每个星期六的到来,可又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是那么的无所谓。很多年后,当我和许或说起这段日子,才知道原来这是十来岁女孩子都会有的青春萌动期,对异性既好奇又故作矜持,特别是小时候曾经最亲密的异性,当然也包括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他喜欢戴着老式浅褐色塑料框的眼镜看书,看上去一点也不新潮。在我十三四岁迷上港台言情的时候,他曾经大发雷霆,撕掉了整整一套席绢全集,他说:“糟粕!都是糟粕!”我哭着跑上楼,“嘭”地关上房门趴在写字桌上很委屈地呜咽,我记忆里的父亲从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他往往都是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然后关爱地问一声:“眉,最近在看什么书?”

  第二天,我在房门口看到捆扎好的一套新的席绢全集。母亲告诉我,父亲的杂志社开始不做文学期刊,而转型做港台娱乐了。那天下午,我将整整一摞席绢全集丢进了垃圾桶。

  我知道父亲在他十五岁那年就跟随祖父下乡改造,整整十年都没有离开过东北农村。他和母亲是当年祖母和外祖母指腹为婚的姻缘,外祖父打通关节将父亲返调回上海后的第三年,祖父正式宣布平反,于是,我的父母便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可我一直都觉得他们并不是那么地般配,因为母亲看上去总是有咄咄逼人的强硬,这也许也和她的职业是法官有关;可父亲却往往是儒顺的,性情波动很小。十几年来,他们相敬如宾,很少会在我和郁的面前表现出亲昵的动作,却也很少争吵。

  在我的萌动期里对郁和父亲表现出来的关爱总是特别敏感,总想将一切都遮掩住不让他们知道,可我又觉得母亲会把什么事都说出去,所以每次看到郁和父亲靠近自己,我都会特别紧张,害怕他们会突然问出一些让自己无地自容的话。

  那个时候,我真切地将来月经视作是一种羞辱,心里有说不上来的难过。

  我不理睬郁的时候,他也很少会来我的房间,通常都一个人坐在写字台前画画、写作业,把门大开着,随时欢迎我进入的模样。可我只是安静地从门口走过,不断地用余光扫着他,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再给自己找个理由下楼,又一次路过他的房门口。如此往复。

  饭桌上一家人的话都很少,郁还是在每次吃完后,很有礼貌地说:“我吃完了,爸爸妈妈慢慢吃。”然后看我一眼,说:“妹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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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郁都出生在九月。小时候,我们睡同一张床,盖一条被子,手牵着手,毫无杂念地相互依靠。我知道郁经常会做同一个噩梦,梦见一只满是鲜血的手横在自己面前,手腕处是咧开嘴的伤口,血不停地从里面冒出来,流成一条河,就要将他吞没。

  每到这样的夜里,郁都会在梦里不停地抽搐,拉着我的手越来越用力,满是潮汗。突然惊醒的时候,他也不说话,只是从床上一跃而起,飞奔到写字台前打开台灯,拼命地画,想把一切都记录下来似的。他有一本厚厚的速写本,里面全是这个梦境的片断。

  郁从小就喜欢画画,因为从小他就会做那个噩梦。

  我从小就开始学画,因为从小郁就喜欢画画。

  郁是父亲下乡时老友的儿子,老友去世后,他便领养了郁,那一年,郁才两岁。可我的母亲不怎么喜欢这个孩子,虽然她从来不把任何情绪放在脸上,却还是用客气对待着,以此疏离。

  从小郁就是家里最听话的孩子,吃饭的时候从不会把筷子伸到长辈的面前夹菜,也不会像我这样让保姆端着饭碗追在身后跑。吃完饭,他会恭恭敬敬地说:“我吃完了,爸爸妈妈慢慢吃。”然后走到院子里接过保姆手上的饭碗,像长辈那般按了按我的头顶,“语重心长”地说:“妹,听话!吃饭。”

  郁叫我的时候,用上海话的“妹”,听起来就是我的名字,眉。

  我喜欢跟在郁的身后,拉他的衣角,背着画板走安福路那条狭长的马路折去静安寺看佛,再沿着华山路去美校学画。一路上我们不会像平常的小孩那样打打闹闹,奔来跑去,只是一前一后地走着,寸步不离。有时他会突然回头来看看我,眯起眼睛问:“妹,铅笔带好了伐?”我就眨吧眨吧眼睛,存心摇头。刚开始的时候,郁会认真地在自己的画板里抽一支铅笔出来递给我。后来,他料准了我又在撒谎逗他,便只在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然后伸出手来按我的头顶,学大人的模样教训道:“小姑娘,不要撒谎!”

  “遵命!”我学着电视机里演员的模样,做出一个肃立的姿势。一时间,两个人都“咯咯咯”地站在路边傻笑起来。那是学画路上常有的“游戏”。

  平时,我们也会在自家的院子里玩各种游戏,扮演电视机里人物的样子。小时候我们最喜欢演的就是《恐龙特级克赛号》,郁做克塞,我就是尔他夏公主。大家一起高喊:“一级准备,二级准备……发射!”每当尔他夏公主面临危难的时候,克塞都会及时出现,除妖降魔。

  所以从小,郁就是我的克塞,尔他夏公主最最信赖依恋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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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九月生的孩子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生命里第一个意识的场景:

  一个穿开裆裤露出两瓣粉红色屁股的小男孩在我的视线里四处乱窜,
他东跑西跑,虽然磕磕碰碰的,可嘴里还在自顾自地叫着,快乐得不得了。跑累了,他就站到床边,转动着眼珠子将脸靠过来,然后伸出肉嘟嘟的手指捏我的脸蛋,再蹒跚地跑开。等他跑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面拨浪鼓,来回摇动,他踉踉跄跄地叫道:“妹——妹!”

  懂得认人叫人后,我知道这个小男孩叫郁,他是我的哥哥。

  我的家在闹中取静的安福路中段,独立的一幢小洋房里,一共两层,楼下的客厅很大。院子里是父亲种的君子兰,它们孤独地挺着腰肢在季节适当的时候冒出新鲜的花骨朵,一副姿然清肃的模样。院子的地面是老上海惯有的水门汀,几十年前用正宗飘洋过海而来的水泥铺成,不会开裂,刷得平平整整,在边角落里有一排挺括的洋文,是原来房子主人的名字。解放后房子划归国家所有,上下楼隔层分给了刚从部队退下来的两个南下干部:一个是我的祖父,另一个便是我的外祖父。

  我只从相片上见过老人的模样,慈祥的,舒服地靠在躺椅上,面对面地看书。他们的头顶上悬着北方人最喜欢的鸟笼,里面有一只青瓷的小水盅,场景很闲适,有那个年代的朴素和温和。照片里的院子和现在没什么两样,父亲说,最早的那株君子兰现在还在开花。

  父亲喜欢君子兰,他打理那些花的时候,就期盼着突然发现一枚花骨朵正藏在深绿的叶片间含苞欲放。院子墙壁上爬着一墙的忍冬,像女孩子刚烫好的头发曲卷着向四处漫开。一年四季,院子的采光都很好,通常阳光是慢慢铺进院子来的,一寸一尺地毫不蛮横,到傍晚,它又一尺一村地退去,像落潮那样。

  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附近的花鸟市场里遇到一种标名为“Golden rod”的植物,爱不释手。后来父亲便在院子里专门辟出一块小小的苗圃,让我们种满了这种翻译过来叫作“秋麒麟草”的植物,每年七八月的开花期,它们会在金色鞭子般的枝条上缀满金黄色的小花。和一旁的君子兰、忍冬遥相呼应,在上海有些潮湿的秋风里点头示意。

  父亲说,那是属于九月生的孩子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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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小别墅的时候,底楼房东家很热闹,原来是他那常年守在麒麟岛上的大哥回海岛来采购淡水和生活用品,顺便同亲人小聚一面。那男人精瘦黝黑,抽一管水烟,坐在底楼的门槛上,等侄子将十个塑料水桶灌满。他是这一带人尽皆知的麒麟岛“岛主”,听熟识房东家的村民说,为了陪伴葬在孤岛上的妻子,十五年来他没有一个夜晚离开过海那边的孤岛。而他们说麒麟岛上应该就有我要找的那种开满金黄色小花、伸展着金色鞭子般枝条的秋麒麟草,一整片地生长。

  这是我到海岛后,第一次见到这个奇怪的男人。他肃着脸用土话问侄子:“他们是谁?”可侄子没有搭理他,我也没有,倒是周乾举着已经开裂了的石膏手向他示意,而后耸耸肩若无其事地跟我上楼。没过一会儿,楼下房东的两个儿子便挑着十桶淡水和一些生活必需品随伯父去岸边,男人打着赤脚,在柔软的土地上留下并不清晰的脚印。

  有人管他叫情种,在海岛上说到爱情总有那般不自然的暧昧。

  洗完澡还来不及擦干身体,屋子里的电话便开始颤抖身体,拼命嘶叫,我粗略地用浴巾包裹了身体,拉开浴帘,却发现周乾就靠在敞开着的浴室门抽着烟。他吐出的烟圈在蒸气里变作一团团白色云雾,一直升到隔热板。我瞥了他一眼,径自走去卧室接电话。是罗慢,他在电话那头说想我,想我过去。

  “我的身体有些不方便。”我迟疑了一下,回道。可就在这个时候,浴室里传来周乾故意的大叫:“亲爱的,快来帮我洗澡!”我能想象他靠在门框上抬头大叫的模样,脸上带着得意的微笑,像三年前睡在身边对着手机亲吻那样。

  我只能潦草地挂上电话,不理会罗慢的猜忌,然后从衣橱里取出惯穿的衬衣,光着身体套上。周乾从浴室里走出来,看我一眼,尔后不经意地随手从地板上捡起一团废纸,掐掉烟头,又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可电话又响了,我伸出一只手去捂住周乾的嘴,另一只手接电话,“我有些累了,今天不想过去。”我对电话那头操生硬中文的罗慢说。

  周乾伸出舌头开始舔我的手心,一下,两下,紧紧锁住眉头,用眼睛定定地看着。我不想看这样的眼神,完全转过身去,背着他,手掌用了蛮劲狠狠地按牢他的嘴巴。

  “罗慢,过几天我再去你那儿吧。”我的语气里有不自然的央求。电话那头的罗慢并不表示异意,他略微地询问了几句关切的话,然后用‘take care’收线。

  我舒了口气,放下捂在周乾嘴上的那只手。它已经被温热的舌苔舔得湿漉漉,我皱起眉头在他的汗衫上来回摩擦掌心,去掉口水。可他却突然伸出右手来,抓住我的手腕,放到唇下轻轻点击:“眉,你怎么会在这里?刚才打电话来的是郁吗?”他看着我,不急不缓地问道。

  这是在海岛上第一次有人向我提起郁。我觉到胸口有抽搐的跳动,强而有力的节奏感。我抽掉在周乾手心里的手:“不是郁,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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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他站在安福路空大房子的门口,一脸憔悴和茫然。

  周乾随我一起回农舍的那条路似乎显得特别漫长,我们谁都不开口说话,笔直地注视着前方。他残好的右臂上挂满了塑料袋,肌肉饱满地显现出来,像一座又一座山丘,纹路里渗着细小的汗水。走了很久,他的眉头不自然地抽动一下,然后侧过脸看我,再四顾热带的田野。我的嘴唇似乎干燥地粘牢在一起,好不容易撕扯开一道口子,说:“我们似乎有三年没见了。”

  他转过头去看田里忙碌的斗笠,突然不自然地笑问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这话像是问空气里的人,又像是直奔我而来。

  田里有农忙的女人听到笑声,停下手里的活,抬起斗笠看一眼健壮且英俊只是断了条胳膊的男人,唱起海岛苗族特有的情歌,声音婉转且动听。周乾似乎和她们很熟,他侧过身子,调笑道:“阿妹好!”这声响像是风穿过芭蕉叶的身体,搔挠着田里的每一个年轻女人。可就在看到田里的姑娘们快要从口袋里掏出什么的时候,又突然用裹着石膏的左手费力地拨一下我的右肩,说:“快跑。”然后像一只成年欢快的兔子一路跑出去,我愣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不知所措。

  这个时候,田里原本可望不可及的姑娘突然跃上田埂,手里缠绕着几枚牵线槟榔一路跟跑过去,我听见周乾手里繁多的塑料袋相互摩擦发出细碎的声响,还有年轻姑娘嬉笑的追赶声。田地里的火龙果花刚刚开出骨朵,亮着最鲜艳的颜色,四处摆动。我跟不上他们嬉快的步伐,只能按照自己的节奏继续前进。不一会儿,迎面走回来嬉笑推攘着的年轻姑娘,她们似乎并没有追到周乾,可也不气恼,依旧脸若桃花般地回到田里,将眼睛藏在斗笠底下继续干活。

  风带着海水的咸味越过亚龙湾一路吹来,它停留在我的脸颊上,将一幅又一幅可以变作画的场景定格,这样的调情,对于周乾而言,驾轻就熟。我似乎一时记不得了,三年前的他是个那般风流的男人。

  他从路边的三角梅花丛里钻出来,轻佻地冲我笑,也不继续刚才的对话。我开始竭力回忆当年我们是如何就不再联络了:仿佛是突然有一天他就抽离身体,完全隔绝在我的生活之外。可我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就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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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郁也喜欢这么在我的耳边小声地说话,甚至是背诵单词,我紧紧地抱住罗慢,像是抱着郁那样。这时他会停下来,开始用嘴唇轻点我的额头、眉骨,直到眼泪。我知道这些泪水的滋味一定和我们身后浸润而来的海水毫无差异。做爱的时候,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是一种罪过,可全身心地投入,便是一种暴露。一切平常想竭力掩饰或者忘却的东西开始明晰起来,像是被海水带走岸沙后的海滩,谁曾在底下埋藏过的一切都显露无遗。

  去超市买东西,是在亚龙湾最困难的事。常常我要从田埂间穿过,走一条逶迤漫长的路穿过一段高速公路,拐几个弯,才到一爿叫做“隆家”的贩量超市。好在超市里的人不多,货架小姐往往袖手旁观地站在一边,从不来打搅购物的顾客。每次来买东西前,我都会详细地规划行走路线,然后在口袋里折叠放好一张废弃的画纸,一路走着,一路写突然想起需要买的东西。到“隆家”后,只按部就班地从货架上取下需要的日用品、画纸、食品,从不逾越。我一直以为在这个海岛上的生活可以完全吻合之前所设想的,一模一样:将这个故事画完,找到秋麒麟草,可能还会有个身体上的寄托(像是罗慢这样的人物)。可偏偏,我又遇上了周乾。

  周乾的再次出现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假如我不去“隆家”,假如他不去“隆家”,假如我们不在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去“隆家”。只是这样的“假如”都没有发生,倒是在层层货架之间,有人远远地站在那边看过来,胸前一道白色纱布,晃眼得很。他理着干净的短发,眉宇锁起来看着我,像是犹豫不决,像是被直插头颅的钉子定住,也不说话,不打招呼,看我将各种各样的零食、画笔、纸巾、洗发水撸进购物车,从身边走过。我们像是两张完全不搭界的图画,面对面地擦移过,然后再次定住。我转过身去,呆呆地看着他,他也转过身来看我,眉头突然舒展开,咧开嘴,半晌才发出声来:“眉。”

  面前的这个男人左臂上裹着石膏,斜挂在圈绕脖子的绷带里。他的皮肤还是一如既往地黝黑,鼻梁很直,在中段有一块凸骨,嘴角呈菱角形,笑起来在脸颊处会有褶皱,很男人的褶皱。我们握着购物车把手的手心里不约而同地有了汗,它们润滑在手掌和塑料把手间,不自觉地让手掌来回圈动,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的眼睛是深黑色的,单眼皮,不大不小,常常和紧锁的眉头一起成为这张脸的特色,只是里面闪现出的全是不定的神色。这种飘忽不定是流浪者才会有的无拘束,他们的模样往往很招人,看你一眼又会显出命煞的认真。我在记忆里竭力搜索有这么双眼睛的人:周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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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龙湾附近有很多新起的娱乐城,
通常包罗万象。一些表面看得,一些面子上看不得,只招揽熟客常客,心照不宣,我常常猜想罗慢经营生意的门类,这个?那个?可我从来没见过他穿西装打领带的模样,往往他只是穿着沙滩裤打赤脚便这么走出去了,可也从没旁人会投来异样的眼光。在亚龙湾,按照他的话来说,什么样的装扮都可以,除了formal。

  我们很少会像对恋人般出现在沙滩上,通常只是各走一边,像最初认识的那个午后般找个偏僻的地方躺下,晒太阳,睡觉。卖贝壳的小孩还在沙滩上忙碌地奔跑,他们手里贝壳的价钱从一开始的十块降到了八块,假期过后,亚龙湾不再熙熙攘攘,这里的一切显出应有的安适和达然。于是,我们带一两本书出来,坐在葫芦叶的太阳伞下,悠闲地扫着。罗慢的那本《哈利波特》似乎看了一整个冬天。他还贪恋上亚龙湾的椰子,口渴的时候便专门挑大个的金椰,吸光汁以后让小贩挖出里面的椰肉来津津有味地嚼着。可我不习惯那种带粉末沉淀的天然椰汁,便只喝一点冰镇的汽水消暑。在海滩上喝水的感觉不像是沙漠里饥渴后的甘露,倒像是一条忽然不小心搁浅的鱼,肌肤重新触碰到海水的滋味。安心一点听,还能听到干燥的五脏六肺“滋”地湿润的声响,我们对彼此轻笑一下,继续看书。

  有的时候,我也会给罗慢讲画里的故事,将人物虚化开来叙述,只是一对兄妹,一幢空而大的房子,还有些零散的人物。他们通常以画面的形式出现,伴随着我的回忆重新显露,我知道他也许并不能完全听懂繁复的中文,但我愿意叙述,叙述完毕便将它们写进日记里,成为一整个故事的片断。

  向来我都不喜欢太过激烈的做爱方式,也无法享受那些所谓的刺激,我的心脏一直都在不停地汇集血液。间或地,我和罗慢会在夜幕真正降临的时候带上宾馆里的毛巾毯沿海岸线走,走到最最深处,坐下,开始做爱。这是我最喜欢的方式,四周是白茫茫的细沙,黑夜,海,不停蔓延的潮水,只有在这样的夜里我才会陪罗慢一整夜,一直到天发白,海水渐渐退去。

  罗慢的呼吸声在黑夜里特别轻柔,他从不会在做爱的时候说粗话,反复轻喃的只有perfect,excellent,他把t的尾音发得很性感,在耳边轻缓地掠过。因为这样的轻柔,有的时候我竟在黑暗里以为郁的再次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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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田野风光的色彩是浓重且清晰的,海岛的女人们戴着斗笠在地里忙碌,夜晚经过田埂,偶尔也会打搅到田埂里私会的情人们。白天,我坐在近海的阳台上,画一些海景,画油在湿润的气候里干得很慢,湿湿粘粘,可一旦用挥发性强的松节油来替代的话,颜色又显淡,没了亚龙湾的神韵。所以我只能索性用素描,很是糟塌地将一切的风景变成铅笔灰,没有地平线,没有海的那边。

  罗慢始终觉得我画人物的技巧远比画景物要来得娴熟并且丰满,一天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顶威爵尔皮斯的帽子,将我拽入浴室,然后赤身裸体地跃进水里,四肢张开,只用帽子遮住下体,尔后将眼珠瞪得异常恐怖,他用英文不停地说:“画我,画我,画我。”他的身体在浴缸里微微颤动,振出一小片波纹,圈着四肢缓缓地扩张。

  我想起在哪本杂志上,曾经见过威爵尔皮斯摆过这样的姿势,异常诡异却充满力量和淫浸的优雅。可我不能画浴缸里的人,面对这样的场景,我的头脑开始嗡嗡作响,像有一辆隆隆启动的吊车悬在岸边,将郁死去的画面从海底最深处牵拉上来。那具沉入海底的尸体,慢慢浮游上来,身体肿胀,木然地看着我。我用双手捂住脸,不停地喘着粗气,感到周身的血液开始急速涌向心脏,它强而有力地跳动着,跳动着,不停地敲打胸腔,然后将回声弹向耳膜,耳朵里开始有不真切的声响。

  罗慢一脸疑惑地从水里站起,他的帽子皮奄奄地落在水里:“怎么了?”

  我捂着脸不响,只是转身离开浴室,攥紧拳头,试图让浮现出来的尸体重新沉入海底。我的后背开始有汗渗出,它们极细小的一串,一滴一滴地浸湿衬衫,风从窗口吹进来,绕进脖子里,挑衅地纠缠一番,然后湿漉漉地走开。我站到阳台上抽一根烟,竭力把视线放到最远处,那里一切平静,没有任何嘈杂声。喜来登的海景比起我那农舍果然风光百倍。

  我依靠尼古丁的心理暗示缓慢地平复下来,我心里的海面逐渐风平浪静,没有吊车,没有尸体,没有隆隆声。罗慢扎了条浴巾从屋子里走来,手里还拿着他那顶湿嗒嗒的帽子,顺手将它戴上,问道:“怎么,你不觉得我戴着它很有威爵尔皮斯的感觉吗?”我热腾腾的脑袋完全冷静下来,身体上的汗水被柔和的风完全带走,我转身看他,吐一口烟,笑而不答。

  这一次我看清他皮肤上的浅红色是微粒状的,像是皮肤底下有无数的红色小颗粒跃跃欲动,他的脸像所有犹太裔那样棱角分明,鼻子高高隆起,手指细长。这实在不像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比我还要年轻。我们开始模仿着丹尼尔和奥林在片子里嬉戏的画面开始做爱,在地毯上摆上枕头,头垂下望着镜子,我喜欢这种感觉,在镜子里和身边人交流嬉戏的感觉。

  罗慢像个英雄般的骑士,戴着他那顶着实滑稽又极具艺术感的帽子,在镜子里同我做鬼脸,我们将速度掌握到最好,不急不缓。有的时候我们会将阳台上的玻璃门打开,一边做爱一边听潮汐的声响,那优美过任何音乐。

  我从不过问罗慢身体之外的事情,一些他愿意说的,早在第一天就说得清彻;他也从不过问我身体之外的事情,一些我愿意说的,也早在那个午后交代清楚。我说我叫眉,May,24岁,插图画家。他说他叫Roman,以前叫卢圣图,现在叫罗慢,是喜来登常包房的住客,在附近的娱乐城里经营一些小生意。这样的对白,在亚龙湾的海滩上司空见惯,来此度假或者避世销难的人揭开自己的尺度到此为止。

  我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个海岛上待多久,我只想将那个郁画了开头的故事画完,它们跟着我和郁的成长行进,一张又一张,到最后,便是我离开的日子。当然,如果能够带走一株秋麒麟草,自是最好。

  白天出去写生的时候,我会借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向不同的人打听秋麒麟草,有人摇头说没听过,有人说只晓得大概的模样,却没有见过。最后有人模糊地指向海那边的小岛说,麒麟岛上好像就有秋麒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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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日子后,当我再次回忆那个午后,还是有不真实的美好在里面。我对着床上的罗慢埋怨:“没有性的睡眠是优雅的。”可他只是靠着枕头抽动嘴角的肌肉,笑,却不说话。

  我摊开速写本画起罗慢微笑的模样,在两颊上打阴影。

  这时,我才发现罗慢的皮肤是天生浅红色的,这和他是否暴露在阳光下或是于激情过后毫无关系。他的脸看上去潮红并且生涩,像一个年轻的孩子,甚至是女人——就是朱丽叶比诺什在《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里的肤色。

  虽然罗慢对于我经常将他同某个女明星联系在一起显得不以为然,但表示自己喜欢像影片里的托马斯那样被人舔胡渣,他说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一只挠痒的小猫伸出温热柔软的舌尖,轻轻掠过,在面颊上留下一丝微凉的温度。

  罗慢说前些年他去上海招staffs的时候也是冬天,城市里的风就像一长串刺骨的针子在人体内四处打孔,直到抽干最后一丝热量,才罢休地扬长而去。

  我把身体裹在被单里,将自己塑成一只蚕茧,说:“我来亚龙湾之前,上海开始下雪,可往往最冷是在融雪的时候。”我喜欢极了罗慢的比喻,只是那些用来比喻的钉子却仿佛随时还真的会从记忆里的冬天裸露出来一样,深深地钉入体内,盘踞不动地吸干热气,令人畏惧。

  我很少在罗慢这儿过夜,通常入夜后我会钻进一件套头的衬衫里,拖着拖鞋回到我租借的农舍小别墅,洗澡,上网,喝一点酒,然后写日记,最后上床睡觉。我的梦单调至极,从可以记梦开始,它便常常只安排出一种场景:电梯,永远升不到顶部也坠不到底谷的电梯。甚至有很多次,我还梦见自己乘坐在一架开放式的电梯里,那种感觉类似于坐在游乐场的升降机上,它拼命地升高升高,抖动抖动,脚底下的所有人都摒住呼吸呆滞地向上仰望,我看着他们,惶恐地尖叫,一直到人群变作一个巨大黑洞。这样的梦总是要到电梯坠入黑洞时才结束,醒来的时候,我常常浑身湿透,在极度恐惧中翻下床,颤抖地爬到房间的角落里,蜷膝紧紧抱住自己,不停地颤抖自我平复,直到完全醒来。
我想我是这世上在思想里乘坐电梯最多的人。

  亚龙湾的边上有几片小村庄,因为地处富庶,所以盖起了各种白色小楼,门牌号上都有“农舍别墅”字样,可供人租借。我向当地的农民租来他们小别墅的一层,近海,安静,无人打搅。出门穿过田埂、穿过一排椰林和三角梅花丛,便是亚龙湾的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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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末的亚龙湾显得有些冷清,沿着海岸线走过一千米的深处,白茫茫一片,没有一个人。沙子甚至还留有退潮后波浪的痕迹,未经人栖。我穿着罗慢刚从沙子里刨出的拖鞋,半就着他不标准的中文随他走着,说着,一直到海岸线的深处。

  他将那本《哈利波特》夹在腋下,用脚掌在白沙上刨出两个深长的洞穴,然后将腿伸进去,舒展开身体,开始午睡。他的鼻梁在太阳眼镜的架构下起伏有致,镜片下的皮肤依旧是潮红的,他转过身子来,用英语说:“这是一种享受。”

  我蜷着腿,坐在岸上,看远处席卷而来的浪。视线快要消失的地方,辍隐辍现着麒麟岛,绝世遗孤的姿态。听当地人说,那岛上真有一种长着金色鞭子般枝条的植物,常年开金黄色的小花,一大片一大片地生长。可我依旧不能确定那是否就是我要寻找的秋麒麟草。

  看罗慢舒坦地躺着,我说我也想在沙岸上刨出一个洞穴来,伏进去,听一听海岸地心的声音。可等我真的在沙地上挖出个洞并俯身下去听地心跳动的时候,一旁的这个犹太男人已经睡着,身边的书页被风吹得一阵一阵沙响。他的胡渣在阳光下折射出细小的金光,在脸颊两侧熠熠闪亮。我很想伸出手去摸一摸那种金色胡渣的感觉,猜想那也是微微刺痒手心,随着皮肤的呼吸一张一弛。可我还是惧于唐突,只安静地躺下,用手轻按着随风翻动的书页,看着混迷的海色,慢慢地睡去。

  这是一次与陌生男人的午睡,却优雅得和性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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