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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arkus_Xiang at 2004-4-4 10:29 AM:
唉,这事发生在女孩子身上真是正常。
孔子不是说了,世上为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我觉得学了点知识的女子就更难养了biggrin.gi

yes.gifyes.gifyes.gifyes.gifyes.gifyes.gifbiggrin.gibiggrin.gibiggrin.gibiggrin.gibiggrin.gi

相思病,相思病,相思的人真他妈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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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事发生在女孩子身上真是正常。
孔子不是说了,世上为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我觉得学了点知识的女子就更难养了biggri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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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ree at 2004-4-4 10:15:
没关系,其实在现实中我是不敢这么和女孩子说话的。因为曾经有个女孩子把水煮鱼扔到了我头上despair.gi
如果你保证不把水煮鱼扔到我头上,下次回北京我就请你吃水煮鱼,还有麻辣小龙虾13.gif13.g

呵呵,只是水煮鱼啊,还好不是水煮鱼的汤盆倒扣到你头上。biggri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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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ngnail at 2004-4-3 04:26 PM:
hehe,不好意思,我土了,向tree道歉,ok?

没关系,其实在现实中我是不敢这么和女孩子说话的。因为曾经有个女孩子把水煮鱼扔到了我头上despair.gi
如果你保证不把水煮鱼扔到我头上,下次回北京我就请你吃水煮鱼,还有麻辣小龙虾13.gif13.g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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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慵懒的猫 at 2004-4-4 12:34 AM:
偶有一个理想,赚大钱,当个亿万富姐。
有人嘲笑过偶的理想,觉得偶拜金。
偶想,等偶有钱了,啥个问题都没有了。


没有钱的人也可以有尊严de。亿万富姐也会接受赠与,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东西都是靠交换得来的。如果亿万富姐面临你这样的问题息事宁人,她的尊严又在哪里?dozingoff.

我本人佩服你把问题提出来。接受赠与的人和赠与人有同等的权力。girl.gifgirl.gif

[ Last edited by lucy on 2004-4-4 at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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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一个理想,赚大钱,当个亿万富姐。
有人嘲笑过偶的理想,觉得偶拜金。
偶想,等偶有钱了,啥个问题都没有了。
轻轻的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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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ypx at 2004-4-3 17:41:
Alle halten die Klappe!!!

Genau!14.gif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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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迪克 at 2004-4-3 11:27 PM: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之所以将其确定为实践性合同,是因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决定了法律允许赠与人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反悔,因为这种反悔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表明合同法将赠与合同当作一种实践性合同加以对待处理。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有两种赠与合同已经变成诺成性合同,而不再是实践性合同,当事人事后的反悔为法律所不允许。...


你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

不论是哪类合同,都可以变更或反悔。但是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有相应的规则:或者在原合同里做出规定,或重新依据程序协商变更。

你如果在德国,应该知道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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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让我说什么好呢..........
楼主这么做是合法的,虽然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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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http://www.law-china.com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之所以将其确定为实践性合同,是因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决定了法律允许赠与人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反悔,因为这种反悔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表明合同法将赠与合同当作一种实践性合同加以对待处理。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有两种赠与合同已经变成诺成性合同,而不再是实践性合同,当事人事后的反悔为法律所不允许。

[ Last edited by 迪克 on 2004-4-4 at 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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