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曾经处于类似欧洲中世纪的体制下,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且当时西藏实行的一些刑罚,比如鞭刑或是将犯人绑在刑柱上示众等等,的确也是不合时宜的。但是,这些刑罚在当时的中国也有,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假如可以用这个理由来占领西藏的话,那么中国也可以占领不丹或者其它国家,甚至是阿富汗。这并不能成为入侵一个国家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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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论的得出只能说明所谓的德国专家缺乏常识,把国家和民族的定义混为了一谈。或者是把德国人自己制定的概念生硬的照搬到中国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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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蒙古国还有,凭什么蒙元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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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德国之声上的这篇报道,确实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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