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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翁安事件的两种说法,请自行分析
本文由倍可亲网友[ 异乡 ] 于 2008-7-1 02:48 上贴
原文网址: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684348
今天来了看到群消息里面有关于贵州瓮安6.28事件我一个连接,就打开了解了一下。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于是就在百度上GOOGLE上进行了搜索,可是却发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现在真的很迷惑,到底谁是谁非呢?下面就是两篇文章:
瓮安四十多万人民不满政府焚烧事件的真相!
贵州省瓮安县三中一名读初二的学生,16岁的李素芬,因期末考试没给同班的一个女生抄答案而被杀害!报案后法医前去检验尸体时,居然说是吃药自杀!但药却还在吼管里根本没下去!又说被淹死,但身体里根本没有水,死者脖子多处伤痕!显然被掐死的。凶手被抓不到24小时就被放了出来!原因是: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2个男生因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当天死者家属为讨个说法和亲戚来到当地(瓮安)派出所!随知道他们不仅不说理还把死者家属打成重伤!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在派出所!死者死后被放10天,公安部门,还有各个领导都没处理!还强行抢走尸体!公安局曾多次发生硬抢死尸而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的事情!人们感到同情而纷纷捐钱让他们告上中央时,公安人员前来阻止,谁捐就抓谁!当含冤的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政府官员居然避而不见!于是他们又去找公安局讨公道。为了隐瞒事实。警察居然把明白事理。能说会道的死者幺爸打进医院。还出手打了学生和老师,终于。人们被激怒了!!!当天下午。愤怒的群众们烧了公安局。政府大楼。。可他们又丢了*威胁群众,用警棍乱打申冤的学生们!!次日。居然又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还断了我们这的网络,。通信。。就是因为想封锁一切有关瓮安的真相!!企图把这一大冤案事瞒天过海。!!!
公安局。政府被含冤的人们烧后。。所有的。所有的。的瓮安所有的群众都高声欢呼!。。奋力鼓掌!,,大叫‘烧的好。这些腐败官员太无法无天了’“怎么对的起‘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让腐败的贪官污吏们下台”!!!
人民群众永远都是正义的!!!!!!
四十多万的瓮安人民永远都站在正义的一边。。!!!!
抵制腐败!!!还百姓一个公道!!!
还人民一个光明!!!!!!
——只要你是一个有正义感。。有血性的中国人。
请把这条消息转发。。越多越好。。让全国人民都知道真相。。看清他们的丑恶嘴脸!!
太阳下的贵州省瓮安县无法无天
事件死者:
1、李淑芬(音),15岁,瓮安县三中初二学生,成绩优秀。
2、李淑芬的叔叔,玉华中学老师。
3、目前尚不知姓名,6月29日上午被警察开车撞死。
直接凶手:
1、王娇娇(音),女;
2、王娇娇的两个表哥(搞铝合金装修)。
3、包庇凶手的警察
死者李淑芬与王娇娇关系:
同学,并且同在一个房东家租住上下楼。
王娇娇及其表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实权人物关系(版本不一):
1、据说是公安局局长的亲戚;
2、据说与县委书记王勤是叔侄关系。
事件发生已有七八天,2008年6月21日晚,王娇娇(音)约同其两个搞铝合金装修的表哥将李淑芬(音)叫出去,将李淑芬轮奸并杀害,抛尸瓮安西门河。晚上11点过钟,李淑芬的哥哥报警,警方到现场后,称没有工具不予打捞。李淑芬的叔叔(瓮安县玉华中学老师)闻讯赶到,在受害者房东家借到楼梯等工具将其遗体捞出。据知情人说,奸杀现场发现卫生纸、避孕套、血迹满地。凶手被抓到后,因为凶手和公安局及政府等部门权力人物的关系一天后即释放。
事后县公安局将受害者的叔叔带走,并要求其承认受害者是由消防队或者警察打捞上来的,其叔叔不同意,双方理论不成,公安局人员将其暴打一顿后赶出来,随后,受害者的叔叔在离公安局不远的地方被社会上流氓用铁棍、秤砣等暴打成重伤(据传是公安局叫社会上的流氓所为),送到医院靠输氧维持至6月29日凌晨三点死亡。李淑芬的姑妈去公安局理论时,被公安局内人员打伤并将其头发剪烂,还不准她给幼儿喂奶。
事情传到受害者的叔叔所在的学校,引发了广大学生的愤怒,他们始进行示威游行,组织到政府讨公道,政府不理,遭到警察驱赶和毒打,将四五个学生打成脑震荡、断腿、断手等重伤。公安局甚至放言,谁敢站出来说话就抓谁,即使把胡锦涛喊来都是这样子。政府部门包庇凶手的这种凶横态度终于激怒了学生,他们于6月 28日下午将公安局一楼烧光,砸烂七八辆警车,学生的行动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支持和声援,一时间政府门前聚集了上万人,随着全城人民的愤怒不断高涨,晚上学生们将县政府大楼点燃。示威的学生声援的百姓与政府机构的冲突进入对峙状态,6月29日凌晨四五点钟,聚集在县政府前的人们逐渐散去,只还有一小部分学生的时候,警察又开始逞凶,据政府附近居民所见,他们将数十名学生抓来跪在地上死命毒打(据说有人被打死,警察旋即将其拖走),6月29日上午警察封锁通往县政府的所有路口,在封锁过程中开车将一学生撞死。
从6月21日晚上事发到6月29日这几天中,受害者家属在将李淑芬遗体打捞上来后,一直在河边守护,期间,李淑芬的父亲上省政府告状,目前已经失去任何消息,其母亲已经疯掉。公安局和县政府多次施压要求立即将受害者埋葬,目的没有达到。多次有数十人去抢尸、偷尸,也因守护人员奋力守护没有得逞。愤怒的学生、百姓要求上告的签名上万,捐款达七八万元,但被警察抢劫并烧掉。据传州政府曾前去调查,但被县里面半路拦回,当地有记者想曝光此事遭到警察毒打。6月 28日县里面还切断了所有通讯,全城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据传省里面有关机构和人员在事发不久即知道这回事,但因省公安厅一副厅长和凶手有亲戚关系,一直将此事压下不准调查。随着事情越来越恶化到几乎无法控制,政府机构调集了各周边县市警察、防暴队、武警(据说还有昆明军区一个师的部队)前往进行*;省里开始有人下去,新华社等媒体开始介入采访。但目前的瓮安县在光天化日之下,依然一片黑暗,6月29日上午政府在公告中对此事的定性为非法集会、“*烧”事件。以此定性,为要求正义、惩治凶手的学生、百姓很多将被冠以反国家、反社会等罪行,一生被打击迫害,学校老师将被冠以教唆不明真相的学生和百姓冲击国家机关等罪行……可怜那些被打死、打伤、打残的学生,他们都是中小学生,十一二岁的大好年华,政府就是用这种行动来为他们树立榜样、认识社会的吗?法律何在?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关于6.28贵州瓮安*的真相
以下是我一个朋友写下的文章。她是瓮安人,以下的这一切,都是她当时的所见所闻。她也在文里说了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只是作为一个瓮安人应该说的话。
消息很正规,还烦请网警仔细看完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删除。
我是瓮安人,而且是为数不多知道知道这件事情始末的人。包括官方的材料、以及民间的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所有情况。
6月21晚20点多,瓮安四中女学生李淑芬(死者)与某铝合金厂学徒刘言涛、陈光权两人相约到瓮安一中朋友家喝酒吃饭。23点30分,四人相约到县城的西门河边去玩。到西门桥上后,李淑芬在桥磴上坐着,说:“不知道我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死?”其余三人以为她在开玩笑,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劝说了一下,李淑芬又说:“如果我跳下去不死的话,以后我就好好的活。”这时,陈光权与另一位女生坐下聊天,刘言涛还在桥上做起了俯卧撑。22日凌晨0点10分左右,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定睛看去,李淑芬从桥上跳了下去。刘言涛急忙也跟着跳了下去,紧跟着陈光权也跳下河去,可是等陈光权跳到河里时,河水已经把李淑芬冲得没了踪影,刘言涛也在大声呼救,情急之下,只救起了刘言涛,并报警。在半个小时后,李淑芬的尸体被瓮安消防队员打捞上来。
经瓮安法医尸检鉴定,李淑芬全身无扭打、挣扎伤痕,死前未遭受性暴力,排除了强奸杀人的可能,仅在左手臂上发现一道泥砂冲击造成的轻微外伤,致命原因是溺水窒息而死。当时就将鉴定结果以及公安裁决书交与了李淑芬的父母,其父母当场并无表示疑义。然而在其他亲属的怂恿下,于6月24日将尸体摆放在公安局门口,要求要将刘言涛、陈光权定为轮奸杀人罪,并对三人进行人身限制。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公安人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据笔者从民间了解到,李家是想从这三家弄点钱,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出此下策。
6月25日早10点,李淑芬幺叔(瓮安玉华中学教师,以下简称为李幺叔)率众家属来到公安局3楼刑侦队值班室,当日值班人员为刑侦队干警张明。张明见其到办公室,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李幺叔答道:“没事情,进来耍的不行吗?”张明说:“这是办公室,如果没事情的话请你出去。”李幺叔不同意,张明就想将其推出办公室,谁知刚一碰到他,他就满地打滚,口中大喊:“公安打人了,救命啊。”尾随其后的李妻和一位妇女,立时脱下脚上高跟鞋,冲进办公室,将张明围住痛打一顿。张明顾及自身身份,不敢还手,被当场打成轻微伤,等到闻声而来的干警才将二人拖开。后在教育局领导的陪同下,并将全部问话过程进行了摄相,李幺叔终于承认他伙同家人到公安局打人的经过。(有其亲笔签名的口供及录象为证)
6月25日下午16:30,李幺叔结束问话后,来到公安局门口,被闻讯而来的刘言涛、陈光权邀集的一伙朋友打伤。(经李幺叔和家人指证,有口供和录象为证)。住进瓮安县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6月28凌晨6点,李幺叔伙同其家人,将死者李淑芬的尸体摆放在瓮安西门河边,写上大字报,要求上中央告状,凡来看的,每人次5元钱,共募集接近两万元。后被群众劝散。
6月28日下午,李幺叔伙同其三姐(瓮安三中老师,以下简称李三姐),煽动班上不明真相的学生(其中最小的才八岁),到街上举行游行示威,想借此扩大影响。殊料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份子所利用,迅速召集了近万人,准备了石头、砖头、汽油,冲到公安大楼,将停放的公安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位值班干警,还将一位公安干警杀成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1—3楼全部砸烂,后火势太大,肇事人员转向冲击武警中队,武警指导员朝天鸣了一*,才将他们吓退。于是肇事人员从武警中队退出,趁乱攻击了瓮安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火烧政府大楼及政协大院,接着又将民政局旁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技重施,将邮政等通讯设施破坏。
从头到尾,没有见一个公安或者武警对肇事者实施暴力*。
以上是这次事件的前后经过,本人亲历,愿承担法律责任,就这次事件,我想说几点个人看法:
1.据李幺叔所说,刘言涛、陈光权是公安家属,所以公安没有全面进行尸检,(后又改口为瓮安副县长的儿子,截止今天早晨,已经说成省公安厅长的儿子)后经黔南州公安局、贵州省公安厅鉴定,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完全吻合,完全排除其所说徇私舞弊的可能,而且经调查了解,刘言涛、陈光权只是瓮安乡下农民家孩子,现在某铝合金厂做学徒,事实与其所说不相符合;
2.据李幺叔所说,死者是被轮奸并抛尸河中,经三次法医鉴定,死者生前并未遭遇性侵犯,还是处女,何来轮奸一说?何况当时有人经过,并未听到有人呼救及发现有人扭打。
3.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说法,公安武警对群众大打出手,截止6月29日23点,医院没有收到一个被打伤的群众,只接受了三十多名被打成重伤的干警入院,以及为轻伤的一百多名干警包扎和处理伤口。大家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所发照片,并没有看见有公安或武警对肇事人员*的场面。
4.如果只是对公安处理此事不满,为何将政府、政协、邮电等大楼一起烧毁,并砸烂地下停车场的私人车辆?
5.相信大家都有看到网络上发布的照片,照片的清晰度很高,不可能是手机能达到的效果;所取角度也很好,是在高处取景;试问,如果是突发事件,怎么可能做好这些相关工作?而且事发地点是在县城中心,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石头和砖头?并准备好汽油和管制刀具?这一切都证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动。
6.这次事件与西藏3.14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进行“打、
砸抢”等行为,以李幺叔和李三姐的能力,决不可能想出这等方式,造成如此声势,笔者认为不排除有*份子参与其中,幕后策划操纵的可能。
以上是比者亲自经历并可提供证据的事实,如有反对者,请你提出你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支撑,不要道听途说,混淆视听,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趁。
[ 本帖最后由 choupiwen 于 2008-7-1 01:2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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