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6-8-19 14:42 发表

为就自己的朋友大家都会尽力.如果你是平民,最多自己撒谎,挡不住别人说实话.但是官员不同,他们手中有权,他们可以恐吓证人,迫害原告人,甚至直接干涉法院判决.

可以恐吓只不过是个假设命题.你得明白这点.
即便是平民也可以恐吓他人.
实话能不能挡住取决于说的人的勇气.都哪年了,说杀人灭口还真不是官场能做的出来的,民间却经常有...
1998年还不知道是1999年,江苏某市某区警察局长大人也被人恐吓,恐吓无效后,竟然被人打残废在家门口,后来调查,不过几个农民工罢了...
不能把恐吓的权力只给官府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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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4:34 发表


呵呵,人情是必然的,只要不遮挡到司法的最终公允,都是我可以理解的.
但若严重影响了司法,那就不是用人情可以掩盖的了.

只是这个是混沌学,谈不得什么,各种角度都有不同的看法.
好比我们对朋友的缺点也 ...
为就自己的朋友大家都会尽力.如果你是平民,最多自己撒谎,挡不住别人说实话.但是官员不同,他们手中有权,他们可以恐吓证人,迫害原告人,甚至直接干涉法院判决.
没有哪一个参考系相对于其它参考系是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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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有来有去小钻风 于 2006-8-19 14:26 发表

等等,我以为我们的观点是相对的呢,
你着说得我没什么不赞成的
只是真不真心的不要紧,帮过一把是一把。

呵呵,人情是必然的,只要不遮挡到司法的最终公允,都是我可以理解的.
但若严重影响了司法,那就不是用人情可以掩盖的了.

只是这个是混沌学,谈不得什么,各种角度都有不同的看法.
好比我们对朋友的缺点也是往往视而不见,因为那是朋友;说不准,哪天明明知道朋友杀了人,我也可能在法庭上睁眼说瞎话,至少我会说我不知道,因为他是我朋友,而死者却未必是.
所以这个时候,我如果是草民,可能最多大家说我不老实...
而如果我是官,大家就要说我打算遮挡黑暗的丑陋...
你说呢?

[ 本帖最后由 青鬼 于 2006-8-19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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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有来有去小钻风 于 2006-8-19 14:19 发表

同罪当然是理智的,要是有权力交易在里边致使断案不公直至今日沉冤昭雪,拿这几年就等于其畏罪潜逃了
所以畏罪潜逃,罪加一等。

畏罪潜逃不加罪名,不过自首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减轻判刑,但对罪行上,也是一致的.
我的看法~因为事实上只有3种可能,自首的,直接被抓到的,没直接被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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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4:24 发表


一衣带水...
如同古时候的师门之说...
提携下面的,攀附上面的,这种老套路几千年了...
中国是人情国家,多少照顾点肯定有,
就好比江南某市2002年前后,一秘书长受贿了两万块,后来市委书记先找他 ...
等等,我以为我们的观点是相对的呢,
你着说得我没什么不赞成的
只是真不真心的不要紧,帮过一把是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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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有来有去小钻风 于 2006-8-19 14:16 发表

没人说独揽,不过也就是风水轮流转而以,总有个你强我弱的时候。
顶上的大官自都是明哲保身。如果真是官官相护过,被媒体曝光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那些没被曝光的趁势收了手,坐山看虎死罢了。这并不表明那小官不曾 ...

一衣带水...
如同古时候的师门之说...
提携下面的,攀附上面的,这种老套路几千年了...
中国是人情国家,多少照顾点肯定有,
就好比江南某市2002年前后,一秘书长受贿了两万块,后来市委书记先找他谈话,实际是放条生路.不然等纪检动手,事情就不那么轻松了,这种事情肯定很多.
我见到的也很多,不一一说了,只是大多数人大多时候只是打擦边,不太会真去给人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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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3:57 发表
我只是不喜欢无端的去怀疑一个人,要知道,即便是当年被枪毙的刘永,死的也是有些冤的.
这太托媒介的福了...
按照正常司法手段,他完全可以是死缓的.
可是一群闲人们高呼,审的不公,审的不公...
于是 ...
同罪当然是理智的,要是有权力交易在里边致使断案不公直至今日沉冤昭雪,拿这几年就等于其畏罪潜逃了
所以畏罪潜逃,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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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4:02 发表


官场没那么简单.
高层政治斗争,不过拿来做饭后的话题.
大凡GCD高层,对外不民主,对内却相当民主集中制.
谈不上大争势.
到了大市一级,就没人可以独揽的.
人情会有的,不过若案子大了,则就大势已去, ...
没人说独揽,不过也就是风水轮流转而以,总有个你强我弱的时候。
顶上的大官自都是明哲保身。如果真是官官相护过,被媒体曝光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那些没被曝光的趁势收了手,坐山看虎死罢了。这并不表明那小官不曾被人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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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6-8-19 14:12 发表

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受贿落马  2005年8月,襄樊市中级法院披露:湖北省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据查,现年61岁的孙楚寅在担任襄樊市委副 ...

SO,当时老河口市委书记叫刘金元,我说的可能和你说的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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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6-8-19 14:08 发表

你太高估媒体的力量了,象刘永,袁宝景那样的人,对手一旦把他们扳倒,怎么可能让他们活着.媒体一直对袁宝景持同情态度,四个人偿一个人的命确实过分.他妻子透漏,抓袁宝景的人对他说以你的身份抓进来就不可能 ...

袁某的案子,等四个都死了以后再去同情是迟到的...
只不过是又一次新闻吵闹...
之前那些人们义愤填膺的呐喊却是残忍的...

全程目击网络就会知道前因后果...
刘永实际原本已经判了死缓了...
结果再次重审到死刑...

仇官仇富的人何尝少呢?
中国不缺对平民的冤案,也不缺对官们和富们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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