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uihuaji 于 2008-6-30 09:06 发表

看来这小日本做坏事已经不是头一次了, 把他阉了算了.

一句话毁了两个人的“幸”福,这比公布他们姓名还狠。
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冲着铁窗我高声大喊:“靠!菜里又没有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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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转的贴能取消吗?lastschrift才行吧.愤怒前先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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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nd003 于 2008-6-25 15:07 发表
此人也耍过我一次,还好他没给押金的时候我就没给钥匙,拖了两天后他就算了,害死我了。

算了

[ 本帖最后由 cuihuaji 于 2008-7-21 08: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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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 本帖最后由 cuihuaji 于 2008-7-21 08: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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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把真名放上来声讨,呵呵。觉得房子的事情如果不是很熟还是严格按规矩办好。
潜力贴留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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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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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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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找警察?
你找人女朋友有毛用啊
这种人不能惯着,找警察是条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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