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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06-10-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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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大学毕业那年,高君出手阔绰,送一只纯金劳力士,那只表,如今还在保险箱里,
簇新,诺芹嫌俗,无论如何不肯戴。
他对她慷慨,她也知道回报。
她只想回家把南半球的汗骚冲洗掉。
正走向停车场,忽然听得有人叫她。
“可逮住了。”
是林立虹。
她打扮过了,刚健中带婀娜,诺芹从未自这个角度欣赏过她。
“来,一齐去晚会。”
“我有事。”
“人是群居动物,也别太离群才好,来。”
诺芹说:“我没打扮。”
“天生优质,不用脂粉。”
“你看我白衬衫牛仔裤──”
林立虹已经把她拉上车。
到底是她的编辑,也就是诺芹口中的二层主子,平日接触的是他们,有什么要求,
他们说放行,事情方便得多,否则,吵到老板面前,只有两败俱伤,总得给些面子。
诺芹在车上补了口红。
林立虹看她一眼,“行内数你最漂亮。”
“是正式投票选举结果?”
林立虹笑笑。
“今日晚会有梅雁婵。”
“呵,高手也赏面?”
“全部杂牌军如何打仗?”
“她好似不大理睬我们。”
“人家很大方,既然出来了,定谈笑甚欢。”
“那叫涵养工夫。”
许多行家已先到,看到诺芹,都迎上来。
诺芹看到远处一张笑脸,连忙走过去招呼。
“梅小姐。”
“请坐。”
前辈到底是前辈,气定神闲。
诺芹冲口而出:“有人不公平批评我,我应怎么办?”
梅雁婵一怔,随即笑道:“首先,必需声明一件事:我们的文字统统是全世界最好
的,如不能传世,只是天无眼,所以,一切批评,均属恶意中伤。”
诺芹没想到她会那么幽默,笑得眼泪几乎都流出来。
“是,是,”诺芹说:“我的看法也一模一样。”
梅雁婵说下去:“他由他批评,我由我写,廿余三十年过去,依然故我,只觉毫无
新意,什么媚俗啦,空洞啦,早已见惯见熟,到某日作品不再流行畅销,也就失去被批
评的荣幸。”
“啊。”
“日子久了,你会习惯。”
“可是,我不认识那些人。”
“出了名,已成公众人物,名为公用,人家毋需认识你。”
“哗。”
梅雁婵笑吟吟,“你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吗?”
岑诺芹不住说:“为我所殷切盼望。”
“我可有解答你的问题?”
“如醍醐灌顼,茅塞顿开,我受用不尽。”
两个人哈哈地笑起来。
大家连忙问:“什么事那样高兴?”
梅雁婵立即顾左右言他。
诺芹暗暗佩服,将来,她做了前辈,也要这样落落大方,言无不尽。
林立虹说得对,是有必要出来走走,从别人身上,总可学习,像通行都知道的一个
笑话:某人所作所为,我们统统不做,已经成功大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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