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6-8-2 23:17 发表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同一个词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定义,

举个最简单例子,Recht,它可以是法的总称,在民法或其他一些领域它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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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8-2 23:24 发表


我没看懂他讲的意思
我只觉得对犯人的人道,就是对全体无辜者和受害者的不人道
人道也要对大多数人人道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你懂我的意思了 我就那意思的 就是差个词填不进去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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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6-8-2 22:17 发表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我没看懂他讲的意思
我只觉得对犯人的人道,就是对全体无辜者和受害者的不人道
人道也要对大多数人人道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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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8-2 23:09 发表


刑法不象民法,刑法是整个国家机器对个人,民法是个体对个体,所以刑法要特别谨慎。

对犯人人道是从公权力对个体来讲的,因为国家的公权力和个体之间本身是不平等的,法律讲究的是主体之间的平等。

如果 ...

哦 原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人把人道当成那什么了(词还没想好 等风风来补充)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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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8-2 22:49 发表
在波鸿看到的帖子,说德国的法律倾向对犯人的人道,是不是这样呢?那公道何在呢?


刑法不象民法,刑法是整个国家机器对个人,民法是个体对个体,所以刑法要特别谨慎。

对犯人人道是从公权力对个体来讲的,因为国家的公权力和个体之间本身是不平等的,法律讲究的是主体之间的平等。

如果公权力无限扩大,个体私权利无限缩小,一但公权力出错,整个社会将会出现问题,

[ 本帖最后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8-2 2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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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是非常支持当年法家的严刑峻法的思想的 当然也要把那些过于残酷的折磨人的刑法取消掉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严刑峻法比较有威慑力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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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鸿看到的帖子,说德国的法律倾向对犯人的人道,是不是这样呢?那公道何在呢?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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