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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6-8-1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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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白 于 2006-8-19 15:47 发表
是啊,我没说不是你说的啊。就是因为你自己都知道,为什么还不明白呢?
你不用对我用这一招,咬文嚼字,吹毛求疵。我说的法官是人们心中判案的人,你又不是不明白。麻烦你不要用这种和论题无关的事来和我辩论。 ...
问题,是我跳来和你辩论,还是你要跳来和我辩论哦?搞清楚撒...我不想出无名之贴.
我似乎只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是你先开口大骂我愚昧...
别把法官模糊到人们心中判案的那个座位了,那也不是一个人能做的,那是一群人,任何一个案件的法官都是很多的,审判长只是一个,比如命案里,警方的取证人就会成为法庭上的一员.
让被告称述完以后休庭,一群人讨论,讨论出一个结果,然后再开庭宣布...
OK?
如果你不希望我把你往坑里塞,你也甭说我什么因为是官宦子弟所以来为官说话。
我只在称述一个事实的东西,没有任何情感的去称述.
因为我和受害人以及嫌疑人都没任何关系,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证据,如同拿不到任何有效现场证物和结果的法官一样,我无法谈这个案子里谁是凶手...更谈不上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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