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hunzi412 于 2008-7-3 16:45

我觉得说的不是很对,当然大家的安全很重要,但是社会还是需要一些正义的声音的,许多不法之徒就是因为大家害怕,胆怯所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我觉得报警是一种方法,但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应该提倡和坏人斗争一 ...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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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楼上没有牛了 于 2008-7-3 16:22 发表


正当防卫就是,你上去把歹徒强奸一遍.
防卫过当就是,你把歹徒强奸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赞!
人类最大的进步并不是表现在科技的发现和发明上,而是表现在如何用它来消除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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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o998 于 2008-7-3 14:42 发表

请解释一下哪里防卫过当


应该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指罪犯对你实施的危险性犯罪行为的时候你作出的反抗,此案东西以被夺走,对女司机的犯罪行为已经停止,在撞人就是防卫过当了。不过在中国,此案情有可原,但是要是被撞的罪犯起诉女司机的话还是有些麻烦的。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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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拿回来 ,才是王道。强者建立法律,弱者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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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泽利亚 于 3-7-2008 18:18 发表


第一,如果不撞的话,恐怕涉案两疑犯永远都不会" 在掌握之中 "了。

第二,最后怎么判就看谁的关系硬了。

第三,没了。。。。。

太实在了,唉。给我们留点YY的空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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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unzi412 于 3-7-2008 16:53 发表


好像对于防卫过当的说法,近几年已经改了,并不是你说的人家动手你才能动手,而是在你的生命确实受到威胁的时候,你就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制服或者击毙罪犯。当然,以制服为主。但是,我记得老师也和我们说过,根据 ...

关键是本案应该不构成抢劫,仅仅是抢夺,如果构成抢劫的话适用无限防卫,随便杀。记得有个案例,说是飞车党抢东西的时候被打下车致伤,抢夺受害者也被起诉了(忘了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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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善良 于 2008-7-3 13:56 发表
“公安:涉案两疑犯都在掌握之中


第一,如果不撞的话,恐怕涉案两疑犯永远都不会" 在掌握之中 "了。

第二,最后怎么判就看谁的关系硬了。

第三,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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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unzi412 于 2008-7-3 16:45 发表


我觉得说的不是很对,当然大家的安全很重要,但是社会还是需要一些正义的声音的,许多不法之徒就是因为大家害怕,胆怯所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我觉得报警是一种方法,但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应该提倡和坏人斗争一 ...

我100%同意你的观点,甚至我感情上支持在警察部门腐败无能的情况下以暴制暴,只是有时要避免给坏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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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2p 于 2008-7-3 16:31 发表

当然如果谁有好的律师就会占很大的便宜。但大家如果在德国遇到这种事情还是要小心,防卫的度一定要掌握好,一不小心就可能最后自己比犯罪分子的罪还重。尤其是这种情况造成了无辜第三方的伤害,违反交通规则的是你 ...


还有就是得造势,以达到不放不足以平民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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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8-7-3 16:24 发表

当然是有区别的吧!性质上抢劫和盗窃相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那个人抢的不是钱,而是小孩呢?你认为也没区别?
是否防卫过当这一点在法庭上律师和公诉方绝对有得争,但是焦点是应该集中在:携款逃跑时抢劫和抢夺过 ...

当然如果谁有好的律师就会占很大的便宜。但大家如果在德国遇到这种事情还是要小心,防卫的度一定要掌握好,一不小心就可能最后自己比犯罪分子的罪还重。尤其是这种情况造成了无辜第三方的伤害,违反交通规则的是你,撞人的是你,德国人一个案一个案的审,最后就什么都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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