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7-1 18:55 发表


我不是比较中国和德国,而是比较德国法律针对不同国籍的人


驴子说的有道理.

看看慕尼黑那个地铁打人案这几天的审批吧
秋天来了....

TOP

这年头,有几个人没有心理障碍,法院连心理学专家的鉴定都不采纳,那凭什么因为心理问题来减刑?

还有就是此案到底是谋杀还是杀害呢..?

TOP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8-7-1 18:03 发表
死刑!

如果你能把他弄到国内去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TOP

以后要来德国上学,加一门散打考试:blackness:

TOP

死刑!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TOP



强烈要求德国  改为英美法系,  实行陪审团制度!!!   

TOP

原帖由 仙林小童 于 2008-7-1 17:45 发表


我的意思是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精神,应该尊重。我们不是专业人员,自己觉得不合理就从自己身在外国这个角度攻击。我举这个例子只是说明国家不是决定性因素,判决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
不过法制化程度的高低,中国目前和德国还没有可比性,你何必这么激动呢?就算在怎么愤青,也不会有人说中国比德国还法制吧。


我不是比较中国和德国,而是比较德国法律针对不同国籍的人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TOP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7-1 16:36 发表

我骂骂德国,你就要来批评一下中国做平衡吗?


我的意思是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精神,应该尊重。我们不是专业人员,自己觉得不合理就从自己身在外国这个角度攻击。我举这个例子只是说明国家不是决定性因素,判决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
不过法制化程度的高低,中国目前和德国还没有可比性,你何必这么激动呢?就算在怎么愤青,也不会有人说中国比德国还法制吧。

TOP

如果是孙萍把thomas推下去,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