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hae 于 2007-5-11 18:33 发表
来晚了,不好意思。
帖子看了一遍,没有我的观点,只好献丑了。

首先是比赛性质问题。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个人认为交友第一。胜负固然重要,不过别人牛b,我也没办法。

其次是资格问题。既然是交友第 ...

你也来掺和
打混单的时候眼睛可只能盯着球哦

[ 本帖最后由 阳宝 于 2007-5-11 19: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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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晚了,不好意思。
帖子看了一遍,没有我的观点,只好献丑了。

首先是比赛性质问题。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个人认为交友第一。胜负固然重要,不过别人牛b,我也没办法。

其次是资格问题。既然是交友第一,无法跟中国人正常交流,就是一个问题了。中文说不好,给你发"外卡",还真没亏待你。既然是印尼华侨,同志们赶紧给送去"新西方"恶补中文,什么一周班,三周班,寒假班,暑假班,中华鳖精班,能报得都给报上。光有祖籍是没有用的,到中国还得使人民币,不是?

最后是章程问题。送给想听的人一句废话,"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外卡"貌似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啊。

还有,我看,打verbandsliga以上的女生是不是也可以当男生使呢。你说,决赛看一场"混单",那该是多惬意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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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关键在于组委会最终如何定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了。要么维持原判,以华人及普通话为准,符合规定即可参赛。要么改为以会说中文为准,既包括方言,但怕有队伍要求推迟报名时限,以便挖掘符合此规定的高手。
从意愿上讲我支持以会说中文为准,毕竟方言也是中文,只是时间上来说有些迟。
健康是最高的利益,满足是最好的财产,信赖是最佳的缘份,心安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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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挺聪明的,是不是知道如果投票肯定被否啊!!!开个玩笑,别生气。我觉得你们双方说的都有道理,还是听大会组委会的吧!!!

[ 本帖最后由 pangbo 于 2007-5-10 2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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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gbo 于 2007-5-10 14:36 发表
建议实在不行就各队表决吧,每队一票,少数服从大多数。


以少数服从大多数来表决不是一个永远合适的办法.必须在保持所有单位的基本利益以及保护和尊重小数意见的权利的前提下,才有它的意义.

否则会带来不公平的结果.


我们投票表决 Pangbo 兄在比赛后请所有人吃饭, 每人一票.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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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o-wang 于 2007-5-10 15:42 发表
我看倒是这位仁兄有“偷换概念的倾向”。因为一个是“参赛资格”,即华裔身份,一个只是便于鉴别这一身份的标准。两者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你的例子也不成立,因为“在德国的”和“中国留学 ...


既然“在德国“和“中国留学生“是并列的必要条件,那就是一个都不可缺
大赛制定这个规则,是因为普通人概念里的人都应该是会讲普通话的
采纳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在已经放宽为至少会说某种方言了
而大会的这个标准,正是因为华人和中国话之间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是需要几十年积累,而不是几分钟内学几个发音就可以应付的

而关于男人和胡须,我想没有谁会用如此没有代表性的标准来作为判断依据
有胡须的可并不一定是男人,是男人也不一定蓄得了胡须
要挑就挑有说服力的
直接验明正身
否则可能出现的情景就是:某位粘了胡子的女人顺利参加了活动,结果正高兴时把胡子给掉了 验明正身,发现是个女人。于是大会决定管你有胡子没胡子,全部拉去验明正身。
胡子这个标准,显然遭到了质疑。
而如果一开始就要求验明正身,我想没有多少个女性同胞,会为了这一个活动去做一个手术。
标准,是需要有权威性的。

和lang-wang的辩论到此为止,每个人把持好心里的秤就好了
我依旧去煮我的皮蛋粥粥:naugh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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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皮蛋粥粥 的帖子

我看倒是这位仁兄有“偷换概念的倾向”。因为一个是“参赛资格”,即华裔身份,一个只是便于鉴别这一身份的标准。两者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你的例子也不成立,因为“在德国的”和“中国留学生”是两个并列的必要条件。 如果章程上写“会讲普通话的华裔人士”为参赛资格,那你的例子就举对了。我这里有个例子也许能够说明问题:假如有人举办一个允许所有男士参加的活动,但为了便于验明正身,要求参加者蓄上胡须。而现在来了一位没有蓄胡须,自称男士的人。那组织者应不应该让他参加呢?我认为组织者能够做的,只能是请他脱掉裤子,验明正身。如符合男士标准,组织者就不能阻止他参加活动,除非当初组织者写的是:仅允许蓄胡须的男士。当然,如果大家都不蓄胡须前来参加活动,让组织者一个个去“验明正身”的话也不现实。因此这种情况也只能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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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实在不行就各队表决吧,每队一票,少数服从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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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首先,既然至今都还是章程(草稿),就存在改进的可能性,关于这点,能够使用流利普通话交流的人都能够明白。

赞同jiejiedog的说法,“会不会讲普通话无所谓,但是起码要讲一些方言”,别说在德国,别说在印尼马来,别说在香港台湾,就是在中国大陆,就是在上海广州,不会讲流利普通话的中国人恐怕也不是凤毛麟角吧。所谓的普通话,只不过是由从以北京方言为主体的北方方言制定出来的。用这个方式鉴别是不是中国人,未必是一个最好的标准。纠缠于这个标准的话,那些懂中文的老外是不是都可以自称中国人了,而我们也能算是德国人了?

再者说,如果说按照章程,“德比奥荷国各地华裔人士”都能来参加这一次的全德华人羽毛球大赛(只要能够通过普通话考试),在德国生活学习的华裔反而不被承认资格,或者必须申办所谓“外卡”(因为可能普通话不够流利或方言别人不懂),这个逻辑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至于亚琛杜塞以及其他地方的朋友,不论多少,只要是华侨华人华裔,只要没有德国Oberliga,中国省市队,以及任何国家同级别以上经历的,在我看来都应该可以参加。如果非要加上一个语言限制用来证明华人身份的话,我想,只要能够用任何一种中文方言交流,就已经足够了。而“曼城的一位印尼前青年队高手”,如果真有其人其事,不管是否华人华裔,不管普通话流利到什么程度,恐怕都不合适比赛吧。

大家都在说公平竞争,所以才会有在规则方面的讨论,毕竟参与比赛最终都是渴望胜利的,所以争执无可厚非。但是尽量还是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指名道姓相互攻击的事情吧。而用junier自己的话:“不入流”的事,更是希望能少一点儿。



[ 本帖最后由 tjiacs 于 2007-5-10 14: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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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维的人, 能理解大会的规程中规定的, 是参赛者资格确认, 而不是参赛者华裔身份确认。这只是体育,和政治无关。只是由于华人的概念太广, 为避免出现争执, 目前阶段只能规定, 允许能够讲普通话的华人选手参加。

规程中多一句话, 和少一句话, 意思还是有区别的, 而不是你所导出的同义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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